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生育津贴2022年政策

2024-05-19 12:00

1. 浙江生育津贴2022年政策

法律分析:一、产前检查与分娩阶段的医疗费用报销在杭州,这两项均已纳入医保范围,只要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相关检查与医疗项目,均可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其中:产检检查阶段持医保卡和证历本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即可,与平常的门诊结算手续相同。分娩阶段携带医保卡和证历本,出院时医院会实时结算,如果没带社保卡的,在部分医院可使用电子社保卡,如不能使用电子社保卡的,则需后续前往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二、生育医疗补贴费从出院到产假结束,这段就真正意义上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生育保险的“管辖范围”了,要发生育医疗补贴费与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浙江生育津贴2022年政策

2. 浙江生育津贴2022年政策

浙江男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以下是浙江男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浙江男职工生育保险政策:1、参保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顺便提醒一下,需要在产后6个月以内申报,否则就不受理了。另外,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以上都是所在单位的人员办理的,不需要本人去。报销条件: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3. 浙江省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浙江生育津贴2022最新规定如下:1、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工作的女职工可增加30天,共128天;2、难产的女职员增加15天产假;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有42天产假。申领生育津贴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下: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院病历复印件、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3、参保单位帐号表;4、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生育津贴政策一、 未婚生育也可领取生育津贴国家卫生健康委就《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会上,国家医保局回应,我国未婚已育女性办理生育津贴,不需要结婚证等材料。二、灵活就业也可领取生育津贴目前,我国多地已经开始探索灵活就业人员的生育险政策,包括生育津贴的领取,未来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也是大势所趋。2022年6月30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明确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领取生育津贴。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浙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个人缴费,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具体费率由各统筹区确定。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口径与上年度缴费基数保持一致。三、生育津贴门槛降低,参保次月即可享受生育津贴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缩短了领取生育津贴的时间,扩大了生育保险覆盖面。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起始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其中生育津贴待遇缴费未在参保地连续满6个月的,各地可根据实际待其缴费满后,进行回溯支付。四、 生育津贴不等于产假工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一样的。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产假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浙江省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4. 浙江省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杭州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3)婴儿出生证。法律依据:《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九、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一)企业以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  其他用人单位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作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当年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用人单位以职工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基数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

5. 浙江生育津贴2022年政策

法律分析:一、产前检查与分娩阶段的医疗费用报销在杭州,这两项均已纳入医保范围,只要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相关检查与医疗项目,均可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其中:产检检查阶段持医保卡和证历本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即可,与平常的门诊结算手续相同。分娩阶段携带医保卡和证历本,出院时医院会实时结算,如果没带社保卡的,在部分医院可使用电子社保卡,如不能使用电子社保卡的,则需后续前往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二、生育医疗补贴费从出院到产假结束,这段就真正意义上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生育保险的“管辖范围”了,要发生育医疗补贴费与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浙江生育津贴2022年政策

6. 浙江2022年生育津贴政策

浙江2022年生育津贴政策如下:1、属于机关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女职工,由单位发放本人工资,如本人工资低于生育津贴的,差额由生育保险基金补齐;2、属于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女职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育津贴,所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的,差额由单位补齐;3、统筹区域外转入的女职工,其转入前后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期限可以连续计算,连续缴费不足6个月生育的,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办理流程:1、参保女职工在休完法定产假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法定休假后的6个月内,由参保单位经办人统一申请办理,个人不能自行申领生育津贴;2、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享受生育津贴条件的,一次性支付给用人单位;3、拨付生育津贴时,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结算条件的单据生成生育津贴手工结算核准拨付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7. 浙江省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杭州市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3)婴儿出生证。
法律依据
《杭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九条 生育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一)企业以当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
  其他用人单位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之和作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当年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或用人单位当年新增职工,用人单位以职工第一个月工资作为基数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

浙江省生育津贴2022年新规定

8. 浙江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158天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县医保中心在2021年度共受理符合延长产假补贴发放404人,不需要参保人另外申请,通过系统计算,生育津贴补发共计248.19万。补贴补发金额的计算规则是各产妇分娩时所在单位上一年平均缴费基数/30天*奖励天数。由于部分参保人在系统里没有留存本人的账号,只有单位的账号,只能打到单位账号里,其他在系统里有本人账号的均已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中。
另外,2022年6月9日(含)以后办理核定生育津贴的人员已按最新的产假天数发放。由于2022年系统切换,医保中心在6月9号之前受理的生育津贴补发还要等系统取数发放,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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