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2024-05-06 12:38

1.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初次登记材料清单
(一)常规格式文件
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入会申请书(协会格式文本)
2、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承诺函(协会格式文本,盖章承诺)
(以上两项文件模板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均可下载)
(二)管理人信息
1、机构基本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若是);
2)管理人的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营业执照;
6)管理人建立投资、风控、内控、员工个人交易、信息披露等相关制度
2、实际控制人资料:
1)自然人: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文件;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2)法人及其他组织:
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3、最近三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4、财务信息:
1)上一年审计报告(若有)
2)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股东/合伙人信息
1、自然人: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文件;
2)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2、法人及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四)主要人员信息
主要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
1)身份证;
2)学历证;
3)个人简历;
4)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任职时间、职务、是否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为风控负责人、是否为信息填报负责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五)法律意见书
由从事相关事项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出具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2. 手把手教,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如何操作,要准备哪些材料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操作及材料准备:

1. 确定机构类型

根据基金业协会要求专业化经营的原则,投资人(或合伙人,下同)只能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三者之中选其一,不能多选。

因此,投资人首先应确定业务方向,即需明确将来是做私募证券投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还是做其他类型投资。具体投资类型参照基金业协会《有关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

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要求,“机构类型”初次选定、提交办理、办理通过后,均不能再修改。“退回补正”时若需要修改“机构类型”,点击系统右上角的“放弃登记”,重新填写登记申请信息。“办理通过”后,若需要修改“机构类型”,点击“注销登记”,在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后重新申请。

因此,投资人在系统注册及填录信息时即应明确机构类型,以免增加工作量及时间成本。

2. 委托专业律师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委托专业律师提前介入登记工作,能够帮助申请机构在全程准备及登记工作中均能获得专业指导,包括工商变更环节得到一次性完善、协助文件资料搜集整理、提前协助整改、指导系统信息填录等,提高效率。

3. 确定或收购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

公司或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申请机构”)

鉴于目前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伙企业工商注册的政策尚未完全放开,如果投资人先前未注册设立该类企业,一般通过收购未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伙企业,或者在已经放开注册的区域进行工商注册。

4. 完善工商环节

不管是通过注册还是通过收购方式获得的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合伙企业,在工商环节均应符合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要求,需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法定代表人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申请机构需确保现任或拟任法定代表人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如不具备的,应积极参加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或资格认定方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经理担任。

还需注意的是,证券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要求所有高管(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非证券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要求至少两名高管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法定代表人与合规风控负责人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因此,在工商环节也需注意其他高管的基金从业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的,应作相应调整或整改。

(2) 经营范围应符合专业化经营原则。应将经营范围中与私募基金无关或冲突的经营范围予以删除。

(3) 其他注意事项。包括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调整股权构架、注册资本、住所等。

5. 缴纳符合要求的实缴资本

全体股东应完成实缴资本人民币200万元以上且能够满足日常运营支出(含工资福利支出、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办公费用等)6个月以上。申请机构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等。

此外,实缴资本低于注册资本25%或低于100万元的,在基金业协会官网会特别公示。

6. 确定办公场所,签署租赁合同并进行租赁备案

如办公场所由股东或第三方无偿提供的,应出具/签署无偿租赁证明/协议等文件。

7. 配置办公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日常运营要求

8. 根据公司业务开展的规划及安排,

设置职能部门并配备相应人员

在部门设置方面,根据申请机构的实际情况,一般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管理部门、研究部门、合规风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门等。此外,每个职能部门的职责需明确,合理分工,互相协作。

在人员安排方面,建议正式员工为5人以上,部门设置较多的申请机构人员安排应相应增加。此外,正式员工应签署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9.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申请机构成立时间距申请登记时间不足一年的,系统中年度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不必填写。

10. 专业化经营

申请机构应坚持专业化经营原则,只做与私募基金业务相关且与机构类型想匹配的业务。不兼营兼营可能与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不兼营与“投资管理”的买方业务存在冲突的业务,不兼营其他非金融业务。

冲突的业务及经营范围包括民间借贷、民间融资、配资业务、小额理财、小额借贷、P2P/P2B、众筹、保理、担保、房地产开发、交易平台等。

如申请机构已实际开展无关或冲突业务的,应当进行剥离。

此外,申请机构应确保与关联方等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

11. 确定实际控制人

根据基金业协会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控股股东(或派出董事最多的股东、互相之间签有一致行动协议的股东)或能够实际支配企业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定实际控制人应一致追溯到最后的自然人、国资控股企业或集体企业、上市公司、受国外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境外机构。

申请机构应根据股权关系、管理构架、实际支配等综合因素确定实际控制人。目前,基金业协会尚未认可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2. 高管人员任职及资格等符合要求

(1) 在任职程序方面,申请机构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完毕内部任职程序,签署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等,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

(2) 
在基金从业资格方面,证券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要求所有高管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非证券类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要求至少两名高管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法定代表人与合规风控负责人需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因此,需注意高管的基金从业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的,应作相应调整或整改。

(3) 
在任职资格方面,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禁止担任高管的情形。例如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如下任一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4) 在从业经历要求方面,任职的高管人员最好具备金融、投资或基金相关从业经历。

(5) 
在高管兼职要求方面,申请机构所有高管不能都是兼职,也不宜过多兼职,且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如存在过多兼职或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等情形的,应作相应调整或整改。高管人员如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兼职应合理,需具备胜任能力,确保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

此外,“挂靠”为基金业协会所禁止,该法律风险需注意。

13. 建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申请机构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以及部门设置及自身业务的开展计划情况,在律师的协助下,建立并完善相应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必要的内部制定程序(建议通过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合伙人会议等最高权力机构进行颁布实施)。该系列制度应贯穿资金募集、投资研究、投资运作、运营保障和信息披露等主要环节,且应与自身情况相适应。具体而言,需制定完善的制度如下:

14. 配合律师尽职调查

申请机构根据律师提供的尽职调查清单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并提交给律师审查。律师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及基金业协会、其他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对申请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15. 整改完善

律师根据尽职调查情况,结合基金业协会等单位的相关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协助申请机构整改完善。

16. 在基金业协会系统中进行注册并填录信息

申请机构在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填录相关信息。

在进行系统信息填录、文件上传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 填录信息应准确、完整,与申请机构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必要时律师也应仔细核对填录信息;

(2) 营业执照、机构所在写字楼图片、机构前台图片、学位/学历证书证明、截图等应确保清晰可见;

(3) 公司章程/合伙协议、出资证明、制度文件等法律文件应清晰可见,盖有公章及骑缝章;

(4) 仔细查阅系统中带“?”黄色标志的注释内容,填录信息应与其要求保持一致。

17. 高管人员及从业人员注册

高管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业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上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录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文件。

18. 系统信息填录完毕且整改事项处理完善后,

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协助上传系统,

提交基金业协会审核

19. 基金业协会进行反馈的,律师根据反馈内容

协助申请机构进行相应整改,出具补充法律

意见书并重新提交基金业协会审核

20. 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1) 
申请机构应确保其拥有的各项条件均符合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如果问题过多,基金业协会可能会重点关注。如果法律意见书被退回补正超过5次的,机构申请将会被锁定3个月。

(2) 根据团队经办该类项目的情况看,从向基金业协会首次提交法律意见书至审核通过,一般会有三次以内的反馈,正常时间周期为一至三个月。

(3) 
此外,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将被注销。因此,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特别注意期限要求,避免因未按期完成首只私募基金产品备案导致被注销。

(4) 该操作指引仅提供参考,具体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如何操作,要准备哪些材

(一)常规格式文件
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入会申请书(协会格式文本)
2、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承诺函(协会格式文本,盖章承诺)

(二)管理人信息
1、机构基本资料
2、实际控制人资料
3、最近三年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
4、财务信息

(三)股东/合伙人信息
1、自然人: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文件; 2)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2、法人及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与管理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图

(四)主要人员信息

(五)法律意见书
由从事相关事项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出具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如何操作,要准备哪些材

4. 基金业协会管理人备案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及流程?

硬性要求:
1、企业必须为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 投资基金管理 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或者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类型;
2、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有且仅有:投资管 资产管理 项目投资或者为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不同的经营范围备案的公司类型不一样且只能选择一种;
3、要求企业必须有实际的办公场所,要求提供前台照片 logo照片 和公司照片;
4、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全职不能兼职 如果有兼职协会备案不予通过。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9-27,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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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详细流程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详细流程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人身-份-证电子版、股东身份信息5.所有高管人员一寸照片6.验资报告7.资产负债表、利润表8.私募基金备案高管的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详细流程

6. 私募基金管理人如何登记备案流程需要什么材料

私募基金备案需要资料:
1、法人+高管必须有从业资格证
2、经营范围的规范
3、投资类公司
4、法律意见书
5、验资报告
6、协会的其他要求
时间:1个月
对市场相对了解,希望能帮到您!

7. 私募管理人备案,在中基协备案流程是什么,都需要那些详细资料?

1、首先有一家金融投资类公司:比如说投资、投资管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公司、资本管理等等……这样行业类别的公司。
2、确定备案类型:股权类、证券类;(其他类备案不予通过,已经暂停了)
3、具备人员,法人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学历不能太低
4、有实际的办公地址。
这些都确定下来之后 就可以准备资料,材料审核,律师考察,出法律意见书。然后就准备提交吧~等协会的反馈~

私募管理人备案,在中基协备案流程是什么,都需要那些详细资料?

8. 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怎么做

根据《登记备案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1、基金备案步骤
生成基金编码:根据备案系统要求,如实填报基金名称、基金简称、基金类型、管理类型等基本信息,生成基金编码:填写附表信息,按照附表提示,如实填写基金主要投资方向、投资情况等信息,并上传基金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承诺函、实缴出资证明、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委托管理协议(适用于委托管理型)、托管协议、投资者明细等文件。

2、基金备案注意细节
基金合同条款:2016年4月15日,基金业协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产品的募集程序和要求,并于2016年07月15日开始施行。2016年7月15日之后备案的基金,签署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应结合《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载明合同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并注明签署日期。

合格投资者确认:在私募投资基金募集阶段,必须由投资者签订《投资者承诺函》,承诺符合投资者的标准。募集机构与投资者签订《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由募集机构揭示存在的风险,投资者逐项确认。

3、托管协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三章条款,严格区分保管协议和托管协议,保管协议不能作为托管协议,在“基金托管人”栏可选择不适用,但保留保管协议作为托管协议的附件。“基金托人”下拉菜单中未找到基金托管人名称时,可以选择不适用,在“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栏如实填写,并在“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处上传托管协议。

4、实缴出资证明
因投资者名称变更导致出资凭证上投资者名称与目前名称不一致的,需要在“管理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栏如实填写,并在“其他问题文件描述上传”处上传变更证明文件。

私募基金备案与私募基金产品备案,中国基金业协会管理越来越严,根据2016年从中国基金业协会官网获取信息,备案通过率几乎不及十分之一,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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