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机构的证券交易所

2024-05-06 07:34

1. 证券机构的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证券交易所具有以下职能:1.为组织公平的集中竞价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4.对在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的交易情况提出报告;对上市公司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上市公司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5.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证券集中竞价交易的具体规则,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管理规章和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业务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6.对违反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证券交易人给予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撤销其交易资格,禁止其入场进行证券交易。

证券机构的证券交易所

2. 证券交易所是金融机构吗

证券交易所是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中央银行、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侨资、合资金融机构四大类。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机构,财务公司等。 
证券机构包括证劵公司、证劵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等。
因此,证劵交易所是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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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证券机构有哪些?

证券机构  
证券机构包括证券管理机构、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机构以及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管理机构

我国已建立了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和全国统一的、跨部门的、自律性的证券行业组织相结合的证券市场管理体制。1992年10月,我国正式成立了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证监委)和中国证券管理监督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其中证监委是我国证券管理的权利机关,主任委员由国务院副总理兼任,委员由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的领导担任。证监委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统一的宏观管理,证监会是证监委的办事机构,根据证监委的授权,依法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除上述政府机构外,我国还设立了自律性的证券管理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它是1990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后成立的社团法人,是由证券经营机构主体会员自愿组成的全国证券行业自律组织。

证券经营机构

也称证券商或证券经纪人,是证券市场的中介人,是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并从中获利的企业法人。它的作用有两点:(1)在发行市场上充当证券筹资者与证券投资者的中介人;(2)在流通市场上充当证券买卖的中介人。我国的主要证券经营机构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我国直接从事证券发行与交易业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其业务主要范围有:代理证券发行、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交易、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支付红利、接受客户委托代收证券本息和红利、代办过户等。二是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并以委托人身份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它除了办理信托投资业务外,还可设立证券部办理证券业务,其业务范围主要有:证券的代销及包销、证券的代理买卖及自营、证券的咨询、保管、及代理还本付息等。 
证券交易机构

主要包括证券交易所及证券交易中心。我们将在下一节详细介绍证券交易所。

证券服务机构

是为证券经营和证券交易服务的机构。我国证券服务主要有:

(1)证券登记公司。证券登记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性质的证券服务机构,其主要业务是: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的证券登记、上市及未上市的记名证券的转让登记、代理有价证券的保管、代理有价证券的还本付息和分红派息、从事与证券有关的咨询业务及主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2)证券评级公司。证券评级公司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评级业务的企业法人,一般都是独立的、非官方的,主要业务为对有价证券的发行公司进行客观、准确、真实、可靠的评级,并负责提供评级结果及有关资料。

证券机构有哪些?

4. 中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哪些?

中国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总部设在北京,下设上海、深圳两个分公司。中国证监会是公司的主管部门。拓展资料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为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活动办理证券登记、存管、结算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托管与结算服务,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产生原因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证券交易效率,消除证券市场风险。证券交易风险来自多种因素,它可能来自于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波动,也可能来自国家政治和经济政策的变动以及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证券交易结算规则对证券市场风险,同样具有重大影响。证券交易的直接后果,是实现证券与货币的互换或交割,即货币持有人改持证券,证券持有人改持货币。保证货币持有人安全、快捷地改持证券,保证证券持有人快捷退出证券市场,显然是证券交易制度必须实现的重要目标。安全和效率是证券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按照交易安全理念,证券出卖者必须是证券的合法持有人,有权进行证券权利的转移;所谓效率,是指可顺利、无障碍和迅速地实现证券交割过户和投资变现。实现证券交易的安全、效率,是所有证券市场所追逐的目标。但是,任何证券交割或交付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风险。在有纸化交易场合下,证券交割是通过背书或其他法定方式交付实物证券而完成的。实物证券的毁损或者灭失,会使证券持有人无法向购买方交付约定的证券,证券持有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也会影响其实物交割能力。这些情况显然会使证券购买者面临巨大商业风险,它甚至会影响到证券购买者向其他权利人交付证券,从而引起某种连锁反应。无纸化交易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证券交易风险的存在,相反,有纸化交易中的实物交割风险以变换方式,在无纸化交易中重新显现出来。在无纸化交易中,购买者也可能会随即卖出刚刚买进的证券,或为购买他种证券而卖出已持有的某种证券。在交易频繁的证券市场环境下,必须最大限度地提高交易效率,减少证券逐笔交割和重复交割;必须建立必要的法律制度,确保证券卖方是证券的合法持有人,有能力按期交付所出售的证券,以实现证券交易的最大安全性。在这个意义上,消除证券交割风险,提高证券交割效率,是现代证券交易制度的重要内容。

5. 证券机构有哪些

像前十的证券公司大致有这些: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安信证券、中信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广发证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拓展资料:1、证监会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992年成立,是国务院直属的管理全国证券工作的最高机构。作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证监会可根据各地区证券业、期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部分中心城市设立证监会派出机构,从而建立了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集中统一监管的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监管体系。2、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的经营机构,也称证券商或证券经纪人,是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并从中获利的企业法人。3、一方面,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市场融资服务的提供者,在发行市场上,是发行人与投资人进人市场的中介人,起到了桥梁的作用;4、另一方面,在流通市场上,又是证券买卖的中介人,通过管理众多投资者委托的资产,为投资者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同时证券公司也是证券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 证券交易所是依法设立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5、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的核心,在其中扮演着多重角色。其本身并不持有证券,也不从事证券买卖业务,不决定证券的价格,它只是为证券交易提供场所和各项服务,为证券买卖双方成交创造条件,证券交易所还履行着对证券交易的监管职能。6、证券服务机构主要包括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五种。

证券机构有哪些

6. 证券机构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应具备下列条件:⑴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⑵具有证券登记、托管和结算服务所必须的场所和设施;⑶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证券登记结算字样。 1991年8月28日,中国成立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它是中国证券发展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证券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是证券经营机构依法自行组织的自律性会员组织,具有独立的社团法人资格。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是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证券业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依章程的规定由选举产生。证券业协会的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证券法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⑴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⑵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⑶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⑷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⑸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的信息公开情况;⑹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⑺依法对违反证券市场监督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⑻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⑴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⑵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⑷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⑸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⑹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⑺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交易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在依法履行上述职责、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时,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合法证件和监督检查、调查通知书的,被检查、调查的单位有权拒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泄露所知悉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7.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属于证券服务机构还是属于证券中介机构

属于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001年3月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这标志着中国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制的组织构架已经基本形成。
 
职能
1.证券帐户,结算帐户的设立和管理
通常由证券公司等开户代理机构代理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为投资者开立证券帐户.证券公司直接为投资者开立资金结算帐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仅为证券公司开立结算帐户,用于证券交易成交后的清算交收,具有结算履约担保作用.
2.证券的存管和过户.
无纸化交易模式下,投资者持有的证券必须集中存入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电子数据划转方式完成证券过户行为.
3.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及权益登记.
为证券发行人提供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服务,准确记载证券持有人的必要信息.
4.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收及相关管理.
证券的清算和交收统称为证券结算,包括证券结算和资金结算.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清算和交收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完成.
5.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可以根据发行人的委托向证券持有人派发证券权益.如派发红股,股息和利息等.
6.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信息,咨询和培训服务.
按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主题办理相关业务的查询.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如为证券持有人代理投票服务等.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属于证券服务机构还是属于证券中介机构

8. 证劵登记结算公司性质上属于什么机构

看看如下介绍就会比较清楚啦,网上摘录如下: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我国证券交易所市场唯一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部设在北京,设有上海、深圳两个分公司。中国证监会是公司的主管部门,公司业务接受中国证监会监管。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编辑本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3月30日正式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亿元,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出资50%。公司成立是我国证券登记结算体制的重大改革,是朝着集中统一、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公司成立后,即着手将原沪、深证券交易所的登记结算公司改制为中国结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经过充分沟通与协商,公司与沪、深交易所就资产评估、划分和资本投入、业务划分、人员分离和清理历史遗留问题等达成一致。并以框架协议和备忘录的形式,明确双方业务往来主要内容、责任、权利、义务。在沪、深证券交易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2001年9月中下旬,中国结算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正式成立。2001年9月20日,中国结算公司分别与上交所和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交所和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联合发表公告,宣布从2001年10月1日起,中国证券市场的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全部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承接,这标志着全国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制的组织架构已经基本形成。  二、公司的宗旨及发展目标编辑本段  公司的宗旨是,建立一个符合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要求,具有开放性、拓展性特点,有效防范市场风险和提高市场效率,能够更好地为我国证券市场未来发展服务的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体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证券账户和结算账户的设立和管理、证券登记与过户、证券存管、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与交收、受发行人委托办理证券权益分配等代理人服务以及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研究拟定了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整合和未来发展规划,主要目标是: (一)在业务制度建设方面,形成以证券账户管理、登记、存管及结算等规则为核心,包括业务规则、业务流程和具体操作手册三个层次的、有机衔接的完整的制度体系。  (二)在业务整合方面,实现沪深分公司按照统一、完善的业务标准运作,计算机系统相互连通,形成统一业务平台。  (三)在基础技术建设方面,一是要建立公司广域网系统,实现京、沪、深三地网络互连;二是要建立证券登记结算数据处理中心;三是要加强完善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计算机系统。  (四)在风险控制方面,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风险控制体系,对风险实行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及事后化解,确保登记结算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五)在新系统建设方面,建立一个开放的,能为不同证券及衍生品种和不同交易系统服务的,符合规范化、国际化要求的,集中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以适应证券市场未来发展需要。  (六)在组织体系建设方面,建立公司北京总部及上海、深圳分公司三地一体的组织架构,由公司对分公司实行授权经营,规范公司总部对分公司的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办公、财务、稽核、人事等内部管理制度。  (七)日常业务运行管理工作目标是在保证日常业务安全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配合并保证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市场重大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满足证券市场发展对登记结算系统的功能需求。   三、公司总部各部门及沪深分公司职能编辑本段  (一)总部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总部的办公行政、文秘、人事劳资、党群、外事、宣传、后勤、保密等工作。  (二)总部登记托管部负责公司证券登记、存管业务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三)总部结算部负责公司证券结算业务的组织、协调、结算风险防范等工作。  (四)总部业务发展部负责公司登记结算新业务、新模式的研究、开发等工作。  (五)总部技术开发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项业务技术系统的建设、各项业务技术项目的开发工作。  (六)总部系统运行部负责公司总部各技术系统的运行、公司业务数据的技术管理及网络与通讯线路的管理。   (七)总部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预算、决算、财务分析和总部的财务等工作。   (八)总部法规事务部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九)总部基金业务部负责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登记结算业务活动。   (十)上海分公司为上海证券市场提供日常证券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目前设有登记存管部、结算管理部、交收部、技术开发部、系统运行部、综合管理部、法律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并设立了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   (十一)深圳分公司为深圳证券市场提供日常证券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目前设有登记存管部、账户管理及客户服务部、资金交收部、国际结算部、系统运行部、电脑工程部、法律部、综合部及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并设立了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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