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公司股东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2024-05-12 02:47

1. 创业板公司股东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
《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根据最新的《公司法》的要求: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一、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股东的这些权利是法定的,公司不能拒绝。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1的规定,股东依法享有转让自己所持股权的权利,依法行使转让权也是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创业板公司股东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2.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市场上市,为什么公司股东人数要不少于200人?如何达到?

你可能理解有误.
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创业板上市前,其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这个问题的关键不是股东人数是不是符合公司法,而是上市前股东人数超过200人违反了证券法。
    《证券法》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如果股东已经超过两百人,那就符合第(二)项,已经构成公开发行了。IPO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证监会核准,面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这是合法的。但在IPO之前,没有证监会和其他有权部门核准的情况下就超200人构成公开发行当然是违法了。
当股份有限公司在创业板上市成功,其公开发行后,股东数自然就超过200人了.

3. 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股东人数超过200 怎么办

对于非公开募集股份的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超过200人的情况,无法工商登记手续。如果股东超过200人,可以设立多个法人主体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共同持有股份公司股权以规避200人限制。如公司考虑上市则成立的股份公司股东不得存在代持情况,或隐形代持情况,即超过200人但通过代持的方式降低至200人以下。发起设立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人必须是发起人,社会公众不参加到股份认购之中。由于股份的认购人即是发起人,所以发起设立又称为“单纯设立”;2、发行人必须认足首期发行的全部股份,不能只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3、它是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完成前进行股份认购,属于“创设前认购”,与公司成立后增资认购不同。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为:1、公司章程应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并以要式方式载明法定和约定的必要事项。籍此确定公司的类型、宗旨等重大事项,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基本的行为规范;2、认足首期股份,公司首期发行的法定股份,必须由发起人全部认领,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除其他发起人一致同意外,任何发起人均不得将其认股权转让他人;3、缴纳股款,通常,发起人均应按其所认股份缴足全部股款。也有规定,发起人可以分期缴款,但第一次所缴股款不得少于全部股款的1/4;4、组建管理机关,由发起人选任董事、监事等,建立公司的管理机关。其选举表决方法,各国规定不一。有的规定“一股一票”,有的限制表决权最高额,还有的采用累积投票法;5、进行设立登记,由选举产生的公司管理机关依法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后,公司即为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股东人数超过200 怎么办

4. 我注意到企业到主板或创业板上市前其股东人数有不能超过二百人的说法,但我找不到根据,请前辈赐教。


5. 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怎么办

对于非公开募集股份的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能超过200人。超过200人的情况,无法工商登记手续。如果股东超过200人,可以设立多个法人主体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共同持有股份公司股权以规避200人限制。如公司考虑上市则成立的股份公司股东不得存在代持情况,或隐形代持情况,即超过200人但通过代持的方式降低至200人以下。发起设立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人必须是发起人,社会公众不参加到股份认购之中。由于股份的认购人即是发起人,所以发起设立又称为“单纯设立”;2、发行人必须认足首期发行的全部股份,不能只认购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3、它是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完成前进行股份认购,属于“创设前认购”,与公司成立后增资认购不同。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为:1、公司章程应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并以要式方式载明法定和约定的必要事项。籍此确定公司的类型、宗旨等重大事项,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基本的行为规范;2、认足首期股份,公司首期发行的法定股份,必须由发起人全部认领,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除其他发起人一致同意外,任何发起人均不得将其认股权转让他人;3、缴纳股款,通常,发起人均应按其所认股份缴足全部股款。也有规定,发起人可以分期缴款,但第一次所缴股款不得少于全部股款的1/4;4、组建管理机关,由发起人选任董事、监事等,建立公司的管理机关。其选举表决方法,各国规定不一。有的规定“一股一票”,有的限制表决权最高额,还有的采用累积投票法;5、进行设立登记,由选举产生的公司管理机关依法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后,公司即为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发起设立股份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