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的股权和股权的10%,到底有什么区别?

2024-05-17 15:27

1. 10%的股权和股权的10%,到底有什么区别?

10%的股权和股权的10%,虽然说只是变了个数学,但它最终代表的意思是不一样的,因为它的主语是不同的。10%的股权是说一个公司10%的股权,但是股权的10%是说这个股权所包含的份额的10%。
10%的股权一般主语都是指公司,公司本身的股权是100%,那10%的股权就是占据1/10,在我们看来这1/10好像是不大的,但是对于上市公司来说,5%以上的股份都有义务告知公司达到相应警戒线。因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个人持有公司股份专指上市公司超过5%的,超过20%或者30%的有义务告知公司管理者,就是说我持有股份已经达到这个份额了,达到5%以上的份额就已经算是大股东了,更不要说10%的股份了。
股权的10%是指一个股份的10%不见得就是公司的股权,就算是公司授权也不见得是完整的公司股权。比如说我是公司的主要创始人,我个人掌有60%的公司股权,然后股权的10%就是指我个人的股权的10% 6%的股份,这是针对于整体公司而言,所以这虽然是一个术语上的变化,一个顺序上的变化,但它最终所代表的股份可能就不一样了,这差了好多的,甚至会直接影响最终的收益。
涉及到钱的时候一定注意这种文字字眼,玩这种文字游戏的你可能觉得不太可能吧,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但现实就是商场之中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出现商场如战场,这句话真的不夸张的,小心亿点没有大错的,一定将所签署的合同协议之中涉嫌到的有疑惑的名词解释清楚,并且最好寻找专业的人员来查看是否有相应的合同漏洞。

10%的股权和股权的10%,到底有什么区别?

2. 10%股权有什么权利

法律分析:10%股权具有的权利是:1、依照顺序,在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时,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股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在公司经营困难,可能损害股东权益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3. 10%股份有什么权利

法律分析:10%股权具有的权利是: 
1、依照顺序,在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时,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股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在公司经营困难,可能损害股东权益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0%股份有什么权利

4. 10%股份有什么权利

【法律分析】10%股权具有的权利是: 1、依照顺序,在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时,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股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在公司经营困难,可能损害股东权益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10%股权的股东权利

法律分析:有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提议权;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主持权;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权;解散公司请求权。根据相关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10%股权的股东权利

6. 10%股份有什么权利?

法律分析:
10%股权具有的权利是: 
1、依照顺序,在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会议时,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0%股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在公司经营困难,可能损害股东权益时,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股东10%股权有什么权利

持有百分之十股权的股东有权:召开临时股东会和解散公司;提临时提案;提股东代表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一、占有股份多少,才算得上是股东
买一股也叫股东,持股在50%以上的叫控股股东,50以下叫参股。
股份公司有事情要表决就由股东大会投票,投股权比例计票,占多数通过,不是谁一人说了算的,当然一个持股超过百分之50就一人说了算.平常日常经营事项由总经理(也就是说的法人)说了算,股东大会公司章程规定了总经理的权限的.在他的权限内他说了算.股东如果对总经理的经营管理不满,可以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罢免总经理。

股东10%股权有什么权利

8. 10%以上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法律分析: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