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货物未付汇,外管局怎样处罚?

2024-05-17 21:33

1. 关于进口货物未付汇,外管局怎样处罚?

  一次进口货物未付汇,外管局不会处罚。只是记录企业违规的,超过3次或3次企业会降级。
  付汇是指经批准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根据有关售汇以及付汇的管理规定,审核用汇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后,从其外汇帐户中或将其购买的外汇向境外支付的行为。

关于进口货物未付汇,外管局怎样处罚?

2. 出口不收汇会出现什么影响

1、不收汇的话没办法退税啊?这样超期就要转内销交税了,再就外管局肯定要追你的,他们要求你们必须把钱收回来,否则的话要对你们进行处罚的。
2、出口收汇,是指企业在货物出口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收汇核销,证实该笔出口价款已经收回或按规定使用。出口收汇制度是国家在1991年1月1日起建立的,对企业出口、报关、收汇整个过程实行跟踪的监测管理制度。整个过程以核销单为主线。
3、影响企业出口的经济政策主要是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关税壁垒如关税税率、出口退税率等,非关税壁垒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等,这些国家贸易保护政策等的调整和变化都会给出口企业带来风险。例如,原来不需要申请许可证的商品变为了需要申请许可证的商品,就会直接影响出口清关程序、速度及费用,甚至于不能出口。经济政策变动风险对出口企业看起来是不可控制的,但如果企业对此有一定的敏锐度,例如对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有很熟悉的了解及预测,就可以降低这种风险。
4、商品价格变化的风险。商品价格的上升或下降变动直接影响到出口企业利润的增加或减少。出口企业签订贸易合同之后,商品需要经历从备货到最后交货的整个过程,商品的生产要素价格、生产资料价格、流通费用的变动等都会影响出口企业的成本,最终会关系到能否达到预期利润。
5、汇率变化风险。汇率变化是出口企业经常遇到且必须回避的风险,在经济金融波动较大时期,决不能掉以轻心。因忽视汇率风险,许多企业在这次金融危机中蒙受了巨大损失,如果有科学、准确的预测,并采取了积极的对冲措施,这种风险就会得到很好的控制。

3. 请问企业用一般贸易进口不付汇的话会有什么影响?

亲亲您好,企业用一般贸易进口不付汇的话会有这些影响,可以很明确的告诉您,进口货物,尤其是货物已经到港清关之后,是一定需要付汇的;.进口付汇有分电汇(T/T)和信用证(LC),但总体来说,一般可以总结为:货到前汇付,还是货到后付汇;这个是需要在中国外管的网站上面登记的;根据你的情况,现在才提出这个问题,应该货物已经到港清关了,那么应该是属于货到后付汇了;进口报关单其中有一联是进口付汇联,你们公司需要凭这个去银行办理付汇手续;.如果是货到后90天内付外汇,你就直接凭进口报关单付汇联,联同合同等资料去银行办理付汇;如果是货到90天之后付款,还需要到网上去登记“进口延期付汇”5.你付汇的对象应该是合同的卖方,银行在付汇的时候会很注重这个问题;付给其他人(你的代理商,可能会影响,除非你的进口合同是跟你的国外代理商签订的)6.如果延期不付汇,外管局会查相关的情况,那么就不仅仅是这一笔业务受影响了;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请问企业用一般贸易进口不付汇的话会有什么影响?【提问】
亲亲您好,企业用一般贸易进口不付汇的话会有这些影响,可以很明确的告诉您,进口货物,尤其是货物已经到港清关之后,是一定需要付汇的;.进口付汇有分电汇(T/T)和信用证(LC),但总体来说,一般可以总结为:货到前汇付,还是货到后付汇;这个是需要在中国外管的网站上面登记的;根据你的情况,现在才提出这个问题,应该货物已经到港清关了,那么应该是属于货到后付汇了;进口报关单其中有一联是进口付汇联,你们公司需要凭这个去银行办理付汇手续;.如果是货到后90天内付外汇,你就直接凭进口报关单付汇联,联同合同等资料去银行办理付汇;如果是货到90天之后付款,还需要到网上去登记“进口延期付汇”5.你付汇的对象应该是合同的卖方,银行在付汇的时候会很注重这个问题;付给其他人(你的代理商,可能会影响,除非你的进口合同是跟你的国外代理商签订的)6.如果延期不付汇,外管局会查相关的情况,那么就不仅仅是这一笔业务受影响了;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请问企业用一般贸易进口不付汇的话会有什么影响?

4. 紧急询问 我们有几笔款子交给进出口公司,但是进出口公司迟迟没有给我们安排付汇,他们说理由是外汇管理局

盯进出口公司到外管局申请核准,即可完成付汇。
外管局 货物贸易进口付汇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付汇单位与合同约定进口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应当一致。代理进口业务,应当由代理方负责进口、购付汇。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2-05  文号:汇发[2005]8号  
三、对于货到汇款项下凭进口日期为2005年3月 1日以后的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的,进口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办理购付汇手续。但对单笔报关单未付汇金额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上(含50万)且预计付汇日期超过报关单进口日期90天(含90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单位应当在报关后60天内,持延期付汇说明函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等有效商业单证,到外汇局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
....银行须凭进口货物报关单等符合有关结汇、售汇与付汇管理规定的凭证和商业单据,以及外汇局加盖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业务章的《贸易进口延期付汇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为进口单位办理购付汇手续,并将《登记表》第三联随《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代申报单)》报送至所在地外汇局。�

    五、对于应办理延期付汇登记手续而未办理,或超过《登记表》上注明的付汇日期的货到汇款项下付汇业务,银行不得为进口单位直接办理付汇手续。若确实因贸易纠纷等特殊原因不能在《登记表》上注明的期限内对外付汇的,进口单位须持情况说明函、相关证明材料及原《登记表》到外汇局办理二次延期手续,外汇局审核后,在原《登记表》备注栏内加注二次延期付款期限,再次加盖核销监管业务章。进口单位最多可办理2次延期付汇登记,二次延期后仍不能在《登记表》上标明的期限内付汇的,进口单位不得再凭该进口货物报关单办理对外购付汇手续。

5. 进口付汇未核销外管如何处罚

1、如果确实存在合理原因,可以向外管局提交说明
2、如果是由于误差的话,是有一个比例的,如果在比例范围内的话,可以提交说明,说明未核销情况,(大部分会得到批准)具体比例咨询当地外管局
3、如果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话,那有很大可能就得移交外汇管理的检查机关了。
但大部分情况都是可以说明白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你带来帮助!

进口付汇未核销外管如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