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商企业未分配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外国个人投资者和外国企业投资,税收政策一样吗?
不一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10%。
即对外国个人投资者的股息红利分红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外国企业投资都,应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100分寻答-外商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分类: 商业/理财 >> 财务税务
问题描述:
外商投资企业用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涉及到再投资退税。
企业因为发现以前年度发生的应做进项税额转出事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调减未分配利润帐户余额的。
1、上述帐务处理是否正确?
2、在确定再投资金额时,用调整以前的未分配利润余额还是调整后的余额?
有什么依据吗?糊涂了,麻烦高手给详细讲解一下下。
解疑后,还有高分赠送
解析:
1、进项税转出,计入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科目,针对这类调整,应该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帐务处理是正确的。
2、确定再投资金额,要按照调整之后的未分配利润科目的余额来计算,同时还可以参考再投资环节的验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