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劳动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2024-04-30 18:38

1. 湖南省劳动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劳动厅)投诉电话:84900063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维稳办业务办理时间:
每月1日—31日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15:00-18:00)
业务办理时限:60日(复杂情况可再延长30日)

扩展资料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省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和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定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群众来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劳动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2. 我要找湖南长沙市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湖南长沙市劳动监察大队咨询电话:0731-12333,投诉电话:0731-84415805
长沙劳动监察举报电话及处理流程
【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办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办理条件: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所需材料:
1、举报投诉人手份证明;
2、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登记表;
3、劳动合同、工资表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处理流程及时限说明:
1、受理:5个工作日;
2、立案:受理之日;
3、调查: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4、处理:调查完成后15个工作日;
5、文书送达:7日内;
6、强制执行移送:文书送达之日起法定期限届满90日内
扩展资料:
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
劳动监察大队隶属于各级政府的社保局,是完全由政府开支的行政单位,是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其具体职责如下:
1、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2、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3、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4、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5、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6、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7、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8、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社保查询网-长沙劳动监察举报电话及处理流程

3. 长沙县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可以拨打12333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组织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管理、指导、协调中央、省和其他驻潍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险的有关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长沙县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

4. 长沙县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可以拨打12333投诉有关劳动纠纷的事项,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组织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管理、指导、协调中央、省和其他驻潍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险的有关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5. 湖南省郴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是多少?

郴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35-2223233
地址:郴州市燕泉北路39号
邮编:423000


扩展资料
郴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郴(回郴)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并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并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法规的重大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郴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我们

湖南省郴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是多少?

6. 湖南省郴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是多少?

郴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35-2223233
地址:郴州市燕泉北路39号
邮编:423000


扩展资料
郴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组织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郴(回郴)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并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并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法规的重大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
郴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我们

7.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本条例所称就业服务机构是指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机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举报;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劳动者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第二章 劳动保障监察内容与管辖第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的情况实施监察,重点监察下列行为:(一)提供虚假招聘信息;(二)招用无合法身份证件的人员;(三)招用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而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的技术工种工作;(四)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五)向被录用人员收取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或者以其他形式收取财物,或者强迫被录用人员集资入股;(六)扣押被录用人员身份证等证件;(七)违反国家规定,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八)残疾人可以从事的工种或者岗位,以残疾为由拒绝录用残疾人;(九)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十)招用童工。第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情况实施监察,重点监察下列行为:(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三)安排女职工在孕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四)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五)安排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九十天;(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八)不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九)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第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及补偿的情况实施监察,重点监察下列行为:(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三)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四)解除劳动合同后,不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第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事项的情况实施监察,重点监察下列行为:(一)不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二)不按国家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三)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四)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业介绍机构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实施监察,重点监察下列行为:(一)超出职业介绍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从事职业介绍活动;(二)以提供虚假招聘信息等欺诈方式进行职业介绍活动;(三)介绍求职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四)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或者无合法身份证件的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服务活动;(五)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职业介绍许可证。

湖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8. 湖南劳动局电话

【摘要】
湖南劳动局电话【提问】

亲,社保局电话和他们上班时间我以图片的方式发送给你了,注意查看哦。😊【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