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计算的

2024-05-10 11:32

1.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计算的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怎么计算的

2. 如何计算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  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  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3.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4.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可贷金额=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30倍+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不过在贷款时会有限额,其中首套房1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2人以上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1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2人以上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二)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三)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四)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五)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六)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前款第(三)项中的建筑设计标准、第(四)项中的规定比例由市公积金中心拟订,经上海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每项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共同借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其中最年轻者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借款人的申请期限短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最长期限的,贷款期限以申请期限为准。

5.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可贷金额=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30倍+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不过在贷款时会有限额,其中首套房1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2人以上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1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2人以上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一)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二) 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三) 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四) 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五) 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六) 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前款第(三) 项中的建筑设计标准、第(四) 项中的规定比例由市公积金中心拟订,经上海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每项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共同借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其中最年轻者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借款人的申请期限短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最长期限的,贷款期限以申请期限为准。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6.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7. 如何计算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如何计算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8. 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法律分析:上海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可贷金额=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的30倍+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不过在贷款时会有限额,其中首套房1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2人以上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1人贷款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2人以上贷款的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法律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六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可以经申请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
(一)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二) 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 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四) 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五) 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六) 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前款第(三) 项中的建筑设计标准、第(四) 项中的规定比例由市公积金中心拟订,经上海市住房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每项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借款人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
共同借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长于其中最年轻者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
借款人的申请期限短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最长期限的,贷款期限以申请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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