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什

2024-05-05 23:31

1. 伤残鉴定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什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伤残鉴定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什

2.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付需要做伤残鉴定吗?

员工工伤后,达到伤残十级以上的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根据已经鉴定确认的伤残等级来给付,所以在伤残补助金赔付前需要去做工伤伤残鉴定。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谁支付?伤残鉴定以后能享受什么待遇

  一、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谁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人单位支付的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伤残补助金是什么
   
      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月份数的本人工资,而且是一次性支付。
   
      三、伤残鉴定的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谁支付?伤残鉴定以后能享受什么待遇

4. 我想问一下,伤残鉴定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什么时候给?

鉴定结论已经出具完毕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般为申请之后的三个月内。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1.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3.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4.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2.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3.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4.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待遇

6. 什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给工伤人员的一次性的经济补偿,是对参保人因发生工伤事故导致工资收入中断而引起的特殊生活困难提供的临时经济补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当事人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具体标准为见下表:伤残等级   一次性补偿金标准      伤残等级     一次性补偿金标准1级       24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    6级       14个月的 本人缴费工资2级       22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    7级       12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3级       20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    8级       10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4级       18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    9级       8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5级       16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    10级      6个月的本人缴费工资

7. 伤残鉴定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什么时候下来

一般在递交审核材料后60天内下发。但是要看具体情况和用人单位的配合度。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伤残鉴定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什么时候下来

8. 重新鉴定伤残等级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

复查鉴定改变结论的,不享受一次性     伤     残   补助金;可以享受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三十三条  工伤复发因   伤    情    变化复查鉴定   伤      残   等级改变的,不再重新计发一次性   伤    残     补   助   金,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新的伤残等级享受。达到领取   伤    残    津   贴条件的,以旧伤复发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    伤    残     津    贴;旧伤复发时本人工资低于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的,以发生工伤时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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