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上无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是否有效?

2024-05-16 06:43

1. 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上无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是否有效?

一,如果是社会会计中介机构(CPA事务所)接受委托,出具审计报告,则被审计单位对所有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中介机构只对这些会计资料发表审计鉴证意见,印发审计报告正文时,事务所会要求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在提交的会计资料上签字,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因此,在财务报表上签字是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的义务,财务人员不签字认可的财务报表对于审计人员来说无意义。

     二,内部审计和行政机关审计(政府审计)对财务报表要求财务人员签字也和中介机构审计一样,财务人员都要在提供的财务报表上签字。

    三,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无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签字,这应该是一种工作疏漏,及时补签字就可以了。不影响审计报告的效力。

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上无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是否有效?

2. 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上无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是否有效?

一,如果是社会会计中介机构(CPA事务所)接受委托,出具审计报告,则被审计单位对所有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中介机构只对这些会计资料发表审计鉴证意见,印发审计报告正文时,事务所会要求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在提交的会计资料上签字,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因此,在财务报表上签字是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的义务,财务人员不签字认可的财务报表对于审计人员来说无意义。

     二,内部审计和行政机关审计(政府审计)对财务报表要求财务人员签字也和中介机构审计一样,财务人员都要在提供的财务报表上签字。

    三,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无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签字,这应该是一种工作疏漏,及时补签字就可以了。不影响审计报告的效力。【摘要】
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上无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是否有效?【提问】
一,如果是社会会计中介机构(CPA事务所)接受委托,出具审计报告,则被审计单位对所有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中介机构只对这些会计资料发表审计鉴证意见,印发审计报告正文时,事务所会要求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在提交的会计资料上签字,作为审计工作底稿。因此,在财务报表上签字是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的义务,财务人员不签字认可的财务报表对于审计人员来说无意义。

     二,内部审计和行政机关审计(政府审计)对财务报表要求财务人员签字也和中介机构审计一样,财务人员都要在提供的财务报表上签字。

    三,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无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签字,这应该是一种工作疏漏,及时补签字就可以了。不影响审计报告的效力。【回答】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3. 审计部门审计企业账目,如果没有大的问题就会出具审计报告是吗?

一般情况下,成都审计事务所向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其审计程序大致如下:

第一,受审企业向专业的成都审计公司寻求业务委托,审计机构对受审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评估通过后,双方签订正式的受审业务委托协议;

第二,成都审计事务所详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审计工作计划;

第三,委托方应审计机构的要求提供各种财务资料、实物资料等审计资料,审计人员随后进入现场进行专业审计;

第四,审计师根据审计过程中获得的证据和线索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并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汇总形成最终审计报告。



怎样出具专业的审计报告?这份审计报告有什么特别之处?实际上,就审计报告而言,主要包括开始、中间和结束三个部分,详细而言,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1)开篇。首先介绍受审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其次介绍受审企业的主要部门、历史沿革及企业经营状况,另外还要说明企业的营业地址、负责人、职工人数、成立时间、经营资金、联系电话等;最后要说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指标。

(2)中期。中段包括会计报表及审计意见。这一部分中,审计师需要说明企业的会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由哪些会计报表构成、是否符合编制规范等。另外,还有关于报表中是否存在问题的问题也要相应的披露,然后在此基础上出具审计意见。一般情况下,审计意见需要由两名以上的审计师出具,以防止审计师舞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签署审计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保证其真实性。

(3)末尾。审核报告的末尾通常会提到财务报告附注。这一部分的说明主要包括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算、税收(如增值税、所得税等)、主要项目的会计报表、重要事项、承诺和其他重要事项。到目前为止,审计报告基本完成。【摘要】
审计部门审计企业账目,如果没有大的问题就会出具审计报告是吗?【提问】
一般情况下,成都审计事务所向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其审计程序大致如下:

第一,受审企业向专业的成都审计公司寻求业务委托,审计机构对受审企业进行风险评估,评估通过后,双方签订正式的受审业务委托协议;

第二,成都审计事务所详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审计工作计划;

第三,委托方应审计机构的要求提供各种财务资料、实物资料等审计资料,审计人员随后进入现场进行专业审计;

第四,审计师根据审计过程中获得的证据和线索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并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汇总形成最终审计报告。



怎样出具专业的审计报告?这份审计报告有什么特别之处?实际上,就审计报告而言,主要包括开始、中间和结束三个部分,详细而言,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1)开篇。首先介绍受审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其次介绍受审企业的主要部门、历史沿革及企业经营状况,另外还要说明企业的营业地址、负责人、职工人数、成立时间、经营资金、联系电话等;最后要说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指标。

(2)中期。中段包括会计报表及审计意见。这一部分中,审计师需要说明企业的会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由哪些会计报表构成、是否符合编制规范等。另外,还有关于报表中是否存在问题的问题也要相应的披露,然后在此基础上出具审计意见。一般情况下,审计意见需要由两名以上的审计师出具,以防止审计师舞弊。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签署审计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保证其真实性。

(3)末尾。审核报告的末尾通常会提到财务报告附注。这一部分的说明主要包括公司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算、税收(如增值税、所得税等)、主要项目的会计报表、重要事项、承诺和其他重要事项。到目前为止,审计报告基本完成。【回答】
亲,您好,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提问,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您跟我说的简单一点!【提问】
能出报告说明没有问题是吗!【提问】
亲,您好,是的,能出报告就是说明没有问题了。【回答】
还是涉及税务会出报告吗【提问】
亲,您好,不会,是正常的。【回答】
您是说如果企业有涉税问题,也不会出报告是吗【提问】
亲,您好,有涉税问题肯定会出报告,只是性质不同而已。【回答】
您能说明白一点吗【提问】
但也不是每年必须要做的,还是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用途来定。总之,做不做审计报告,主要取决于公司本身。【回答】
这是审计局审计企业账目的,我不明白所以咨询一下,如果涉税会怎么处理【提问】
税务机关在对一工业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应付福利费”科目中每月都有一笔“误餐补助”支出。进一步了解后发现,该企业职工午餐系企业免费提供,这些“误餐补助”是企业按人头补助给企业食堂用于支付职工就餐的费用。此“误餐补助”实质是按月发给职工的补贴,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随后,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缴该企业少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2万元,并对该企业处应扣未扣税款50%的罚款。

税法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房地产企业销售尾房应该及时缴纳土地增值税

案情简介:尾房销售现象在房地产开发行业中普遍存在的。所谓尾房是指进入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所销售的房产。日前,地税机关在对一家房地产企业进行风险应对过程时,发现企业于2010年已进行了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已补缴了税款,但在2011年企业将尾房进行了销售,税率按照预计税率缴纳了土地增值税,我们税务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实际增值额,补缴土地增值税35万元。

税法分析:目前,房企土地增值税清算后尾房销售执行的文件依据,主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的第八条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纳税人已清算项目继续销售的,应在销售的当月进行清算,不再先预征后重新启动土地增值税清算。

三、房地产企业收取违约金需缴纳营业税

案情简介:近日,税务机关在检查某房地产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中反映收取业主违约金累计22万元,未申报缴纳营业税。税务机关依法责令补申报缴纳营业税1.1万元,同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

税法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回答】

审计部门审计企业账目,如果没有大的问题就会出具审计报告是吗?

4. 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报表进行审计,是不是要查出所有问题之后才能出审计报告?

您好,很高兴能帮您解答该问题。对于会计师只要严格按照规范以及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审查就可以了,如果经审查确实没有问题,可以出具一份无审查问题的报告,但是报告一定要保证真实性,因为一旦违规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注会按照执业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计,保持了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保持了必要的谨慎,仍未发现错报,对企业舞弊提出警告并在审计报告中注明的,注会不负责。
如果出具了不实报告,已不实审计额为限赔偿。
详见《司法解释十三条》:
第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因过失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过失大小确定其赔偿责任。
【摘要】
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报表进行审计,是不是要查出所有问题之后才能出审计报告?【提问】
您好,我是本次为您服务的百度答主,很高兴为您服务!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我正在快马加鞭为您整理答案,请耐心等待一会儿,五分钟内给您回复哦~
【回答】
您好,很高兴能帮您解答该问题。对于会计师只要严格按照规范以及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审查就可以了,如果经审查确实没有问题,可以出具一份无审查问题的报告,但是报告一定要保证真实性,因为一旦违规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注会按照执业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计,保持了应有的职业怀疑态度,保持了必要的谨慎,仍未发现错报,对企业舞弊提出警告并在审计报告中注明的,注会不负责。
如果出具了不实报告,已不实审计额为限赔偿。
详见《司法解释十三条》:
第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因过失出具不实报告,并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过失大小确定其赔偿责任。
【回答】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问题可以继续联系我为您服务哦~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事业蒸蒸日上哦~
【回答】
好滴谢谢【提问】

5. 公司的财务报表是要求法定审计的,既然报表经过审计了,为什么还有审阅业务的出现呢,

审计业务和审阅业务的区别主要是:
(1)目标不同。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财务报表审阅的目标是: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阅程序的基础上,说明是否注意到某些事项,使其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业务性质不同。财务报表审计属于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财务报表审阅属于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3)执业标准不同。财务报表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审计;财务报表审阅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进行审阅。
(4)所使用的程序和方法不同。财务报表审计程序的实施范围较广,程度较深,种类较多,包括检查记录或文件、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程序等。财务报表审阅以询问和分析程序为主,只有当有理由相信所审阅的财务报表可能存在重大错报时才需要追加其他程序。
(5)注册会计师提供的保证程度不同。财务报表审计以积极方式提供合理保证;财务报表审阅以消极方式提供有限保证。
(6)结论的类型不同。财务报表审计的意见类型有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4种,其中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可以加强调事项段;财务报表审阅类似于审计意见的类型,包括无保留、保留、否定、无法提供任何保证4种。

公司的财务报表是要求法定审计的,既然报表经过审计了,为什么还有审阅业务的出现呢,

6. 审计人员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要不要有审计人员的责任

审计人员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要不要有审计人员的责任?
审计人员一定要编制无法实施重大审计程序的工作底稿,以证明无法实施的审计程序足以支持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则审计人员就应当承担出具了错误的审计报告的责任。
供参考。

7. 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是不是就是指审计报告

不是,审计报告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依据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告做出的报告,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是指审计报告。
    香港公司跟大陆公司审计报告是有区别的。
    香港会计师做账审计出报告经董事确认签署,会计师盖章后即为审计报告,之后可递交香港政府报税。
    大陆的审计报告也是有专业财务代理完成,具体可参与大陆公司相关公司财务要求。

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是不是就是指审计报告

8. 审计报告中被审计单位怎么写

您好,你如果是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组提出的要求写就行了。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审计准则第六十条中有明确要求,很详细的。 第六十条 审计人员可以从下列方面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
(一)单位性质、组织结构;
(二)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
(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四)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
(五)适用的业绩指标体系以及业绩评价情况;
(六)相关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七)相关信息系统及其电子数据情况;
(八)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及其他外部因素;
(九)以往接受审计和监管及其整改情况;
(十)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摘要】
审计报告中被审计单位怎么写【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合作老师惠惠,您的问题已收到,请您耐心等待3分钟,正在编辑整理回答,马上就为您解答,还请不要结束咨询哦。【回答】
您好,你如果是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组提出的要求写就行了。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审计准则第六十条中有明确要求,很详细的。 第六十条 审计人员可以从下列方面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
(一)单位性质、组织结构;
(二)职责范围或者经营范围、业务活动及其目标;
(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四)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和业务管理体制;
(五)适用的业绩指标体系以及业绩评价情况;
(六)相关内部控制及其执行情况;
(七)相关信息系统及其电子数据情况;
(八)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及其他外部因素;
(九)以往接受审计和监管及其整改情况;
(十)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