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企股权转让

2024-05-17 07:56

1. 什么是国企股权转让

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使国有股权按市场规律在不同行业、产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其本质是国有股权与所有权、债权、股权的置换。目的是改进现有企业股权结构,改造其经营机制,增强其活力;同时将退出的国有资本投入到真正能发挥国民经济主导作用的关键领域和命脉行业,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
一、国企普通股权转让程序
1、初步审批,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审计评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4、内部决策,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6、签订协议,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审批备案,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变更手续,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二、普通的公司股权转让怎么样才有效
1、有限责任公司,受让人即使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只有在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并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之后,新老股东的交替方才在法律上真正完成,并具有了社会公示性。
2、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情况有所不同。其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受让人即取得公司股权,合同当事人为记名股东的,应通知公司办理股东名册登记变更。

什么是国企股权转让

2. 什么是股转公司?

问题一:股转系统是什么东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运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 
  
   问题二:股转是什么意思怎么交易  股转其实是一种股票的福利,也是一种分红方式,其意义是公司用公积金转化为股本(每股转增公积金1元相当于每股转增1股),这样的股票股转是不用缴纳所得税的。 股转的股票交易的时候和股票买卖基本一致,主要有下面有下面几个特点: 
  第一、由于转送股而不满一手的部分可以一次卖出,不受股票股数限制。 
  第二、在股票中买股票是以手为单位,1手=100股,目的在与提高股票流动性,转股部分可以例外,交易的时候可以根据实际股票数量交易。 
  第三、股转以后的股票在卖出时,则不受单位限制。 
  
   问题三:股转系统挂牌是什么意思  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是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获取资本市场服务、并借助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行为。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可以帮主企业在挂牌之前、挂牌同时及挂牌之后,通过定向增资募集资金。 企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意味着企业正式进入资本市场,成为证监会监管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将会享受资本市场带来的各种好处。 
  目前,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区域性场外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可以通过 
  正常的 
  IPO 
  、挂牌等途径实现企业在不同交易场所之间的流动。未来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与交易所市场间将建立转板机制。 
  
   问题四:什么是“新三板”?什么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新三板”是什么关系?  所谓“新三板”市场是相对于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而言,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 
  2013年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在北京揭牌,这意味着新三板交易模式正式诞生。其运营管理机构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服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将承担起全国场外市场建设、发展和运营管理的职责。 
  全国性场外市场的运作平台将由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的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转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挂牌公司的准入和持续监管将纳入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范围;市场运行制度将由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试点办法转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问题五:股转系统跟新三板是什么关系  股转系统包含新三板,新三板只是股转系统内的一种,其中还包含了两网A股退市,B股退市股票 
  
   问题六:股票里的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是什么意思?  不是的,一般股权转让可能和公司经营状况有关,也有可能与持股股东有关,有的股东需要资金,可能就会转让手中股份。受让所有股权才相当于买了整个公司,如果是部分股权则是享有股东权利,比如公司决策参与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认购权等。 
  
   问题七:什么是全国股转系统  新三板是国务院为了解决国内最大的经济问题----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而应用而生的。 
  现在国家策略是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在本届领导人的领导下,新三板是不会有问题的。主要就是如何保证自己选择的企业能在未来给自己带来可观的收益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 
  
   问题八:xxx:关于公司股票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是什么意思?是在炒股,还是卖公司?还是公司上市  全不是。首先我们国家很多公司都是股份制的,但是只有一部分公司的股票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买卖(俗称公司上市),这部分公司都是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除此之外一部分股份公司因公司人员数量或财务或营业收入等原因不符合上市条件,与此同时又有股份转让需求,于是国家为此专门开设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给有转让需求的出售者使用。简单来说差不多就这样(详细说明要打太多字了,自己寻找答案吧 T-T ) 
  
   问题九: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是什么意思  根据公司法解释: 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后并公开上市交易的。那么上市公司就是指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问题十:公司转让和所有股份转让是什么区别?  1。公司转让了,能否拿到补偿金,就要看以前老板够仁义不了,如果他转让后就跑了,员工也没法。新老板也不可能来就给员工发钱。 
  2。劳工关系变了,既然老板换了,那要重新签合同,看这个老板的脸色了。 
  3。公司是有限公司,除非你是股东,就存在于转让股权的说法,如果只是打工者,那什么都没有。 
  这也是打工者的无奈,没办法! 
  祝你好运!

3. 公司能持国有股转让吗

上市公司可以持国有股权转让。上市公司也是独立法人,可以有自己的财产和股权。上市公司对于自己在其他公司的股权可以自由处分,如果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
一、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吗
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要看情况。如果是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的,协议内容真实合法的,是有效的;如果是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则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半数的股东同意才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呀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种是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如果根据公司章程,该股权转让行为应当经过股东大会通过的,则应由股东大会决议。
3、修订公司章程并经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变更涉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应当修订公司章程。
4、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发起人的,应当在变更股东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如果是上市公司,其股权转让应当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转让方可以将其持有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受让方直接通过证券交易所平台购买即可。
三、股权变更一定要交税么
公司法人是需要就股权转让所得缴纳税费的,具体的纳税情况如下:
1.企业所得税:企业把自己的的股权转让给其他家公司、或者个人,都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为25%,优惠的税率15%。
2.印花税: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印花税缴纳是有区别的,如果是上市公司,那么出让方应按照交易印花税1‰的税率缴纳印花税;如果是非上市公司,则应按照其与受让方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5‰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3.增值税:增值税主要是面向法人其中包括法人股东、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公司股权时需要交纳的一个税种。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3%。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能持国有股转让吗

4. 国企股权转让方式是什么

虽然国企为国营企业但是也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即使它是由国家或者政府控股的企业也要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各种企业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如果要对国企进行转型股权转让,就需要按照国企股权转让方式来办理,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方式是什么。
(一)国有股权转让的概念
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使国有股权按市场规律在不同行业、产业、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其本质是国有股权与所有权、债权、股权的置换。目的是改进现有企业股权结构,改造其经营机制,增强其活力;同时将退出的国有资本投入到真正能发挥国民经济主导作用的关键领域和命脉行业,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转让时,除了一般股权转让须遵守的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等原则外,还有两个重要原则:一是有条件转让原则。二是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促进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为主要目的的原则。
(二)国有股权转让基本程序
国有股权转让即涉及到国有资产监管的特别规定,又要符合《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有股权向管理层转让等规定和相应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规则之规定,对于转让方而言,国有股权交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初步审批
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2)清产核资
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4)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5)申请挂牌
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6)签订协议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变更手续
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通过初步审批以及评估等过程最后进行协议的签订完成股权的变更手续,虽然股权变更,并不代表无法正常经营,也可以为了企业进行转型和内容的重组,更快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发展。

5. 国有股份转让规定是怎样的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金融类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八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履行下列监管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制度和办法;
(二)决定或者批准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研究、审议重大产权转让事项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三)选择确定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
(四)负责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六)履行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监管职责。
本办法所称所出资企业是指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一、国有股权概念是什么
根据1994年11月3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家体改委发布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有限责任公司参照适用此规定),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或部门向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为国家股,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机构或部门持有的股份;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为国有法人股,在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上记名为该国有企业或事业及其他单位持有的股份。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统称为国有股权。

国有股份转让规定是怎样的

6. 国有企业股份转让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股权转让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有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可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2、交易股权权属清楚;3、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4、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方式;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投资主体已经同意(全部国有股转让或部分转让股权使国家丧失控股的,已经取得同级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三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转让全部国有股权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股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国务院批准或者财政部门批准,转让方可以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份。(一)国家有关规定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 (二)控股(集团)公司进行内部资产重组; (三)其他特殊原因  拟采取直接协议转让方式对控股(集团)公司内部进行资产重组的,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一级子公司的产权转让工作由财政部负责;一级以下子公司的产权转让由控股(集团)公司负责,其中:拟直接协议转让控股上市公司股份的,应当将转让方案报财政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