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18 09:31

1.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生育津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2.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一、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1、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医学证明;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二、生育津贴领取金额怎么算生育津贴包括分娩类津贴和引、流产类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除30天乘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指女性参保职工发生引、流产或分娩的自然年度中,申领人所在用人单位首次进行缴费基数核定之月全部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之和除以参保职工人数。其中,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3. 生育津贴申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符合享受晚育(满二十三岁)奖励津贴条件的,夫妻双方应在《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中选择享受晚育津贴的对象,且夫妻双方本人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单位盖章。
夫妻双方均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女方单位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由男方享受晚育津贴,则男方单位须填报《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申报工作。

生育津贴申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4.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的材料如下: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领取生育津贴方法如下:1、怀孕后,带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确定产检和生小孩的医院;2、注意需要办理准生证;3、生育时,将就医登记表带到医院,这样使得社保局、医院核对后,便于使用生育保险结算;4、生小孩后,办理独生子女证,带就医登记表、出院小结(盖公章),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单位经办员到社保局申请,申领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生育津贴需要提供医学证明、生育住院发票、盖有就诊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等资料,以及含有参保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的单位证明。另外,生育津贴是只有女职工可以享受的,男职工是无法享受的。不过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是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男职工可以为其配偶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不过需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和失业证明。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6.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办表格本人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

7.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生育津贴申领时需携带审核资料:   ①住院医疗费收据;   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医保卡 (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   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   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   用人单位专管员于每月1-10日持下列有效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时携带的资料:   1、报销门诊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门诊票据、费用明细,有关检查报告单;   2、报销住院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住院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汇总单(盖医院章)、诊断证明(盖专用章)、病历首页、手术记录、接生记录复印件

领取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

8. 申请生育津贴需要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办领生育津贴需要以下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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