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A类) 怎么填

2024-05-04 13:11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A类) 怎么填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3.“附列资料”填报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一纳税年度税款在本纳税年度抵减或入库金额。
  (三)行次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本行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行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本行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本行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本行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根据上述项目计算填列。
  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本行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12.第12行“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本行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项目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
  14.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金额”列计算填报。
  15.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减少的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减金额”列计算填报。
  16.第16行“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本行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17.第17行“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1行计算填报。
  18.第18行“减计收入”:填报纳税人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收入10%的数额。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6行计算填报。
  19.第19行“减、免税项目所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14行计算填报。
  20.第20行“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符合税收规定条件的准予按照支出额一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的金额。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9行计算填报。
  21.第21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9行计算填报。
  22.第22行“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收规定,境外所得可以弥补境内亏损的数额。
  23.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填报纳税人经过纳税调整计算后的所得额。
  当本表第23行0时,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第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数额。
  本行通过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6行第10列填报。但不得超过本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25.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3-24行。
  本行不得为负数。本表第23行或者按照上述行次顺序计算结果本行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
  26.第26行“税率”:填报税法规定的税率25%。
  27.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5×26行。
  28.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实际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包括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政策的企业,其法定税率与实际执行税率的差额,以及其他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数额。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3行计算填报。
  29.第29行“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其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的金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本行通过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0行计算填报。
  30.第30行“应纳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7-28-29行。
  31.第31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
  32.第32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缴纳并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准予抵免的数额。
  企业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的,“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按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填报;大于抵免限额的,按抵免限额填报,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33.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34.第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纳税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35.第35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月(季)度在总机构所在地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6.第36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按照税收规定已在月(季)度在总机构所在地累计预缴在财政调节专户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7.第37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已在月(季)度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累计分摊预缴的所得税款。
  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
  38.第38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实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的成员企业按照税收规定就地预缴税款的比例。
  39.第39行“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已在月(季)度累计预缴的所得税款。
  40.第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41.第41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在本年抵减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42.第42行“以前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损益调整税款、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的税款,在本纳税年度入库所得税额。
  四、表内及表间关系
  1.第1行=附表一(1)第2行或附表一(2)第1行或附表一(3)第2行至7行合计。
  2.第2行=附表二(1)第2+7行或附表二(2)第1行或附表二(3)第2至9行合计。
  3.第10行=本表第1-2-3-4-5-6-7+8+9行。
  4.第11行=附表一(1)第17行或附表一(2)第42行或附表一(3)第9行
  5.第12行=附表二(1)第16行或附表二(2)第45行或附表二(3)第10行。
  6.第13行=本表第10+11-12行。
  7.第14行=附表三第55行第3列合计。
  8.第15行=附表三第55行第4列合计。
  9.第16行=附表一(3)10行或附表三第14行第4列。
  10.第17行=附表五第1行。
  11.第18行=附表五第6行。
  12.第19行=附表五第14行。
  13.第20行=附表五第9行。
  14.第21行=附表五第39行。
  15.第22行=附表六第7列合计。(当本表第13+14-15行≥0时,本行=0)
  16.第23行=本表第13+14-15+22行。
  17.第24行=附表四第6行第10列。
  18.第25行=本表第23-24行(当本行<0时,则先调整21行的数据,使其本行≥0;当21行=0时,23-24行≥0)。
  19.第26行填报25%。
  20.第27行=本表第25×26行。
  21.第28行=附表五第33行。
  22.第29行=附表五第40行。
  23.第30行=本表第27-28-29行。
  24.第31行=附表六第10列合计。
  25.第32行=附表六第13列合计+第15列合计或附表六第17列合计。
  26.第33行=本表第30+31-32行。
  27.第40行=本表第33-34行
  不想纳税,想法本身有问题啊,小心挨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A类) 怎么填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A类) 怎么填?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取自收入支出表;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纳税人其数据取自业务活动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根据本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3.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怎么填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是纳税人(或纳税代理人)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事宜而使用的载体,也是税务机关据以征收、分析、检查企业所得税所使用的资料。纳税人需按照规范要求、按照固定样式,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分为A类(查账征收企业适用)和B类(核定征收企业适用),包括年度纳税申报表系、季度预缴申报表两个体系。下面我为大家介绍A类年度纳税申报表的申报攻略,方便大家迅速准确地完成申报表的填列!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由封面、填报表单、37张申报表(1张主表和36张附表)组成。按申报表功能,可以归并成8种类型,分别是基础信息表、主表、财务信息表类、纳税调整表类、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表、税收优惠表类、境外所得表类、汇总纳税表类。      一般情况下,企业只需要填报主表及财务信息表类。当纳税人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产生差异,需进行纳税调整,则填写纳税调整表类;当纳税人发生亏损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则填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表;当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则填报税收优惠表类。其它信息的填列,以此类推。      总的来看,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是一套“树形”报表系统(如图示)。主表中的对应栏次由一张或多张附表汇总计算出,只要掌握了主附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就可以轻松填报了。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列      (一)基础信息表的填列      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列要从基础信息表入手,该表集成了各张附表的基础信息。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要把基本经营情况、有关涉税事项情况等填列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纳税人完成基础信息表的填列后,按照企业涉税业务选择需要填报的表单,就可以确定应填列附表数量了。
(二)申报表主表、附表的填列主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是整套报表的核心,它包括了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三个部分。通过主表,可以直观获取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过程,除个别行次需要填写之外,主表的多个行次都通过附表或者表间逻辑关系计算得出。      1、主表“利润总额计算”1-13行数据【来源于财务信息表类】;      2、主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14-23行数据【来源于纳税调整表类 +弥补亏损表+税收优惠表类(3张2级附表)】;3、主表“应纳税额计算”24-36行 数据【来源于税收优惠表类(2张2级附表)+其他(含境外所得表类、汇总纳税表类)】。附表:      1、财务信息表类      财务信息表类包含了收入、成本、费用明细表。对一般企业而言,收入、成本、费用明细表是纳税申报的必填表,也是企业进行纳税调整的主要数据来源。由于企业行业不同,所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也有所不同,纳税人可以按照以下三种适应不同会计制度的收入、支出明细表选填以下6张2级附表。      (1)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2)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3)A10102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4)A10202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      (5)A10300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      (6)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我提醒★      A.《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的填报应确保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填报金额来源于企业会计报表。      B.《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不适用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纳税人。      C.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纳税申报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中规定,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上述财务信息表,相关数据应当在主表中直接填写。      2、纳税调整表类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产生税会差异时应填报纳税调整表类,其中包含了1张2级附表和12张3级附表。企业在调整税会差异时应先从2级附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入手,按照填表说明选填所对应的3级附表。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1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2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      3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4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      5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6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7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8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9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10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      11A10511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      12A105120《贷款损失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表      纳税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处理原则填报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4、税收优惠表类      当纳税人根据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需按照实际发生业务选填以下5张2级附表。其中,当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时则需要填报对应的3级附表。      (1)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1A10701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优惠明细表》      2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2)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      (3)A10703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      (4)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1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2A107042《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5)A107050《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      5、其他表类      (1)境外所得表类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需按照实际发生业务填报2级附表A108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按照填表说明选填所对应的3级附表。      A108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      1A10801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      2A108020《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      3A108030《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      (2)汇总纳税表类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省内跨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需按照实际发生业务填报以下2级附表和3级附表。      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      1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我提醒★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了新变化,大家要关注相关文件内容,掌握最新的申报表内容!      相关政策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A类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攻略内容,你get到了吗?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怎么填

4.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怎么填

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怎么填?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写说明:
(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本表是在企业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本表包括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1.“利润总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利润表》;实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制度的企业,其《利润表》中项目与本表不一致的部分,应当按照本表要求对《利润表》中的项目进行调整后填报。该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适用《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反映;适用《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的相应栏次;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填报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出的指标外,其余数据来自附表。3.“附列资料”包括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年度税款在本年入库金额。
(三)行次说明
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列;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列;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应填报附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的“收入总额”,包括按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总额。本项目应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列;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列;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应按填报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分析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本项目应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各项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当期公允价值的变动额。本项目应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本行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用“-”号填列。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和出让时,处置收益部分应当自“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转出,列入本行,包括境外投资应纳税所得额。10.第10行“营业利润”:填报纳税人当期的营业利润。根据上述行次计算填列。11.第11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除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其他企业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12.第12行“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一般企业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金融企业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关行次计算填报。13.第13行“利润总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利润总额。根据上述行次计算填列。金额等于第10+11-12行。14.第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填报纳税人未计入利润总额的应税收入项目、税收不允许扣除的支出项目、超出税收规定扣除标准的支出金额,以及资产类应纳税调整的项目,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本期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等。纳税人根据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增金额”列下计算填报。15.第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填报纳税人已计入利润总额,但税收规定可以暂不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项目,以及在以前年度进行了纳税调增,根据税收规定从以前年度结转过来在本期扣除的项目金额。包括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已转销售收入的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的预计利润等。纳税人根据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调减金额”列下计算填报。16.第16行“其中: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中的属于税收规定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17.第17行“其中:免税收入”:填报纳税人已并入利润总额中核算的符合税收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或收益,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本行应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投资净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18.第18行“其中:减计收入”:填报纳税人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销售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按10%的规定比例减计的收入。19.第19行“其中:减、免税项目所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应单独核算的减征、免征项目的所得额。20.第20行“其中:加计扣除”:填报纳税人当年实际发生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安置残疾人员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符合税收规定条件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一定比例的加计扣除金额。21.第21行“其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报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2.第22行“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依据《境外所得计征企业所得税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可以弥补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即当“利润总额”,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减“纳税调整减少额”为负数时,该行填报企业境外应税所得用于弥补境内亏损的部分,最大不得超过企业当年的全部境外应税所得;如为正数时,如以前年度无亏损亏损额,本行填零;如以前年度有亏损额,取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的最大值,最大不得超过企业当年的全部境外应税所得。23.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填报纳税人当期经过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13+14-15+22行。当本行为负数时,即为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如为正数时,应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4.第24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可在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金额等于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第6行第10列。但不得超过本表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25.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3-24行。本行不得为负数,本表第23行或者依上述顺序计算结果为负数,本行金额填零。26.第26行“税率”:填报税法规定的税率25%。27.第27行“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25×26行。28.第28行“减免所得税额”:填列纳税人按税收规定实际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额。包括小型微利企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政策的企业,其实际执行税率与法定税率的差额,以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金额等于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33行。29.第29行“抵免所得税额”:填列纳税人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其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金额等于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第40行。30.第30行“应纳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应纳所得税额,根据上述有关的行次计算填列。金额等于本表第27-28-29行。31.第31行“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如分得的所得为税后利润应还原计算),按税法规定的税率(居民企业25%)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第10列合计数。32.第32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所得税额,即抵免限额。企业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的,“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按其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填列;大于抵免限额的,按抵免限额填列,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可用境外所得弥补境内亏损的纳税人,其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公式中“境外应纳税所得额”项目和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公式中“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项目,为境外所得,不含弥补境内亏损部分。33.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30+31-32行。34.第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本年已在月(季)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35.第35行“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分摊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1至12月份(或1至4季度)分摊的在当地入库预缴税额。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36.第36行“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财政调库预缴的税额”:填报汇总纳税的总机构1至12月份(或1至4季度)分摊的缴入财政调节入库的预缴税额。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37.第37行“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税额”:填报分支机构就地分摊预缴的税额。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38.第38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成员企业就地预缴比例”:填报经国务院批准的实行合并纳税(母子体制)的成员企业按规定就地预缴的比例。39.第39行“合并纳税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就地应预缴的所得税额”。根据“实际应纳税额”和“预缴比例”计算填列。金额等于本表第33×38行。40.第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33-34行。41.第41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在本年抵减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的金额,且在本年抵缴的金额。42.第42行“上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款、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或第12月份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的税款,在本年入库金额。四、表内及表间关系1.第1行=附表一(1)第2行或附表一(2)第1行或附表一(3)第3行至7行合计。2.第2行=附表二(1)第2行或附表二(2)第1行或附表二(3)第14行。3.第10行=第1-2-3-4-5-6-7+8+9行。4.第11行=附表一(1)第17行或附表一(2)第42行或附表一(3)第9行5.第12行=附表二(1)第16行或附表二(2)第45行。6.第13行=第10+11-12行。7.第14行=附表三第52行第3列合计。8.第15行=附表三第52行第4列合计。9.第16行=附表三第14行第4列。10.第17行=附表五第1行。11.第18行=附表五第6行。12.第19行=附表五第14行。13.第20行=附表五第9行。14.第21行=附表五第39行。15.第22行=附表六第7列合计。(当第13+14-15行≥0时,本行=0)16.第23行=第13+14-15+22行。(当第13+14-15行<0时,则加22行的最大值)17.第24行=附表四第6行第10列。18.第25行=第23-24行(当本行<0时,则先调整21行的数据,使其本行≥0;当21行=0时,23-24行≥0)。19.第26行填报25%。20.第27行=第25×26行。21.第28行=附表五第33行。22.第29行=附表五第40行。23.第30行=第27-28-29行。24.第31行=附表六第10列合计。25.第32行=附表六第14列合计+第16列合计或附表六第17列合计。26.第33行=第30+31-32行。27.第40行=第33-34行。
一、购销合同印花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你这个应该是每月申报的印花税核定征收申报表。如果你公司申请了核定征收,应该会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印花税核定征收专用)》上面注明了应税凭证类型、核定项目及核定比例。【计税金额或件数】列填写本月发生的购销金额(账载金额)。其他的你应该改不了。计算公式:假设你们公司核定比例为90%,你公司为商业企业,【那么当月印花税额(收入材料采购)90%万分之三以上是购销合同印花税申报表怎么填的相关了解
二、租赁合同印花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
1、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并划线注销。
2、租赁合同如果只规定了月(或年、或日)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可在签订合同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3、如果税金在五百块以上,或者要反复贴花的,去填纳税申报表。
4、两个立合同的人都要计算缴纳并粘帖印花税。
以上就是租赁合同印花税申报表怎么填的回答,望采纳。
三、社会保险申报表怎么填写
社会保险申报表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比如社会保险申报表当中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用人单位按照营业执照上的登记如实填写公司名称即可,缴费类型也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类型填写的,申报表的填写并没有什么固定的参考依据。

5.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怎么填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怎么填

6. 企业所得税A 类申报表怎么填?


7. 如何填写国税企业所得税的季度申报表A类?

营业外收入照实填写就行,因为没有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影响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季度报表。
全部计入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账户上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利润总额:财务会计报表(损益表或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或—应纳税调整的增加或减少】。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
1、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季度累加)
2、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季度累加)
3、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季度累加)。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相关规定
本年度新成立企业,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是”。
本年度新成立企业,预计本年度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事行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或者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 \ 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的金额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纳税人,选择“否”。
参考资料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
百度百科-营业外收入

如何填写国税企业所得税的季度申报表A类?

8.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你现在的报表是亏损5599,应该是不用交所得税的,但你以前已经缴了270所得税,税务局的意思是你做一个纳税调整,调整到你的利润正好缴270所得税。这样就不用退税什么的了。
也就是说,270的所得税,倒过来算,应该是有利润270/10%=2700。
你要把你的亏损5599元全部调整掉,再加上利润2700元,共要调整增加8299元。(也就是说你的费用要减少8299元。)
具体应该是这样:
.收入4166-成本880-营业税金及附加21-管理费用565=利润2700
就是说,你要把你的管理费用从8864-8299=调整到565,你就有利润2700了,正好与你们所交的所得税相同。 
你填写报表有了利润270,然后再填写实际已预交所得税270,应纳税额就会=0,这样你也不用再交税,税务局也不用再退税了。 
又:填写申报表要注意填写小型微利企业的可优惠金额,及企业人数,资产等不能忘了填写。不然不能优惠。你的2700*25%就要缴675了。
正常的所得税率为25%     2700*25=675
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可优惠15%  2700*15%=405
实际应纳所得税为675-405=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