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公转私管理办法

2024-04-30 01:52

1. 银行公转私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对公转私业务的管理办法主要有:
一、2003年4月10日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1、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2、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
3、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二、最新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银发〔2007〕154号规定: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支付款项单笔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付款单位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但付款单位应对支付款项事由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扩展资料:
关于公转私业务特殊规定:
1、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有关规定,一般账户是不可以取现金的,公转私最简单的方式就是现金方式。如果公司帐户与个人帐户转帐结算,需要个人账户属于结算账户,储蓄账户不可以转帐结算。
2、银行有可能需要提供个人和公司之间的交易合同或者发票;如果转账金额较大的情况下,银行会严格审查,甚至要求提供个人已缴税证明。      
3、 如果所办理业务被认定为属于审查规定的情况,审核时间一般需24小时~3个工作日;如果超过50万则视为大额资金,审核时间可能会更长一些。如属于审核规定的情况,或有可能由于各种原因,转账业务会出现待审延迟、复核重办、违规取消等结果,并在3~7个工作日收到银行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支付结算服务的通知

银行公转私管理办法

2. 人民银行对公转私业务有哪些管理办法?

企业在哪些条件下可以公转私?

3. 人民银行对公转私业务有哪些管理办法

对公转私业务管理办法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中规定。
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扩展资料: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条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二)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四条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五条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人民银行对公转私业务有哪些管理办法

4. 人民银行对公转私业务有哪些管理办法?


5. 银行公对私转账新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十条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银行公对私转账新规定

6. 大额公转私人行规定

法律分析: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二)奖励证明。(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二)奖励证明。(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六)借款合同。(七)保险公司的证明。(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