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买股账务该如何处理?

2024-05-08 16:30

1. 公司买股账务该如何处理?

您好.56551.由于我这几天有事.所以才看到您的留言.不好意思.关于您所提的两个问题.现做回答如下:
1.一般来说从税法的角度来看如果企业在持有短期股票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是不用缴纳任何税的.只有当企业处置了短期股票时所获得的收益税法才认定为是企业实际获得的收益,才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另外从会计的角度来说.按企业会计制度来核算的话企业对于短期股票投资一般来说在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是不做投资收益的,而是冲减短期投资的成本.但是如果采用新企业会计准则来核算的话,那么在会计核算上就要将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列入投资收益中.但是在税法上仍然对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不缴任何税.
2.应收股利是一个一级的会计科目.并且在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中也有它一项.另外请您注意.投资收益和应收股利它们都是一级会计科目.应收股利是资产类科目.投资收益是损益类科目.二者在性质就有很大的差别.所以应收股利不是投资收益的二级科目.另外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股利时应做如下账务处理(这个账务处理是按企业会计制度和老的投资准则来做的):
借:应收股利
贷:短期投资
当企业实际收到时应做如下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如果采用新企业会计准则来核算的话则:
宣告时: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请您注意加以区别.

公司买股账务该如何处理?

2. 投资公司买卖股票账务处理

股票二级市场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使用成本法核算,即只有卖出股票时才核算投资收益,持有期间只是挂账,不用公允价值(市值)进行调整。
如果每天买进卖出次数较多,可以每月结算一次。如果股票持有时间较短,变化较大,可以不做明细科目(A股票、B股票等),直接登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一级科目下。
代帐会计只根据银行账单编制了会计分录,只做过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这是银行与股票账户之间的转款,并没有交易记录,应该买进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
       贷:其他货币资金—证券公司
如果卖出
借:其他货币资金—证卷公司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股票
              投资收益              (亏损做反向)

3. 用公司钱个人购买了股票,公司怎样做账务处理

1、用公司钱给个人买股票,是违法的,提醒领导及时归还。
2、这笔钱只能暂挂账处理,谁拿走的钱,让谁,签借款单,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xx
贷:现金(银行存款)

用公司钱个人购买了股票,公司怎样做账务处理

4. 以股票投资为主业的公司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根据股票投资后管理层持有投资的目的和意图,一般分别按照CAS 22金融工具、CAS2长期股权投资、或套期保值会计等相关的会计准则核算。

5. 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在公开市场上回购本公司股票,属于所有者权益变化,回购价格与所对应股本之间的差额不计入损益;税法规定,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贵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之间的差额,属于企业权益的增减变化,不属于资产转让损益,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一致,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相关的会计处理为:企业应按回购股份的面值,借记“股本”科目,按股票发行时原记入资本公积的溢价部分,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回购价格超过上述“股本”及“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的部分,应依次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为分配利润”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回购价格低于回购股份所对应的股本,则应按回购股份的面值,借记“股本”科目,按实际回购价格,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

企业为减资等目的回购本公司股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

6. 公司炒股, 抛售亏损股票如何记财务帐

股票通过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亏损的,借计投资收益。
取得时的分录: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XX股票)
                                投资收益    (交易时发生的费用)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票升值: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XX股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减值做相反的分录
处置时:借: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盈利)
               亏损投资收益在借方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为借方余额,则分录相反。

7. 股票发行费用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从税收层面上而言,其股票发行费用中的其他费用如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则对上市公司的公司而言却又是一个“利好”。因此,对上述股票发行费用的财务处理,能否得到税法上的认同并在税前扣除,则需要作出如下政策性分析解释。  此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二条只是作出对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的规定。而对除此以外的股票发行费用,税法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第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不明确的,在没有明确规定之前,暂按企业财务、会计规定计算,即以会计核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基础。这是对税务与财务处理差异处理的一种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一种处理规定,就本例而言,则体现着税法对会计的暂时性遵从。  因此,本例中的上市公司应根据财会[2010]25号文件和《问题解答》的规定,对股票发行费用重新进行相关财务调整,即对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761万元(4315-554)万元,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62400万元中扣减,不得税前扣除;而对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554万元可分别调整“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并根据企业的行业性质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四十四条规定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的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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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费用怎样进行税务处理

8. 企业购买股票进行会计处理可以确认为哪几类?如何确认?

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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