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印章管理制度有哪些?

2024-05-12 06:05

1. 单位印章管理制度有哪些?

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各类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确保我局日常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有效开展,树立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种类
  (一)单位印章:
 1、本局使用的印章。
 2、内设机构的印章。
 3、派出单位的印章。
 4、事业单位的印章。
 5、社会团体的印章。
 6、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
 (二)局领导个人印章:刻有局领导姓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的刻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并设有专本备案登记,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刻制和更换印章。
 (二)经上级批准成立的机构印章的刻制,由用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印章有关规定,确定印章的内容、规格、样式,经局领导批准后刻制。
 (三)印章的更换,由各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局领导审批后刻制。
 (四)遗失印章的补办,由办公室出具补刻印章证明,附上声明印章作废报纸,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刻印章手续。
 (五)办公室凭印章刻制批准文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
 (六)印章刻制后,由办公室发文启用。更换印章的,原印章必须交回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七)各单位领取印章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三、印章的保管
 (一)本局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二)各单位印章(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和各类专用章)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三)各社会团体的印章按照章程由各团体指定专人管理。财务用章由局财务审计科指定专人管理。
 (四)印章应妥善保管。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印章遗失,要立即到属地派出所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印章的使用。
 1、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党组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党组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党组章的用印。
 (二)“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印章的使用。
 1、以局党委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局党委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局党委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局党委章的用印。
 (三)“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的使用。
 1、以本局名义签发的公文、联合发文。
 2、案件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书和各类办案文书。
 3、以本局名义报送的各类报表。
 4、营业执照、封条。
 5、以本局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等。
 6、以本局名义同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书、外出调查介绍信等。
 7、出国审批表、政府采购审核表、资金审批等常规性行政工作用印。
 8、其他需盖本局章的用印。
 (四)局领导个人印章的使用。
 1、适用于企业的设立登记审核。
 2、适用一般程序案件的处罚的审核(经法规科审核)。
 3、对党支部发展新党员的审批。
 4、局支票专用章(限于局长个人印章)。
 5、其他需要盖局领导印鉴。
 (五)“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印章的使用。
 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及有关文件。
 (六)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
 以部门或单位名义向分管领导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
 (七)财务专用章的使用
 以单位名义收入、支出的有关票据、支票、账册。
 五、印章的使用
 (一)严格用印章审批制度。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对外发文已有局领导签发的用印不用登记外,其它事项的用印,经办人应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名后,连同需盖印章的文件送局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签发后,方可到办公室加盖公章。
 1、使用本局印章,需经局领导或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授权审批同意。本局营业执照、报表、文件、处罚决定书等用印,印章专管人员需查看领导签字后方可直接用印,其他证明、资料、相关证件等用印,要经局领导或授权科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并作好用印登记。
 工商所(分局)印章在授权委托的职权范围内使用。
 2、印章必须与落款一致。属“代章”性质的应该注明“代章”二字。
 3、使用领导个人印章,需经局领导本人同意。
 4、使用局办公室印章,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必要时需请示局领导签发。
 5、使用各部门、有关单位印章,需经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同意。
 (二)使用印章要在印章保管室内,严禁携带公章出外使用;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和空白便条上加盖公章。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空白封条或办案文书等加盖印章的,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填发时履行审批手续。
 2、要有分管领导的批准。
 3、需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此用途之外,不能作他用。
 (三)单位印章统一用大红印油,案件核审印章统一用蓝色印油。用印时要字组端正,图形清晰,严格按照印章加盖的方式用印。落款必须与印章一致,属代章的应在落款处注明“(代章)”。
 (四)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用印办公室有权拒绝:
 1、审批表上没有经科室领导、局领导或授权审批的有关部门领导审核。
 2、用印的内容不在印章使用的范围。
 3、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便条上盖章。
 4、用印经办人不是本单位职工,而是聘请的临时工或外来人员。
 (五)除局办公室外,其他部门的印章不准用于对外联系办理行政、事务性公务,要做到专章专用。
 (六)需加盖本局印章的,须先由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经办人到局办公室办理。
 六、印章的管理
 (一)印章由专人管理,妥善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外出,事先必须将印章移交办公室领导或由领导指定人员暂为代管并使用印章,并作好交接手续。临时保管人员要履行印章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办公室对使用印章负有监督权。
 1、任何人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
 2、使用印章时应当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按程序用印。
 3、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印章存放应有安全防范措施,谨防丢失和盗用。如印章丢失须立即报告局领导和公安部门,并以登报或信函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声明遗失期间盖有丢失印章的任何文书无效。
  
 七、印章的销毁
 (一)由于机构变动造成印章停用,办公室应及时收回原有印章,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印章因磨损原因需重新刻制,应由办公室出具证明,经局长批准、并将破损印章交回方可更换。
 (三)办公室统一对停止使用的印章进行封存或经局领导批准,经两人以上鉴定销毁,并做好备案登记。
 八、对于丢失、擅自刻制和使用单位或局领导个人印章的,对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单位印章管理制度有哪些?

2. 印章管理制度是什么?

适用范围和方式都得规范。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门指定两人分别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各印章保管人员名单须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或子公司综合办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征得其部门主管同意,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带离公司。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3. 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有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印章管理属于文书工作的组成部分。有限责任公司印章包括正式印章(公司公章)、私章(法定代表人及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个人印章)及各部门章。无论是哪一种印章,都是公司凭证,是公司对内对外行使权力的象征。因为只有具有合法地位的企业,才能被批准刻制印章,而且印章与企业的名称要完全一致,所以印章具有合法性、权威性。加盖印章的文件和信函,被社会所承认。另外,印章不能被伪造,变造,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有哪些内容

4. 单位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各类印章管理,规范印章使用,确保我局日常工作和行政执法的有效开展,树立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种类
  (一)单位印章:
 1、本局使用的印章。
 2、内设机构的印章。
 3、派出单位的印章。
 4、事业单位的印章。
 5、社会团体的印章。
 6、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
 (二)局领导个人印章:刻有局领导姓名的印章。
 二、印章的刻制
 (一)印章的刻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办理,并设有专本备案登记,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自行刻制和更换印章。
 (二)经上级批准成立的机构印章的刻制,由用印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印章有关规定,确定印章的内容、规格、样式,经局领导批准后刻制。
 (三)印章的更换,由各有关单位提出申请,经局领导审批后刻制。
 (四)遗失印章的补办,由办公室出具补刻印章证明,附上声明印章作废报纸,到原审批机关办理补刻印章手续。
 (五)办公室凭印章刻制批准文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
 (六)印章刻制后,由办公室发文启用。更换印章的,原印章必须交回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七)各单位领取印章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办理交接签收手续。
 三、印章的保管
 (一)本局印章由办公室主任或其指定专人管理使用,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代管。
 (二)各单位印章(含议事协调机构的印章和各类专用章)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管理。
 (三)各社会团体的印章按照章程由各团体指定专人管理。财务用章由局财务审计科指定专人管理。
 (四)印章应妥善保管。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印章遗失,要立即到属地派出所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四、印章的使用范围
 (一)“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印章的使用。
 1、以党组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党组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党组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党组章的用印。
 (二)“中共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员会”印章的使用。
 1、以局党委名义制发的公文。
 2、以局党委名义审核的各类审核表。
 3、以局党委名义颁发的各类奖状、证书。
 4、其他需盖局党委章的用印。
 (三)“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的使用。
 1、以本局名义签发的公文、联合发文。
 2、案件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书和各类办案文书。
 3、以本局名义报送的各类报表。
 4、营业执照、封条。
 5、以本局名义颁发的各类证书、奖状等。
 6、以本局名义同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委托书、外出调查介绍信等。
 7、出国审批表、政府采购审核表、资金审批等常规性行政工作用印。
 8、其他需盖本局章的用印。
 (四)局领导个人印章的使用。
 1、适用于企业的设立登记审核。
 2、适用一般程序案件的处罚的审核(经法规科审核)。
 3、对党支部发展新党员的审批。
 4、局支票专用章(限于局长个人印章)。
 5、其他需要盖局领导印鉴。
 (五)“敦煌市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印章的使用。
 以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及有关文件。
 (六)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
 以部门或单位名义向分管领导报送的公文,如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报表等。
 (七)财务专用章的使用
 以单位名义收入、支出的有关票据、支票、账册。
 五、印章的使用
 (一)严格用印章审批制度。除带有存根的介绍信及对外发文已有局领导签发的用印不用登记外,其它事项的用印,经办人应经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名后,连同需盖印章的文件送局领导或相关部门审批签发后,方可到办公室加盖公章。
 1、使用本局印章,需经局领导或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授权审批同意。本局营业执照、报表、文件、处罚决定书等用印,印章专管人员需查看领导签字后方可直接用印,其他证明、资料、相关证件等用印,要经局领导或授权科室负责人审查批准,并作好用印登记。
 工商所(分局)印章在授权委托的职权范围内使用。
 2、印章必须与落款一致。属“代章”性质的应该注明“代章”二字。
 3、使用领导个人印章,需经局领导本人同意。
 4、使用局办公室印章,需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必要时需请示局领导签发。
 5、使用各部门、有关单位印章,需经部门或单位领导批准同意。
 (二)使用印章要在印章保管室内,严禁携带公章出外使用;严禁在空白介绍信、空白表格和空白便条上加盖公章。如确因工作需要在空白封条或办案文书等加盖印章的,要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1、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管理,填发时履行审批手续。
 2、要有分管领导的批准。
 3、需有指明用途的特定格式,除此用途之外,不能作他用。
 (三)单位印章统一用大红印油,案件核审印章统一用蓝色印油。用印时要字组端正,图形清晰,严格按照印章加盖的方式用印。落款必须与印章一致,属代章的应在落款处注明“(代章)”。
 (四)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用印办公室有权拒绝:
 1、审批表上没有经科室领导、局领导或授权审批的有关部门领导审核。
 2、用印的内容不在印章使用的范围。
 3、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便条上盖章。
 4、用印经办人不是本单位职工,而是聘请的临时工或外来人员。
 (五)除局办公室外,其他部门的印章不准用于对外联系办理行政、事务性公务,要做到专章专用。
 (六)需加盖本局印章的,须先由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经办人到局办公室办理。
 六、印章的管理
 (一)印章由专人管理,妥善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如遇特殊情况外出,事先必须将印章移交办公室领导或由领导指定人员暂为代管并使用印章,并作好交接手续。临时保管人员要履行印章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办公室对使用印章负有监督权。
 1、任何人不得用掌管印章的权力为自己谋私利。
 2、使用印章时应当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印章管理制度,按程序用印。
 3、办公室定期对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印章存放应有安全防范措施,谨防丢失和盗用。如印章丢失须立即报告局领导和公安部门,并以登报或信函形式通知有关单位,声明遗失期间盖有丢失印章的任何文书无效。
  
 七、印章的销毁
 (一)由于机构变动造成印章停用,办公室应及时收回原有印章,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印章因磨损原因需重新刻制,应由办公室出具证明,经局长批准、并将破损印章交回方可更换。
 (三)办公室统一对停止使用的印章进行封存或经局领导批准,经两人以上鉴定销毁,并做好备案登记。
 八、对于丢失、擅自刻制和使用单位或局领导个人印章的,对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5. 企业印章管理制度细则办法有哪些

1.传统印章企业管理制度细则
(1)印章应授权指定的保管人负责保管,被指定的保管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印章保管人具有保管、登记、监督等多重责任与权利。(专人保管易出现人为诱因、人情章)
(2)启用印章前,均须在行政部门办理领取手续,并办理印章书面签收手续。印章保管人签收印章时,须查验印章是否有被使用过的痕迹,若发现有被使用过的痕迹,有权拒签,并应及时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行政部门应将签收表单(应包含签收人签名、领取部门负责人签名、行政部门交付人签名、印章图样、领取时间)存档。(人工登记存档复杂易出现人为疏忽)
(3)章的保管人凭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审批单为依据使用公章。无相应审批单为依据使用公章,保管人负主要责任,经办人负次要责任。(长时间跨级签字审核延迟业务开展)
②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保管者为公司行政部门,无独立使用权利。印章保管人需依据已盖公章的文件或财务部负责人审批的支付申请或取汇款凭证方可使用,否则负全部责任。(管理者无权独立使用,易出现私自用章)
③严禁任何人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借出带离公司使用。确需携带印章、合同章等外出办事或出差时,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并应至少由两人共同登记《印章借用登记本》,共同携带印章,共同使用。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应共同归还印章,并办理借用注销登记。(印章不可外带或经上级批准并登记才可外带,外带风险)
2.智能印章企业管理制度细则
① 自动上传印章备案:实时掌握分公司印章种类、数量、状态、用印统计分析等;
② 远程层级授权审核:通过层级的授权审核,适当下给予用印审核权限,有效监督和管控分支机构;
③ 自助式独立授权盖章:集中在文印室盖章,用印人员通过授权自助启动印章设备,进行解锁盖章;
④ 外带安全:用印人员外带印章设备,用印时间、地点、盖章文件实时上传数据,总部可远程实时监控管理,无需行政人员陪同。
⑤ 防控风险:实现线上审批+线下用印无缝实时对接,通过闭环式的用印管理,有效防止偷盖印章。

企业印章管理制度细则办法有哪些

6. 行政机关印章管理制度?

西方行政制度
名词解释:
1、	行政制度
答:行政制度是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体制,职能,权限,活动方式及相互关系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和准则体系。
2、	经济人
答:经济人,即假定人思考和行为都是目标理性的,唯一地试图获得的经济好处就是物质性补偿的最大化。
3、	法定权力
答:法定权力,指特定的机构或者个人根据法律、法规授权获得的,对确定范围内的人与事的支配,影响能力。
4、	行政组织体系
答:行政组织体系是指国家行政组织内部的各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权责配置关系和结构体系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5、	渐进决策
答:按部就班,积小变为大变,稳中求变的渐进策略。
6、	有限理性决策
答:用“社会人”取代“经济人”的决策。
7、	X理论
答:X理论假设人对于工作的基本评价是负面的。
8、	Y理论
答:Y理论对于人性假设是正面的。
9、	专职化原则
答:中央政府组成人员必须是专职的,禁止兼职和从事任何其他职业或行业,主要是为了从制度上保证较高的服务效率,减少权力滥用的可能。
10、	立法参与权
答:立法参与权,是指公民作为参与立法的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在立法活动中享有的知情、建议、陈述意见、质疑辩论、监督等一系列权利的总和。
11、	议会至上
答:议会居于首位。在内阁制政府制度下,议会处于国家的政治活动中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组织内阁和监督内阁的权力。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内阁首脑和部长(大臣)需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并接受议会监督。
12、	总统制
答:总统制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与议会内阁制相对称,指由选民分别选举总统和国会,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同时担任政府首脑的制度。
13、	半总统制
答:半总统制又名半议会制,又名议会执政府制,是一种具有总统制的实质,但在形式上保留议会制,而且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又掌握行政大权的政体。半总统制的内阁有相对较稳固的地位,国会权力相对缩小。
14、	合议决策
答:在委员会制政府制度下,联邦委员会中的每个委员虽然分别担任某一个部的部长,但无权对本部的重大问题单独做出决定,必须作为议案由联邦委员会指定的有关三人小组研究决定。一切重要政务,均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集体负责的原则。
15、	联邦制
答:联邦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结合而成的一种国家结构形式。
16、分权化
答:分权化是指上级行政机关或行政首长给予下级充分的自主权,下级可以独自进行决策和管理,上级不予干涉的公共组织类型。
17、政府行政过程
答:政府行政过程是指行政主体及其他行政参与者行使各自的权力,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设定并最终实现政府公共政策目标的活动过程。
18、利益集团
答:利益集团是有着共同利益目标的一群人,某个组织组成的以影响政府公共政策来实现自己利益和目标的团体。
19、政策执行偏差
答:政策执行偏差是政策执行主体在执行某项具体的政策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影响而导致的政策执行效果与政策目标的偏离并产生了不良后果的政策现象。
20、民主
答:民主从其字面上来看,代表着由人民统治。
21、公务员制度
答:公务员制度指的是对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等依法进行科学管理的一系列法规体系和管理体制的总称。
22、政治中立
答:政治中立是指:必须忠于政府,不得带有党派倾向和其他政治倾向,不得参与党派活动,同时其管理也不受政党干预。 
23、职位分类
答:职位分类是指依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序和所需的资格条件等因事而进行的分类。
24、品位分类
答:品位分类是指依据公务员的个人条件如学历、资历、能力等因人而进行的分类。
25、政府经济职能
答:政府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从社会经济生活宏观的角度,履行对国民经济进行全局性的规划、协调、服务、监督的职责和功能。
26、凯恩斯主义
答:凯恩斯主义是根据凯恩斯的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的思想基础上的经济理论,主张国家采用扩张性的经济政策,通过增加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即扩大政府开支,实行财政赤字,刺激经济,维持繁荣。
27、经济体制
答:经济体制是指在一定区域内(通常为一个国家)制定并执行经济决策的各种机制的总和。
28、自由市场经济
答:经济体制的一个极端是完全的自由市场经济,这种经济类型中根本没有政府参与,由经济系统中的个人或公司做出与自身有关的所有经济决策。自由市场经济一般与土地和资产私人所有的经济制度相联系。
29、弗里德曼
答:弗里德曼,1990年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究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经济史,统计学,及主张自由资本主义而闻名。
30、政府企业化
答:政府企业化是指将顾客至上,讲效率,重质量和绩效导向等企业家精神广泛运用到政府管理中,重塑政府形象。
31、放松管制
答:放松管制是比较宽松的管制办法。如降低市场门槛,准许与鼓励有条件的自然人与法人参与竞争,政府不干预企业经营权限内的事务。
32、国企私有化
答:国企私有化是指把原有属于国有的公司或公用事业通过产权转移、拍卖、赠送、发行股票等形式转给私营企业所有或经营。
简答题:
1、	行政制度具有哪些特征?
答:权力规范性。严格法制性。环境制约性。效力强制性。形式多样性。
2、	行政制度的功能有哪些?
答:维护国家政治统治。规范行政权力动作。促进经济发展。实现公共管理职能。
3、	简述政治与行政的区别。
答:行政管理的问题并不是政治问题,虽然行政管理的任务是由政治加以确定的,但政治却无须自找麻烦地去操纵行政管理机构。行政管理的领域是一种实务性的领域,它与政治领域的那种混乱和冲突相去甚远。行政管理作为政治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仅在这一点上与企业办公室所采用的工作方法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以及机器是制造品的一部分是一样的。但是行政管理却同时又大大高出于纯粹技术细节的那种单调内容之上,其事实根据就在于通过它的较高原则,它与政治智慧所派生的经久不衰的原理以及政治进步所具有的永恒真理是直接相关联的。
4、	马克斯。韦伯将权力分为哪几类型?
答: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理性的,法定的权力。指的是依法任命,并赋予行政命令的权力,对这种权力的服从是依法建立的一套等级制度,这是对确认职务或职位的权力的服从。第二种是传统的权力,它是以古老的,传统的,不可侵犯的和执行这种权力的人的地位的正统性为依据的。第三种是超凡魅力的权力,这种权力是建立在对个人的崇拜和迷信的基础上的。
5、	总统制中央行政制度具有哪些特征?
答:总统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于一身。总统独立于议会之外。政府与议会完全分离。政府成员与总统是部署关系。政府不对议会负连带责任。
6、	简述半总统制中央行政制度与总统制中央行政制度的区别。
答:总统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总统有很大的行政权,成为实际的政府首脑,总统任命政府总理,一般都任命议会多数党的领袖或政党联盟最大党的领袖为政府首脑,再根据总理的提名任命政府成员,组成政府。但如果议会中的多数与总统同属一个党派,则总统的挑选余地较大。
7、	什么是国家结构形式?它有哪些类型。
答:国家结构形式是国家结构在特定国家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之间以及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相互关系的构成形式。国家结构形式通常分为联邦制和单一制两种类型。
8、	简述美国地方政府的组织形式及其拥有的职权。
答: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50个州组成。州政府体制由州宪法规定,各州的宪法一般都采用类似联邦宪法的形式。大体上分为两部分,公民权利以及州与地方政府组织机构和权力限制的条款。各州政府的组织与联邦政府一样,以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的相互“分立”和“制衡”为原则建立。州的行政首脑是州长,由全州普选产生。州长是最有影响力和最有权力的州政府官员。州长的权力一般在州宪法中列举,同总统权力类似,通常包括立法建议权,立法否决权,任免权,赦免权等,州长还是本州国民警卫队的司令官。州立法机关,除内布拉斯加州外,都实行两院制,两院亦分别称参议院和众议院。州议会组织结构与国会的组织结构大体相似,也实行委员会制,州立法程序也同国会大致相同。州立法制度中还包括公民直接立法权和罢免权,这是联邦一级所没有的。

7. 印章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印章管理需要注意:由行政主管保管,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私人印章分开管理;建立印章登记簿,经济类合同的进行印章使用登记;印章带出公司,需经审批同意;禁止在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与印章一致;需要签名和盖章的文件,应先签名后盖章;对外出具的函件、法律文书使用公章应经审批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印章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8. 印章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印章管理的注意事项有:
1、印章需要经登记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启用;
2、印章需要带离公司使用的,公司要进行备案登记;
3、印章应当与合同落款名称一致。
一、法律如何规定企业名称的变更手续
企业名称的变更手续:
1、工商信息变更:变更公司名称,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
2、换取营业执照,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是原来的名称,所以在工商变更申请通过之后,要携带原来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到工商局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3、重新刻章,工商变更完成后,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例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并且原来的印章也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
4、税务信息变更,携带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以及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到税务局进行办理。
5、银行信息变更,如果公司有开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跟机构信用代码证也要做相应的变更。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前往开户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以及所有印鉴。
6、证书变更,公司名称变更后,资质许可证、社保登记证、专利证、公司对外签订的长期合同等都需要做相应的变更。
二、有限公司能注销吗
可以。有限公司的注销流程如下:一、注销首先要满足以下条件:(一)公司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四)公司依法责令关闭。二、首先进行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三、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四、注销国、地税。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五、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六、注销银行账户。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七、注销印章。最后,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三、开分厂需要什么手续
分厂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一)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提交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
(三)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
(四)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第五条
本规定发布之前已按国家有关规定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复查登记过程中,通过复查登记的,其印章规格、式样、名称、文字、文体符合本规定的,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后可继续使用;不符合的应重新申请刻制;未通过复查登记的应停止活动,向业务主管单位交回原有印章,并由业务主管单位登记造册,送当地公安机关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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