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在试用期有编制吗?还是过了试用期才有编制?

2024-05-17 05:01

1. 事业单位在试用期有编制吗?还是过了试用期才有编制?

事业单位在试用期没有编制,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后是事业单位编制。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s),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有以下特征:一是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财政及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主要不以经济利益的获取为回报。   
中国的事业单位在功能上对应国外的是非营利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国外的这些组织是社会自治组织,在中国的事业单位和政府的关系比较密切。
这种不同点,有些是社会制度不同造成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

扩展资料:
国务院于2014年4月25日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该条例是为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的发展而制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制定背景
2008年3月,根据200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提出的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要求,原人事部会同中央组织部起草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批。
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事业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1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十章 68条),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
2014年4月25日,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652号)。
2014年5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共十章 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在试用期有编制吗?还是过了试用期才有编制?

2. 事业单位待遇是 新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员工,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是什么员工

试用期满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继续签订合同,那么劳动者就是单位里面的正式员工,另外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时间最多不能超过六个月,所以约定试用期为一年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更改试用期时间,也可以向当地纠察大队举报。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

3. 事业单位合同工能转正吗?

	一、合同工工资待遇
	在编人员:待遇有保证,主要表现为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补贴,年终奖金(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享有)
	非在编人员:正常情况下,工资普遍低于在编人员,其次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也会低于在编人员
	1、晋升途径不同
	在编人员:可以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升职,有机会晋升更高一级的职位,也可以考职称。
	非在编人员:工作时间很长还一直保持原有岗位不变,难以得到晋升,发展空间十分有限!
	2、在单位地位不同
	在编人员:享有话语权和投票权
	非在编人员:部分单位的非在编人员不享有投票权
	二、合同工有转正的机会
	一般来说,体制内的合同工没有所谓的转正机会,即转为事业编(大学生村官等定向招录有所告知的除外)。合同工只是一种劳动关系,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录用是不可以转为正式工的。

事业单位合同工能转正吗?工资待遇怎么样?(点击查看原文)

事业单位合同工能转正吗?

4.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转正可以吗?

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转正是否可以要根据实际而定,事业单位的合同工其实就是他的一些外聘人员,基本上没有转正的可能性的,毕竟事业单位是有编制的,这种编制都是需要公开招聘考试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合同制员工有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事业单位的编制一般分3类。
第一类是正式事业编制,由当地人事局和人事主管部门下派名额负责招聘并管理的人员。
第二类是人事代理编制,由当地人事主管部门下派名额招聘的人员,单被招聘人员只占用名额,此名额不与个人档案绑定,离开工作单位以后,编制身份自动取消。
第三类就是合同编制,有本单位招聘的劳务人员。临时工是另外一回事。第一类本身就是正式人员,无需转正。
一、事业单位合同工和人事代理在待遇和转正方面的区别
合同工和人事代理在本质上不好比较,因为按照现在的人事代理制度,实行人事代理就必须签订聘用合同和人事档案托管合同,因此,人事代理是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后的有编制的“合同工”。不过你说的合同工和人事代理的差别应该是指临时工和正式工作人员的差别:因此,本人而言,主要差别在一下一些方面:
1、工资待遇方面:除档案工资一样外,奖金、福利和一些津贴都会没有,如果有也有可能只是很少的意思一下而已;
2、在转正方面,合同工要向正式工作人员转变,必须参加招聘考试。如果考上了,就会没有差别,因为即使是临时工,只要实行了人事代理,工龄也会计算,转正定级和工资手续也会继续执行。
3、还有在工作中的地位的差别,正式工是享受权力,而临时工只会让参与一些事务性工作。

5.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过了,转正没有合同

你好,试用期过后没签合同一样算转正,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过了,转正没有合同

6. 事业单位试用期是否就是入编人员

事业单位的试用期工作人员属于在编、在册、在岗人员。严格意义上试用期还存在不确定性(存在着有可能因为试用考核不合格被辞退),但试用期已经存在了人事关系,至少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比照对待)计入了劳动合同期。试用期也可以称为准在编人员或准合同关系。

不管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者企业都可以与员工约定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是可以予以解聘的,事业单位同样如此,但是在试用期内应当属于在编人员,至少还没有法律或行政规定明确了试用期属于非在编人员。

7. 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试用期为多久

事业单位试用期一般为一年。事业单位签的是聘用合同,并非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思想政治素质较差的;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较差的;道德品行较差,存在不廉洁问题。都可能被取消录用。

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时,试用期为多久

8. 事业单位试用期还入编吗

  事业单位试用期还入编,但是没有定级,劳动者试用期转正后可以定级。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