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的工伤条例,一次性医疗补助应由社保基金支付,离职时如何申请,由谁申请?

2024-05-16 03:39

1. 根据新的工伤条例,一次性医疗补助应由社保基金支付,离职时如何申请,由谁申请?

工伤可以由公司申报,也可以由员工申报。。
公司申报的话要在两个月内申报。
员工自己申报的话可以在两年内申报。。
如果你离职了,你带齐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

根据新的工伤条例,一次性医疗补助应由社保基金支付,离职时如何申请,由谁申请?

2. 离职员工公司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员工交回的社保款会计如何做账

离职员工公司继续为其缴纳社保,员工交回的社保款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社保款项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2、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3、收回社保款时:
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如果不计提离职人员社保款,
1、缴纳时直接做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2、收回社保款时:
借: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会计分录的编制方法为:
1、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2、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3、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4、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5、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常用会计分录大全

3. 辞职后如何个人交社保

1.办理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2.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
3.一般情况下,个人是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当然也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而是必须由单位来进行设立和缴纳,而且交公积金的话是必须有单位财务的公章才行。
4.需要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可以到户口所在区的社保经办机构,按照个人身份参加社保办理住院保险参保登记手续。以指定银行以个人储蓄卡缴费的形式,约定扣款时间,按月/季足额进行缴纳。但各地方缴费基数和比例会有差异,以咨询当地社保局为准。
5.找正规的社保代理公司代缴。这种方法可以让您和在职人员一样,保证“五险一金”的缴纳。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是挂靠在社保代理公司旗下,但是所有的钱都必须自己承担,此外还要向代理公司缴纳一部分的服务费。

扩展资料:个人参加社保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本地人需要购买社保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地税局购买,以指定银行以个人储蓄卡缴费的形式,约定扣款时间,按月/季足额进行缴纳。但各地方缴费基数和比例会有差异,以咨询当地社保局为准。
个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去购买。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社保费:由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组成),个人挂靠单位购买,总的社保费都是由个人支付。
代理公司就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个人可以上社保局网(或者地税网)查询自己购买的社保明细,并在次月领取社保卡(以前是)。需要挂靠单位购买社保的人群:自由职业者,创业者,灵活就业者,暂时失业或者短期工作者。
以个人名义挂靠到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主要也是为了享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与失业保险也是享受不到的(工伤与失业保险都是单位为员工承担费用的,但个人只是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代理公司无法证明个人是出现工伤,或者是非本人意愿失业)。
任何人的失业险都是要在:非本人意愿下失业,如企业倒闭,企业裁员,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等。工伤险也是在正常单位上班状态,因工负伤,才可以享受到工伤险的待遇。
个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以人力资源公司的名义去购买。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所有的钱都必须自己承担。
参考资料:
个人社保百度百科

辞职后如何个人交社保

4. 工伤辞职社保基金有第二次赔偿金吗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辞职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至六级的,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安装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5. 跪求:工伤待遇可以先不辞职拿社保局的一次性伤残基金,等等辞职后再拿最后所有的一次性金和公司的一次性

可以。但是,要对照一下不同伤残等级下对辞职的规定。

跪求:工伤待遇可以先不辞职拿社保局的一次性伤残基金,等等辞职后再拿最后所有的一次性金和公司的一次性

6. 公务员主动辞职社会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公务员辞职后,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其原在机关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至于档案问题,可以根据本人自愿将档案托管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档案托管机构,如档案遗失,在退休时将会影响到视同缴费年限计算的问题。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规定,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激发基本养老金。 
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部发[2001]13)文件第一条规定:公务员辞职后创业,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
补贴的标准为:本人离开机关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资×在机关工作年限×0.3%×120个月。

扩展资料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如今,中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4、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5、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A+B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社会养老保险

7. 离职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怎么处理?

离职后,社保和公积金怎么处理呢?

离职后,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怎么处理?

8. 在无锡工伤十级,如果离职,社保中心和厂里要赔多少钱

10级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本人工资。若离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万元,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万元。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