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书笔记2000字,越多越好,不要太好,最高2等

2024-05-14 12:17

1. 名著读书笔记2000字,越多越好,不要太好,最高2等

三国演义读后感
三国演义这本书我读了两三遍,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不是那些重大历史事件,而是作者对人物的刻画,让人禁不住感叹:三国真是个英雄辈出的时代!
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不是诸葛亮(总感觉这个人被神化的有点假了),而是曹操。曹操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对失败的态度:兖州败给吕布,宛城败给张绣,赤壁败给周瑜和黄盖,汉中败给马超。每次失败他都能以他独特的方式对待,体现了他作为一个优秀统帅所应具备的素质。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有时我常想,如果曹操不是曹操,那他不知死了多少次,但真正的曹操总能死里逃生!乱世中需要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好人,不管别人认为曹操人格如何, 我觉得三国需要曹操,如果三国没了他,不仅仅是三国演义这部书不精彩能形容的!在历史的长河中,曹操的错误怎能和他的诸多贡献相提并论!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刘备在能力上是不能和曹操相比的,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得民心者得天下,他的爱民和爱才使他成就霸业!
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典韦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典韦。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三国演义中的一些人物,也给我许多启示。那些贪财,贪色的人,最终一定不会有好结果。董卓与吕布之所以会兵刃,还不是让一个小女子貂婵在中间挑拨离间,所以董卓便是败在了自己的好色上。曹操也有点好色,张绣投降后,曹操在营中寻乐,便找了张绣老婆来玩弄,后来张绣当然恼火,便暗算曹操,曹操幸亏命大,否则也被张绣结果了。
 曹操修了铜雀台后,还要把东吴的“二乔”放于台上,于是便让孔明用这点激了周瑜,让周瑜决心出兵打曹操,曹操才有赤壁一败。三国中还有一些卖主求荣的一些人,也得不到好结果。与之相反的则是关羽了,他不贪财也不好色,得到了曹操的敬佩,也得到了千千万万读者的敬佩。若不是因为他一点点的骄傲,以及刘封的见死不救,他也不会死得那么早了。所以,我又知道了,为人不能贪财色,要做一个正直的人,刚正不阿的人。
三国演义中,还可以学到许许多多的东西,比如研究历史的规律,分析人物性格,分析事情的前因后果成败原因。毛泽东就曾经读了五次三国演义,原因大致也在这吧。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著伴人一生成长。



西游记读后感
西游记读后感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西游记》塑造了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唐僧-诚心向佛、顽固执着,孙悟空-正义大胆、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猪八戒-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沙僧-心地善良、安于天命。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那四本厚厚的名著,是每个自诩热爱中国古代文化的人必须修读的。我自然不能免俗,刀光剑影,勾心斗角,爱恨缠绵,都不适合此时阅读,于是再次翻开了《西游记》,进入了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每个人都能在解读它时获取不同的感受和启示。有人喜欢它鲜明的人物个性;有人喜欢它瑰丽的整体形象;有人喜欢它活泼诙谐的语言;有人干脆把它当作道德修养小说或政治寓言。但在我看来,它什么都不是,它只是“游戏之作”,是一个单纯的神话世界。我在读这本小说时常常有一种共鸣感,想必这是我内心深处对于自由的欲望在呼喊吧! 一、自由 在经历了又一个个性受制约的学期后,孙悟空这个形象完全激发了我内心潜在的,但根深蒂固的向往——对彻底的自由的向往。孙悟空破土而出,“不优麒麟辖,不优凤凰管,又不优人间王位所拘束”,闯龙宫,闹冥司,在花果山自在称王,可以说已经达到人性摆脱一切束缚,彻底自由的状态。孙悟空其实就是自由的化身,他的品质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向往自由,他始终在追求自由,他的一切斗争也都是为了自由。这样一个鲜活的形象给予了我一种寻找自由、追逐自由的力量和勇气。总之,我觉得现代人对于自己的生存状态,尤其是精神方面较为安于现状,缺乏一种开拓进取,寻找更大自由的精神。 二、神话 如今也是一个远离神话的时代。日常生活过于现实,使充满幻想的事物遭到排斥。神话绝非幼稚的产物,它有深邃的哲学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谢林在他的名著《艺术哲学》中说:“神话乃是各种艺术的必要条件的原始质料。《西游记》是中国神话小说的颠峰,也是神话文化的至高境界,然后中国的神话文化渐渐没落了,神话不被人重视,连《西游记》也少有人问津,只有孩子们会被孙悟空征服,于是也只有孩子们抱有对未来浪漫的、梦幻般的希望。” 三、英雄 “英雄”有许多不同解释。《辞海》中说英雄是杰出的人物,曹操说英雄要有包容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胸。我认为,英雄是那些顽强地掌握自己命运,并为崇高理想而奋斗的人。孙悟空无疑是英雄的典型,他为了自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怕与一切进行斗争。正因为这种对抗的差距悬殊,发自内心而拼尽全力的抗争才显得悲壮。明知不可为而为的勇士才能凸现出其英雄本色。 复读《西游记》,让我觉得其不属于一般名著的特点。我相信,也希望它永 远向大家展示着“自由、神话、英雄”三个主题,给大家带来激励和源自内心的力量。



孙子兵法读后感
《孙子兵法》既是一部军事经典著作,又是一部光辉的哲学著作,是我国灿烂的古代文化中一份珍贵的遗产。孙子在书中揭示的一系列具有普遍意义的军事规律,不仅受军事学家所推崇,在经济领域、领导艺术、人生追求甚至家庭
关系等方面,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初读《孙子兵法》,只觉得晦涩;再读《孙子兵法》,脑袋会思考了,好象是有那么回事。如今,又捧起《孙子兵法》,想写点感悟,谈谈它在商业与
人生上的应用及它与它的影响力相关的东西。
一、《孙子兵法》与人生
世上每一个人都有各自的人生道路,但是人生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在人生旅途中,既有坎坷,也有坦途;即有荆棘,也有鲜花;既有眼泪,也有歌声;既有痛苦,也有幸福;即有陷阱,也有成功……选择什么样的人生道路,如何面对人生道路上的种种不测,是摆在每个人面前严峻的人生课题。
孙子曰:"军争之难者,以迂为直,以患为利。" (《军争篇》) "投之亡地然后存,陷之死地然后生。夫众陷于害,然后能为胜败。" (《九地篇》)这两句话意思是说,军队争取先机之利最困难的地方,是要把迂回的弯路变为直路,要把不利变成有利。把士卒投入危地,才能转危为安;陷士卒于死地,才能转死为生。军队陷入危境,然后才能夺取胜利。历史上不少名君良将正是运用孙子这一用兵思想,导演了一幕幕转败为胜,转死为生,转患为利的活剧。我国古代著名战将韩信井陉背水之战,就是"以患为利"的著名战例。人生竞争如同战场军争。在人生的旅途中,不但常有失意、挫折和失败,有时还会遇到突如其来的厄运。明智的人,正是在这一次次的挫败和一个个逆境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成熟起来,从中获取了一次次胜利和成功。生活的辩证法告诉我们,逆境固然是人生道路上的不利条件,但当这种不利因素转化为催人发奋,战胜厄运的强大动力时,它又变成了好事。逆境可以激励弱者,造就强者;逆境可以磨炼意志,笑对人生。
孙子曰:"知彼知己,胜乃不殆;知天知地,胜乃可全。" "故知兵者,动而不迷,举而不穷。" (《地形篇》)这两句的意思是说,了解对方,了解自己,争取胜利就不会有危险;懂得天时,懂得地利,胜利就可保万全。所以懂得用兵的人,他行动起来决不会迷惑,他的战术变化不致困窘。孙子在讨论"知胜之道"时,认为贤能的将帅,必须做到"知彼知己", "知天知地",不仅要了解敌人,还要了解自己;不仅要懂得天时,还要懂得地利。也就是说,必须把敌我双方的情况搞得非常清楚,才能下定战役决心,选择好战役的突击方向,这样的"知兵者"才能"动而不迷,举而不穷"。他打起仗来绝不会感到迷惑,他采取的作战措施一定会变化无穷而不困窘。借用孙子这一用兵思想,我们可以说,真正懂得人生的人,也绝不会在人生道路上迷失方向。在人生的旅途中,人们的各种实践活动总是有一定的目的性。而人生的目的是人生的根本问题,它决定着一个人的归宿和生命的价值,对人生的根本方向、根本态度起着决定的作用。人生目的是人类在实践过程中以认识为基础形成的一种行为指向和结果。在纷纭的大千世界里,丧失人生目的,就会迷失方向,就会徘徊県徨,随波逐流,浑浑噩噩地虚度年华。
人们对每一个目标的追求都是人生目的中的一个阶段,这种追求既是崇高的也是没有止境的。所以,应当把某种追求的实现看作是向更高一级追求或者另一种追求的开端。有一位年逾花甲的科学家,他掌握了六种外语,然而依然锲而不舍地学习第七种外语。有人问他究竟为什么,他笑笑回答:为了不懈地追求,为了不断扩大生存空间,为了不断地开拓有助于发现新的追求目标的窗口。这种人在人生的旅途中会始终不渝地沿着既定的方向前进,永远不会迷失目标,永远对自己的人生有新的安排,这种人实际上就是孙子所说的那种"动而不迷,举
而不穷",能打善战的"知兵者".
二、《孙子兵法》的影响力
《孙子兵法》诞生2000多年来深刻影响着中国军事思想的发展。毛泽东的十大军事原则、积极防御理论以及我国现行的战略方针、作战条令,都无不留有孙子思想的烙印。但是,当代中国《孙子兵法》研究是作为学科领域研究而发展起来。在中国军内外,孙子兵法研究归属于古代兵略研究范畴,治学的基点主
要立足于学术问题研究,目的是宏扬中国兵学文化。 
 西方孙子兵法研究热源于西方现代战略理论,从克劳塞维茨“绝对战争”模式的直接路线战略理论向利德尔•哈特的“有限战争”模式的间接路线战略理论的转变,以英国的利德尔•哈特、美国的柯林斯等为代表的西方战略理论家对孙子兵法的推崇直接推动了西方对孙子兵法研究热的兴起。英国的利德尔•哈特在为格里菲斯的孙子兵法英译本的序言中写到“人们早感到需要有一种《孙子兵法》的新译本,更完整、更准确地解释孙子的思想。在可能导致人类自相残杀和种族灭绝的核武器研制成功以后,这种需要更为迫切。”冷战期间,苏美两个超级大国相互推行核威慑战略,使得孙子兵法关于“不战而屈人之兵”、“上兵伐谋”的战略思想成为其核威慑战略的总方针,《孙子兵法》思想开始登上当代西方大国
战略决策的“庙堂”。 
在当代世界军事领域里西方战略理论仍处于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对于西方来说,研究孙子兵法的意义并不在于改变了什么,而在于帮助他们走出一条摆脱困境的路子。20世纪的战争几乎都是西方大国挑起的,战争的经验和教训使其不得不审视自己的战略理论。特别是美国在越南战争中失败后,布热津斯基、尼克松、威斯特摩兰等人直接从孙子的思想中探寻美国失败的原因。在越南战争中,美国是严格按照西方军事理论来打的,而且几乎打赢了每一场战斗,然而却输掉了整个战争。众所周知,美国等西方国家,由于经济技术发达和战略思想的不同,对于作战问题,总是强调注重依靠作战的物质力量因素。兰德公司政治学研究部主任乔•波拉克说过:“当美国军事计划人员认为可能有必要用兵时,他们更多地是注重敌方的能力,而很少考虑敌方的战略和意图。”美军从独立战争到越南
战争,基本奉行的就是这种“以力量取胜”的战略战术思想。 
在西方大国的带动下,当今世界军事领域里正进行着一场适应信息时代、以高技术战争为核心的军事革命和军备竞赛。为了抢占未来战略制高点,西方大国在军事理论方面改变了单纯依靠技术优势的指导思想,开始学习东方的“以谋
胜”的战略理论。中国的兵学宝典《孙子兵法》正满足了他们的时代要求。
《孙子兵法》的魅力在于他是中华5000文明的结晶,他蕴涵了普遍的、朴素的、辨证的真理。在这里我们不能把其视为万古不易的真理,也不能把他捧上高高的神坛。但是,我们现在又必须把他捧上神坛,这不仅是因为数千年来《孙子兵法》和孙子在国人的心目中已经成为百战百胜、决战决胜的钢铁统帅的代名词及其圣经,更重要的是,其文笔简约,正因为简约,可以引申出无限的联想和解释,言简意赅,内涵深厚,高屋建瓴,高瞻远瞩,就像“三个代表”。其道理尚存,“法无万古不便之法。”古时的圣经,现在很多以丧失其曾存的魅力,如“唯女子与小人者难养也,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如“男女授受不亲,嫂溺,叔援以手,权也。”如“蛮夷之有君,不若华夏之无也。”《四书》《五经》“六艺”,多以不用,就正如列宁所说:“历史是客观事物的排列,逻辑是主观对历史的排列。”,或如郭沫若所提出的:“为革命而研究历史。”旧瓶装新酒,使古老的东西披上新的外衣,外延其适用,内涵其道理;“新的实践产生新的理论,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使新的理论有古老的外壳,让其与中华文明完美的结合。正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能够使“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现代,与古老,完美的结合,这也就是其真谛之所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一个道理。用古文阐释现代,用现代充实古文。《孙子兵法》有其长久适用的道
理,因此,我们可以用它来解释、指导现代的实践,获得成就。
学习“孙子兵法”,真的感受到中华文化的深厚与精髓,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我们的老祖宗原来在数千年前就已认知和分析得如此确切与深透,使我们不得不深深感叹前人的伟大和华夏文明的精深,相信一部孙子兵法,只要认真领
会其神髓并不断实践,必将对我们的自身素质的提高助益良多。


牡丹的拒绝读后感
读《牡丹的拒绝》时,看到这样的文字:"它被世人所期待、所仰慕、所赞誉  它因而增值而名声大噪,是否因此勾起人的好奇也未可知  "不知为何,在那一刹那,我想到了一个虽离我很遥远却一直让我牵挂着的人。 
    我是如此地热爱着这个人:我曾在四川因自己到达过他的出生地而欣喜不已;我曾对着他修剪的西湖苏堤久久凝望;我曾站在他一心向往的终南山巅抒发感慨  我甚至会在凛凛秋风中奔赴黄州,只为在他足迹所到达的赤壁旁吟诵一篇《赤壁赋》   
    他是苏轼。一个刻在我心脏里的信仰。 
    读课文时总觉得文中孤傲不群、安之若素的牡丹花与他是那么的相似,亦如他一般地坚持自己的主张,拒绝向权势低头;亦如他一般地惊才绝艳,宠辱不惊;亦如他一般地孤芳自赏,壮烈而洒脱。就像他那首千古流传的《卜算子》所写:"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谁见幽人独往来?飘渺孤鸿影。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捡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自比孤鸿的他,如文中的牡丹一样,那么骄傲,那么清高,即使是被贬,也不自艾自怜,而是顽强的发展,甚至出落地比以前更好。犹记得他曾在《超然台记》中这样评价过自己:"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心。"于是,这样旷古乐天的豁达便呼之欲出了。 
    张抗抗无疑是个典型的中国文人,而现代作者或多或少会受到古人思想的影响。这篇《牡丹的拒绝》,似乎正是在那种"苏子遗风"的牵引下,诠释着一个带着几分不羁和狂放、挟着几丝对自然和对社会的嘲弄,却又无忧无惧、自在自得的形象。所谓托物言志,无非是将自己的向往灌注在笔下所描写的事物中,由此看来,作者所仰慕的,也无非是如苏轼一般豪放旷达的心境。 
   以前曾抄下苏轼的几句词贴在书桌上:"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现在看来,这便是那一带文豪超然物外的人生观及世界观的写照了吧。 
    我也曾一度为苏轼的遭遇而感到悲愤不已--这样一位积极执着地盼着精忠报国的奇才竟然被他的国家所遗弃,怎能不令人扼腕?!然而,这也许也正印证了余秋雨在《苏东坡突围》中的那句话:"越是超时代的文化名人,往往越不能相容于他所处的具体时代。"悲哀之余,也不得不释怀:也许正是因了这层层的重压和深深的痛苦,才造就了这样一个豪迈狂放的苏东坡! 
    而我所追寻的,也不过是这千年不泯的苏子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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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提起这首词,人们都会想到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全名是《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明代文学家罗贯中编著而成的。由题目可知,这部小说是依据《三国志》写的,但是不向正史那样庄重,而是古代的白话文小说。与《三国志》相比,《三国演义》变得艺术性更强了。下面,我就从几个方面来点评一下这部66万字的名著。 
一、真实与虚构 
演义与正史的最大区别就是,演义不是全部真实的,演义是小说。人人都说《三国演义》是七分史实,三分虚构,的确是这样。但是虚构,使用艺术的手法进行虚构,而不是随便那段史实就可以拿来虚构的。比如,关公温酒斩华雄,史书上并没有写这件事。又如,关于单刀赴会见鲁肃,史书上写的是鲁肃单刀赴会见关羽。类似的例子当然是数不胜数。读过之后,稍做分析,可知这些虚构的情节,大部分是为小说描述的一个个人物作铺垫的。因为,如果仅仅是象正史中所说的塑造真实的人物,有些人物就和作者的政治思想观相违背了。而且,作者在虚构的同时,还注意到了情节的合理性、连贯性,而不是生硬的去虚构,这也就是为什么读过之后,会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总之,作者在这方面的写作是相当成功的,而且这些情节也表现了作者的一部分主观愿望。 
二、神化与丑化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并不完全是真实人物,而是正史经过加工后的人物,这其中就有被神化的人物和被丑化的人物。 
被神化的人物的典型代表就是诸葛亮和关羽了。诸葛亮被神化的地方是“未卜先知”,关羽被神化的地方则是“忠”“义”。下面,我想简单比较一下作者为什么着重的神化这两个人。 
南宋著名的理学家朱熹,认为三国之中蜀汉是正统。而朱熹以前的观点,从陈寿开始大部分都是以曹魏为正统。自朱熹之后,君王、大臣、百姓也开始接受朱熹的观点,原因就是这种观点是符合儒家思想,并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的。罗贯中也是同意朱熹的观点的。所以他神化的人物大多是忠于“汉室”的。这其中,作者又把诸葛亮写成了“智”的化身,把关羽写成了“忠”“义”的化身。这也就是为什么受《三国演义》的影响,道光年间的统治者曾给关羽长达三十余字的谥号了。 
至于丑化,基本是对神化而言的。比如周瑜,历史上是英雄早逝,《三国演义》却把他描述成了一个忌贤妒能的人。丑化大部分都是为神化作映衬的。 
三、人物与线索 
《三国演义》的一大成功便是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胆忠肝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忠厚老实的刘备、勇谋兼备的赵云、狡诈多疑的曹操、忌贤妒能的周瑜、恃才狂傲的祢衡等等。而作者正是用对细节的刻画,来体现人物鲜明的特点。如,写张飞,第七十回中,作者对张飞使了一个小心眼智败张郃的战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刻画与描写,与此同时又加入了一段诸葛亮与刘备的对话,更显出了诸葛亮的智谋高超。 
《三国演义》能够把繁多的人物以及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处理的恰到好处,就是因为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还有作者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三国演义》的主线索就是蜀汉政权的建立以及灭亡直至三分归晋的过程,其中有穿插有支线索。如,赤壁之战时期,作者是从刘备、孙权、曹操三条线索来展开叙述的。而这三条线索有互有联系,不会在一个章节之中只叙述一条或两条线索,这样交织进行,就会让读者感到很连贯,而不是只读一条线索的冗长与乏味。 
四、封建与王道 
《三国演义》中表现的一个政治思想观就是倡导典型的儒家思想——王道与仁政。《三国演义》中的一大部分虚构故事情节都是为了表现这种思想。正是如此,作者才大胆的在作品中塑造了一系列“忠”“义”的艺术形象。 
首先是诸葛亮。《三国演义》中描写的诸葛亮,是“忠贞”和“智慧”的化身,特别是作者对诸葛亮的“智慧”,更是用尽笔力,大肆渲染。 
诸葛亮在当时的地主阶级统治集团中,是一个看问题比较敏锐、处事比较有胆识谋略、能随机应变的人。然而,他之所以具有这些优势,就是因为它重视实践。如,在曹操攻占荆州,领兵南下时,诸葛亮曾向孙权分析当时形势,预计到曹操必败,正是因为诸葛亮在战争之前就已经对敌我双方的优势和弱点作了比较的缘故。又如,诸葛亮敢于使“空城计”,就是因为他对敌我将领的情况作了分析,料知司马懿了解自己“生平谨慎,必不弄险”,从而利用司马懿对自己长期形成的认识,采用了十分“弄险”的疑兵之计,解除了危机。然而,在更多的章节中,作者却把诸葛亮写成了“先知先觉”的人物。如,诸葛亮的几次“夜观天相”,几次“锦囊妙计”。而在“七星坛祭风”,更是荒诞不经的描写。类似的问题,还可以在“巧布八阵图”“班师祭泸水”“五丈原禳星”“定军山显圣”中看到。 
关羽也是《三国演义》中着力描写的人物。在作者的笔下,关羽也从《三国志》中的一名与赵云、黄忠地位相同的武将,变成了《三国演义》中勇猛忠义的大英雄。《三国演义》如此美化关羽,完全是为了提倡封建的“忠”“义”思想。《三国演义》后,关羽就成为完全符合封建统治阶级理想的人物,关羽在民间的影响也就越来越广。明、清的统治者曾经几次封其为“大帝”,到处为其立庙。这就清楚的说明,通过关羽鼓吹“忠”“义”的这种描写,是多么适合封建统治者的需要。 
此外,也是为了提倡为封建主子卖命,《三国演义》还塑造了一系列所谓“忠臣”形象,如董承、王子服、吉平等等,他们为了尽忠汉献帝诛除“国贼”曹操,“虽灭九族,亦无后悔”。作者把这些人吹捧为流芳千古的模范人物。此外,写姜维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孝道”,写孙夫人等人物时,鼓吹了封建的“节烈”。由此可知,《三国演义》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是贯穿了作者的社会政治观点的。 
五、诗词与歌赋 
《三国演义》的另一大成功便是引入了大量的诗词歌赋,虽然数量比《红楼梦》中要少,但是其中不乏精品之作。一部分诗词是为了表达情感而引入的,另一部分则是出现在人物的吟唱中或笔下。如,“苍天如圆盖,陆地似棋局……”(第三十七回),此乃文中诸葛亮所作。又如,“曹操奸雄不可当,一时诡计中周郎……”(第四十五回),此乃后人叹曹操中计误杀蔡瑁、张允之事。篇头词“临江仙”,气势磅礴,让读者感到一股浩然之气;读过之后,更有一种意犹未尽、引人入胜的感觉。篇尾诗“古风”,则把三国一个世纪的兴衰成败、长达66万字的文字概括成仅300余字的长篇叙事诗。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是它却像一片押韵的后记一般,带领读者重温三国风云。其最后几句,更是引发了作者对历史的思考与认识:“纷纷世事无穷尽,天数茫茫不可逃。鼎足三分已成梦,后人凭吊空牢骚。”留给读者无限的遐想。 
总而言之,《三国演义》可以说是四大名著中仅次于《红楼梦》的精品小说。虽然其中有些思想值得我们去探讨,但是它留给中华民族的意义是深远的。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 

1.“移驾幸许都”是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迈出的第一步。请简述“曹孟德移驾幸许都”的过程。 

汉献帝被李傕、郭汜所逼,逃往洛阳,下诏请驻扎在兖州曹操前来洛阳。荀彧向曹操分析了当时天下的形势,认为曹操应该借此机会发展霸业,不能让其他诸侯抢先。曹操采纳了荀彧的建议,率领大军来到洛阳,击败李傕、郭汜。这时董昭向曹操提出建议,把都城迁移到许都(即许昌),因为那里距曹操的根据地较近。于是曹操上表请献帝迁都。献帝迁都到了许都,曹操自封为大将军,自此之后大权尽掌于曹操之手。 

2.“太史慈酣斗小霸王”是《三国演义》中一次精彩的战斗场面。这次战斗因何而起?结果如何?请简述之。 

孙策为了继承父亲孙坚的遗志,把传国玉玺交给袁术为质,换来了精兵前去征讨刘繇,刘繇手下大将太史慈自告奋勇前去与孙策交战。此时孙策带领部将来到神亭岭上,与太史慈相遇,两人展开一场大战,*马和头盔都丢掉了。后来由于双方救兵来到,两人才罢手。孙策从此战之后甚为赏识太史慈的武艺,决定将他收于帐下。后来刘繇被击败,孙策用计擒获太史慈,太史慈感孙策诚意而降。 

3.“白门楼殒命”结束了吕布在《三国演义》中的故事。请简述这一事件的过程。 

曹操围攻下邳城,吕布在城中无计可施。吕布因为过度饮酒而导致伤身,于是下令城中诸人不得饮酒,违令者斩。吕布部将侯成准备了很多好酒,向吕布请示,吕布大怒,杖责侯成。侯成十分气愤,与好友宋宪、魏续商议投降曹操,于是侯成偷了吕布的赤兔马而逃跑,宋宪、魏续二人趁吕布困乏之时将吕布绑缚在白门楼上。曹操有收降吕布之意,然刘备说“明公不记丁建阳、董卓之事乎”,意在提醒曹操,吕布为人反复无常,不可留之。于是曹操下令将吕布处死。 

4.“青梅煮酒论英雄”,一篇绝世妙文把曹操、刘备两人的心态刻画得淋漓尽致,请简述这一精彩的故事。 

刘备受了天子的衣带诏后,为了隐藏自己的心思,就天天在后园种菜。曹操为了试探刘备是否胸有大志,请刘备到相府饮酒,因而谈到天下英雄。曹操问刘备谁是天下英雄,刘备提到了当世的很多大人物,但曹操认为他们都不能算是英雄,最后曹操说道“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刘备以为曹操知道了他的心思,吓得筷子掉到了地上,刚好这时天上打了一个响雷,刘备就说是被雷吓的,借此掩饰过去了,曹操也因此不再怀疑。 

5.孔融好友弥衡在献帝面前骂曹操可谓酣畅淋漓,痛快之至。请简述“祢正平裸衣骂贼”这一故事情节。 

孔融向献帝推荐祢衡之才,曹操因此召见祢衡,祢衡见曹操无待贤之礼,就出言傲慢,将曹操手下文武尽数辱骂一番。曹操因此让祢衡做了鼓吏,意在羞辱祢衡。鼓吏应该穿上新的制服,但祢衡却穿了一身旧衣服前往。在场的人们呵斥他,于是祢衡在曹操面前脱得一丝不*,曹操大怒,祢衡却说“我是显露我的清白之体”,又骂曹操污浊,曹操忍无可忍,决定将祢衡遣送到刘表那里。后来刘表又将祢衡遣送到黄祖处,祢衡最后由于辱骂黄祖而被杀 
、「过五关斩六将」:当时关羽因为要保护二位嫂嫂及侄儿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屈服于曹军之下,但关羽虽处在曹营下,却无时无刻地挂念的大哥,时时打听大哥的下落,直到有一天关羽终于知道大哥现处在河北袁绍那里,他赶快提刀跨马护送着两位嫂嫂及随行的女眷们乘车,到了东岭关口,因偏将孔秀执意要请示曹丞相之后,此时,关羽已怒火上升,就把孔秀劈成两半,消息传到洛阳 ,虽洛阳守将韩福和孟垣商量对策,但哪里是关羽的对手,两人都被关羽所劈死,像这样,关羽一连闯过五个关口,杀了六员守将, 才渡过黄河,他虽然感到有些愧对曹操,但此时的他只想赶快和大哥碰面,杀了这么多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二、「的芦救主」:此时,刘备虽然对刘表的召请,心里感到疑惧,但又不得不去,所以,刘备便带着赵云,跨着的卢,向襄阳出发,蔡瑁装得非常恭谨,到了第二天早上,荆襄九郡四十二州县的文武官吏,开始参加刘备代替刘表主持的「丰年大宴」,赵云非常小心的跟在刘备身旁,于是,蔡瑁又设下计策,把赵云支开,等到酒过三巡之后,伊藉执着酒杯,个人总结走近刘备席前,悄悄地向他说过:「蔡瑁想要杀你,你赶快从西门逃走吧!」于是,刘备立即跨上的卢向西门逃出去,但没想到走不到几里路,前面有一条又深又急的河,此时,刘备只好向急流中跨下去,这时,刘备嘴里喃喃地念道:“的卢,你要救我!”的卢好像是听懂他话似的,奋力窜起来,使刘备脱离了险境。
这二则故事使我受到了启发,(一)是让我感受到关公的重义气,即使大哥在天涯海角,只要有消息,也要把两位嫂嫂平安的送到大哥手上,把自己的生死置之身外,一切以两位嫂嫂的安全为重;
(二)是让我感受到人不可只注重外表,认为它是坏的而舍弃它,就像是的卢一样,纵使它是会克主的,但刘备却不在意它,可能是刘备的仁心感动了的卢马,所以,在主人最危急之时,它无克主反而是救了主人一命。
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作者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的剧情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的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的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乱世之中,「三国演义」不仅是在当时有一种象征的功用,也是令一种体制的创新,更是研究明清小说的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3. 中国名著的读书笔记。不是要读后感,是像写摘抄那样写,1000字的

该是中学生了吧!如果是女孩的话可能会喜欢《简·爱》。这个是简从舅妈家探亲回来后误会约翰将要娶新娘子前的一个片段大多是写景的,反衬约翰先生的话给她心情造成的影响。
    仲夏明媚的阳光普照英格兰。当时那种一连几天日丽天清的气候,甚至一天半天都难得惠顾我们这个波浪环绕的岛国。仿佛持续的意大利天气从南方飘移过来,像一群灿烂的候鸟,落在英格兰的悬崖上歇脚。干草己经收好,桑菲尔德周围的田野己经收割干净,显出一片新绿。道路晒得白煞煞仿佛烤过似的,林木葱郁,十分茂盛。树篱与林子都叶密色浓,与它们之间收割过的草地的金黄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施洗约翰节前夕,阿黛勒在海村小路上采了半天的野草莓,累坏了,太阳一落山就上床睡觉。我看着她入睡后,便离开她向花园走去。
  此刻是二十四小时中最甜蜜的时刻——“白昼己耗尽了它的烈火,”清凉的露水落在喘息的平原和烤灼过的山顶上。在夕阳朴实地西沉——并不伴有华丽的云彩——的地方,铺展开了一抹庄严的紫色,在山峰的一个尖顶上燃烧着红宝石和炉火般的光焰,向高处和远处伸延,显得越来越柔和,占据了半个天空。东方也自有它湛蓝悦目的魅力,有它不事炫耀的宝石——一颗升起的孤星。它很快会以月亮而自豪,不过这时月亮还在地平线之下。
  我在铺筑过的路面上散了一会儿步。但是一阵细微而熟悉的清香——雪茄的气味——悄悄地从某个窗子里钻了出来。我看见图书室的窗开了一手掌宽的缝隙。我知道可能有人会从那儿看我,因此我走开了,进了果园。庭园里没有比这更隐蔽,更象伊甸园的角落了。这里树木繁茂,花儿盛开,一边有高墙同院子隔开;另一边一条长满山毛榉的路,象屏障一般,把它和草坪分开。底下是一道矮篱,是它与孤寂的田野唯一的分界。一条蜿蜒的小径通向篱笆。路边长着月桂树,路的尽头是一棵巨大无比的七叶树,树底下围着一排座位。你可以在这儿漫步而不被人看到。在这种玉露徐降、悄无声息、夜色渐浓的时刻,我觉得仿佛会永远在这样的阴影里踯躅。但这时我被初升的月亮投向园中高处开阔地的光芒所吸引,穿过花圃和果园,却停住了脚步,——不是因为听到或是看到了什么,而是因为再次闻到了一种我所警觉的香味。
  多花蔷蕾、老人蒿、茉莉花、石竹花和玫瑰花早就在奉献着它们的晚香,刚刚飘过来的气味既不是来自灌木,也不是来自花朵,但我很熟悉,它来自罗切斯特先生的雪茄。我举目四顾,侧耳静听。我看到树上沉甸甸垂着即将成熟的果子,听到一只夜莺在半英里外的林子里鸣啭。我看不见移动的身影,听不到走近的脚步声,但是那香气却越来越浓了。我得赶紧走掉。我往通向灌木林的边门走去,却看见罗切斯特先生正跨进门来。我往旁边一闪,躲进了长满长春藤的幽深处。他不会久待,很快会顺原路返回,只要我坐着不动,他就绝不会看见我。
  可是不行——薄暮对他来说也象对我一样可爱,古老的园子也一样诱人。他继续往前踱步,一会儿拎起醋栗树枝,看看梅子般大压着枝头的果子;一会儿从墙上采下一颗熟了的樱挑;一会儿又向着一簇花弯下身子,不是闻一闻香味,就是欣赏花瓣上的露珠。一只大飞蛾嗡嗡地从我身旁飞过,落在罗切斯特先生脚边的花枝上,他见了便俯下身去打量。
  “现在,他背对着我,”我想,“而且全神贯注,也许要是我脚步儿轻些,我可以人不知鬼不觉地溜走。”
  我踩在路边的草皮上,免得沙石路的咔嚓声把自己给暴露。他站在离我必经之地一两码的花坛中间,显然飞蛾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会顺利通过,”我暗自思忖。月亮还没有升得很高,在园子里投下了罗切斯特先生长长的身影,我正要跨过这影子,他却头也不回就低声说:
  “简,过来看看这家伙。”
  我不曾发出声响,他背后也不长眼睛——难道他的影子会有感觉不成?我先是吓了一跳,随后便朝他走去。
  “瞧它的翅膀,”他说,“它使我想起一只西印度的昆虫,在英国不常见到这么又大又艳丽的夜游虫。瞧!它飞走了。”
  飞蛾飘忽着飞走了。我也局促不安地退去。可是罗切斯特先生跟着我,到了边门,他说:
  “回来,这么可爱的夜晚,坐在屋子里多可惜。在日落与月出相逢的时刻,肯定是没有谁愿意去睡觉的。”
  我有一个缺陷,那就是尽管我口齿伶俐,对答如流,但需要寻找藉口的时候却往往一筹莫展。因此某些关键时刻,需要随口一句话,或者站得住脚的遁词来摆脱痛苦的窘境时,我便常常会出差错。我不愿在这个时候单独同罗切斯特先生漫步在阴影笼罩的果园里。但是我又找不出一个脱身的理由。我慢吞吞地跟在后头,一面在拼命动脑筋设法摆脱。可是他显得那么镇定,那么严肃,使我反而为自己的慌乱而感到羞愧了。如果说心中有鬼——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那只能说我有。他心里十分平静,而且全然不觉。
8
回答时

中国名著的读书笔记。不是要读后感,是像写摘抄那样写,1000字的

4. 求两篇名著的读书笔记(2000字,不是读后感!!)

苔丝:作者:(英)托马斯·哈代。类型:现实/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苔丝是一个普通农民的女儿,家里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她是老大,长得很漂亮。在参加乡间的一次聚会的过程中,有一位年轻英俊的男子路过,然而这谈不上一见钟情,两个人也没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只是在记忆中留下了一个剪影罢了。
随后,苔丝的父母得知了自己原本是当地的大贵族德伯家的后裔,于是非逼着苔丝与一个姓德伯的富户家中去认亲。苔丝到这户人家去做佣人,其实这户人家根本不姓德伯,不过是一户暴发户,嫌自己原来的姓老土,改了这么一个贵族姓氏罢了。
这个阔少亚历克·德伯垂涎苔丝的美色,总想占她便宜,苔丝那时只有十七岁,单纯天真。并不能完全体会亚历克的险恶居心,有一次她被一群人围住,陷入困境,亚历克把她救走,两人来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树林里,结果苔丝就被……
三个星期后,苔丝离开了德伯家。她的母亲责怪她既然发生了这样的事,苔丝就应该想办法和亚历克结婚。但是苔丝不愿意这样做,因为在她心中根本就不爱亚历克,如果她爱他,就会给自己争取一些权益了。结果只能这样吃了一个哑巴亏。
一年以后,苔丝在农场上做工,她还是很美丽,只不过怀中多了一个婴儿(唉,可怜的苔丝)。因为是私生子,孩子没有接受过洗礼。
婴儿很快得了重病,奄奄一息。苔丝早已接受了命运的摆布,然而却不能忍受他的孩子死后因为没有受过洗礼而在炼狱中受苦。于是在一个夜晚,她只能自己给她的孩子施洗,并给他取名为苦恼。
苦恼死了。第二天苔丝问新来的牧师,她这样私自受洗能不能得到上帝的承认,牧师说可以,苔丝也就安心了。不过在随后苔丝坎坷的命运中,苔丝对宗教最终还是彻底的反叛了。正像作者在他的五十岁日记中所写的那样,到今天为止,我寻找上帝已经找了五十年,如果他真的存在,我早就找到了。
因为失节,苔丝一直很痛苦,然而毕竟她还不到二十岁,悲伤最会被青春的力量所冲淡,二年以后,苔丝来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希望开始新的生活。
这是一个养奶牛的地方。苔丝工作得很快乐,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碰巧安琪(就是一开始苔丝遇到的那个年轻人)也在这里工作。两人暗生情愫。与苔丝住在一起的女工都很爱安琪,但安琪心里只有苔丝一个,他不断地追求苔丝,苔丝不断地回避,因为自己的过去(好纠结)。
终于苔丝还是答应了安琪的求婚。但是因为种种纠结的原因,苔丝始终没有勇气向安琪说出那个深埋在心底的秘密。只有一次,苔丝痛苦地问安琪:为什么我十七岁那年,你不娶了我呢!安琪很不解,他不明白那究竟有什么关系(有的是,你不知道的事)。
安琪和苔丝结婚了。婚礼后出现了不祥的预兆。新婚之夜,安琪向苔丝忏悔了自己以前的罪行,就是他也嫖过妓(看来那个时代的男人都那样啊),苔丝原谅了他,并且因为他的忏悔给了苔丝勇气,苔丝向他说出了那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苔丝满心以为安琪会原谅她,然而现实还是给了她残忍的一击。安琪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尽管苔丝是无辜的,尽管苔丝为此痛苦万分。苔丝说自己本不想嫁给他,可安琪一次又一次的逼她……(有时候我在想,安琪尽管本质上不坏,但是有些苛刻了)。
比起恶人来,有时好人的冷漠更让人受到伤害。
两个人一直过着冷冰冰的生活,安琪似乎都不愿意再看她一眼。有一天晚上,因为安琪有梦游症,所以他抱起了苔丝,口中还说到“死了,死了(应该是说他的爱情死了)”向河边走去,苔丝很想和安琪一同葬身水中,离开这个世界。但是苔丝尽管把自己看得很淡,却认为自己没有权利这样决定安琪的命运。
安琪决定离开这个地方,到外国去传教。苔丝大惊失色,无论如何她也不愿意让安琪离开自己,哪怕安琪对她如此冷漠无情。苔丝终究还是软弱善良,眼睁睁地看着安琪离开,自己心如刀绞。作者在这里还说,其实苔丝真的不应该放安琪走,因为只要安琪不走,时间一久两个人还有希望可以挽回,苔丝应该跟安琪来一点梨花带雨,安琪不会铁石心肠到如此地步。可是苔丝还是什么也没有做(爱他,所以给他自由)。
安琪抛弃了苔丝。苔丝只能一个人外出谋生,粗鲁的农夫对她百般挑剔,原本苔丝想向安琪的父母寻求帮助,可是最后还是退缩了,恐怕安琪的父母更不能相容苔丝。这时,亚历克再度出现。
亚历克对她百般纠缠。恰在此时,苔丝的父亲死了,一家老小无处安身。不得已,苔丝要与这个毁了她一生幸福的人同居。亚历克在苔丝祖宗的坟前对苔丝说,别看你是真正的贵族德波,可你那些贵族祖宗也保护不了你,可是还没有我这个假贵族有用。苔丝伏在墓门前,绝望地说“为什么我不躺在里面!”
安琪在经历了一系列磨难之后,成长了很多,也体会到了自己对苔丝的无情(太晚了)。于是他就回来找苔丝。然而怎么也找不到她,最后苔丝的母亲告诉他,苔丝应该在一个旅游胜地,只不过,她并不是一个人……
安琪还是找到了苔丝,一个被亚历克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苔丝。苔丝说,现在这个样子,他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安琪走了之后,亚历克对安琪又进行了一番侮辱(苔丝对自己的境遇已经无所谓了,和亚历克同居的日子她一直是任人摆布的行尸走肉而已,但她决不能忍受自己最爱的安琪受一点点侮辱),一怒之下的苔丝杀了亚历克(这应该不是一时的冲动,不仅仅是对亚历克,也是对这个社会迫害的反抗)。
苔丝找到了安琪,两人一同逃亡。这是一段最甜蜜的时光,二人互诉衷肠,所有的嫌隙都烟消云散了。苔丝对安琪说,我死了之后(苔丝要为亚历克偿命),你就和我妹妹结婚吧,她是另一个我,只是没有我的污点。幸福还是短暂的,追捕的人很快就到了,苔丝对警察安静地说“我准备好了,我们走吧(看得我心里真难受)。”
最后一幕,安琪和苔丝的妹妹手牵着手,看着苔丝在高塔之中被处决,苔丝的死亡也标志着亚历克对她的玩弄的终结。两人牵手走向远方。
看完之后真是觉得荡气回肠,苔丝那么善良,最终还是一步步地走向了死亡。如果她不杀死亚历克,也只能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地活着。因为这本书最初是以连载的方式发表的,所以很多读者都希望结局不要这么悲惨。不过要是大团圆的结局,艺术水准也就不高了。我总喜欢把她跟《法国中尉的女人》拿来作比较,因为时代相同,而其中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法国中尉的女人》一开头就是托马斯·哈代写的《谜》(真是会写不如会抄)。不同的是,一个女人清白却要当作不清白,不愿过世俗的生活宁肯被放逐;一个女人不清白实质上更清白(《苔丝》的副标题就是——一个纯洁的女人,结果副标题引来的争议比正文还要多),渴望过安稳的生活却遥不可及。当然男主角的态度也不同。有时我会想,如果没有安琪,苔丝不会死,或许还可以找一个安安稳稳的人过平静幸福的日子。是为了爱情流血拼命,还是远离爱情逆来顺受地活着,实在是说不清对与错。
我们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书中“在世上,我们尽受苦受难;在世上,我们有离合悲欢;在天堂,我们永远不离散”,幸福一定要自己把握,即便是在已经开放的现代,仍然有种种限制,所以,抓紧自己能抓紧的一切吧。
 
道连·格雷的画像:作者:(英)王尔德。类型: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本书是受《椭圆型画像》和爱伦·坡的另一部短篇小说影响写成的。道连是一位英俊的贵族青年,他爱上了一位莎士比亚戏剧演员茜蓓尔。并与之订婚,茜蓓尔的弟弟詹姆斯厌恶贵族阶层,因为茜蓓尔姐弟就是某贵族的私生子,因为母亲的出身原因没有名分。詹姆斯很快就要远航出海当水手,临行前他说如果那个贵族辜负了茜蓓尔,他一定要把他碎尸万段。
道连原本是一个心地善良的青年,然而他的一生却因为一幅画发生了彻底地改变。他的画家好友为他画了一幅肖像,画中的他那么纯洁,道连不禁嫉妒,因为画像可以永远都不发生改变,而人的青春却是如此的短暂,当他年老了以后,看着这幅画,一定会悲从中来。所以他当时许了一个日后让他后悔终生的愿望:让画像去承受岁月的沧桑,自己永葆青春。
茜蓓尔因为怀着对道连的爱情,所以戏剧演得一塌糊涂。道连愤怒地责怪她,并不顾她的哀求而离开。之后道连觉得也没有什么,自己想要去挽回,可是一切都已经太晚了,茜蓓尔以为道连再也不会爱自己了,在绝望当中自杀了。
在得知了这个事实之后,道连很后悔。可是无意当中,他发现了自己的肖像上的一抹冷酷。这使道连惊讶不已,他从没有想过自己的愿望会成为真的,不管自己做过什么,人们都不会在他的外表上找到印记。因为这个原因,道连的良心沦丧了,变得和他的朋友亨利一样,无恶不作,寻欢作乐,找一些平民的姑娘,凭借着自己的相貌玩弄之后再抛弃,而这些女子的命运,自然很悲惨。
不知不觉时间过了十八年。道连和十八年前一样,还是那么的年轻英俊,而亨利已经变成一个半糟老头子了。道连有一个神秘的癖好,就是在自己每次作恶之后,看那幅画像一次次的变得苍老邪恶,而自己还是那么年轻有活力,他以此为乐。他不允许任何人看那幅画像,所以人们都不知道这幅画像的秘密。
有一天,道连被一个他以前抛弃的女子缠住,这个女人也是被道连抛弃后当了妓女的。无意中,一个男人在听到了这个女人叫道连“迷人王子”之后,震惊不已。这个男人就是茜蓓尔的弟弟詹姆斯,十八年来,他一直在找寻害死姐姐的凶手,然而他却并不知道那个贵族的姓名,只知道他的姐姐管她的恋人叫“迷人王子”。
詹姆斯追上了道连,威胁要把他杀死。道连拼命否认,最后,道连说,“到灯光下,看看我的脸!”因为道连的相貌只有二十出头的样子,詹姆斯认为他不可能是十八年前的那个人,道连得以死里逃生。不过詹姆斯在随后与女人的交谈中才得知,道连十八年前就已经是“迷人王子”了。
随后,那个肖像的作者回过来看望道连,因为道连名声很坏,这位画家不相信。一个深夜,画家孤身来到了道连的家中,道连告诉他那幅画的秘密。画家痛心不已,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心血之作被道连毁成了这个样子,他认为是道连毁了这幅画,道连说,你错了,是这幅画毁了我。之后,道连开始痛恨这一切,亲手杀死了这个画家。
为了毁尸灭迹,道连拿自己手中的把柄去威胁化学爱好者坎贝尔。坎贝尔被迫消灭了画家的尸体,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人们都在猜测这位画家到底去了哪里。不管怎样,道连是安全了。
道连去别的地方度假,途中发现詹姆斯一直在暗中跟踪。道连不得不提心吊胆,唯恐自己死于非命。不过他的担心是多余的,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詹姆斯意外被打死,再也没有人来向道连索命了。
道连改过向善了,这一次他没有碰那个爱上他的小姑娘。可是,当他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发现那幅画像却没有丝毫的改变,无论他做什么,都无法弥补过去所做的一切了。道连想毁掉这幅画像,因为那是他的罪证。不过最终的结局却是,画像完好无损,道连将自己误杀了。
当人们发现道连的尸体的时候,没有人相信这个面目苍老可憎的人会是前一天那个永葆青春的青年,但是画像,恢复了最初的模样。
也许,只有道连死亡才可以赎罪,才能让画像回复纯洁的面目。
一开始,作者就说,“青春,除了它世上的一切都没有价值!”正是因为道连也认同这个观点,才把青春看得那么重,毁掉了许多人的青春,也让自己的青春过的毫无意义。时光不可能倒流,正是因为青春易逝,我们才会珍惜。除了把生命用在谈情说爱之外,我们还可以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去付出。看了那么多书,凡是把爱情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往往都很脆弱。像茜蓓尔可以不死,那样道连也许不会有这样一个悲惨的结局,尽管这个结局是道连罪有应得。
青春,确实很宝贵,但是不是只有这一样,为了永葆青春,道连却失去了一生的幸福。

5. 1500字的名著读书笔记3篇,最好是新的文章,随便写什么,文笔不用太好

前夜:作者:(俄)屠格涅夫。类型:爱情。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又看到了屠夫的作品,啦啦啦……啦啦啦
两个青年,拥有着迥然不同的性格。舒宾活泼开朗,玩世不恭;伯尔森涅夫老成持重,古板内向。
他们认识一位美丽的贵族姑娘叶琳娜,她温柔内敛,但是非常坚定,有着自己的理想。
还有一位保加利亚的爱国青年英扎罗夫,英俊帅气,对于祖国有着热烈的情感,身负血海深仇(怎么感觉这句话好像武侠小说呢)。
然后就是屠夫的惯例,介绍各个人物的家世背景和经历。
伯尔森涅夫把英扎罗夫介绍给了叶琳娜,然后两个人互生好感(这个基本上傻子都能猜出来),渐渐地,日生情愫。
后来伯尔森涅夫说英扎罗夫马上就要走了,结果叶琳娜很着急,一着急两个人就表白了,然后……好甜蜜啊
英扎罗夫终究要回到保加利亚保卫祖国的活动中去,而与此同时,叶琳娜的父亲也得知了两个人的绯闻,非要叶琳娜嫁给另一个人(额)。于是按照屠夫的套路,接下来就是两个人要私奔了~~~
加油啊,英扎罗夫,不要像你的前辈罗亭或拉夫列茨基那样半途而废,这次一定要成功!
可是,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刻,英扎罗夫却患上了急性肺炎一病不起,差点儿就死了。
终于,叶琳娜和父母摊牌,说自己已经和英扎罗夫结婚,当然,阻挠难以避免。最后为了让叶琳娜父亲不把事情张扬出去,叶琳娜的母亲不得不向他妥协,偿还他的债务,容忍他的不忠(唉)。
离别的时候终于到了,只是英扎罗夫虽然康复,身体却大不如前了。一想到前途茫茫,双亲不禁感到悲伤,尽管他们已经在心里原谅了叶琳娜,接受了这门婚事。
之后英扎罗夫和叶琳娜去威尼斯度蜜月,很幸福,只是在这幸福当中,似乎人人都一看到英扎罗夫活不多么长久,恐惧渐渐袭来(好不容易私奔成功了,又不让他们在一起,555……)。
终于,马上就要回到保加利亚投入战斗,英扎罗夫却永远的离开了。然后接下来的事情却出乎意料,叶琳娜给父母写了一封信,告诉他们忘了自己,不必再去寻找,她要投入到战争当中,把丈夫的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
五年过去了,伯尔森涅夫和舒宾都向着自己的理想前进,叶琳娜的双亲也更加苍老了,尽管他们寻找过,但是自从那一封信之后,便再也没有了叶琳娜的消息,有人说自己曾经看到过她,又或者她已经陪伴在丈夫身旁……
配上点伤感的音乐,我想我会果断泪奔。讨厌的屠夫,每一次的结局都是那么伤感,就不能让男女主角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吗?55,55……
我觉得叶琳娜是个很有个性的女子,有着坚定的信念,不然怎么可能义无反顾的投入到了战争当中,奉献自己呢,我觉得这不仅仅是爱情。叶琳娜注定要走一条与大家闺秀完全不同的道路,或许这就是觉醒,从小我到大我。
 
香水:作者:(德)帕特里克·聚斯金德。类型:恐怖。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这是一个好看的故事,说它完全是恐怖片我觉得也有失公允,虽说很多情节都是很荒诞夸张的,但是其中还是影射了很多现实。
巴黎,是一个世界上最臭的地方,各种臭味混合在一起。而主人公格雷诺耶就出生在一个臭气熏天的卖鱼摊旁边,他的母亲想把他杀死,但是格雷诺也有着顽强的生命力(这种生命力后面还会经常见到),结果是他的母亲因为杀害婴儿被处死。
随后格雷诺耶自然就去孤儿院,只是喂养他的乳母不喜欢他(事实上他身边的所有人都不喜欢他),而这个原因不仅仅是他长得不好看,发育迟缓,真正让人惧怕的原因是他的身上居然没有任何气味!
这期间,很多人都想害死他,但是都没有成功。到了八岁的时候,格雷诺耶被送到一户皮革匠家里去做学徒。我觉得在格雷诺耶身上看不到什么反抗,他很有心机,为了生存下来,他干的工作最多最累,染上瘟疫也没有让他死于非命。像潮虫一样,不需要阳光更不需要爱!
但是在繁重的工作之外,格雷诺耶还有着别的事情,他有着世界上最最灵敏的鼻子,为自己在心灵中营造了一个香水世界,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为了把一个少女的香味据为己有,他杀了第一个人(这段开始恐怖了)。
与此同时,巴黎的一家香水制造商巴尔迪尼,因为不能创造出新的香水,店铺面临倒闭的风险。他已经决定将店铺卖掉,彻底离开香水制造这个行业。
但是就在最后一天,格雷诺耶跑来送货,当他明白这是一个香水店,他便开始决定要留下来。于是他像巴尔迪尼成功展现了自己的才华,他便如愿以偿的成为了香水店的学徒。
一时间,巴尔迪尼的香水店成为了新宠,因为总是有那么多种新奇的香水被制造出来,尽管没人知道那是格雷诺耶的功劳。
而格雷诺耶也在这段时间耐心学习着香水制造的种种规范知识。巴尔迪尼从他的身上不断榨取香水的配方,只是把他当作了摇钱树而已(讽刺了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格雷诺耶并不在乎这些,只是当他终于发现他无法将自己脑海中的香味付诸成现实的时候,大病了一场。
弥留之际,巴尔迪尼告诉他萃取香水还有别的方法,那种方法在南方。于是格雷诺耶苏醒了,他要离开去南方。巴尔迪尼始终讨厌他,也没有过多挽留,毕竟他已经存储了六百个香水配方了,且这些配方的“版权”都归巴尔迪尼所有。
格雷诺耶走后,巴尔迪尼的房子在夜间坍塌沉入了河底,巴尔迪尼夫妇双双殒命(格雷诺耶走得很及时)。所有配方、调制好的香水、香料,统统沉入了塞纳河冰冷的河底,什么也没有留下。
格雷诺耶徒步终于来到了南方,他希望找一个没有人的地方,于是他来到了一个罕无人迹的山顶,在坑道当中住了七年,饿了就吃各种死掉的动物,基本上处于野人状态了。他把自己想象成这里的国王,在自己的香水王国里面尽情遨游。
直到有一天,他终于发现了那个残忍的事实,便是作为世界上最最厉害的香水大王,自身居然没有任何气味,于是他终于离开了大山。
回到了城市之后,他小试牛刀便让世人膜拜。于是他回到了法国。重新成为了学徒,继续每天拼死拼活的干活,收集香气。
为了让自己拥有像正常人一样的气味,他开始继续杀死美丽的少女,将她们的气味据为己有,一时间人心惶惶,大家都认为有一个魔鬼在进行杀戮,因为每次都留不下任何痕迹,找不到凶手(简直神了)。
直到最后一个美丽的少女洛尔被杀死(这段写得比较恐怖),格雷诺耶暴露了他的行踪。他终于被逮捕,即将被处死,法官们把他当成疯子,没有人理解他的所作所为,甚至没有人相信他能犯下那么多宗命案。
刑场之上,神奇的一幕出现了。格雷诺耶仅仅用了一滴他的神奇香水,就让所有人把他奉为上帝,大家都做了以后难以启齿的事情(这事儿就不细说了)。就连洛尔的父亲也不认为是他杀死了洛尔,结果格雷诺耶晕倒了……
此案很快了解,人们找了一个替死鬼,屈打成招。格雷诺耶洗刷了罪行,但是却并不感到快乐,他憎恨这个世界,憎恨所有的人,只想找个地方了结自己的生命。
格雷诺耶洒出了全部香水,于是人们把他五马分尸吃掉了,也许只有这一次,这个行为才是出于爱(讽刺啊)。
其实真正让人感到触目惊心的并不是格雷诺耶的谋杀行为,而是这个冰冷残忍的世界。格雷诺耶从没有把别人当作过人,正如别人从来只是把他当作牲口一样。格雷诺耶对人从来就没有爱,正如他从来就没有得到过爱一样。他能够生存下来仅仅是因为顺从能干,否则便会被资本家抛弃。
残忍的格雷诺耶的母亲,自私的巴尔迪尼,还有那漂浮在整个城市上空久久无法散去的臭气……绝对比那个冰冷的山洞更为窒息。
 
大地:作者:(美)赛珍珠。类型:现实。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赛珍珠是在中国长大的美国人,所以描写中国农民的故事往往视角可能不太一样,有人觉得她肤浅,不过我倒觉得还是比较客观的。
王龙是一名农民,这一天他要结婚了,娶一位大户人家的丫头做媳妇。这个女人叫做阿兰,沉默寡言,长得不好看,但是勤劳贤惠(多少中国女人就是这样啊)。
很快,过了一年之后,他们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儿子。王龙很高兴,阿兰带着自己的儿子去原来的大户人家拜年,发现那户人家要把土地卖掉,正好这一年王龙家里有了一些积蓄,于是王龙他们就把那块土地买了下来,这是一个契机。
只可惜,王龙的叔叔一家好吃懒做,而且行为放纵不堪(基本上就是一家子流氓),他们看到王龙家里有钱了,就开始变相的勒索王龙,而这时候阿兰又生下了一个女孩(又是重男轻女)。王龙隐隐感到不幸正在降临。
果然,老天爷不下雨,颗粒无收,家里没有吃的,到处都是灾民在逃荒(我怎么想起一九四二来了)。而这个时候,王龙叔叔一家来趁火打劫,要买下王龙的土地。但是王龙拒绝了,他说就算死,他也绝不卖地(我又想起了在塔拉上面发誓的斯佳丽)。
阿兰生下了一个女孩,出生之后便死了。王龙再埋葬她的时候发现她的脖子上有淤痕(难道是阿兰……没啥可责怪的,一切都是走投无路的选择),而一旁的野狗还在对尸体虎视眈眈。
坐上火车,王龙一家从安徽来到了江苏,这里很富裕,当然王龙每天还是要辛苦的干活,阿兰和孩子们去乞讨,住在棚户区。被人瞧不起等等。
春天到了,王龙越来越想念家乡的土地,可是回去的路费却无从筹措。正在一筹莫展之时,革命爆发了。王龙在其中浑水摸鱼,跑到大户人家去抢了一笔钱,一家人终于回来了。
生活又步入正轨,只是他们发现自己的大女儿原来是个傻子,心中倍感凄苦。而阿兰在那次浑水摸鱼当中“拿”到了一袋子珠宝,于是王龙用这袋珠宝又买了一大片土地,真正变成了地主(地主原来是这样炼成的)。
有钱了,王龙又有了时间。孩子们该上学的上学,除了王龙叔叔一家又跑来白吃白喝,飞扬跋扈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别的烦恼了。只是男人一有钱就容易变坏,阿兰在王龙的心里也变得越来越难以入目了。
接下来的故事顺理成章,王龙爱上了一个妓女荷花,把她娶来做小妾,并且为了她,拿走了阿兰唯一的安慰两颗珍珠(不可原谅!!!)。阿兰自然很是受气,但是她依然没有反抗,只是冷眼旁观。
妓女终究是妓女,王龙发现自己的大儿子居然和荷花有奸情,一怒之下赶走了大儿子。而荷花也从此老实多了。
可是生活依然没有太平,王龙越来越忍受不了叔叔一家,决心要把他们赶走。可是叔叔却告诉王龙自己是个胡子(就是土匪),原来这么多年,王龙一家虽然发达却没有任何人敢来找麻烦,是由于他叔叔的缘故。
阿兰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为别人当了一辈子的奴仆,昏迷的时候回忆起自己小时候忍受的种种磨难(这段好惨啊),临终的时候却还在惦记别人,给大儿子操办完了婚事,阿兰就走了。也许只有在这个时候,王龙才会感到些许愧疚。
大儿子想出了一个主意来稳住王龙叔叔一家,就是给他们买鸦片,让他们快点上西天(这个办法真好),于是两个老家伙也变得安稳了。王龙买下了以前黄家大宅,一家人都住到了里面。
按理说这时候没有什么烦恼了吧,可是依然不是,两个儿子越来越不和睦,为争家产而打得不可开交,最小的儿子又向往革命,最终离开家门,只有那个傻女儿最不让人操心。此时乱世烽烟骤起,叔叔的儿子又带领军队来“扫荡”,幸好他们很快就走了。
王龙已经很老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都走了,叔叔两口子也抽鸦片死了。只是有时候,对土地的思念会胜过了一切,尽管王龙已经不能再下地干活,但是他还是要到自己的土地上去看一看,回忆着以前和阿兰的种种往昔,恍如隔世。只有土地才是唯一不变的依靠。
王龙又爱上了一个年轻的丫头梨花(唉),梨花也很喜欢王龙。至少他温暖了王龙的心,王龙交给梨花一包毒药,嘱咐她等王龙死了之后就给傻丫头服下,因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王龙之外还有谁会惦念着傻丫头呢(这段我好心酸啊)?
王龙的身体越发衰老,而他却听到两个儿子商量着他死后要把土地卖掉评分财产,王龙真的愤怒了,他教训儿子无论如何也不能卖地,只是,儿子们的都有自己的小算盘,又怎么会听王龙的呢?
关于土地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我相信不管是世界上那里的农民,都会对土地有一种浓浓的化不开的情结。王龙就是这样,土地才是他心中唯一的神明,没有土地他便什么都没有。他也有着中国农民的典型性格,愚昧、淳朴、自私、目光短浅,我唯一恨他的地方就是他对不起阿兰。
说到阿兰,她的话语很少,只是不停地干活劳作,不求回报,就像一个忠心的女仆那样,甚至可以说她是被这一家人给榨干的,就像自己的原配丈夫也因为她姿色不好而抛弃了她,旧社会的妇女命运真是……
大地从拥有到失去,表面上看是因为王龙和儿子们的价值观不同,其实根本的原因还是时代的潮流,王龙的儿子们终将脱离土地,他们会有自己的骄傲,尽管那不会是大地。没有人能够阻挡时代的滚滚洪流,中国社会的变迁或许就是一个失去大地的故事。
 
愤怒的葡萄:作者:(美)斯坦贝克。类型:现实。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很厚的一本书,自己没太读的进去,很惭愧啊……
话说乔德一家居住在美国东部,而汤姆·乔德在四年前由于杀人被捕入狱,终于获得了假释。这样也好,不然他们一家可能要走了,这样他们可以一起走了。
为什么要走呢,因为美国经济恐慌,然后农民纷纷破产,土地没有了,他们只能到富裕的加利福尼亚去谋生,以前当作宝贝的农具、家什,都必须以低廉的价格卖掉,背井离乡(这不就是美国式的逃荒么……)。
在路上,汤姆的爷爷奶奶就都去世了,他们的死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远离故土,心如死灰。
在路上还经历了很多刁难,颠沛流离,总算到了加利福尼亚。
可是到了之后又能怎么样?大批的难民涌入,而本地人对他们并不友好,认为他们会妨害当地的安稳。因为工作并不多,企业主和资本家将工钱压低到了极限,即便如此工作仍然供不应求,奸商使用了各种方法来压榨平民。
成千上万的人们在饥饿中死去,但是食物却从来不缺少,为了保持高额的利润,资本家们把大批的农作物毁掉(这段大家在历史课上都学过,不再赘述),真是暴殄天物啊!
乔德一家艰难地在饥饿中求生,最终汤姆决定离开。因为当地的警察也在残酷地镇压他们,与其饿死不如奋起。汤姆去参加反抗了……
不管怎么样,乔德一家还是要挣扎着活下去,在困难之中互帮互助。
虽说自己怎么看进去,但是里面对于农民的苦难还是描写得非常深刻,作者更多的时候是用一种讽刺的态度来描写的,显得更加让人心里难过。其实不管是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农民唯一不能够失去的就是土地,失去了土地他们便如同离开土地的植物一样了。

1500字的名著读书笔记3篇,最好是新的文章,随便写什么,文笔不用太好

6. 读书笔记,名著的!2000字,要原创!不要百度有的。20分送上。

卡斯特桥市长:作者:(英)托马斯·哈代。类型:商业/现实。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总体来说这部作品没有什么浪漫的情节,有的只是对现实的描写,谈不上讽刺,也谈不上批判而已。
主人公亨察德原本只是一个普通的捆草工,无权无势,对生活感到厌倦。因为有喝酒的不良嗜好,于是在一次酒后,他把自己的妻子卖了。
然而他心地并不坏,酒醒之后后悔不已,决心找回妻子和女儿。但是多年来都没有结果,于是跑到卡斯特桥,寻求新的发展。
十八年后,亨察德的妻子带着自己的女儿伊丽莎白——简来找自己的“前夫”。两个人经过一番打探,终于来到了卡斯特桥,此时的亨察德,也已经是这个城市的市长了,并且成了一个富有的粮草商
为了弥补自己所犯的罪过,亨察德与自己的妻子重新结婚。并且想与自己的女儿相认。婚后不久,亨察德的妻子就去世了。亨察德按捺不住父亲的本能,告诉伊丽莎白——简,那个她自小认为是父亲的水手不是她真正的父亲,自己才是。随后亨察德发现了妻子的遗物,原来伊丽莎白——简真的是那个水手的女儿,亨察德自己的孩子早已经死了。
伊丽莎白——简相信了亨察德,但是亨察德因为发现了真相,对她愈发冷淡。亨察德与自己的下属法夫瑞也发生了冲突。这个时候,亨察德以前的情人露塞塔来到了卡斯特桥。
机缘巧合,露塞塔与伊丽莎白——简相识,两个人一见如故,伊丽莎白决定搬到露塞塔那里去住。
法夫瑞原本喜欢伊丽莎白,却因为亨察德的缘故不得不中止。法夫瑞与露塞塔相恋,这让原本是露塞塔情人的亨察德更加记恨法夫瑞。同时伊丽莎白觉得露塞塔应该嫁给她的父亲,也对她疏远了。
但是,法夫瑞始终不知道亨察德和露塞塔的“过去”,这成为露塞塔心中最大的担忧(和苔丝好像啊)。两个人过去的信件无意中泄露了出去,露塞塔得知后流产病故。
亨察德的性格已经不再适应时代了,他越过越堕落。只有伊丽莎白一直陪伴在他身边,成了他生活的唯一寄托。而法夫瑞和亨察德的关系也有所缓和。
但是没有想到,之前据说已经葬身大海的水手牛森又回来了,他想带走自己的女儿。亨察德在绝望之中撒谎说伊丽莎白已经死了。水手信以为真,又离开了。
但是这种情况并没有持续多久,法夫瑞和伊丽莎白又走到了一起。而牛森也终于得知真相回来了。亨察德选择了离开。
但是离开又想念。得知了法夫瑞和伊丽莎白即将举行婚礼的消息,亨察德准备前去祝贺。但是走了那么久,他却发现牛森在那里,伊丽莎白也因为亨察德一次又一次的谎言而责备他,尽管第一次关于亲生父亲的谎言亨察德完全是无辜的。
亨察德又离开了。过了一些日子,伊丽莎白觉得自己当初有些过分,希望和亨察德重归于好,于是新婚夫妇出发去寻找,找了一天,终于找到了。而亨察德,刚刚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并且留下遗书,不要任何人纪念他。
亨察德确实很悲剧,但又不能说他完全无辜,他始终不肯妥协,最后只能孤独的死去,让人很伤感……为了自尊,他不能够容忍法夫瑞对他的权威进行挑战,最后还是一败涂地。为了留住伊丽莎白,可以撒谎欺骗牛森,一个深爱自己孩子的父亲。不能说亨察德是自私的,但这也是人性的弱点。
与哈代其他的作品一样,人物也是因为不能够面对自己昔日的错误,才造成了悲剧。其实原谅一个人真的不是很难,只要你能够坦诚,真正不能跨越的障碍,就是自己的恐惧罢了。如果亨察德一开始就告诉伊丽莎白真相,或许他的结局不会那么悲惨。
我希望,不管什么时候,幸福,不会只是一幕苦难戏剧的一段偶然的插曲而已。

7. 求一篇读书笔记。要自己写的网上没有的。要名著最好是外国的。。700到800字。感激不尽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 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 …… 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 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 真是什么样的人心 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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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名著读书笔记1000字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1000字
  《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中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下至因行间而贻笑千古的蒋干,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
  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因为他的儿子篡了汉。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曹操还是个实干家,曾经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老人与海》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