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2024-05-20 18:23

1.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如果不是承租方人为造成漏水,应该由出租方负责。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2.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一、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1、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视情况而定:(1)如果没有过保修期,出现漏水时应由开发商维修;(2)如果已过了保修期,且是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3)如果是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造成漏水,维修费用由该住户出。2、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二、房子漏水有哪些原因1、装修时防水处理不合格;2、开发商交付的装修房防水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告知上层,并立即联系物业管理公司,由物业出面让开发商按照质保协议进行维修。若已经过了质保期,应当让物业责令业主自行维修。

3.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如果没有过保修期,出现漏水时应由开发商维修。如果已过了保修期,且是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如果是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造成漏水,维修费用由该住户出。承租人发现房屋漏水,可以告知房东,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如果其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要求房东承担维修费用。因为按照法律的规定,出租人有义务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并且有维修的义务。出租人的义务相对于承租人来说就是相应的权利,当出租人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时,承租人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应当以自己也不履行义务来对抗。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商铺漏水,商铺所有人本身存在过错,所以应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商铺房漏水,物业推卸责任怎么办  可以直接起诉物业和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如下: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4.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赔偿措施如下:1、出租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符合正常使用。漏水修复是房东的责任。承租方应按时缴纳房租。因法定没有尽到修缮义务,导致合同终止,属于违约,可根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承租人发现房屋漏水,可以告知房东,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如果其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要求房东承担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5.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视情况分析而定。1、如果没有过保修期,出现漏水时应由开发商维修。2、如果已过了保修期,且是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由业主承担维修费。3、如果是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造成漏水,维修费用由该住户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6.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视情况而定:1、如果没有过保修期,出现漏水时应由开发商维修;2、如果已过了保修期,且是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3、如果是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造成漏水,维修费用由该住户出。房子漏水有哪些原因1、装修时防水处理不合格;2、开发商交付的装修房防水出现质量问题,应当告知上层,并立即联系物业管理公司,由物业出面让开发商按照质保协议进行维修。若已经过了质保期,应当让物业责令业主自行维修。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7.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1、如果没有过保修期,出现漏水时应由开发商维修。2、如果已过了保修期,且是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造成渗漏,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维修费。3、如果是住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造成漏水,维修费用由该住户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8. 商铺漏水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如果不是承租方人为造成漏水,应该由出租方负责。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