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医保中心

2024-05-18 17:43

1. 哈尔滨市医保中心

我想告诉想去市医保的人,市医保已经搬家好多年了,现在在中山路,市民大厦哪里,希望大家不要多走冤枉路了。

哈尔滨市医保中心

2. 请问哈尔滨市的医疗保险在哪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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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哈尔滨市困难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试行)》哈政办发〔2004〕9号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本市市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缴费比例为9.5%;参加住院医疗费统筹的,缴费比例为5%。也就是说,无论你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还是住院医疗费统筹,都要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缴费。这些年,社会平均工资每年都增长,所以你的缴费也会每年调整一次。我网上查了一下,2011年,哈尔滨市区的社平工资是一年36465,乘以9.5%,一年要交3464元,再除12,到每个月大概就是你每月交的290块钱;2012年社平工资涨了多少,你可以咨询一下社保中心。至于划入比例,我查了一下《哈尔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里面是这么规定的: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照职工年龄分档次以本人缴费工资或者退休金的下列比例划入个人账户:(一)年龄在45岁以下,市区的按照1.1%划入,县(市)的按照1%左右划入;(二)年龄在45岁以上,市区的按照2%划入,县(市)的按照1.5%左右划入;(三)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15年以上,市区的按照5%划入,县(市)的按照4%左右划入。其实最简单的方法是去社保中心或者打12333咨询一下,因为各地政策不一样。

3. 哈尔滨市医保局客服电话

哈尔滨市医保局客服电话是12333。
哈尔滨市医疗保险查询还可以登录哈尔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医保报销方法: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账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扩展资料:
哈尔滨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各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个人自付比例退休人员为7%;在职人员为10%,职工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合并支付,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额度为25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33

哈尔滨市医保局客服电话

4. 哈尔滨市医保报销分几个档次?怎么报销的?

总金额:1298.39   统筹基金支付:333.79    个人账户支付  760.09   个人先进支付:204.51

看你写的已经报过了啊,统筹基金支付333.79就是已报销的费用,你个人医保卡支付了760.09,现金支付了204.51,你住院一共用了1298.39,你个人付了一共是964.6,报销了333.79.

医保报销是看你的用药来报的,一般住院都有起付标准,也就是所谓的门槛费,我不太清楚你们当地的门槛费,也不知道你住的是几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的费用才可以报销。其次根据用药标准来报销,甲类药个人承担15%,乙类在个人承担的基础上提高百分之十,丙类属于自费要不报销。住院期间还有一些病床费,服务费,卫生费,取暖费等等的费用,医保只报销床位费、取暖费,卫生费和服务费这些也不报的。医保报销是很复杂很琐碎的东西,一般出院的时候在电脑里面过账,能给你报销的都报了,你大可放心。你也可以拨打你们当地的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具体问一下你们的报销比例。

5. 哈尔滨社会医疗保险查询

可去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具体负责承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资格审定、费用征缴、医疗费用支付、就医管理等日常工作。
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街道办事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以及政策咨询等工作。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三十二条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和企业破产改制领取安置费自谋职业的人员,应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前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作为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和其他在本市就业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都应参加综合社会保险。
第三十三条 按时足额缴纳综合社会保险费。履行缴费义务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社会保险卡,并享受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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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哈尔滨市医保卡样式

哈尔滨市医保卡与其他省市的医保卡并无不同,背面为蓝色,有中国国徽图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字眼,正面有本人的名字、性别、身份证、编码以及所属银行。
医疗保险卡(以下简称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社保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应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


扩展资料:
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1月份挂牌成立以来,坚持“以百姓心为心”、“与群众心连心”,营造公开、公平、务实、高效的营商新环境,上半年先后9次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工作,特别是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
通过“一把手”深入参保人群及经办窗口,从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体验“查询个人医保信息”、“生育保险异地报销”等业务的全流程,发现堵点、破解难点,在前阶段“减要件、缩时限、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一窗办”基础上,近期又开通人脸认证、异地急诊报销和生育保险异地报销网上预约3项新服务,在为民服务解难题中全面打造“为民医保、智慧医保”。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社保医保卡
人民网-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全面打造“为民医保、智慧医保”

7. 怎么查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个人缴费情况


怎么查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个人缴费情况

8. 2019年哈尔滨市医疗保险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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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保险(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年检流程:各参保单位:为方便参保单位,我们在今年联合开展各险种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并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同时进行。请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据实填报申报软件中各险种单位信息、缴费工资等相关内容,按要求及时申报。一、年报须知(一)参加年报单位的范围1、医疗保险2010年底前办理医疗保险(含欠费停保单位)、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单位。市直财政统发单位、2011年新参保的单位不参加此次年报。2、失业保险2010年底前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2011年新参保的单位不参加此次年报。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2011年3月底前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二)年报时间1、2011年4月11日至4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在机关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的五险年报工作,不接待其他参保单位。2、2011年4月25日至6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其他参保单位的四险年报工作。具体申报时间安排如下:(1)开发区参保单位:4月25日至4月29日(2)南岗区参保单位:5月3日至5月11日(3)道里区参保单位:5月12日至5月20日(4)道外区参保单位:5月23日至5月31日(5)香坊区参保单位:6月1日至6月10日(6)平房、松北、呼兰区参保单位:6月13日至6月17日(三)地点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号八楼会议室(四)缴费基数的调整时间各险种经办机构将依据各单位申报的年报数据,重新核定参保人员各险种缴费基数,并从2011年4月份起按调整后的缴费基数收费。(五)缴费基数的核定方法1、医疗保险(1)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哈市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上年社平工资)的300%,下限为上年社平工资的60%。(2)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高于上年社平工资的,在职职工缴费基数按前款调整后确定。(3)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社平工资的,如单位为9.5%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其在职职工高于社平的,按实际申报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低于社平的,采取同比例增长的方式确定缴费基数。重新确定后的在职职工缴费基数平均值与上年社平工资基本持平。采用同比例增长方式确定缴费基数的计算办法:①同比例增长系数=[上年社平工资×在职人数-高于社平在职职工的工资和(高于社平300%的人员按社平300%计算)]÷低于社平的在职职工工资和(低于社平60%的人员按社平60%计算,在社平60%和社平之间的按实际计算)②低于社平工资人员的缴费基数=申报工资(低于社平60%人员按社平60%计算,在社平60%和社平之间的按实际计算)×同比例增长系数(4)按6.5%、5%的缴费比例参保的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上年社平工资确定。(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参保单位,其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2010年社平工资的110%确定,从2011年4月份进行补收。(6)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划账户基数确定从2011年4月起,以退休人员2011年3月的养老金为基数划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低于2010年社会平均退休金的,以2010年社会平均退休金为基数划入)。2、工伤、生育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我市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我市201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失业保险(1)在职职工工资高于上年社平工资60%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实际工资确定;低于上年社平工资60%的,按上年社平工资的60%确定。缴费比例:参保单位2%,个人1%;农民工个人不缴费。(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年审的参保单位,其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2010年年度缴费基数的110%确定,从2011年4月份进行补收。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办法待定。(六)原带资参保企业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暂不做调整(七)年报前的准备工作:1、为提高今年年报工作效率,对参保单位各险种欠费情况,只进行欠费告知、催缴工作,不再与是否给予年报相挂钩。2、对于未按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参加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相应险种的单位,应办理未参保险种的参保手续。3、单位须提前办理医疗保险人员变更业务如有单位需要办理医疗保险人员增减等变更业务的,须于年报前携带相关手续办理,然后再办理缴费工资申报。如参保单位不按程序办理将会影响参保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划入及相关待遇的享受。二、年报办理流程(一)领取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年报软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年报软件;持U盘拷取失业保险年报程序。1、时间:在机关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在2011年4月11日至4月13日领取(拷取)。其他参保单位于2011年4月11日至5月31日领取(拷取)。2、地点: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号八楼会议室。3、医疗保险年报软件可以重复安装,为了节约使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有多个下属机构的参保单位只发放一套年报软件(光盘),办理年报时请将报盘软件(光盘)返回。4、参保单位也可以携带U盘自行拷取医疗保险年报程序。(二)将年审年报软件(程序)安装后按要求进行操作,将报盘数据保存到U盘中。(三)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办理年报申报:1、《2011年度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及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年报申报表》(从光盘中调取表格,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参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年报的还需提供《哈尔滨市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年审申报表》、《哈尔滨市职工医疗保险月工资申报名细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情况说明》(从光盘中调取表格,加盖公章);2、U盘(已存入填报并保存的数据);3、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险种经办机构各一份)。事业单位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编制手册的原件及两样复印件。(医保中心留存一份)。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地税登记证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各险种经办机构各一份)。4、办理医疗保险年报的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还须提供机关事业社保局打印的2011年3月退休养老金明细单、2011年3月份会计凭证(含职工工资表)原件;5、办理医疗保险年报的企业及其他单位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打印的2011年3月退休养老金明细单;6、参保单位如需变更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的(原带资参保企业除外),须携带《医疗保险调整缴费比例变更表》(从光盘中调取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四)申报流程1、在机关事业社保局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进行申报2、其他单位:按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进行申报(五)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上年度《哈尔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手册》(新成立的单位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不必携带)。2、《哈尔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采集表》(手工填写表);3、2010年11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和2011年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4、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册;5、2010年11月份和2011年2月份的缴费收据复印件(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6、本单位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7、营业执照复印件;8、工资总额使用手册;9、本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相关材料。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哈尔滨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最好问一下:12333咨询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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