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

2024-05-17 02:34

1.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下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及保险职业学院等多家公司和机构,业务范围全面涵盖寿险、财产险、养老保险(企业年金)、资产管理、另类投资、海外业务等多个领域,并通过资本运作参股了多家银行、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机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是国有特大型金融保险企业,总部设在北京,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品牌500强。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96年分设为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99年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

2.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组织结构

中国人民银行设13个职能司(厅):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条法司、货币政策司、金融市场司、金融稳定局、调查统计司、会计财务司、支付科技司、科技司、货币金银局、国库局、国际司、内审司、人事司(党委组织部)、研究局、征信管理局、反洗钱局(保卫局)、党委宣传部。办公厅组织协调总行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新闻发布、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条法司起草金融法律法规草案;依法承办金融法律法规的有关解释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金融法律咨询服务,组织金融法制教育和宣传。货币政策司研究、拟定与实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研究提出关于选择和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的意见和建议并负责实施;研究、拟定和实施信贷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负责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银行监管一司承办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监管工作。依法审核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测资产负债比例、信贷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银行监管二司承办对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有关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定业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监测资产负债比例、信贷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承办对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证券、保险除外)的监管工作。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经营管理情况;审查负责人任职资格。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司承办对农村和城市合作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指导合作金融机构坚持“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原则,规范合作金融机构的管理;研究并推动合作金融体制改革;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信贷资产质量管理、风险管理、利率管理。结算管理等业务管理制度,对其经营风险进行监控,督促其完善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拟定合作金融机构设置条件,业务经营范围、法人代表任职资格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计司负责经济金融信息的搜集。统计和分析;拟定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经济、金融统计制度,管理和协调金融系统的统计工作;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调查统计数据库建设和信息自动化系统建设;向金融系统和国务院综合部门提供金融信息咨询。会计财务司拟定金融业统一的会计和结算制度、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工作,编制并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财务收支计划,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会计报表。支付科技司负责支付清算、联行结算和帐户的管理以及组织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建设、推广和应用;编制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拟定金融科技政策、标准和管理办法。国际司承办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金融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金融组织和各国中央银行的官方联系及业务往来的有关工作;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的外事管理工作。内审司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各职能司(局)、直属机构和分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的情况,特别是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承办对主要负责人的离任稽核工作,对违法违规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人事教育司拟定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的管理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直属院校;组织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人员考试、测评和智力引进工作,拟定人员培训规划;管理中国人民银行系统机构编制。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职责,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有效实行金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设立研究局、货币金银局、国库局、保卫局、培训中心,作为支持服务体系。上述单位的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的办法管理,编制共260名。研究局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经济增长及其运行进行分析与预测、跟踪研究中国产业政策和工业、农业、财税、外贸等部门经济动态及货币信贷、利率、汇率、金融市场、金融风险等重大政策并向行领导提出政策建议。货币金银局拟定有关货币发行和金银管理的办法;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人民币的工作;安排现钞和辅币的生产、保管、储运、更新、销毁;管理现金的投放、回笼及库款安全;管理中国的金银收购配售库存和国家黄金储备;管理金银开发基金;管理中国黄金市场。国库局办理国家金库业务,对下级库实行业务管理;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监督和维护国库资金的安全和完整。保卫局负责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保卫工作;对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案件进行综合分析,制定防范措施;组织金银、现钞、有价证券的武装押运工作。培训中心承担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人员的各类培训和金融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总行直属事业单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主要职责是:坚持为总行机关服务的宗旨,承担总行机关财务、资产、基建、行政、政府采购、服务监督等管理工作;制定总行机关后勤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负责总行机关及总行直属单位的房改政策、计划生育、交通安全、人防与防汛、安全保卫与社会治安统合治理等社会事务工作,负责总行机关和指导人民银行系统节能工作;代表总行机关行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权利;为总行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成立于2005年6月8日,集中采购中心为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的、全额拨款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正局级),主要职责是承担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要依据相关法律,根据国家反洗钱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对大额与可疑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水平。主要职责是:(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报告标准。(二)负责收集、整理并保存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报告。(三)负责研究、分析和甄别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报告,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四)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移送、提供涉嫌洗钱犯罪的可疑报告及其分析结论。(五)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大额支付信息。(六)研究分析洗钱犯罪的方式、手段及发展趋势,为制定反洗钱政策提供依据。(七)负责研究大额与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管理项目的业务需求,参与项目的开发,负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八)根据授权,承担与国外金融情报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工作,配合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进行反洗钱领域的对外交往事宜。(九)承办人民银行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负责中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业务归口征信管理局指导。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中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于1994年4月18日成立,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作为中国银行间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以及汇率和利率衍生品市场的具体组织者和运行者。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成立于1956年5月,直属中国人民银行管理,是以出版金融类图书、期刊、音像电子制品为主的专业出版社。金融时报社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法人单位,是为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全社会提供支付清算及相关服务的中国性金融服务组织。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法定从事人民币印制业务的大型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营业务是人民币印制以及人民币专用技术、设备的研发与制造,同时不断拓展银行卡研制与生产、印钞造币专用机械和银行机具制造、高纯度金银精炼、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价证券、银行专用票据、高级防伪证书等相关业务领域。中国金币总公司中国金币总公司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中国惟一经营贵金属纪念币的行业性公司,履行贵金属货币的发售职能,是中央银行货币发行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业务延伸,是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重要支撑体系之一。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党校中国人民银行党校是人民银行轮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党性锻炼的熔炉,隶属于中央党校国家机关分校。人民银行党校主要负责轮训培训总行、上海总部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司局级、分行(含营管部)副厅局级、省会(含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副行级干部及其后备干部,地市中心支行行长、总行机关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人民银行营管部正处级党员干部。履行对分行党校业务指导职责。承担总行机关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和其它短期班中国金融培训中心中国金融培训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正司局级事业单位,对内又名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培训学院。根据人民银行干部培训总体规划,承担以下工作:承担人民银行系统内培训;开展金融培训的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开展远程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金融英语证书考试;为金融系统和社会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中国钱币博物馆中国钱币博物馆是直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国家级专题博物馆,主要从事钱币的收藏、研究和展示,肩负有指导和推动钱币收藏、研究及宣传钱币文化的任务,下设办公室、陈列宣教部、征集保管部、研究信息部、《中国钱币》编辑部、安全保卫部和开发服务部,代管中国钱币学会秘书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成立于2005年8月,作为总行的有机组成部分,在总行的领导和授权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部分中央银行业务的具体操作职责,同时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能。上海总部建设总的目标可归纳为“两个平台、一个窗口和一个中心”,即把上海总部建设成为总行公开市场操作的平台、金融市场运行监测的平台、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和一部分金融服务与研究和开发业务的中心。主要职责:1、根据总行提出的操作目标,组织实施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2、承办在沪商业银行及票据专营机构再贴现业务;3、管理银行间市场,跟踪金融市场发展,研究并引导金融产品的创新;4、负责对区域性金融稳定和涉外金融安全的评估;5、负责有关金融市场数据的采集、汇总和分析;6、围绕货币政策操作、金融市场发展、金融中心建设等开展专题研究;7、负责有关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国际金融业务;8、承担国家部份外汇储备的经营和黄金储备经营管理工作;9、承担上海地区人民银行有关业务的工作;10、上海总部承担的管理职能包括对原上海分行辖区内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管理,以及人民银行部分驻沪企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协调。银行法是进行银行监管的法律基础。银行监管的目的在于确保银行体系的活力,通过监视各银行机构的信用和流动性,保护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的金融改革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分析定期报告和现场稽核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跟银行监管密切相关的是对支付系统的监管,中央银行有责任维护国家支付、清算和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一直致力于开发它拥有的支付系统,并跟其他银行机构密切合作,使这些金融机构运行的支付系统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中国人民银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统中密切监视各银行日间头寸的能力。中国人民银行为各银行提供支付处理服务,结算大额和零售支付交易。人民银行运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对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内支付业务进行清算和结算处理。纸凭证异地跨行支付在过去曾通过同城清算所先进行跨行清算和结算。中国电子联行系统处理异地跨行支付和行内大额异地支付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为商业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提供结算帐户服务。此外,还为一些政府机关、事业团体开设结算帐户,提供支付服务。例如,邮政储汇局也在人民银行开立结算帐户。中国人民银行不允许帐户出现隔夜透支,因为大多数交易采用批处理方式在日终结算,所以日间透支的概念实际上不适用。但电子联行系统除外,在此系统中,支付指令发出之前,其帐户内必须有足够支付的资金。除了结算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结算帐户还用来结算其它支付系统产生的净额头寸,如商业银行系统的电子资金汇兑系统。在中国,货币政策的实施跟西方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既具有一些相同的特征,但又有许多不同。主要的区别在于:中国经济正处于从中央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度时期。中国政府依然具有足够的权威直接控制经济发展,以保证改革平稳有序。中国的金融市场正在迅速发展,但是跟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市场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由于缺乏大业务量、流动性强的金融市场,所以实际很难完全依赖公开市场操作来间接影响货币总量。由于这些不同,货币政策工具在许多方面跟西方发达国家不尽相同。信贷规模分配: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其对国有商业银行的领导权力决定按地域和工业部门分配信贷规模。发行货币:中国人民银行独家发行货币的权利使它能够影响商业银行的金融资源和业务活动。法定储备金比例: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改动法定储备金比例。自1988年以来,这个比例一直为13%。制定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制定银行存款和贷款的官方利率。公开市场操作:至2013年,发行国债的数量还不够大,而且市场的流动性还没有大到使依靠公开市场操作非常有效。但是,可以期望,公开市场运行在将来将起很重要的作用。再贴现: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尽管公开市场操作还没有成为一种有效的手段来实施央行的货币政策,但是,随着中国金融市场的迅速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从事公开市场操作以实施其货币政策。自1996年起引入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结合中央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特种存款以及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手段,中国人民银行间接影响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从而影响金融机构的流动性。2013年,同业拆借有7种,其成熟期分别为1天,7天,20天,30天,60天,90天和120天。自1994年起开办外汇公开市场操作,中央银行在此市场上买卖美元、日元和港币。自1996年起,进行公开市场操作,2013年中央银行只在星期二介入市场,通过其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回购协议进行国债的公开市场操作。资金清算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进行,实行T+1结算制度,即在星期三增减各银行在中央银行的备付金帐户。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东包括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后者是人保寿险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1.077%。此外,人保集团下属的人保财险持股8.615%,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308%。也就是说人保系的中国国有资本实际持股比例达到80%。人保寿险还有三大外资股东:日本住友生命保险公司(持股10%),泰国盘古银行(持股5%),亚洲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外资股东合计持股2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东包括

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股东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后者是人保寿险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1.077%。此外,人保集团下属的人保财险持股8.615%,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308%。也就是说人保系的中国国有资本实际持股比例达到80%。人保寿险还有三大外资股东:日本住友生命保险公司(持股10%),泰国盘古银行(持股5%),亚洲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外资股东合计持股2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东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后者是人保寿险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1.077%。此外,人保集团下属的人保财险持股8.615%,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308%。也就是说人保系的中国国有资本实际持股比例达到80%。人保寿险还有三大外资股东:日本住友生命保险公司(持股10%),泰国盘古银行(持股5%),亚洲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外资股东合计持股2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东

6.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 股东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中国平安全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金融公司。是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整合、紧密、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属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我国最大的国有金融保险集团。业务涵盖财产险、寿险、养老险、资产管理、海外业务、电子商务等多领域。服务电话:95519。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人保)是一家综合性保险(金融)公司,世界五百强之一,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306亿元人民币,在全球保险业中属于实力非常雄厚的公司。公司标志为英文PICC。目前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人保投资、华闻控股、人保资本、人保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和人保物业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中国人保还持有中诚信托32.35%的股权。股改后第一任董事长兼总裁吴焰。《财富》世界500强2013年排名第256位。截至2013年旗下拥有人保财险、人保资产、人保健康、人保寿险、人保投资、华闻控股、人保资本、人保香港、中盛国际、中人经纪、中元经纪和人保物业等十余家专业子公司,中国人保还持有中诚信托32.35%的股权。经营范围涵盖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信托、基金等领域,形成了保险金融产业集群,在海内外具有深远影响力。2012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排名第292位。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A股:601601、H股:02601),又称太平洋保险,简称中国太保或太保,前身是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于1991年5月13日,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2001年,根据中国国务院和中国保监会分业经营机构体制改革的批复,原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更名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保是中国大陆第二大财产保险公司,仅次于中国财险,也是第三大人寿保险公司,仅次于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它本身经营多元化保险服务,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再保险等。中国再保险集团: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国再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再集团")是经国务院批准,在原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1996年1月成立)基础上组建的中国唯一一家国有独资专业再保险公司,於1999年3月18日正式成立,於2003年8月在原中国再保险公司基础上改制成立的国有独资保险集团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亿元。2007年10月10日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自去年获得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0亿美元注资之後,已完成整体改制。10日,由其整体改制而成的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京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宣布,经国务院批覆同意,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金361.49亿元人民币,财政部和中央汇金公司分别持有14.5%和85.5%的股权。公司整体承继原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及6家子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及员工,简称仍为“中再集团”。此次股东大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议案,选举产生了中再集团首届董事和监事。中再集团宣称,股份公司成立後,将在现代企业框架下,继续改革经营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善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以再保险为核心的专业化、多元化的经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提供更多、更专业的服务和支持。经国务院批覆,中国保监会批准,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由国家注资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并於2007年10月30日揭牌成立。公司以361.49亿元注册资本金在再保险行业排名亚洲第一、全球第五。中国太平保险集团: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太平”),1929年11月20日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海外,2001年重新进军中国内地市场。中国太平是四大国有金融保险集团之一,2012年列入中央管理,总部设在香港。中国太平,险种齐全,服务广泛:业务范围涵盖寿险、产险养老保险、再保险、再保险经纪及保险代理、电子商务、证券经纪、资产管理和不动产投资、养老产业投资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保险服务。“中国太平”是我国第一家跨国金融保险集团公司,其品牌历史源远流长,可以追溯至1929年创立的太平水火保险公司、1931年创立的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1949年成立的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太平内地客户最为集中的成员公司和中国太平最重要的市场接口,太平人寿在专注于个人寿险业务的同时,依托集团的综合性、多元化经营平台,更可间接为个人及团体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复业八年,太平人寿已连续4年实现盈利,业务发展稳健,业务结构良好,公司不仅成为新时期中国太平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力量,也是中国太平业务和盈利的主要贡献者。阳光保险集团:成立于2005年7月,集团注册资本金67.1059亿元人民币,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企业集团发起组建。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

这几家是人保集团及其旗下的各家子公司,它们的英文简称都是PICC,一般我们就统称为“人保”。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集团公司,也就是其他几家公司的母公司,简称人保集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人保集团旗下的财产险公司,简称人保财,主要经营财产险、责任险及短期意外险业务。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人保集团旗下的寿险公司,简称人保寿,主要经营各类意外险、健康险及寿险业务。
中国人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人保集团旗下的资产管理公司,不从事保险业务,主要对人保集团及其他几家子公司的资产进行股票、不动产等方面的投资管理,保证其保值或增值。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

8. 中国人民保险的股东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后者是人保寿险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71.077%。此外,人保集团下属的人保财险持股8.615%,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0.308%。也就是说人保系的中国国有资本实际持股比例达到80%。人保寿险还有三大外资股东:日本住友生命保险公司(持股10%),泰国盘古银行(持股5%),亚洲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外资股东合计持股20%。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