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对国民经济及民生的影响,求论文2500字,谢了。

2024-05-18 08:56

1. 社会保障对国民经济及民生的影响,求论文2500字,谢了。

控制人口数量,稳定就业形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稳步迈进的基本条件,也是我国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一项根本性任务。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关键时期,如何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创造比较宽松的社会环境,是一个涉及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重大基础性问题。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三个领域的问题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始终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人口过多是我国诸多经济和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人口数量的持续增长,造成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对可持续发展战略形成挑战。劳动适龄人口的不断增加导致劳动力供求矛盾突出,就业形势严峻,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加剧了收入差距的扩大。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又进一步加大了社会保障的支付压力,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深刻影响。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不但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而且阻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结构的加快调整。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长期面对的重大难点问题。因此,要以人口问题为出发点,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对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统筹规划,继续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进一步改善就业结构,扩大就业空间,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重点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保障需求。
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也是经济的调节器。从世界范围看,社会保障已有120多年的发展历史,历经多次世界经济大萧条而日益完善,显示出其在调节收入分配、纾解社会矛盾、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国家长治久安方面的强大功能。尤其是在经济危机条件下,社会保障不仅是消除民众恐惧、安定人心的重要保证,而且对于拉动消费、刺激经济复苏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职责。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新中国建立以后从零起步的。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框架体系已初步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各项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特别是近些年来,我们进一步加快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2003年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年国务院颁布《工伤保险条例》;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做实个人账户试点,全国普遍实现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2007年开始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09年在全国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出台重点针对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标志着我们正在实现从传统的家庭保障和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位保障,到今天社会保障的历史性跨越。

    但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主要问题是: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平衡,广大农村地区严重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比较窄,基金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不高。尤其是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都要求我们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党的十七大对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到2020年,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这是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和部署。实现这一目标,关乎国运、惠及全民,造福当代、泽被子孙,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做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明确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方针。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有大有小、保障水平有高有低,这与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有关,也与政治体制和历史传统有关。但就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基本保障项目而言,却是大同小异的。经过多年的实践,我们总结出12个字,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也可以说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方针。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浩大的民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坚持不懈地努力。

    第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继续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加快覆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各类劳动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注意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努力加快扩大覆盖面。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并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快制度整合,逐步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和城乡衔接。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个人终身社会保障号,并尽快实现全国联网。

    第三,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要加快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稳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要重点向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倾斜。社会保障投入是用人单位、职工和政府的共同责任,要合理划分三方责任,形成科学的分担机制。要加快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增加缴费收入,强化基金监管。

社会保障对国民经济及民生的影响,求论文2500字,谢了。

2. 求一篇关于民生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文章 字数越多越好 谢谢

社会保障
积极应对问题和挑战,将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我们要趋利避害,乘势而上,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推进社会保障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要突出抓好以下四个重点方面:
  (一)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社会保障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一种制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证。多年来,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还存在法律体系不完善、立法层次不高等问题。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保障立法工作,本届全国人大已将社会保险法列入2007年的立法计划,目前已进入草案修改论证阶段。此外,还要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法规,制定社会救助法、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和企业年金条例等法律法规。需要强调的是,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关键在于强化执法。有法不依等于无法。现在,社会保障执法中处罚力度太弱,在一些地方违法者众,最后成了法不责众。因此,必须依法严厉处罚违法者,加大违法成本,起到警示作用。还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和职工自觉守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完善社会保障运行机制。实现社会保障的定型化、规范化、法制化,必须完善运行机制。
一是建立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效机制。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方针,其实质就是合理划分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实现基金的部分积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做资金储备。目前,全国只有11个省(区、市)在开展做实个人账户试点。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逐步做实个人账户工作的决策和部署,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尽快完善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二是建立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至关重要的是做到有奖有罚,鼓励缴费,惩罚欠费,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机制。一方面,要建立缴费激励机制。完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待遇与缴费挂钩的办法,鼓励各类从业人员多工作、多参保、多得待遇,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和增加基金收入。另一方面,要建立欠费惩罚机制。依法采取严厉手段和措施,把所有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征缴范围,防止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流失,做到应收尽收。
  三是建立社会保障责任分担机制。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级的财政体制,各级政府如何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障责任,牵涉到中央和地方社会保障的事权划分问题。这一问题又与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相联系,需要尽快理顺。全国现在已经有11个省(区、市)实现了省级统筹,有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各地学习借鉴。省级统筹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将确保发放的责任集中到省级,地县两级不为此承担责任。所谓省级统筹,就是在全省范围内要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标准,统一调剂使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其核心是通过建立省级基金预算制度,明确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责任,调动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各地要把实现省级统筹,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推进。
  (三)强化政府社会保障责任。社会保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除了加强制度建设外,还体现在资金投入、基金监管、管理服务等方面。
  一是加大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社会保障制度是由国家财政承担最后责任的一种制度安排,各级财政增加社会保障支出是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这些年来,各级政府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投入,不断提高政府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支出所占的比重。这个趋势不会改变。
  二是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社会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命钱,是高压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规使用,更不准挤占挪用。近几年,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快速增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基金安全程度逐步提高,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仍然有一些地方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管理运作不规范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甚至挤占挪用基金。要切实做到严格落实责任,完善监管制度,健全制约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要抓紧制定基金管理、监督方面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稽核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要情报告制度,发挥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在社会保险基金中,对于已经做实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能否做到保值增值,关系到未来的支付能力。要在科学评估、避免风险、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保值增值。
  (四)加强社会保障战略问题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的理论研究得到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但是和客观现实的需要相比处于很不适应的状态。这就导致社会保障规划和制度设计缺乏系统性,政策缺乏衔接,责任不够清晰,在一些重大问题上难以取得共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要在认真分析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条件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社会保障宏观性、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对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总体设计和系统规划,明确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主要任务和保障条件,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推动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机制创新。
解决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政策措施   
  对弱势群体的支持,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责任,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要把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推进农村社会 保障事业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已经实施两年,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运行和管理中也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表现在制度本身与农民之间缺乏良性互动,筹资、管理和监督成本偏高,人均30元的筹资水平过低。下一步,应注意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和运行的参与,加强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切实体现其"合作"特色,在此基础上鼓励农民适当提高缴费水平。此外,应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二者进行整合,以简化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设计,降低制度运行成本,提高制度运行效率,具体可考虑将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和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合并为农民医疗保障补助资金,与农民个人缴费一起建立农民医疗保障基金,统一管理和使用。
  二是进一步做好对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保障贫困农民(包括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减轻农村养老工作面临的压力。各地可积极探索在对特困户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口粮救济等制度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2610万绝对贫困人口脱贫。
     (二)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产物,从本质上是与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不相容的。目前,在我国大规模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具备经济实力。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农村养老保障仍应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制度相结合,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解决。
    (三)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既要针对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也要立足于现有的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首先应着眼于促进其就业。在实现就业的基础上,以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来解决其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问题,符合条件的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城市医疗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若领取土地补偿费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在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可优先考虑将其转为城镇户口,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未转为城市户口的,符合条件的可按当地有关规定享受农村特困户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还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探索在整合养老保障、失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功能的基础上为失地农民建立基本生活保障,通过失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在农民失地后逐月向其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其基本生活。
  对农民工,首先应保障他们获得相当于自己劳动价值的工资收入,并保证及时足额到位。首先应该尽快将尽可能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工伤保险,解决他们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问题。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国家对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
  解决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必要的财力支持是关键。从国际经验看,社会保障支出在很多国家是财政支出的最主要部分。近年来我国财力已经有了明显增强,进一步增加社会保障支出规模和比重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