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24-05-06 19:07

1.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第一个分录你能看懂对吧,意思就是出售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那笔债券的10%的分录。
2,从出售环节可以知道,该批债券整体公允价值仅9500000元,即出售后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应当为9500000*90%=8 550 000,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总共10 000 000,出售后剩余部分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应当为10 000 000*90%=9 000 000
3,处置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除做分录:收取卖价和结清成本外,还需要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出到投资收益。转出后,该笔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余额为零。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换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都可以转换,只是看受不受惩罚了。如果不受惩罚的情况下转换,那么就基本要符合一下情况:
1、转换日(重分类日)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到期日在3个月内,且公允价值不会有显著波动;
2、合同约定可以这么做;
3、其他一些无法控制的独立事项,比如被投资方财务恶化、政策法规影响等。

3.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从你上面的提问,可以看得出,你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还没有完全领会,我下面给你提示,并简单归下类吧,这样有助于你的理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由于其持有的目的不明确而划定的金融资产,正是这个目的,所以会计准则规定,其公允价值变动不作为当期损益处理的。应直接记入到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中去的。这是一个总原则。

但是,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融工具不同,其核算的方法也是有所差异的,基本有两大类,一类是权益性投资,即股权投资;另一类是债权投资,即债券投资,而后一类则又可分为两个小类,及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和分期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

股权投资类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核算方法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似,(这里只是说相似,),只是其科目应用与处理的性质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到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到了“资本公积”。

而债券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则是综合了两种核算方法同时进行的,即,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记入所有者权益,和持有到期投资,实际利率法摊销“利息调整”的两种核算方法。即,既要看公允价值变动,又要看债券本身的利息额变动引起的价值变动的。当然如果是一次还本付息的,其各个期间内的利息都会形成该金融的账面价值的,

所以说你所理解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不完整!

我就概要性的给你点析一下,也可以就具体问题,再次向我提问!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为什么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一半出售,而非全部出售,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并非被投资企业出现了什么意外的情况或整体的市场出现了什么不可预测的风险,如果是这样,企业会全部出售以避风险的。因而从这里就可以看得出,这一出售的行为是,投资企业出于自身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也就是说,投资企业在“持有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方面有了改变,或许是经营资金出现了困难而为之的。所以此时,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就不再是“有明确意图和能力”了,这是对该企业整体经营与战略而言的,(即为全部的)。所以该企业不再适用金融资产的这一分类,即全部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都应进行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如果后来又满足或恢复了具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划分条件的,则在出售到2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是不允许划分回来的,是全部的,而不是仅只那50万元,2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以后,才是可以的。

5. 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别?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区别: (1)初始计量时相同,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处理。账务处理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金额)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或借记,倒挤)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处理同上,将持有至到期投资换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即可。 (2)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时,后续核算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类似,根据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投资收益,不同的是最后需要将账面价值调整为期末公允价值,而持有至到期投资由于采用摊余成本计量,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只有计提减值时,才会用到当时的公允价值。 账务处理(假定为分期付息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或者贷记) 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了要做上述分录外还需要做一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分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者做相反的分录。 扩展资料: 1、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别为:有至到期投资是准备持有至到期,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不准备长期持有也不打算近期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以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可供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 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收回金额固定或可以确定、企业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在1年以内)的债券投资。核算特点:为取得投资而发生的税金、佣金和手续费等费用,购入时计入投资成本,分期摊销时计入摊销期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出售或者重分类是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引起。 

持有至到期投资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别?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回持有至到期投资怎么做

根据教材标准答案应是:
根据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
重分类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公允价值)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对于有固定到期日的,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作相反分录。
对于没有固定到期日的,处置该项金融资产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或作相反分录。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区别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区别:
(1)初始计量时相同,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处理。账务处理如下: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金额)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或借记,倒挤)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处理同上,将持有至到期投资换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即可。
(2)后续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摊余成本后续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时,后续核算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类似,根据期初摊余成本乘以实际利率计算投资收益,不同的是最后需要将账面价值调整为期末公允价值,而持有至到期投资由于采用摊余成本计量,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只有计提减值时,才会用到当时的公允价值。
账务处理(假定为分期付息债券)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或者贷记)
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了要做上述分录外还需要做一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的分录。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者做相反的分录。
源自:中华会计网校,仅供参考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区别

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区别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包括企业持有的、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开报价的国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存在活跃市场并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到底应该划分为哪类金融资产,完全由管理者的意图和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