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股东公司章程怎么写

2024-04-30 13:12

1. 一个股东公司章程怎么写

一个股东公司章程应当和写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公司章程的内容有什么呢
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主要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的法定代表人。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有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股份数、出资方式和时间、董事会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监事会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利润分配方式、解散原因和清算方式、通知和公告方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包括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名称,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地,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3、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4、公司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准的为准;
5、股东名册,股东名册上的股权持有者为本公司股东;
6、公司经营期限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一个股东公司章程怎么写

2. 一个股东公司章程怎么写?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创业和开公司,有越来越多的公司迅速发展起来的同时,也有许多公司慢慢的被合并,或者破产倒闭,公司的发展需要公司每个员工不断努力,下面给大家讲一下 公司章程 方面的信息,一个股东公司章程怎样写? 一个股东公司章程怎么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 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 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公司名称 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及方式 第五条 本公司的 经营范围 是: 。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姓名(自然人独资)或股东名称(法人独资) 第七条 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八条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以货币出资 万元,出资时间: 年 月 日。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 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 清算 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公司下设经理一人。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五条 公司经理向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六条 公司下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 ,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二十六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散: 1、章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决议解散; 3、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的; 4、破产。 第二十二条 清算办法。本公司终止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 债权人 ;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缴债权、 债务 ;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 诉讼 活动。 (二)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四) 公司清算 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其它事项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营业期限为十年,从《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如继续经营,须经股东决定,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 份,公司存档一份,股东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印章): 年月日 一个好的公司一定会有一个完整的章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章程决定了公司发展方向,也是公司所有股东的意愿意思,公司的章程使公司更加规范,更加稳定,更加明确,更加真实。

3. 一个股东公司章程怎么写

法律分析:一个股东公司章程应当和写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一个股东公司章程怎么写

4. 一个股东公司章程怎么写

	一个股东公司章程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和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内容。

5. 公司的股东必须写在章程里吗

必须要写进章程中,在一个公司成立的时候会涉及到很多的人员,比如说董事长,股东等,这些人员在面对公司盈利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分红的,但是具体分红多少还需要根据投资公司的财产是多少来决定的。章程里面要写股东一栏的。但是一般工商局都是按照出资额来确定股份的。
(一)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二)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三)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四)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一、办理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材料有哪些?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三)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四)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六)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七)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九)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股东必须写在章程里吗

6. 公司章程与股东章程的区别

股东协议是根据《合同法》订立、用来规定如何组建公司的合同,只约束各个股东

而公司章程是根据《公司法》制定,用来约束公司股东、高管、员工等人的管理性质的法律文件,也称“公司宪法”,是公司一切规章制度的总根源

合同可以私藏起来内部使用,而公司章程则须在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供相关人士公开查阅。

《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公司登记机关还提供各类公司章程的范本 

股东协议不是必需的,但公司章程是办理工商登记必需的,一定要有。而且两者不能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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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公司章程需要每一个股东签字吗

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一、股东大会修改章程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召开股东会,且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是这只是最低限制,根据公司自治原则,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的修改进行更严格的限定。所以,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修改章程的某条或者某几条要经过全体股东同意。
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怎么制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法股东会的职权是什么
股东会的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3、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4、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5、对公司、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修改公司章程;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的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大会直接作出决定,全体股东应当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需要每一个股东签字吗

8.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期限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如下:股东姓名(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的权利;(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并按以下第1种方式分配认缴出资:1、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2、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八)按前款第1种方式分取红利;(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五)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一条股东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二条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三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按规定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四条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第十五条股东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六条公司不设董事会,仅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七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议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八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立监事一名,监事为,由股东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二十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五)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八章股东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第二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及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第二十七条本章程一式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全体股东签字(盖章):关于两个股东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的章程没有太大的相关区别,只是在股东方面会有一定的相关区别和不同只需要对其进行明确程度的区分即可。在书写上对其进行一定的不同和按照公司的基本规定进行办事书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