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创业补贴的条件

2024-04-30 11:32

1. 申请创业补贴的条件

创业补贴申请如下:1、符合条件人员带齐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地县(区)人社部门申请;2、人社部门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3、公示无异议向财政申报核拨;4、财政审核无误后将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申请创业补贴的条件

2. 申请创业补贴的条件

一、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申请条件有什么1、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申请条件有:(1)申领人员需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2)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必须在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3)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且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4)营业执照注册时间须在失业登记、毕业证注明时间之后或在毕业学年时间范围内;(5)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以上规定的,方可申领补贴。2、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二、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有哪些1、本人《身份证》;2、《就业失业登记证》;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税务登记证》副本;5、个人委托存档证明材料;6、提供经营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7、填写《自谋职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社保所受理申请时,通过信息系统自动调用申请人身份信息并打印,由申请人签字即可。

3. 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本人档案托管机构直接申请。各区县档案托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各开发区档案托管机构及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该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市级财政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
法律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创业补贴如何申请

4. 怎样申请创业补助


5. 如何申请创业补贴?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本人档案托管机构直接申请。各区县档案托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各开发区档案托管机构及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该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市级财政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
1、一次性创业补贴: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大学生,领取营业执照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符合其中条件的可领取高达一万元创业补贴。
2、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正常缴纳社保,按照广州市“五保”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用人单位部分社保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3、租金补贴: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高校大学生,领取营业执照起正常经营一年以上,3年内申请,租用场地的地址与企业注册登记的地址一致,补贴高达一万八千元。

法律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如何申请创业补贴?

6. 如何申请创业补贴?

法律分析: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本人档案托管机构直接申请。各区县档案托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各开发区档案托管机构及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该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市级财政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

法律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7. 如何申请创业补贴?

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本人档案托管机构直接申请。各区县档案托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各开发区档案托管机构及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该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市级财政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

法律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如何申请创业补贴?

8. 如何申请创业补贴

法律分析: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本人档案托管机构直接申请。各区县档案托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各开发区档案托管机构及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资料汇总后,报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经该市人社局复核后报市级财政申请资金,由档案托管机构发放至本人。

法律依据;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通知》
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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