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白票据具体体现是什么

2024-05-18 12:10

1. 空白票据具体体现是什么

空白票据在空白补充权行使之前,因欠缺有效票据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属于未完成票据,此时票据权利义务尚不能确定,持票人无法也不能行使票据上的权利,空白签章人则因无从判断其应履行的票据义务内容而对此未完成票据不负票据责任。因此,各国票据立法通常限制票据持有人对未完成票据行使票据上的权利。
空白票据在空白补充权行使之后则成为完全票据,与自始即为记载完全的票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持票人可持此票据行使其票据权利,而且该效力具有追溯力,出票人及其他债务人不得以票据原系欠缺要件为事由进行抗辩。具体体现为:
(1)对出票人而言,出票人必须按照票据的文义记载承担票据义务,不得以补充未经授权或越权为由进行抗辩,除非空白补充人为出票人的直接后手或空白补充人非善意持票人。
(2)对出票人之外的其他票据债务人而言,其也必须按照票据的文义记载承担票据义务,不能以票据原系欠缺必要记载事项为由主张票据无效,而不承担票据债务。
(3)对于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曾享有空白补充权的人而言,因其通过单纯交付或空白背书方式转让了空白票据而未在票据上签章,脱离票据关系,不承担票据上的责任。
(4)对于持票人而言,在善意取得空白票据并行使了补充权之后,享有票据上的权利,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补充无授权或超越授权进行抗辩。
实践中经常还会有滥用空白补充权的情况存在,虽然出票人在签发空白票据时,对其后手的票据空白补充的授权均存在一定的契约上的限制,但是在实践中持票人因受利益的驱使往往超越出票人出票时的授权范围,滥用空白补充权。在此情况下,空白票据的法律效力应如何认定我国立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前文所述票据立法的价值追求以及目前的票据制度的法律精髓来看,结合国外票据法对空白补充权滥用效力的规定[10],票据权利外观性原则以及善意持票人制度仍应在空白票据制度中沿用,即经补充记载完成而其补充不符合出票人原订协议的,出票人不得以此对抗善意持票人。但在出票人与其直接后手之间,基础关系得以援引,即出票人可以直接后手违背其授权的意思进行抗辩。
除此之外,空白票据完成但尚未交付前被盗或遗失,空白补充权行使后的法律后果问题,亦是票据实践中经常产生的一个问题。虽然从出票理论的通说来看,票据做成但未交付,出票行为并未完成。但是该票据进入流通之后,票据权利外观性决定善意持票人无从也无须判断票据做成之初发生何种情况,并且票据遗失或被盗出票人本身存在过错,因此对于善意取得票据的人而言,其行使补充权后应肯定其享有票据权利。

空白票据具体体现是什么

2. 空白票据的产生是怎样的

空白票据指票据行为人仅在票据上签章,而将票据上其他必须记载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授权他人日后予以补齐,补足后即产生正常票据的效力,又称为空白授权票据。由于该种票据存在若干必要记载事项空缺,因而英美法上称此票据为未完成票据或不完整票据。德国票据法上称为空白票据,日本票据法上则称其为“白地手形”。
显而易见,空白票据与票据法严格形式主义的规定不相一致,与现行票据制度的要式性、设权性理论设计相冲突。票据上的记载事项,一方面在于明确持票人的权利;另一方面亦在明确债务人的义务。若票据上记载事项不完全,则双方权利义务均无法确定,票据关系也没有根据确立。各国票据法最初都拒绝承认空白票据。今天,法律之所以一定程度上认可空白票据,完全是由商业实践所促成的。在实践中,由于经济上的需要,出票人在出票时不能确定某项必要记载事项而又必须将票据交出,于是先行签发票据而将该不能确定的事项不记,留待持票人以后填补。例如,出票人甲向乙购货,因价款一时尚未确定,由于甲乙二人互相信任,甲仍先行签发汇票一张,将金额不填交给乙,以后乙于价款确定后自行填上金额,向付款人处请求付款(或承兑)。再或者甲乙一时难以确定提示付款日期,或为摆脱票据法对提示付款期限的限制,出票人会签发欠缺出票日的空白票据以阻止时效进行。空白票据的产生是建立在票据关系人之间高度信任的基础上的。如果没有对他人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信任,空白票据出票人是不会毫无理性地预留空白而授权他人日后填补的。同时,空白票据作为商人们的发明,是为了实现交易的便捷、迅速和利益最大化。如果只有等确定了交易的一切内容或待双方满意的交易条件成熟时,方可签发票据的话,可能会因此失去许多交易机会或者使交易的成本增大,这不符合市场经济效率的原则。

3. 空白票据的介绍

空白票据又称空白授权票据,是大陆法系的概念,英美法系称之为未完成票据,是指出票人在签发票据时有意识的对票据的法定必要记载事项不记载完全,而是授权持票人在出票后作补充记载,依照票据的记载事项发生法律效力的票据。空白票据包括预留收款人的空白票据、预留出票日的空白票据、预留票据到期日的空白票据、预留票据金额的空白票据等。

空白票据的介绍

4. 空白票据的效力是怎样的

空白票据是内含权利义务关系的证券,这种关系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这也体现了票据的债权证券的性质。这种债权债务关系由于空白票据的某些记载事项欠缺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票据权利的行使要受到限制。
(一)补充权行使前空白票据不得使用。票据是一种文义证券,依照票据的记载事项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所以在空白票据补充完整之前,空白票据是未完成票据,处于效力待定状态,持票人不能行使票据权利,不得行使付款请求权,票据债务人可以以次进行抗辩,可以拒绝承兑和付款。票据债务人拒绝对空白票据付款不会发生迟延付款的法律后果。我国《票据法》规定“未补记的支票不得使用”,此时“不得使用”应理解为在空白票据补记完整之前不得行使付款请求权,但在补充权人进行补充之前,是否可以转让,在允许发行空白票据的国家是不加限制的,允许自由转让。在实践中承认空白票据的背书转让对于调整票据当事人的关系,确认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是非常必要的,所以,笔者认为空白票据是可以流通和转让的,此时取得空白票据的同时也取得空白票据的补充权。
(二)在所获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这就为有补充权的人行使权利设定一个界限,不得滥用补充权,包括不得未被授权进行补记、不得超越授权补记范围进行补记。目的是使空白票据记载完整后,可以顺利及时地向完成前的票据债务人行使请求权。英美票据法规定“必须严格按照所授权限填妥”,《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以及德国的《票据法》也有相类似的文字规定。
(三)权利行使受恶意抗辩制约。所谓的恶意抗辩是指明知存在抗辩事由,仍恶意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所进行的抗辩。持票人恶意取得票据并不一定在持票人和出票人以及转让人之间存在通谋行为,当然存在通谋行为肯定是恶意,但作为持票人来讲明知或稍加注意即可知道补充记载人没有补充权或滥用补充权,也就是说此时持票人本身有恶意或重大过失,则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持票人。
(四)补充记载后,空白票据因空白停止而成为记载完全的票据,并被视为从未有过任何缺陷的票据,成为了完全票据,自然具有票据的流通性,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各国票据法都规定,此时的票据和自始记载完全的票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持票人可以依票据的记载事项向票据的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的金额,也就是行使付款请求权,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原来没有记载完全进行抗辩。

5. 空白票据及票据制度是怎样的

在票据产生之初,各国票据法都不承认空白票据。因为承认空白票据,是与票据记载的严格性以及票据的文义性、要式性相违背。票据为严格的要式证券,各国票据法一般都规定,票据欠缺法定的绝对应记载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为无效票据。对此,我国《票据法》第二十二、七十六、八十五条,也有明文规定。然而,经济实务中,出票人有时候在出票时基于某种需要,常将其签发的欠缺部分票据记载事项的空白票据交付并授权收款人补记。如作为原因关系的债务由于其金额、清偿期尚未确定,债务人签发票据只能不记载金额和到期日,授权他人于确定时再予补记。
因此,各国票据法和司法实践基于对交易秩序的维护和对善意持票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原则上规定票据欠缺法定的绝对应记载事项应归于无效的同时,规定或是承认空白票据的效力,从而形成空白票据制度。
一、票据权利只能原始取得
票据权利并不是只能原始取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票据的权益可以通过原始取得,也可以通过继受取得,具体两种的取得方式如下所述。
1、原始取得。持票人不经任何其他前手权利人而最初取得权利,包括发行取得与善意取得。
(1)发行取得。权利人依出票人的出票行为而取得票据,为主要的原始取得方式,亦为其他取得方式之基础。
(2)善意取得。是票据受让人依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善意地从无处分权人手中取得票据,从而享有票据权利。所谓善意指的是无恶意或重大过失,判断受让人是否善意应以其取得票据时的情况为标准,且受让人注意义务仅限于对其直接前手。
注意:受让人对其善意与否不负举证责任。
2、继受取得。受让人从有处分权的前手权利人处取得票据权利。通过背书转让、保证、付款等票据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取得票据权利,为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通过质押、贴现、继承、赠与、公司合并或分立、清算等方式取得票据权利,为非票据法上的继受取得,此种继受取得只能得到一般法律的保护,不能主张票据法上的抗辩切断和善意取得等。

空白票据及票据制度是怎样的

6. 空白发票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什么是空白发票?和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有什么区别吗? 谢谢!  他说的空白的应该是地税的那种手写的,让你给他一张他自己写去。 
  普通发票跟增值税专用票,后者可以抵扣,福者不能。 
  如果自己没有,可以找人代开 
  
   问题二:给别人空白发票是什么行为  一般不是什么好事,你千万别随便给别人发票,尤其是“增值税”发票,那是要坐牢的。 
  如果是正当生意,又是好朋友的话,你可是“过账”替他开一次性的发票,你收取管理费和应缴纳的税额。 
  但是,空白的发票,就不能给别人了,谁知道他拿去干什么?到时坏了事,就凭发票号码找到你头上来。 
  
   问题三:领购发票和买空白发票是什么意思  分别是税和您说的? 目的: 去税务局申请购买 空白发票。 
  
   问题四:开发票的时候提示当前用户无空白发票是什么意思  说明你已经没有发票了,或是你领了发票没有读入 
  
   问题五:已开发票作废和空白发票作废有什么不一样?  只不过是已开发票作废在发票汇总表中有数据,而空白发票作废发票汇总表中没有数据。结果是一样的。 
  
   问题六:发票状态的“填开”是什么意思  就是该张发票已经开具的意思。 
  另外,发票正常填开和正常空白票的区别:发票正常填开:就是已经正常开据的发票。 
  正常空白票:就是指可以进行正常开据的空白发票。 
  
   问题七:发票空白,可系统里面已经用过的是什么意思  你有几个打印机,是否默认了别的打印机,发票一般是针式打印机才能打印的,你是否用的非针式打印机呢,你可以从开具查询里找到开过的发票核对,再从那里给空白的该发票打印就好了。祝成功 
  
   问题八:金税盘刚买来发票显示无可开的发票是什么意思  新购发票都要在开票系统里执行“发票管理----发票读入”这个操作的。 
  如果读入后任然没有发票信息,可能是税局没有把电子空白发票信息写入到金税盘,那就需要带好金税盘、发票领购本、空白纸质发票再去税局重新领购。 
  
   问题九:国税局领取空白发票多少钱  领发票不要钱,带发票领购簿 发票管理员证书 前面开的发票信息汇总 去税务局买,说是买,其实不花钱 
  
   问题十:什么是空白发票?和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有什么区别吗? 谢谢!  他说的空白的应该是地税的那种手写的,让你给他一张他自己写去。 
  普通发票跟增值税专用票,后者可以抵扣,福者不能。 
  如果自己没有,可以找人代开

7. 空白支票是什么意思

空白支票
空白支票,实则应当成为空白授权支票或者未完成的支票(incompleted cheques),是指出票人在签发支票时有意识地将支票上必须记载的事项不予记载完全而留待以后授权持票人补充记载的票据。

空白支票是什么意思

8. 空白支票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空白支票,是指存款人向银行领用的支票用纸,尚未由发票人签发的支票。这种空白的支票用纸,未经签发不生效力。空白支票可以转让,不过受让人对未经补充完成的空白支票不能行使付款请求权和偿还请求权。空白支票在未经补充完成之前,如果被遗失或者被盗,失票人只能挂失止付,而不能采取其他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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