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

2024-05-04 12:18

1. 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的退市条件

2. 上市公司退市的条件

主动退市条件:(一)_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三)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四)_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五)除上市公司股东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六)_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此外还有强制退市,具体请参考上交所、深交所上市规则。法律依据:《证券法》 以及上交所、深交所上市规则拓展资料:上市要求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上市公司退市的条件

退市条件是:(一)增加净资产指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二)增加营业收入指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三)增加审计意见类型指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四)增加市场交易指标,在本所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五)扩大适用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的指标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或者审计意见类型触及规定的标准被暂停上市后,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法律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2月23日发布了《亏损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之后又于2001年11月30日在原有办法基础上加以修订,规定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将暂停上市。我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正式开始推行。拓展资料:一、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既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二、类型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1.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_股东会决定解散_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_破产_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2.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上市公司退市的条件

4.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即可退市:1、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同时决议不再在交易所进行任何交易;2、公司向所有股东发起回购全部股份,或者是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的总额或者股权的分布发生改变,不具备上市的条件;3、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同时转向其他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或者转让;4、上市公司出现因为新设合并,或者是吸收合并,导致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且被注销的情况;5、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六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上市公司退市需满足哪些条件?

  主动退市条件:
  (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三)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四)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五)除上市公司股东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六)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
  (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
  此外还有强制退市,具体请参考上交所、深交所上市规则。法律依据:《证券法》以及上交所、深交所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退市需满足哪些条件?

6. 上市公司退市需满足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是根据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条件有所不同,主动进退是一般情况是营业期限届满决定不再延续或者是,存在着重大违法的行为来进行,吊销营业执照,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7.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是根据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条件有所不同,主动进退是一般情况是营业期限届满决定不再延续或者是,存在着重大违法的行为来进行,吊销营业执照,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
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
被动性退市是指期货机构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中国公司的上市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股票上市发行条件的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的股本总额包括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投票和发起人认购及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的总和,不单指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连续盈利。投资者在投资之彰,要对所欲购股票的公司进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情况。同时,证券管理部门也要对公司情况进行考察。这就他公司进行很长一段时间的分析,如果公司刚刚成立,这些情况也无从谈起。开业时间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成立之日,盈利的标准没有规定,但须连续不间断的计算。出于对国有资产的特殊保护,对由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设立,或者《公司法》实施后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公司作了特别规定,只要原国有企业和作为发起人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有3年盈利,都可以申请成为上市公司,不受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的限制。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是什么?

8. 上市公司退市需满足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3、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4、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5、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证券法》
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上市公司退市有哪些益处
1、一是显著降低成本,不再需要满足证监会、交易所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如定期申报等,公司在法律和会计上所花的费用显著降低,并消除为遵守相关规定而产生的内部成本(其中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为遵守有关规定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等);
2、二是当公开市场不能给公司一个恰当的估值时,退市能帮助公司实现全面的价值并提高公司基于其现金流、收入预测和现金余额来获得外部融资的能力,而非基于其可能被低估的股票价格来获得外部融资;
3、三是私有化让管理层专注于长期发展目标和策略,而不是迎合市场的短期期望;
4、四是避免公司的业务被公众审查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披露那些竞争对手可以利用的敏感信息;
5、五是增加对公司股东来源的认识和控制,防止恶意收购,并减少对其他小股东提供服务所花费的成本;
6、六是其他企业管理的灵活性;
7、七是减少代理成本,通过退市,公司的股权往往会集中在管理层或少数大股东手中,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结合,从而有效解决代理成本问题。
8、八是为不属于收购方的股东提供了一个让股票在市场低迷的时候实现价值最大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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