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入10万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分录

2024-05-17 13:30

1. 月收入10万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分录

目前减免规定月入3万才免征,月入10万不符合免征条件。
政策适应范围
1.“缴纳义务人”的一个条件: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
在总局未出具体公告的前提下的解读,也就是说只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即“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条件,没有所谓的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等条件限制,如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也可享受该项政策。
2.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应该分别核算。
【例】某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则:
(1)2月份增值税全月销售额9万元,营业税全月营业额9.5万元,则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全免;
(2)2月份增值税全月销售额9万元,营业税全月营业额10.5万元,则增值税全月销售额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免;营业税全月营业额对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不免;
(3)2月份增值税全月销售额10.8万元,营业税全月营业额10.5万元,则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全部不免;
3.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是“按月”或“按季”享受 
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哪个月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则哪个月免征政府性基金;哪个月不符合,则哪个月征征政府性基金;
按季度申报的纳税人,哪个季度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则哪个季度免征政府性基金;哪个季度不符合,则哪个季度征政府性基金;
4.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不仅仅是指营业收入销售额或营业额,应包含营业外收入中销售额或营业额,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销售额等。
5.对应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是不含税额
6.销售额或营业额:含代开发票和自开发票
7.未明确的口径:适用差额政策的销售额或营业额,是差额扣除前的,还是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
免征的政府性基金范围
免征的政府性基金仅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不包括城建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其他政府性基金。
会计处理
满足规定的免征的政府性基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条件的,所免征的政府性基金不作相关会计处理。
如:已经计提,原分录冲回。

月收入10万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分录

2. “月收入10万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一、免征的可以不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已经计提了,转入营业外收入即可。目前减免规定月入3万才免征,月入10万不符合免征条件。
二、政策适应范围
1、“缴纳义务人”的一个条件: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
在总局未出具体公告的前提下的解读,也就是说只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即“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条件,没有所谓的小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等条件限制,如一般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也可享受该项政策。
2、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应该分别核算。

扩展资料:
《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规定:教育费附加以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缴纳人,以缴纳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按1%的征收率,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但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对农村、乡镇企业由乡人民政府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的,不另征收教育费附加;对个体商贩及个人在集市上出售商品,是否按实际缴纳的临时经营营业税或产品税税额征收教育费附加,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由于减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各地可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应退回已征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退还产品税、增值税的,不退还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育费附加

3. 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中的营业额包括免税收入的部分吗?

一、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免征两个教育附加。其中缴纳义务人是包括一般纳税人。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教育部、水利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规定:
1、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该通知已经无“小微企业”的限制条件,把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只要应纳税的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所有纳税人都可以享受此优惠政策。故包括了一般纳税人企业。
3、能否减免主要看销售额是否超过10万元,与是否缴纳增值税没有必须联系。即使销售额在3万元--10万元之间,不能免增值税的,也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下免征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其中的营业额包括免税收入的部分吗?

4.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税计算纳税依据: 附加率
  教育费附加税的附加率是3%。
  
  计算公式
  应缴的教育费附加税 = (实缴增值税 + 实缴营业税 + 实缴消费税)× 3%
  
  缴纳时间        与“三税”同时缴纳。  税率及计算方法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1%,分别与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产品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3.教育费附加的申报缴纳4.教育费附加的申报期限和缴纳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申报期限: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规定的申报时间向当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期限:同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三税"的纳税期限一致,在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

5.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依据是

一、正文回答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款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算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消费税税额)×征收比率,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减免规定。二、分析教育费附加是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合计数进行计算缴纳。其税率为3%。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乘3%。三、教育附加税是什么?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为了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照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按照该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依据是

6. 现行的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是多少?


7. 教育附加费的征收率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教育附加费的征收率

8.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

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教育费附加征收率: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的精神,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三税”税额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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