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2024-05-17 15:17

1.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监督行政执法,依法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依法为项目及企业提供与发展改革相应的法律咨询等服务;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委系统的普法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三)人事处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郑州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总结年中、年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意见建议,组织撰写发展改革工作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等工作;承担部门对外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经济运行平稳;统筹协调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省及市级物资储备的建议;实施全市经济运行调节定期发布制度;指导各县(市、区)的经济运行调节工作。负责省定责任目标的落实、衔接和完成情况上报;负责市政府目标的制定、分解、监测、考评及日常工作。 (五)经济体制改革处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全市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市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负责公共事业项目的申报、审批;会同有关处室对上报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核;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下达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谋划、筛选、储备,建立内外资项目库;负责协调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作;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承担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采购设备减免税确认的申报工作。  (七)郑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战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动员计划;组织起草国民经济动员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国民经济军民结合平战转换能力建设项目、军民通用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八)财政金融市场贸易处研究分析全市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财政、金融发展规划的制定;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初审上报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市级储备;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促进会展业、商贸服务业发展。按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九)工业发展处(产业集聚区发展办公室)综合分析、协调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战略支撑产业、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争取国家振兴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办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拟订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目标;统筹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专业园区审批备案工作,做好专业园区发展指导工作。 (十)农村经济处综合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安排意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市级财政补助性资金项目的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按规定权限,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一)城市发展处(郑州市城镇化工作办公室)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拟定中原城市群建设等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二)地区经济处(郑州市人民政府促进中部崛起办公室)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负责流域治理的项目和资金申报工作;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协调全市科学发展示范区工作。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郑州市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十四)高技术产业处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按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五)社会发展处综合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人力资源、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民政、旅游、社会团体、社区服务等发展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市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提出社会事业方面市统筹建设资金和专项资金项目的安排意见。综合分析全市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社会建设和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办理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六)设计审批处研究拟订全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等审批,并办理施工图政策性审查事宜;监督管理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招投标;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标准的拟订。 (十七)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起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的地方性法规,起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的地方性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市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指导协调全市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稽察;组织对市级以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十八)投资评审处负责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专家库,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公示制度和专家评审论证制度等工作;对政府投资项目编制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报告等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意见;对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实行核准制的企事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提出初步评审意见;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十九)基础产业处(郑州市铁路建设工作办公室)统筹全市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市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编制全市铁路、民航、公路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实施铁路、航空建设。 (二十)发展规划处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 (二十一)服务业发展办公室(郑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办公室)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市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研究提出推动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物流领域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引导资金办法,规划布局重大物流园区和专业物流中心,以及重大物流项目;按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二十二)郑州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口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组织验收和审查上报口岸的开放与管理;监督检查和协调口岸检查检验单位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十三)能源管理办公室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全市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层气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 (二十四)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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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3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办查办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 (二)政策研究室。起草重要文件;组织研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研究提出关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监测分析全省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结构调整、稳定物价等经济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 (五)经济运行调节局。监测分析全省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调节,组织煤、电、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运输协调,保障经济运行平稳;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及省级物资储备的建议。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监测分析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起草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政策;提出深化全省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省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衔接平衡重大建设项目;引导民间资金投向;指导和监督省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全省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综合分析国际资本动态及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全省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协调有关重大政策;承担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外商投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承担外商直接投资和国外贷款项目采购设备减免税确认工作。 (八)地区经济处。组织拟订全省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定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衔接重要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指导协调对口支援工作;指导协调县域经济发展工作;协调落实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 (九)农村经济处。综合分析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省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规定权限,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城市发展处(河南省城镇化工作办公室)。研究提出全省城镇化发展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城镇化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现代城镇体系、中原城市群建设等重大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镇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按规定权限,办理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一)工业发展处。综合分析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省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战略支撑产业、产业集聚区、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国家振兴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十二)基础产业处(河南省铁路建设工作办公室)。统筹全省能源、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全省能源和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铁路、公路、航空发展的战略、规划,组织实施铁路、航空建设;按规定权限,办理交通运输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三)高技术产业处。综合分析全省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高技术产业基地和产业化项目建设;统筹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产学研联合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十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河南省节能减排工作办公室)。综合分析全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 (十五)社会发展处。综合提出全省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事业、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权限,办理社会事业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六)就业和收入分配处。综合分析全省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十七)经济贸易处。监测分析全省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省级储备;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促进会展业、商贸服务业发展。 (十八)财政金融处。研究分析全省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全省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财政、金融发展规划的制定;研究提出全省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初审上报工作,参与企业上市有关工作。 (十九)价格调控处。监测预测全省价格总水平变动状况,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政策和价格改革建议;监测重要商品零售价格、主要生产生活资料价格情况;研究提出在特殊情况下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有关价格、收费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建议。  (二十)价格管理处。研究提出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政策以及调整价格的意见;组织实施国家关于产品价格、服务价格改革和调整的有关方案;负责省管重要商品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制定;拟订和调整省管工农业产品、交通运输价格及相关行业服务价格的标准。 (二十一)收费管理处。组织实施国家关于收费改革的方案;研究拟订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益性收费的管理工作;拟订和调整省管收费(价格)标准;拟订并实施治理乱收费办法。 (二十二)法规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监督行政执法;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全省招投标工作。 (二十三)设计审批处。研究拟订全省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协调建设工程造价有关计价标准的拟订。 (二十四)人事处。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代管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五)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研究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拟订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全省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六)服务业发展办公室。研究提出全省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安排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规划布局和组织实施服务业重大项目,指导省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组织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拟订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二十七)省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承担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起草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地方性法规,起草全省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地方性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考评全省重点项目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指导协调全省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稽察;组织对省级以上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依法对全省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十八)河南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负责管理和协调全省口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组织验收和审查上报口岸的开放与关闭;监督检查和协调口岸检查检验单位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二十九)河南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我省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国民经济动员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国民经济军民结合平战转换能力建设项目、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三十)河南省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订全省以工代赈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参与全省扶贫政策的研究和拟订;办理全省以工代赈项目的有关事宜。 (三十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代管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3.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介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2003年11月根据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在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基础上并入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大部分职能和省政府体改办全部职能后组建的,机关设有35个内设处室局。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长期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监测和调节国民经济运行,搞好经济总量平衡,优化重大经济结构,安排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推进经济体制改革。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介绍

4.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调整

(一)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1.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市、县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依据国家修订的投资核准目录,及时修订省级投资核准目录,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国家和省规划内、年度计划规模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按规定需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政府审批、核准或国家明令禁止核准权下放的外,区分不同情况由省辖市政府、与省辖市有相同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的扩权县(市)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省政府补助市县的点多、面广、量大、单项资金少的项目,改为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并加强监督检查,具体项目由省辖市、扩权县(市)政府负责安排。2.将工业行业管理和工业经济运行有关职责划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的拟订及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省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事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稀土行业发展、盐业行政管理、省医药储备管理工作。3.将能源管理职责划给省能源规划建设局。具体包括:拟订全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4.将金融服务有关职责划给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5.修订《河南省定价目录》,进一步减少或下放省级政府定价权。6.减少收费管理审批事项。进一步下放或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权限,对不宜全省统一标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具体标准原则上由市、县级制定;放开形成充分竞争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由市场形成价格。7.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重点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统筹服务业发展;完善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三)划入的职责。将省政府口岸办公室的职责划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 河南发改委领导班子名单

河南省发改委网站“服务大厅——组织机构——领导简介”公布的信息显示,现任河南省发改委领导班子成员如下:
主
任:
孙廷喜
副主任
:刘
伟、王
红、郭
玮、刘文生
纪检组长:郑俊峰
省政府口岸办主任:郑金广
副巡视员:支安宇、王彦章、郜
义、刘
琦。

河南发改委领导班子名单

6. 郑州市人民政府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地址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233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机构介绍:
办公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工作部门: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郑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郑州市公安局、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郑州市水利局、郑州市林业局、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郑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郑州市应急管理局、郑州市审计局、郑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州市体育局、郑州市统计局、郑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信访局、郑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郑州市文物局、郑州市园林局、郑州市金融工作局、郑州市物流口岸局、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郑州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事业结构: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郑州市接待办公室、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市供销合作社、郑州市市场发展中心、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建设投资总公司、郑州市社保中心 
派出机构: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区管委会、郑州经开区管委会、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黄河生态区管委会、自贸区郑州片区管委会

7. 郑州市国资委下属单位

一、郑州金阳电气有限公司      郑州金阳电气有限公司是郑州市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39175.35万元,现位于荥阳市310国道166号,占地196亩。主要从事军用、民用移动电站、变压器和电力电气安装等业务。      公司取得军、民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书、装备承制单位、通用装备维修器材设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二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等资质。是省内唯一同时具备移动电站、变压器生产和电力电气承装(修)资质的企业。      二、单位性质      国有独资      三、所属行业      制造业      四、岗位条件      1、 电气设计 岗位【2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机及其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机械设计 岗位【2人】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 电子工程设计 岗位【2人】电子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力电子测控及其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 管理 岗位【1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及其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市场开发 岗位【5人】机电一体化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薪资待遇      面议      六、相关福利      五险一金,工作双休,员工食堂,中餐免费,法定假期,带薪休假,单身公寓 ,一路之隔,市区班车,免费乘坐。      七、工作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310国道166号(G310与荥密路交叉口东北侧)      八、报名时间截止至11月30日      九、报名方式

郑州市国资委下属单位

8. 郑州市建委的工作动态

一条“郑州地铁一号线车站装修进入攻坚阶段”的微博,发布了我市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各车站装修效果图,引起了广大市民对地铁工程的关注。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装修仍在进行中,同时地铁正在进行综合联调联试工作,距离开始试运营还需数月时间。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目前已实现隧道贯通、轨通、电通、车通,当下正在进行的主要工作是综合联调联试和车站装修。综合联调联试工作主要是对支撑地铁运行的各系统功能以及系统之间的连接等开展测试。按计划,综合联调联试将在9月底完成。届时,如果所有系统都通过检测,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就将进入到开通之前的另一个阶段——空载试运行。如果空载试运行3个月没有问题,再通过国家级专家验收组检查验收,地铁就可以开始载客试运营了,计划时间节点是在今年12月底。地铁装修工作包括对20个车站的天花板、地面、墙面、柱面、楼梯、栏杆扶手、门、窗等的安装修饰;对车站外露结构面的喷涂、车站段轨行区墙面顶面的喷涂;通道至出入口地面装修;卫生洁具安装、灯具安装、导向标志安装等。目前这20个车站的装修样板站——市体育中心站已基本完成装修。根据总体工期安排,9月底将完成各车站公共区、设备区装修,11月底完成出入通道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