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多少股票可以提出收购,甚至全面收购。

2024-05-17 21:09

1. 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多少股票可以提出收购,甚至全面收购。

  很难的,你持有百分之只5的股份就要申报,如果你要全面收购就要做大股东,不一定要收购全部股票,如果在二级市场上买入,消息透漏可能会导致股价上涨,成本就增大了很多。
  全面收购是指收购人计划收购标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的上市公司收购方式。
  全面收购和部分收购
  部分收购的目的在于取得目标公司的相对控股权,而全面收购的目的则在于兼并目标公司,前者是控股式收购,后者是兼并式收购。值得一提的是,向所有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并不等于全面收购,因为部分收购也必须采用这种形式。向所有股票所有人发出收购要约,体现或强调的是目标公司股东的平等待遇原则。如果受要约人承诺售出的股票数量超过了收购人计划购买的数量时,收购要约人还必须按比例从所有承诺人处购买。而全面收购则表明要约人欲收购目标公司所有股份的意图。
  另外,全面收购的结果也可能只获得目标公司的达到法定比例的部分股份,这与部分收购只计划收购目标公司的部分股份的情况是不同的。全面收购除当事人自愿进行的以外,多数属于强制收购,当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股份达一定比例时,法律强制要求其履行法定的全面收购义务。我国《证券法》第81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投资者持有上市公司多少股票可以提出收购,甚至全面收购。

2. 外部股权投资不包括以下哪种投资方式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摘要】
外部股权投资不包括以下哪种投资方式【提问】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回答】
您能补充下吗,我有点不太理解【提问】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三种情况: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方式,简单的有三种情况;1、初始设立时的原始投资;2、增资入股 ;3、购买股权的方式。1.初始投资甲公司认缴出资100万成立A公司,成为A公司的股东。如果甲企业实际缴80万,那么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80万,A公司实收资本80万。A企业实际收到的80万需要缴纳万五的印花税(自2018年5月1日起减半)。公司的注册资本不是越大越好,按公司法规定:“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所以甲公司对于未履行出资的20万对于A公司债务仍承担赔偿责任。即如果A公司的负债如果自身资产无法偿还,债权人可要求甲企业在20万的本息范围内赔偿。如A公司经营一段时间以后,有新的投资者乙看好A公司想成为股东,可以采用增资入股A公司或原股东甲向乙转让股权的方式成为A公司的股东。假设,A公司经营一段时间后,公司实收资本为100万,未分配利润200万。2.增资入股新的投资者乙想增资入股成为A公司的股东,一般需出资会大于A净资产估值的份额(出资额为原公司与新股东博弈的结果)。如乙出资1000万占A公司比67%的股权,1)对于乙公司来说,出资1000万到A公司,股权投资的成本为1000万元,其中200万作为实收资本、800万作为资本公积。2)对于A公司来说注册资本由100变为300万(100万+200万)。资本公积为800万元。实际收到乙的增资款需缴纳万五的印花税(自2018年5月1日起减半)此种情况1000万的收款人为A公司,并用于A公司的经营。3.股权转让新股东通过向原股东A购买部分股权的方式成为股东。如乙想购买甲67%的股权,此时的对价要看A企业净资产的估值(非财务报表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双方博弈后的结果。如乙出资1000万购买甲持有A企业67%的股权:1)对于原股东甲来说,出售67%的股权后变成持有A公司33%的股权。股权转让所得为1000-100*67%=933万,如果甲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5%,那么所得税为933*25%=233.25万。另外缴纳万五的印花税。2)对于乙来说,支付给甲1000万,持有A公司67%的股权,即长投为1000万元,需要缴纳万五的印花税。3)对于目标公司A公司来【回答】

3. 外部股权投资不包括以下哪种

B、对外证券投资不涉及所有权问题。这是出自注册会计师《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的一道题,完整题型是:外部股权投资不包括以下哪种?A、对外股权投资包括对外证券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B、对外证券投资不涉及所有权问题;C、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分为全资子公司与合资两种形式;D、全资子公司可以使企业拥有百分之百的控制权,全部利润归自己所有。证券投资虽然涉及所有权问题,但很少或没有涉及管理和控制问题,不能管理企业所持有的资产。所以,选项B的说法不正确。

外部股权投资不包括以下哪种

4. 投资者可以采取怎样的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一、公司能通过股权转让回购股份吗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要约收购的条件有什么
要约收购条件如下:
1、持股比例达到30%。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或协议,其他安排持有或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30%的股份;
2、继续增持股份。在前一条件下,投资者继续增持股份时,触发依法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部分股份的义务;
3、收购要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天,不得超过60天;
4、收购人不得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撤销收购要约;
5、收购要约期满前15天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有竞争要约的除外。被收购公司董事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辞职。
三、应怎么接受要约收购
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
收购人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投资者可以采取什么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1、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法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二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第六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一、公司收购的流程是什么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
(1)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其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具体表现为:
第一;其他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股权的,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1)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2)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而公司收购最大的风险是信誉问题,这个信誉有两层,一层是银行、税务、工商的信誉;另一层就是社会信誉。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投资者可以采取什么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6. 投资者可以采取什么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法律分析: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7. 外部股权投资不包括以下哪种

你好,外部股权筹资有两种方式:吸收直接投资、发行普通股。其特点如下:
吸收直接投资:
出资方式多样化,能够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控制权集中:①容易进行信息沟通;②不利企业治理
不以股票为媒介:①资本成本高于股票筹资;②手续简便、筹资费用低;③不利于产权交易。
发行普通股:
主要为货币资金,不易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控制权分散:①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分散公司控制权,有利于公司自主管理、自主经营;②容易被经理人控制,流通性强的股票交易,也容易被恶意收购;
以股票作为媒介:①能增强公司的社会声誉,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②有利于市场确认公司的价值,便于吸收新的投资者;③资本成本较高;④筹资费用较高,手续复杂。
【摘要】
外部股权投资不包括以下哪种【提问】
你好,外部股权筹资有两种方式:吸收直接投资、发行普通股。其特点如下:
吸收直接投资:
出资方式多样化,能够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控制权集中:①容易进行信息沟通;②不利企业治理
不以股票为媒介:①资本成本高于股票筹资;②手续简便、筹资费用低;③不利于产权交易。
发行普通股:
主要为货币资金,不易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控制权分散:①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分散公司控制权,有利于公司自主管理、自主经营;②容易被经理人控制,流通性强的股票交易,也容易被恶意收购;
以股票作为媒介:①能增强公司的社会声誉,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②有利于市场确认公司的价值,便于吸收新的投资者;③资本成本较高;④筹资费用较高,手续复杂。
【回答】

外部股权投资不包括以下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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