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024-05-09 16:02

1.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租房自住:
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离休、退休: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出境定居: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提取,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及职工本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2018年7月1日开始,中国多个城市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或月缴存额上限。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3.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2011年10月27日,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住建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为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出台新规,对天津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进行了调整。新规自2018年9月1日起实施。主要内容为:一是规定职工办理异地转入业务,应在天津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半年以上并逐月缴存满半年。二是规定职工及配偶在本市已有住房,通过一次性付款方式新购私产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持有该房屋产权满半年。三是将天津领取失业保险金、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三项提取规定进行统一调整,规定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账户应封存满半年。四是规定职工及配偶同时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按揭部分,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仍按原政策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4.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5.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准备哪些资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上述第(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2、第一次支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1)购买商品房支取
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借款(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此合同,只能一年一支);

(2)买二手房支取
	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	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工商银行活期存(京卡)折帐户信息页复印件一份。

(3)租房支取
房租超过家庭收入5%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房租发票或者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	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
如主买方是对方的,必须在主买方支取过以后才可以支取。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主买方的支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支取记录单原件(后面写上买房地址)
身份证复印件
还需要提供 银行卡的复印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准备哪些资料

6. 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1、个人资料: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婚姻证明、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本人及配偶的收入、合法的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2、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和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及楼层平面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有:(1)单位开具并加盖印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本人办理;本人身份证件;(3)代理人力理;申请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4)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须提供婚姻证件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口薄;(5)提取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还须提供共有产权登记分割表等。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8.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准备的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首付款收据,或者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又或者提供《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的情况,应提供批准的规划、危房鉴定证明、施工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以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退休人员提供离退休证,没有离退休证的人员提供其它相关证明,比如领取养老金证明。
5、职工家庭又重大疾病生活困难的,应提供二甲以上的医院提供的相关证明,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重度伤残没有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况,应提供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7、出国定居人员,需要提供《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者由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证明。

8、属于还按揭贷款的情况,需要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商业性住房贷款合同等等。
9、享受低保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提供的其它有效证明。

10、用于租房性质的提取,需要提供租赁合同,支付房租的发票、收入证明等等。

11、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需要提供县级以上政府出具的证明,大额指出费用清单以及收入证明材料。

12、进城务工人员返乡销户的情况,需要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的情况,继承人应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和经过公证的继承权证明。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