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汇是传销吗

2024-05-12 18:12

1. 幸福汇是传销吗

幸福汇是不是传销的问题可以依据下面两点来看。

法律依据
可以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种的三个标准鉴别这个企业是否涉嫌传销。如果他们的行为符合此条例,可到商务部官网查询该企业是否经商务部批准并获得直销许可证。如果没有,那么就可以确定这是传销行为,属于违法。

行为分析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幸福汇是传销吗

2. 幸福集团是不是传销?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3. 爱与幸福是传销组织吗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爱与幸福是传销组织吗

4. 幸福缘不是非法传销

  尊敬的李静市长 辜永忠副市长 公安局长 仁寿县秦彪县长:
  您们好!

  惊获贵地以涉嫌网络传销罪名,将幸福缘董事长陈利军刑拘。我们实在不明白其传销罪名从何而来?我们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罪名中查得,传销有五个特征,现就幸福缘陈利军的行为事实,逐一对照,确实不知其有哪一特征,


  一 传销的手段是诱骗他人参加。请问陈利军诱骗了谁参加幸福缘?我们永州地区绝对没有诱骗之实。

  二 传销有入门费。幸福缘没有。我们买产品是自愿的,你买一盒 买十盒 买百盒都行,只要你认为产品好,有经济能力,不管你自己吃,还是送人,或者是赠送给敬老院都是你的权利。

  三 传销以发展人员数量为计酬依据。幸福缘不管人员数量,只以销售产品数量为计酬依据。

  四 传销最本质特征在于其诈骗性。而幸福缘是以诚信为本。请问两年以来幸福缘诈了谁的钱?骗了谁来参加?

  五 传销具有多方面的社会危害性。而幸福缘则是以返璞归真,关爱民生为企业理念。两年来,幸福缘的优质产品改善多少人的健康。工资待遇,使多少人获得了应有的劳务报酬。使多少下岗家庭因来到幸福缘再就业而脱离困境。贵地农民收益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增加的比重,你们几位比我们清楚。幸福缘究竟是危害

  了社会,还是安定团结,幸福和谐了社会?你们自己评说吧!

  综上所述,无论幸福缘还是陈利军,都与传销无关!
  至于产品质量,政府和市场都没有负面反应,我就不想班门弄斧了。
  尊敬的李市长,辜局长,秦县长,我们地区凡是吃了营养餐的朋友都想不通,在你们辖区内出现了这么
  好的兴农企业和健康产业,作为当地的父母官,应该是重点保护还来不及呢,怎么会有人竟将这样莫须有的罪名扣在幸福缘陈利军的头上?现在给幸福缘几百万员工造成的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有多大?可以说是无法统计的。如果不澄清事实真相,闷着良心执法,会有多少人家破人亡,不得所知!请您们用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原则,为幸福缘 为陈利军 以及百万员工说句话吧!

5. 爱与幸福组织是不是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爱与幸福组织是不是传销

6. 幸福源是传销窝点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