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企业拟在中小板或是创业板上市的话,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2024-05-16 23:19

1. 请问一个企业拟在中小板或是创业板上市的话,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楼上的说的是书面的要求,
但是结合最近过会的企业以及一些传闻,
除了楼上的回答的一些硬门槛之外,
拟上市企业还必须要
拟在中小板上市的企业最后一年的净利润要达到5000万,
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最后一年的净利润要达到3000万。
我再补充下中小板,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请问一个企业拟在中小板或是创业板上市的话,需要达到什么条件

2. 企业在中小板上市跟在创业板上市有什么区别?

创业板和中小板的区别

3. 上市公司的中小板与创业板怎么理解?

创业板GEM (Growth Enterprises Market )board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板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其目的主要是扶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企业,为风险投资和创投企业建立正常的退出机制,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中小企业板——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了鼓励自主创新,而专门设置的中小型公司聚集板块。板块内公司普遍具有收入增长快、盈利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特点,而且股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被视为中国未来的“纳斯达克”。

上市公司的中小板与创业板怎么理解?

4. 上市公司创业板与中小板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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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板主要发行上市条件一览表

主体
资格
   
⊙ 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自股份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独立性
   
⊙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 五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
⊙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规范
运作
   
⊙ 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 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 公司章程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 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财务
与会计
   
⊙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净利润累计>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5000万元;或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3亿元;
⊙ 发行前股本≥3000万股;
⊙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
⊙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 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募资资金运用
   
⊙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 募集资金数额或投资项目应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股本及公开发行比例
   
⊙ 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25%;
⊙ 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10%。
注:如公司存在H股流通股,则公开发行比例以H股、A股流通股合计值为计算依据。
   


股东
承诺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创业板主要发行上市条件一览表

主体
资格
   
⊙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
⊙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独立性
   
⊙ 资产完整、业务独立、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 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规范
运作
   
⊙ 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 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 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财务与会计
   
⊙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30%;
⊙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2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发行后股本总额≥3000万元;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募资资金运用
   
⊙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
⊙ 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 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股本及公开发行比例
   
⊙ 公开发行比例须≥25%;
⊙ 如果发行后总股本>4亿股,公开发行比例须≥10%。

5. 创业板企业和中小板企业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创业板企业上市条件:
  一、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创业板上市条件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二、发行人注册资本、经营业务
  (一)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二)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三)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发行人纳税、股权、治理结构
  (一)发行人依法纳税,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二)发行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三)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四)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五)发行人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六)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九)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十)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五、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资格,且不存在下列情形
  (一)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六)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发行人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中小板企业上市条件:
  ⒈股本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⒉财务条件:
  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与主板市场同样受约束于 《证券法》、《公司法》。

创业板企业和中小板企业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6. 创业板与中小板和A股之间都有什么不同之处?

1、净利润不同:
创业板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积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低于500万;中小板要求净利润最近三年为正,且累积超过3000万元,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营业收入不同:
创业板要求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中小板要求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累积3.超过3亿元,或最近三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积超过5000万元。
4、股本要求不同:
创业板要求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3000万股;中小板要求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5000万股。
5、资产要求不同:
创业板要求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中小板要求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20%。
6、存续时间不同:
创业板要求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中小板要求依法设立且合理存续。

扩展资料:
创业板的设立目的
(1)为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2)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评价创业资产价值,促进知识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3)为风险投资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风险投资的风险,促进高科技投资的良性循环,提高高科技投资资源的流动和使用效率。
(4)增加创新企业股份的流动性,便于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鼓励员工参与企业价值创造。
(5)促进企业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7. 创业板企业和中小板企业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中小企业板
创业板
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年限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可连续计算)
盈利要求
(1)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或
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注:上述要求为选择性标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股本要求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主营业务要求
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及管理层
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2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
最近3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最近2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同业竞争
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成长性与创新能力
无
发行人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请参考“两高五新”,即
1. 高科技: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2. 高增长:企业增长高于国家经济增长,高于行业经济增长; 
3. 新经济:1)互联网与传统经济的结合  2)移动通讯   3)生物医药;
4. 新服务:新的经营模式例如    1)金融中介  2)物流中介   3)地产中介; 
5. 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资源的综合利用; 
6. 新材料: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材料;节约资源的材料; 
7. 新农业:具有农业产业化;提高农民就业、收入的)
募集资金用途
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发行人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限制行为
(1)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    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5)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1)    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    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    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4)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5)    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6)    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违法行为
最近36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最近36个月内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年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形。
发审委
设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25人
设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
初审征求意见
征求省级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意见
无
保荐人持续督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的期间为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的期间自证券上市之日起计算。
对于创业板公司的保荐期限,相对于主板做了适当延长。
相关要求将体现在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对创业板保荐人的相关管理规则中。

创业板企业和中小板企业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8. 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区别是什么?

中小板
中小板块即中小企业板,是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的,有些企业的条件达不到主板市场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场上市。中小板市场是创业板的一种过渡,在中国的中小板的市场代码是002开头的。
创业板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Second-board Market)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Main-Board Market)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
中小板和创业板的区别
中小板:主要服务于即将或已进入成熟期、盈利能力强、但规模较主板小的中小企业。
创业板:是以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主要为“两高”、“六新”企业,即高科技、高成长性、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能源、新材料、新商业模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