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该向哪里申请行政复议?

2024-05-06 19:11

1. 对省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该向哪里申请行政复议?

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政府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该向哪里申请行政复议?

2.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什么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 对经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

D
《行政诉讼法》第17条 行政案件由做出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经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

4.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该向什么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24条中:“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5. 对行政复议机关的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凡是行政机关针对具体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管理行为,只要当事人认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纠正。比如你认为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拘留等等。
  另外,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还包括依法应当作出而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情形,比如你认为自己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不依法办给你;再如你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请求公安局保护,而公安局不予理睬,等等,你对上述“不作为”不服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机关的的哪些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6. 对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① )申请复议,对复议决

C ①该省人民政府 ②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7. 小张对省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哪一个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因此小张对省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小张对省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哪一个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8. 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有权提起诉讼的是()

一、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只能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法规定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只有这一项。
二、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应当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属于中央垂直管理,地税属于省以下垂直管理,全国各地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所以复议法无法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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