债务利息支出属于什么支出

2024-05-18 21:47

1. 债务利息支出属于什么支出

债务利息支出属于不可控制性支出。债务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的行为。而个人债务利息则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及其约定利息的法律行为。债务利息分别有:国库券付息、向国家银行借款付息、其他国内借款付息、向国外政府借款付息、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其他国外借款付息等。
一、债务的利息起算时间如何计算
应当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债务人须支付利息。
利息计算方法
借款合同依贷款人性质,分为商业借款和民间借款。前者是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后者是自然人间及法人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对于逾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因借款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第一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期限、借款期间的利息及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从其约定。商业借款的逾期利息只要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民间借款符合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不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就应按照其约定的利率计算。
第二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有约定。商业借款的贷款人既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亦可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其选择权在于贷款人,而民间借款只能要求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商业借款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内的利率支付逾期利息的理由是:依当然解释方法,“举轻以明重”,借款期限内尚需支付约定利息,借款逾期后更应按期限内的利率支付利息,即合法行为尚负支付约定利息之责,违法行为则更应负该责任;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的理由则为:根据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之法理,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未作约定的,可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三是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既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出约定,也未对逾期借款利息作出约定,此类合同多见于民间借款。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定期的无息借款,一类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定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则要求借款人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逾期利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贷款人则从向借款人催讨借款或从起诉之间起要求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一般债务利息是多少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所以说年利率24%到36%之间算,自由议价区间在产生纠纷前按约定利率走,有纠纷上法院后剩下的利息会按24%算,如果未超过24%的肯定合法受法院保护,而超过36%的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债务利息支出属于什么支出

2. 债务利息支出是什么意思?

债务利息支出属于不可控支出。债务是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换取利息,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商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个人债务利息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债务人承诺在将来某一天偿还资金和约定的利息的一种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3. 政府负债 利息支出 政府收益 财政赤字关系

1、政府负债扩大内需,利息是控制投资热度的,财政赤字就是财政支出大于收益。所以政府负债相当于财政赤字,负债大于收益,就是财政赤字。这四个名词都是反映一国政府的收支状况。
财政赤字是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而形成的差额,由于会计核算中用红字处理,所以称为财政赤字。财政赤字是财政收支未能实现平衡的一种表现,是一种世界性的财政现象。财政赤字即预算赤字,指一国政府在每一财政年度开始之初,在编制预算时在收支安排上就有的赤字。赤字了政府就会向外放债务,就是政府负债,跟银行一样有利息,而且利息比银行的高些,安全性也高。
2、财政赤字是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而形成的差额,由于会计核算中用红字处理,所以称为财政赤字。它反映着一国政府的收支状况。财政赤字是财政收支未能实现平衡的一种表现,是一种世界性的财政现象。财政赤字即预算赤字,指一国政府在每一财政年度开始之初,在编制预算时在收支安排上就有的赤字。若实际执行结果收入大于支出,为财政盈余。

政府负债 利息支出 政府收益 财政赤字关系

4. 债务还本支出核算政府偿+还债务的本金支支出和利息支出

统称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还本支出核算是政府偿还债务支出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对债务本金支出和债务利息支出的核算。债务还本支出核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政府的债务支出是否符合合同和法律的规定,以及是否按照预算分配规定执行。通过债务还本支出核算,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管理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确保政府偿还债务支出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摘要】
债务还本支出核算政府偿+还债务的本金支支出和利息支出【提问】
统称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还本支出核算是政府偿还债务支出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对债务本金支出和债务利息支出的核算。债务还本支出核算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政府的债务支出是否符合合同和法律的规定,以及是否按照预算分配规定执行。通过债务还本支出核算,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管理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确保政府偿还债务支出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回答】

5. 财政政策中增加政府开支对利率的影响?

(1)政府支出增加属于扩张性财政政策,从is-lm模型可以看出,政府支出增加会使is曲线向右移动,均衡利率和收入都会上升,它的内在传导机制是这样的:根据y=c+i+g,g代表政府支出水平,它的增加,意味着总支出y的增加,从而使生产和收入得到增加,收入的增加又会使货币需求增加,因为假定货币供给不变(在凯恩斯的货币需求理论中,它被看作是外生变量),所以人们只能出售有价证券来获得从事交易增加所需货币,这就使证券价格下降,即利率上升。(2)增加货币供给属于扩张性货币政策,同样从is-lm模型可以直接看出,lm曲线向右移动,均衡利率下降,收入上升,对于利率,是因为在凯恩斯的需求理论里,利率由货币的供求决定的,当货币供给大于需求时,人们愿意拿货币去购买有价证券,造成证券价格上升,即利率下降;而利率的下降会刺激投资的增加,还是根据y=c+i+g,其中i代表的投资增加则会使国民收入得到提高。拓展资料: 政府支出 政府支出是指一国(或地区)为了完成其公共职能,对购买的所需商品和劳务进行的各种财政资金的支付活动,是政府必须向社会付出的成本。各级政府的支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政府购买,如政府花钱修建道路、设立法院、提供国防、开办学校等。这部分计入GDP。另一部分不计入GDP,有转移支付、公债利息等。按性质分购买性支出,是指政府以购买者的身份在市场上采购所需的商品和劳务,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政府购买性支出,遵循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即实行等价交换。对市场运行而言,购买性支出,对消费和生产具有直接影响,可广泛用于调节各项经济活动。一定时期内政府购买性支出的规模与结构,对市场物价、有关产业发展有重要调控作用。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社会生产力水平低,基础设施落后,国民经济面临工业化的繁重任务,政府财政支出中购买性支出占较大比重; 转移性支出,是指预算资金单方面无偿 转移支出,如社会保障支出、 财政补贴等。转移性支出,由于是价值单方面无偿转移支出,就不可能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而是为了实现政府特定的经济社会政策目标。与 购买性支出相比,转移性支出的重点在于体现社会公平,而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影响则是间接的。在经济发达国家,市场发育程度高,社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政府一般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财政分配政策重点倾向于体现社会公平,因而转移性支出占较大比重。这种分类方法的优点是,以此可分析政府预算政策在公平与效率之间的权衡和选择,以及政府对市场运行干预的广度、深度。

财政政策中增加政府开支对利率的影响?

6. 财政支出的内容是由什么决定的

财政支出的内容是由(c)确定的。A.经济发展速度
B.国内生产总值
C.法律法规
D.财政收入内容
财政支出内容是指国家财政支出的用途和去向。国家财政的性质决定财政支出的内容。剥削阶级国家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己,决定了支出内容主要用于维持国家机器运转和对外扩张等方面的需要,属于消费型财政。社会主义国家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决定了支出内容用于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属于生产建设型财政。我国财政支出的具体内容主要有:(1) 经济建设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投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出、流动资金支出、支农支出、各项经济建设事业费等;(2) 文教科卫支出,即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事业支出;(3) 怃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4) 国防支出;(5) 行政管理支出;(6) 公检法支出;(7) 价格补贴支出,包括用于生产和人民生活的各种价格补贴;(8) 债务支出;(9) 对外援助支出;(10) 国家物资储备支出;(11) 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12) 其他支出。

7. 财政支出:又称政府支出


财政支出:又称政府支出

8. 政府债务是什么含义,政府债务的分类有哪些

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

政府债务按不同的分类方法进行划分通常有以下种类:


(一)按偿还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公债。

所谓短期、中期、长期并无绝对的划分标准。一般而言,1年以内到期的债券为短期公债,1-10年到期的为中期公债,10年以上到期为长期公债。其中,中期公债在各国政府发行的公债中占有较大比重。

(二)按发行地域划分,可分为内债和外债。

政府内债是指国家在本国境内发行的债券。一般来说,政府内债是以本国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认购为主,内债的发行及还本付息也以本国货币进行,但也不排除外国居民在本国境内购买公债的可能性,同时,政府也可以用外币发行国内公债。因此,只要本国政府在本国境内发行的公债,不管其发行对象是否为本国居民,也不管其发行的货币单位是否以本国货币计量,都为国内公债。

政府外债是指政府在国外的借款及在国外发行的公债。外债的债权人多为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公民,也不否定本国侨民在居住国购买本国在国外发行的公债券的可能性。外债的发行及还本付息须以外币支付。外债的发行可以弥补国内资金短缺,加快国内经济的发展速度。

(三)按发行的方式划分,可分为强制公债和自愿公债。

强制公债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强制居民或团体购买的公债。这类公债一般是在战争时期或财政经济出现异常困难的情况下,或为推行特定政策实现某一特定目标时才采用的。

自愿公债是政府按照信用原则发行的由居民或团体自愿认购的公债。其购买量由居民或团体自行确定,政府不做任何限定,这种公债容易被国民接受,且不会引起负作用。

(四)按发行对象划分,可分为货币公债、实物公债和折实公债。

货币公债是以货币为发行对象的公债,又可以分为以本国货币发行的本币公债和以外国货币发行的外币公债。在商品货币经济比较发达和币值稳定的情况下,一般都采用货币公债形式,便于计算、发行和管理。

实物公债是以实物为发行对象的公债。一般是在商品货币经济不发达或币值不稳定的情况下采用的公债种类。

折实公债是介于货币公债和实物公债之间的公债类型。它是在币值不稳定的情况下,为了抵消币值下降对债权人利益的损害,而采用按特定量的实物来加以折算的办法。但从本质上看仍属货币公债,因为这使公债在发行时是以当时的货币发行的,还本付息也以货币兑付。

(五)按发行的主体划分,可分为中央公债和地方公债。

中央公债是由中央政府发行与偿还的债务,也称作国债。国债收入列入中央预算,由中央政府安排支出和使用,还本付息也由中央政府承担,用于实现中央政府的职能。

地方公债是由地方政府发行和偿还的债务。债务收入列入地方预算,由地方政府安排使用,还本付息也由地方政府承担,地方公债的发行范围并不局限于本地区。

(六)按公债的用途划分,可分为建设公债和财政公债。

建设公债,也称生产性公债,即用于生产建设事业及投资兴办营利性企业的公债。这种公债,政府不仅能拥有与公债等值的资产以作为偿债的保证,而且可以直接从这些投资中获得收益,以增强公债的偿还能力。

财政公债,也称非生产性公债,是为弥补政府财政赤字或为了应付临时发生的经费需要而发行的公债。财政公债由国库负责偿还。

(七)按流通性可将政府债务划分为上市公债和非上市公债。

上市公债是指可以通过金融市场交易转让的公债,亦称可转让公债。这种公债流通性强,认购者可以根据金融市场上的行情和自身的资金状况随时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和转让,因而对投资者很有吸引力,是各国政府筹集资金的一种主要形式,一般占全部公债比重的70%左右。上市公债按其偿还期限的长短可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债券。

非上市公债是指不通过金融市场交易转让的公债,按发行对象可分为储蓄债券和专用债券。储蓄债券是政府专门为个人购买者设计的,用于吸收居民储蓄。其发行期限大多较长,发行条件较为优惠以提高居民的投资积极性。专用债券是政府专门向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发行的不可转让的债券。这种债券具有一定的政策性、针对性和强制性,其发行条件的优惠程度往往低于储蓄债券,甚至低于上市公债,而期限却大大长于储蓄债券。这种债券的作用,一是为政府从某些金融机构稳定地取得资金提供工具,二是有利于中央政府调节货币供应量。

我国政府在1988年以前发行的公债基本上都是不可流通和转让的。1988年以后,随着公债流通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公债的流动性逐渐增强。目前我国发行的公债种类中,可转让性公债品种有记账式国债、无记名式国债、保值公债和国家建设性债券等。不可转让的公债品种有凭证式国债和特种定向债券等。

记账式国债通过记账形式纪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投资者必须在证券交易所开设账户才能进行记账式国债的交易。发行期内的交易不收取手续费;发行期结束后的交易要按成交额的0.2%收取手续费。由于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和交易采用无纸化方式,不仅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而且使国债的发行和交易更为安全,是市场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但要求具备较高的技术条件,如各交易所的电脑系统等。

无记名国债则以实物券面形式纪录债权。在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直接在承销机构的柜台上购买;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委托证券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申购。发行期内购买无记名国债不收手续费,发行期结束后,持有者可以在柜台卖出,也可以将实物券面在证券交易所托管后,通过交易所系统卖出,并按成交金额的0.2%缴纳手续费。这种国债不能挂失,但可上市流通交易和在全国通兑,具有流动性高,购买方便等特点,同时由于是实物形式而导致成本高,安全系数低。

凭证式国债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是一种国家储蓄券,不可上市流通,从投资人购买之日起开始记息。持券人在持有期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现时,可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现,除得到本金外,还可得到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记付的利息。经办机构则按兑取本金的0.2%收取手续费。凭证式国债到期兑付时,不收取手续费。这种国债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的储蓄网点和财政部门的国债服务部购买。

特种定向债券是以“特种定向债券收款凭证”记录债权,是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的管理机构发行的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