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团法人的介绍

2024-05-10 17:23

1. 财团法人的介绍

财团法人,又称“目的财产”,以一定的目的财产为成立基础的法人,其主要形式为基金。财团法人的形态是无成员的,表现为独立的特别财产,因此称为“一定目的的财产的集合体”。英国没有社团与财团之分,设有信托制度,替代财团的社会功能。所以格雷曾说:“法人通常的形式是社团。的确,社团对普通法来说是唯一被知道的法人。”

财团法人的介绍

2. 我国典型的财团法人有哪些

亲,非常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国典型的财团法人有哪些,帮您查询到:财团法人与社团法人的分类是基于传统民法的基础划分的,随时代的发展,已并无太大的实践与研究意义。财团法人是以财产为基础,无法人成员,资金来源于社会捐赠,只能从事公益性活动。我国典型的财团法人有基金会组织、寺院等公益性法人组织。社团法人是以人为基础,资金来源于法人成员,既可以是公益性的,又可以是营利性的法人组织。我国典型的社团法人有公司、各种协会、各党派、各团体等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公司为核心的法人制度逐渐建立并完善起来。目前我国民商法规定的分类标准是:企业法人(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摘要】
我国典型的财团法人有哪些【提问】
亲,非常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国典型的财团法人有哪些,帮您查询到:财团法人与社团法人的分类是基于传统民法的基础划分的,随时代的发展,已并无太大的实践与研究意义。财团法人是以财产为基础,无法人成员,资金来源于社会捐赠,只能从事公益性活动。我国典型的财团法人有基金会组织、寺院等公益性法人组织。社团法人是以人为基础,资金来源于法人成员,既可以是公益性的,又可以是营利性的法人组织。我国典型的社团法人有公司、各种协会、各党派、各团体等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公司为核心的法人制度逐渐建立并完善起来。目前我国民商法规定的分类标准是:企业法人(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回答】
亲,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财团法人的设立人或出资人的出资,属于捐赠或遗赠,财团法人只能为公益事业,并不得营利。【回答】

3. 财团法人的法律含义

财团,指以财产的集合为成立基础的法人。设立财团须捐助财产,此种捐出财产,以设立财团为目的的行为,称为捐助行为,性质上属于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得于生前为之,是为生前捐助行为,应订立捐助章程,订明法人目的及所捐财产,故为要式行为。捐助行为亦得以遗嘱为之。此种遗嘱捐助,无另定章程的必要。如无遗嘱执行人时,法院得依主管机关、检察官或利害关系人之申请,指定遗嘱执行人。 例如基金会和寺院。

财团法人的法律含义

4. 集团是法人吗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 



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诉讼当事人常常会混淆两者的涵义。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一、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二、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三、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四、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五、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董事长必须是股东,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不一定必须是股东
法人是人!

5.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组成的目的不同。1、由具有共同目的的人结合而成的法人,就是社团法人。2、由具有一定目的的财产结合而成的法人是财团法人。二、构成组织的意思表示不同。1、对于社团法人来说,它是根据社员的意思来构成法律关系的法人。2、财团法人是以捐赠者的意思而构成的法律关系基础的法人。三、组成形式不同。1、对于社团法人而言,必然要有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而组织起来的社员作为其成立条件。2、对于财团法人,则是看有没有捐赠财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七十五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6. 集团本身是法人吗

集团本身不是法人,只有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才是公司法人,具有法人的资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团公司注册需要子公司以及母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7. 集团本身是法人吗

集团本身不是法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法人所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的成立必须合法,其设立目的和宗旨要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者必要的经费来源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因此,法人应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或能够提供经费来源。这是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物质基础,也是其得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保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企业名称的组成、适用等作了规定。根据该规定,企业的名称应依次由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并在企业名称前冠以企业所在地省或者市或者县行政区划名称。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文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适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4、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中的法人还需满足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如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公司法制定公司章程。再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社会团体的章程草案。
二、业主委员会能成为法人吗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但是我国的业主委员会在这四个方面显然都有欠缺。
1、业主委员会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法人构成要件中依法成立的含义
在中国目前的法律实践中,成立法人主要有这样两种方式:一种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者行政审批而成立的,如机关法人一般即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第二种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的,如工商企业或者公司等经济组织实体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不是由上述两种方式成立。按照《民法典》第277条的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系依据业主合意即可,并不需要审批或者核准。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中规定的备案,其意义仅仅是由相关主体向相关行政部门报告,而这种报告对于业委会的成立没有任何的影响。
2、业主委员会缺乏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应当拥有独立的财产或者经费,作为独立参加民事活动必须的物质基础。而业主委员会显然在这一点上最受人诟病,在这个成为法人的要件上完全不具备条件。业主委员会没有自己能够拥有完全所有权的的财产,也没有相应的资金来源。即使部分地方规定对业主委员会有一定的经费保障,也仅仅是工作经费供其日常办公所需,与成为法人需要的能够独立支配的财产和经费不可同日而语。
3、业主委员会缺乏法人应具备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法人对其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由自然人组成,具有一定的框架、结构和组织形式。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而业主委员会的名称仅供备案之用,不是用于经过行政机关核准或审批登记的区别此法人与彼法人的用途。同时,现实中业主委员会往往仅由数名业主组成,相应的组织机构或者组织模式并不完备。最后,业主委员会日常的工作场所同样存在不确定性,甚至缺乏这样的场所。因此,业主委员会在法人应当具备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上亦存在瑕疵。
4、业主委员会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对自己所为的民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作为业主委员会来说,由于其缺乏必要的财产和经费,因此显然无法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在中国目前的法律实践中,被虚化的业主大会的法律定位并不明朗,如果业主委员会是法人,那么就会出现一个法人组织去执行一个法律性质并不明确的组织的决议的现象,这是违背法律常识的。
因此,结合前述分析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不具备成为法人的必要条件,不可能成为法人,也不可能作为法人参加诉讼。
三、自然人与法人的区别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
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例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但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订)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比之下,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的。
第三,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规定,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集团本身是法人吗

8. 集团是不是法人吗?

集团本身不是法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法。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一、成立一个公司要具备什么条件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集团公司成立需要什么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三、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啊
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