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要什么证明

2024-05-10 05:52

1. 工伤保险赔偿要什么证明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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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供养亲属开户银行账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
(5)交通事故工伤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须事故当事人签字同意)。
一、工伤保险特点
工伤保险根据“职业风险”原则建立,它具有补偿和保障的性质,经费由企业负担,与其它社会保险项目(如养老、失业、医疗等)相比较,待遇最优厚、保险内容最完备、保险服务最周到,且易于实现。其性质和特点如下。
1、具有强制性
工伤保险是宪法确立的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为保证劳动者这一权利的实现,国家必须通过建立法规强制实施。法规所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及职工,都应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工伤具有突发性,多属意外事故;同时工伤也有不可逆转性,其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对个人也带来终身痛苦,于企业不利,对国家不利,因而工伤保险应该是强制性的。
2、具有社会性
工伤保险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实施范围最广的社会保障制度。1987年141个国家实行社会保险,有96%的国家有工伤保险。其对象包括社会上不同地区、行业及不同经济成份的劳动者。因此保险金领取的人数众多,对整个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都会产生广泛影响。政府部门可通过对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定干预,在发生劳动风险与未发生劳动风险之间进行收入再分配,切实达到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目的。
3、具有互济性
工伤保险可以通过统筹的基金来分散劳动风险,这是社会保险的基本办法。因工伤人员在社会上分布不均,必须依靠社会力量进行保险,解决企业和地区之间承受的不同压力。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这样操作,更体现了互济性,对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形成保护机制,在较大范围内分散风险。
4、具有福利性
工伤社会保险基金属劳动者所有,是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基础,要专款专用,国家不征税,由国家财政提供担保,应当由隶属于政府部门的非盈利性质的事业单位经办,为受保人服务。
工伤保险不同于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前者实行收入再分配,保障受保人的基本生活,具有强制性、保障性;后者不实行收入现分配,具有任意性和盈利性。前者是非盈利性质的服务机构管理,讲的是社会效益;后者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企业,主要讲经济效益。据专家分析,商业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只占收费的30%~40%,且是一次支付;工伤社会保险可以80%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保险金。实践证明,商业保险决不能代替工伤社会保险,但可作为工伤社会保险的补充。
二、工伤保险缴费时间
至于工伤保险缴费时间这个其实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各地区为了集中办理一般都规定一个时间段。一般是每月1-10号。

工伤保险赔偿要什么证明

2. 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本人提供什么材料

工伤保险理赔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由有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出具工伤证明,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
2、再持工伤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工伤保险申请人的申请,在法定的时间内做出是否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结论,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要写明理由;
4、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向工伤保险申请人发放工伤保险赔偿金。
5、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一、工伤保险索赔程序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二、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4、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3. 用人单位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赔偿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工伤赔偿须 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 裁三 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 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第1、职工(包括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赔偿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4.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理赔应提供哪些资料

问:工伤职工申请工伤理赔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2、《深圳市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深圳市工伤职工自愿不做鉴定保证书》(原件一份); 3、工伤医疗门诊病历本、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一份); 4、单位银行账号、职工本人的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理赔应提供哪些资料?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数额;
4.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5.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先咨询一下。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理赔应提供哪些资料?

6. 工伤理赔后再提交个人保险公司所需材料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工伤理赔后再提交个人保险公司所需材料”,以下是我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六)工伤职工sfz复印件。【摘要】
工伤理赔后再提交个人保险公司所需材料【提问】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工伤理赔后再提交个人保险公司所需材料”,以下是我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一)《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二)《工伤认定决定书》或经认定的《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三)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四)与财税部门印制的专用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住院、门诊均须提供,上面须详细列明具体明细项目及其数量、金额),手写明细清单须盖医院财务公章;(五)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记录)复印件(病历须复印封面);(六)工伤职工sfz复印件。【回答】
亲亲您好,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回答】
亲亲您好:法律分析: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xing或者收尾xing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baoli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du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回答】

7. 工伤理赔后再提交个人保险公司所需材料

亲亲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工伤保险理赔要准备什么资料 工伤保险理赔需要准备以下材料:2.由有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出具工伤证明,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3.再持工伤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4.工伤保险索赔程序5.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摘要】
工伤理赔后再提交个人保险公司所需材料【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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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理赔后再提交个人保险公司所需材料【提问】
亲亲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工伤保险理赔要准备什么资料 工伤保险理赔需要准备以下材料:2.由有资质的工伤鉴定机构出具工伤证明,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3.再持工伤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4.工伤保险索赔程序5.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回答】
工伤理赔后再申报个人保险公司所需材料?【提问】
到工伤部门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2.《工伤认定通知书》认定号;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个人申请【回答】

工伤理赔后再提交个人保险公司所需材料

8.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公司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 工伤认定 需要公司提供的材料 (一) 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 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的相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上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 工伤 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单位不给申请工伤应该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工伤待遇 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综上所述,除了用人单位应该提供相关的材料,受伤职工也要配合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材料,而提出工伤认定也可以由受伤职工和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来进行提出,如果不符合相关的条件去提出工伤认定的那么认定部门也是不予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