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证被朋友骗拿到基金会作贷款抵押,没有我的签字和委托书,现在人民法院有权拍卖我的房屋吗?

2024-05-16 02:18

1. 我的房屋证被朋友骗拿到基金会作贷款抵押,没有我的签字和委托书,现在人民法院有权拍卖我的房屋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抵押部分的解释:
第四十七条: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
第四十九条: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能够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十条:以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的,抵押财产的范围应当以登记的财产为准。抵押财产的价值在抵押权实现时予以确定。
第五十四条: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第五十六条: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可以发现两个要点:
1、抵押物要经过登记,
2、抵押物需要是本人的,如果是共有,其他人所有也是需要经过本人同意的,这至少需要书面协议。
法院判决有效,是否存在以下情况:
1、房产证不是你所有,
2、同意过质押,以及其他的约定、签字
3、赠与及继承
建议:
建议你咨询专业的律师,然后准备证据进行上诉。百度知道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1、法院要引用很多条款,
2、法院要区分情节、进行裁量
这些都需要专业人士的指导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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