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两新组织党支部怎么定义

2024-05-20 12:53

1. 何为两新组织党支部怎么定义

“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新经济组织
  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非公有制经济
  是指各种社会经济成份中公有制经济以外的其他经济成份。在我国现阶段,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以及混合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中的非国有成分和非集体成分。
个体经济
  又称“个人所有制经济”。个体经济通常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或家庭成员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和支配的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在我国,个体经济目前专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私营经济
  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为基础的经济形式。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它是一种体现着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份。私营经济的主要形式是私营企业,包括: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混合所有制经济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不同所有制的投资主体对一个企业或公司投资所构成的经济类型。它含有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经济中的几种成份。其主要形式是混合所有制企业。
股份合作制经济
  指兼有合作制和股份制两种性质的一种经济形式,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探索出来的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集体经济的新的组织形式。其主要经济形式是股份合作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经济
  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企业而形成的经济。其经济形式主要包括独资企业,与内地投资者合资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经济
  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内地直接投资所形成的经济。其经济形式主要有四种形式:外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
  8,个体工商户:   是指个人从事生产劳动,生产资料或产品收入归个人所有,雇工7人(含7人)以下,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的经营形式,包括城镇闲散劳动力等自筹资金开业兴办,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工业,手工业,客货运输,商业,饮食,服务(包括修理)和房屋修缮等个体经营者。还包括农村的非农业个体经营者。   9,非公有制企业:   指在工商登记时登记为企业的,非国有或非集体性质的经济组织,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注意:非公有制经济范围包含个体经济,非公有经济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非公有制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10,私营企业:   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所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11,私营独资企业:在我国,按有关法律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2,私营合伙企业: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1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单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   1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的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15,合伙制企业:也称合伙企业。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出资者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16,股份合作企业:在我国,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17,混合所有制企业:指国家,集体,个体私营,外资等所有制经济中两个以上不同所有制经济,通过一定的资产组织形式,混合而成的所有制企业。   1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到内地直接投资设立的企业。包括其独资经营的企业,其与内地其他投资者合资合作经营的企业,以及其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   1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2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外经贸部依法批准设立,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达到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比例小于25%的,归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23,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内地直接投资所建的企业。   24,外商独资企业:又称外资企业。指外国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内地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   25,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批准设立,其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金的比例不低于25%的股份有限公司。若外资的股本比例低于25%的,则属于内资企业中的股份有限公司。   26,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27,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呀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

新社会组织
  新社会组织是指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新涌现出来的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包括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群众团队。   新社会组织一词,是上海20世纪90年代以来开始出现的一个新的词汇。其特点是,相对于“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群众组织”等词的概念,把范围缩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民间组织。除了包含根据法规合法允许登记注册的各类民间组织以外,还包含目前法律法规还不能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自发性的非政府组织和准民间组织。这对于党和国家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研究、指导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新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   1、社会团体:是指按《社会团体登记治理条例》的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包括学术性社团、行业性社团、专业性社团和联合性社团,不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中国红十字会、中国福利会、中国保护儿童委员会、社联、文联、科协、宗教团体等。   2、学术性社团:是指主要由专家、学者和科研人员组成的各类学会、研究会等。   3、行业性社团:是指主要由经济领域各行业相同的企业组成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   4、专业性社团:是指主要由经济、社会各领域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组织组成的各类协会等。   5、联合性社团:是指主要由不同利益需求的人群或各类社团组成的联合体,如联合会、商会、促进会、俱乐部、校友会、联谊会等。   6、行业协会:是行业性社团中的一种,是由同业经济组织以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团法人。   7、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治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所属行业划分为教育事业类、卫生事业类、文化事业类、科技事业类、体育事业类、劳动事业类、民政事业类等。   8、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依法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属于民间组织。其公益性主要表现在它不为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利,强调的是社会公众的广泛受益。   9、社区活动团队:是指以社区群众为主,因文化知识、爱好爱好、强身健体等不同需求而自发组织起来的,没有经过社团治理部门登记,但在街道社区有关部门备案的群众性组织。   10、中介组织:又称“市场中介组织”、“市场中介机构”,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以独立第三方身份受托而为,起桥梁或居间联系作用,运用专业技术开展智力性服务的机构。   11、非营利机构:指创办的目的是为了生产货物和服务,但不答应向成立,控制或资助它的机构提供收入,利润或其他财务收益的法律实体或社会实体。

何为两新组织党支部怎么定义

2. 如何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中 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为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社区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水平,加快我市文明和谐社区建设进程,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市实际,现就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  1、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根据工作需要和社区党组织建设实际,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实行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总支、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的基本组织构架。加快在社区各类文体协会、社会团体中建立党支部,在居民小区建立地缘型、趣缘型、业缘型等功能型党小组。积极推进在商务楼宇、商业网点、专业市场和“两类”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双覆盖”。  2、健全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加强和改进居民委员会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健全其它群众自治组织,社区成立民主议事会,居民小区成立管理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根据小区规模,成立由党小组长、楼栋长以及卫生委员、治安委员、文体委员、物业管理员等“两长四员”组成的若干个管理小组。小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小区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和综治维稳等相关责任人员组成。管理规范、服务半径较大的物业公司经理,规模较大的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可以通过民主程序担任居委会副主任。推行党建、民政、综治网格化统筹管理,进一步强化自治组织对社区的管理和服务。  3、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根据发展需要,社区党组织要不断培育、发展和壮大社会慈善组织、科普组织、群众性文体组织和为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生活服务的各类社会组织,并为他们开展服务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到2015年,全市社区社会组织数量要达到800个。对新成立的社会组织要执行登记备案制度,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由社区党组织备案,符合登记条件后,再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4、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实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制度,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每个社区都要建立志愿者服务站,并按照居民总人口的5—10%比例吸纳志愿者,每个居民小区至少成立1支志愿者服务队,社区干部和在社区居住的党员都要加入志愿者服务队,力争到2015年社区志愿者注册率达到居民人口10%以上,有效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理顺社区党组织与相关组织的工作关系  5、强化对居民委员会的领导。社区党组织要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改进工作方式,支持和保障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及时帮助解决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领导、指导和督促居民委员会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民主自治实践活动,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实行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相关制度,确保社区党建与和谐社区建设紧密结合,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6、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社区管理服务。社区党组织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各类社会组织围绕服务居民等方面开展活动,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服务设施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对参与社区管理服务作用突出、深受居民欢迎的社会组织,积极向政府争取“以奖代补”政策对其进行奖励或协调争取社会各界的赞助支持。引导社区各类志愿者广泛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既要组织好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性服务,又要大力支持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公益活动,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工作的重要力量。  7、加强对辖区内物业公司的指导和监督。赋予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内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能,对辖区内的物业公司实行物业主管部门与社区党组织双重管理。全面实行居民小区物业准入制度,凡物业公司进驻小区开展物业服务都要经社区党组织同意,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党组织也可成立物业公司直接参与物业管理。社区党组织每年末要组织业主委员会或居民代表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情况进行评议,群众满意率达不到50%的,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8、协调驻区单位共驻共建。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研究探索社区“大党委制”,选聘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为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深入落实“八联八共”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重大事项通报等制度,加强社区党组织与区域内各单位基层党组织的沟通与联系,驻区单位要把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向社区开放,为社区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进一步强化驻区单位共驻共建责任,每年初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驻区单位与所在社区签订共建协议,作出共建承诺,并引导、督促驻区单位党员和职工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推动资源共享、共驻共建。  三、强化社区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9、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完善以市、县(市、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站(“一站式”服务大厅)为主体,各类社区志愿者服务队和“爱心超市”、平价超市为补充的社区服务网络,努力为社区不同需求的居民群众提供社会化服务。要把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供水、供电、排水、电力、物业管理等职能整合到社区综合服务站,主管部门要委派专人驻区开展服务。社区党组织要指导和组织居委会和社区各类组织,广泛开展社区物业、就业、医疗、文体、治安等社区公共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全方位满足社区群众的多元化服务需求。  10、活化社区服务载体。搭建社区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平台,利用“民情直通车”、互联网社区博客等形式,着力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建立在职党员进社区制度,每名在职党员都要及时到社区报到,编入所居住小区党支部,过双重组织生活,有能力的在职党员都要参加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每年“七一”期间,社区党组织要集中评选表彰优秀在职党员。深入开展“三必到五必访”活动,组织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每人联系3-5户居民,做到居民有突发事情、有不满情绪、有家庭纠纷必到,对困难家庭、住院病人、下岗失业人员、劳教释放人员、孤寡老人必访。  11、加强社区阵地建设。深入推进社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固定活动场所、有“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有现代化办公设施、有先进的电教远教设备、有完善的规章制度、有齐全的档案资料。“十二五”期间,全市符合“六有”标准的社区党组织要达到100%,达标社区(服务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精品社区(服务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示范社区(服务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建成数量要分别达到社区总数的30%、30%、40%。加大社区活动场所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在社区服务半径2公里范围内至少有一处供居民休闲娱乐的室外休闲活动广场,在社区服务半径1公里范围内至少有一处体育健身路径,全面提升社区基础建设水平。  12、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创新社区文化理念,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文化活动规划。搭建社区文化平台,满足社区居民读书看报、修身养性等文化服务需求,着力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养。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联谊联欢和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每个社区党组织至少要打造1个特色鲜明、影响力强的社区文化品牌。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文化资源,利用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居民联欢、秧歌赛、书画展以及节日民俗、文化娱乐、“邻居节”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社区文化氛围。四、加强社区干部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13、扩大社区干部队伍来源渠道。选好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综合服务站站长“一肩挑”。注重选派机关优秀年轻干部、科级后备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选派退长当员处科级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同时,注重从优秀的公益岗位人员、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者等社会人才中公开选拔社区干部,工资补贴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市、区)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行政事业编制解决社区干部身份问题,逐步实现社区干部队伍职业化。支持群团组织负责人、社区民警通过民主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居委会副主任。整合劳动、民政、计生、综治等公益岗位人员力量,由社区党组织统筹使用。基层党政部门要下派优秀干部到社区挂职锻炼,充实社区组织工作力量。注重发展居民党员,壮大居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每个社区每年至少发展1-2名居民党员,并把其作为社区后备干部进行重点培养。  14、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社区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规划,强化社区干部能力建设。依托党员干部培训基地,及时开展新当选或新任社区干部业务培训,每年社区干部要进行一次岗位轮训,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60小时。积极组织社区党组织书记到省内外高校进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的专项培训。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干部特别是优秀后备干部进行社会工作职业能力教育,到2015年,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至少有3名社区干部取得社会工作本科学历。鼓励社区干部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的,聘任制的社区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取得相应的资格分别上浮5%、10%、15%,从财政拨付的社区工作经费中列支;财政开支的事业编制干部按照取得相应的资格兑现职称工资。  15、关心社区干部成长进步。对符合条件的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定为科级干部或上挂街道党政副职,特殊情况的可享受科级干部待遇。坚持把优秀居委会工作人员、社会组织成员、社区志愿者、物业公司员工培养发展成为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社区干部。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干部参与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推荐为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加大从社区各类组织的优秀成员中选拔后备干部工作力度,特别优秀的可推荐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对工作成绩突出、居民群众满意的社区干部及时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16、提高社区干部待遇。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不是行政或事业编制的,要逐步给予解决。建立社区干部工资和生活补贴标准增长机制,到2015年,社区干部工资、补贴标准要达到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现任社区干部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街道(办事处)每年要为社区干部进行一次体检,对生活困难或者家庭负担重的干部要及时给予帮助。  五、加强社区党建和工作机制建设  17、强化社区党建领导机制。要把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纳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社区党建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和工作力量。实行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社区、县(市、区)直部门帮扶社区制度,把社区党建工作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机制,强化经常性督办检查指导,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社区各类组织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评,并抓好结果运用。  18、建立社区矛盾调处机制。社区党组织要牵头组建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矛盾调解工作站,依托民情在线网络及党员民情信息员队伍,掌握群众诉求,解决矛盾纠纷。按照“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三懂一会”目标要求,从“五老”人员、在职党员以及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官当中选聘专兼职调解员,强化社区矛盾调处工作力量。要对社区党员干部进行化解医患、劳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矛盾问题的专业化培训,提高社区党组织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19、完善社区党组织监督机制。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特别是通过民情在线、民情直通车、党代表工作室等形式对县(市、区)直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反馈,每年末组织群众对市政单位、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开展服务情况进行评议。城市拆迁、道路改建等事项须征得社区党组织同意。驻区单位评选先进,政府公务员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拔使用、评选先优、晋职晋级需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  20、健全社区党建和工作投入机制。要将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建立起稳步增长、保障有力的投入机制。按照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拨付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取暖费、水电费、基础设施维护费由县(市、区)财政另行据实报销。社区党建工作经费按照《黑龙江省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办法》(黑组通字〔2012〕49号)执行。县(市、区)委主管领导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对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场所的用水、用电、用热和通信网络等设施,给予优先优惠安装,并执行居民生活收费标准。落实社区各项经费情况要纳入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实行重点考核督办。社区各项经费实行银行专户管理,分帐核算,定期向社区群众公开使用情况。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依法应由社区组织协调的事项,要为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组织办的有关服务事项,要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如何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中 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3. 怎样让社区社会组织成长起来

【如何建立社区社会组织】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正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在高速发展的社会组织中,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特别引人注目,呈现出异军突起的态势。这些社会组织在参与基层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作用。
       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对基层党建有着积极意义。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公共服务领域的广泛参与,对基层党组织功能发挥有着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一是有助于提升社区党组织服务水平,二是拓展了党与社会新的联系渠道,三是培育了良性的社会资本。
     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对基层党建也有着现实的冲击      由于社会组织在活动场所和服务功能等方面与社区党组织存在一定程度交叉,社区社会组织的成长,客观上也就缩小了社区党组织传统功能的实现空间,对基层党组织构成了一定的冲击:一是使传统的党群联系发生了一定程度的疏离。过去,党组织的实行的是“单位为主、社区兜底”的“全能全包型”管理服务。伴随着单位体制日渐“式微”和居民多元诉求的发展,“全能全包型”服务方式已经走向末路,党组织只能通过发挥杠杆作用和主轴功能,转向资源统筹型的间接服务。今天,基层公共服务大量是通过“外包”,引领社区社会组织来承接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阻隔了党组织与群众传统的直接联系。二是对社区党组织领导力构成了某种“挑战”。在计划经济时代,党依托“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几乎占据了社会的全部空间,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许多原有的党组织体系难以直接覆盖的“空白点”。在城乡社区,这些空白点主要由管理扁平、适应性强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所填补,这在客观上要求党组织能够让渡出一部分社会自主生长、自主调节的空间。同时,由于社区社会组织围绕群众多元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其灵活的工作方式和扁平的组织架构相对于科层制的党组织而言,更容易获得群众认同。党组织在社区的认同基础和动员能力呈现出弱化趋势,这无疑对党的领导力提出了更高的、更为严格的要求。
     政治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      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对党在基层社会的领导和执政基础形成的冲击,必须做出战略性的回应。
     加强党组织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社区党组织政治引领社会组织,就是要充分发挥它们的正向作用,使之成为服务群众多元需要“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力量。社区社会组织直接诞生于社会,同时又在社会中寻找自身生存发展所需要的资源,所以它们自诞生之日起就具有很强的社会属性。转型期我国复杂的社会结构和多元的利益格局,决定了社会组织在利益诉求上有不同的取向,在制度安排与组织水平也有不同的特点,其能力和水平也由此有了高下之分。而且,我国社区社会组织总体上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整体水平还有待提高,要发挥在基层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党组织必须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政治引领必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基层党组织是国家政权与基层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处理政党与群众的关系上,基层党组织带有鲜明的社会职能,必须发挥服务群众的功能和作用,并以此获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在处理政党与国家的关系上,基层党组织带有显著的政治职能,必须发挥政治引领的功能和作用。服务各类社会组织、服务广大群众是党发挥政治功能的基础,而党的政治功能的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的实现,又是更好地服务各类社会组织、服务广大群众的根本保障。必须立足社区和社会组织的发展党的建设,借助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人才优势,全面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才能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政治导向服务和基础保障。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必须推进基层党建制度改革。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必须要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基础。在一定意义上,社会治理进步还是国家治理进步的前提。要创新基层治理机制,必须健全完善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服务中心、居民议事会、居委会、社会组织、居民等共同参与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新型基层治理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地位,这应是基层党组织发挥整体功能的根本保证。为此,党组织要完善区域化党建机制,以社区党组织为基础,统筹优化社会组织等在内的各类基层党组织设置,形成覆盖广泛、功能互补的组织网络,实现对党务资源、政务资源和社会资源充分整合,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对社会的统筹能力和凝聚能力。在党建制度改革中,还有不少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解决,还必须在党组织和工作的有效覆盖上、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上,在基层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挥积极作用等方面上,加大党的建设的制度改革力度。

怎样让社区社会组织成长起来

4. 如何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民主法制建设和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推进,以及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工作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组织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大量出现,对党提出了如何通过社区加强对这些组织的领导的新课题;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新体制,使社区在城市管理和基层政权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日益显现,对社区党组织在基层政权建设中担负政治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改革的深化,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使原来由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趋向社会化,人民群众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中的活动趋向多样化,社区工作已经成为党组织开展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社区已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党的政治领导、密切党群关系、更好地体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新领域、新途径。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是新形势下坚持、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的现实需要。各级党组织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战略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社区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社区党建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一)主要目标:经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基本消除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空白点”,全面加强党对社区内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政治领导;克服党在基层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增强党的基层工作的有效性;拓展和延伸街道党建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和健全社区党建工作网络,积极构建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居委会党支部为基础,街道辖区全体党员为主体,辖区内各类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区域性党建工作新机制,增强党的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真正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的工作,有党员的地方就有健全的党组织,有党组织的地方就有高质量的党内活动,开创城区党的基层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各区要建立综合党委,各街道要建立综合党总支,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辖区内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社区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无主管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区、街道兴办的专业市场等新经济、新社会组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并有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的,应单独建立党组织;不具备条件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单位,要按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建立联合党支部或明确挂靠党组织;对没有党员的单位,街道党工委要明确党组织、党员工作责任区,从街道机关和居委会党支部中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负责抓好这些单位的党的工作。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市场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所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专业市场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切实负起责任。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要积极探索既符合党章的基本要求,又适应社区党建工作需要的党员教育、管理新路子,分类分层次建立和健全适应各类党员特点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质量。街道党工委在落实正常的党内日常教育管理制度的同时,要通过街道机关党支部与居委会党支部结对共建、街道党员干部担任居委会党支部社区党建指导员等办法,充分发挥好街道党员在社区党建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要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工作。凡解除合同、企业内退、部队复员和大中专毕业后尚未就业的党员,国有、集体企业退休的中层干部以下的党员,区属企事业单位退休的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由本人在原单位党组织开具党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按规定程序到居住地所在区委组织部办理接转手续,转入居住地党组织。人户分离的退休党员,其党的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在社区内经商务工的外来流动党员,工作时间在半年以内的,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指定的联合党支部的活动;工作时间在半年以上的,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由街道党工委将其编入一个支部。要充分发挥社区党员的作用,明确党员在社区工作中的政治责任,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观念、群众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要建立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的制度,探索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共同管理党员的新途径。居住在社区内的在职党员,要发挥好在社会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特别要参与社区的各种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居委会党支部要为社区在职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舞台。要建立在职党员信息卡、联系册,可通过成立社区党员之家、志愿者服务队、党员责任区等形式,把居民区中的在职党员组织起来,经常性地开展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各类活动。居委会党支部要与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对在职党员在社区中发挥作用及表现情况,应及时向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反馈。对居民区中的退休党员,要在搞好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工作的同时,做好老有所学、老有所教工作,使他们始终保持正确的理想信念,继续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3、认真做好社区的发展党员工作。社区各类党组织要重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拓宽党的发展工作的视野,积极探索发展党员工作的新方法。要把社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放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抓紧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通过教育、考察,及时把符合入党条件的各种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克服这些组织中党的力量相对薄弱的状况。受街道、居委会党组织委派到无党员单位担任党建工作联络员的党员要切实发挥作用,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主动性,应把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作为重点工作,为这些单位建立党组织积极创造条件。
4、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网络建设。区委、街道党工委是社区党建工作的领导核心,对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负全面责任,要逐步探索和建立协调社区各类党组织参与社区党建工作的有效机制。区委、街道党工委可分别与辖区内单位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的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通过定期开展活动,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协调工作。社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是社区党建工作的重要力量,对搞好社区建设和管理负有共同责任,要积极参与、自觉支持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5、切实加强党对群团组织的领导。要按照加强管理与完善服务相结合、条管与块管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党对各类群团组织的领导,增强党的工作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各类群团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按照各自的章程在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无主管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新经济、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青联等组织。社区各类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群众工作的优势,增强党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号召力。要通过党员担任群团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负责人等办法,实现党对这些组织的有效领导。在群众参与的各种健康文化、体育活动而自发组织的群体中,要通过其中的党员发挥骨干作用来增强党的工作的影响力。
三、提高街道、居委会党组织领导社区党建工作的能力
1、加强街道党工委建设。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担负着领导、组织、协调社区工作的重要政治责任,必须通过选好配强、交流轮岗和加强培训等各种措施,不断优化街道党工委班子的结构,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随着社区党建工作任务的不断加重,可从实际需要出发,适当增加街道党务干部的比例和职数,明确社区党建工作的任务,落实社区党建工作的措施,更好地发挥街道党工委在社区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主导作用。
2、加强居委会党支部建设。针对自谋职业、解除合同、企业内退、部队复员和大中专毕业后还未就业的党员组织关系逐步转到社区,社区党员人数不断增加、工作量日益加大的新情况,要按照党章规定,本着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原则,适当调整居委会党组织设置。对新建的新村小区要及时建立居委会和居委会党组织。未建居委会的新村小区中,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且有合适支部书记人选的,要单独建立党支部;对不具备条件单独建立党支部的,要建立联合支部或明确挂靠党组织。要进一步配强居委会党组织负责人,并把居委会党组织领导成员的选配与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有机结合起来,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委会党组织成员的结构和素质。

5. 如何提升党组织在企业或社会组织中的政治引领和政治核心作用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面对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国际化、产权结构多元化、职工身份契约化、价值取向多极化趋势,如何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国有企业政治经济安全必须引起我们的思考。
准确定位,积极坚守“六管”之责
管“方向”。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判断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变化,提高鉴别判断能力,为企业科学决策把握好方向,不断完善企业发展战略,坚持以科学战略引领企业发展。企业各级党组织都要把党建工作放在企业改革发展的全局中谋划推进,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体制机制,努力解决企业在改革、管理和自主创新等方面遇到的问题,推动企业管理上水平,创新能力、发展活力全面提高,实现最大经济效益,确保党的利益和意志在本企业落到实处,确保企业政治安全。
管“干部”。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管政策、管标准、管程序,在企业选人用人,包括确定用人标准、研究推荐人选、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培养后备人才上发挥主导作用,把党的干部政策、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落到实处,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用人环境。二是管好干部的培育和考察、考评,特别是通过对干部、包括董事会人选和经理层人选的考察、考评,积极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坚持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与依法治企结合起来,把党组织工作制度与公司治理结构运行规则结合起来,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改革发展的引领力和推动力,确保企业组织安全。
管“自身”。要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基层党组织和先进性建设三个重点。要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提高企业科学决策水平,实现决策民主化;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党建工作标准化体系,把党建工作纳入企业制度、管理流程和绩效考评,达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目标;要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建立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保证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
管“思想”。企业党组织要贴近实际、贴近职工、贴近生活,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把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和职工降本增效的积极性。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理念,为职工创造更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切实解决职工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要特别关心困难职工的生活,让全体职工共享企业改革、发展成果。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职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企业政治思想、职工队伍和生产秩序的稳定。
管“文化”。文化出凝聚力、出战斗力、出和谐力。要大力推进企业文化行为、形象、理念三大系统建设,持续增强干部职工的认知度、认同度和忠诚度,真正使企业文化成为全体职工齐心协力推动公司建设发展的精神动力。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行为文化和理念文化建设,完善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体系,不断增强企业软实力。要不断增强企业文化的包容度和吸引力,发挥企业文化在兼并、重组中的特有作用,以文化的融合推动企业的整合,积极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不断提升社会形象,努力拓展企业生存和发展空间。
管“监督”。切实履行保证监督职能,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是党章赋予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要按照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的要求,把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贯穿于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的全过程,把党建工作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要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的监督,把企业重大决策、干部任用、生产经营等“三重一大”问题的监督纳入党委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作用、董事会的作用、经理层的作用、监事会的作用,包括纪检监察和审计的作用,突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确保企业经营机制的高效运转和干部队伍的廉洁从业、勤勉敬业。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组织实施有效监督的体制机制,全面、深入、系统推进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从招标管理、燃煤管理、物资采购、安全生产管理入手开展效能监察,堵塞管理漏洞,确保企业经济安全。要统筹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保持企业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五个建设”
着力加强思想文化建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党组织同样要紧紧抓住理论建设这一法宝,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职工头脑。坚持用“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和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定位企业的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文化建设活动,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的重要决策、企业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开展内外宣传,努力营造各产业、各单位之间“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在企业上下形成团结奋进、激情创业、加快发展的生动局面。
着力抓好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先进性建设作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强。一是要以创建“四好”(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领导班子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二是要以有理论功底、有战略眼光、有经济头脑、有领导能力、有人格魅力的“五有”为标准,推进干部队伍建设。要大力实施人才素质工程,不断提升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努力创新人才发展机制,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促进企业人才结构不断优化。要针对不同类型人才细化培训目标,按照分级培训、系统推进的培训模式强化实施,努力造就一大批适用型人才,满足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及时健全完善基层组织系统,实现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在企业的全覆盖。要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大力推行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加大党务公开力度,积极引导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把党建工作重心放在党支部建设上,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提高党员素质,不断壮大党员队伍,逐步消灭无党员班组,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要规范党务工作机构设置,完善党务干部培养选拔制度,建立党务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稳定政工干部队伍,为加强党建工作提供支持和保证。
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评优、班子成员绩效考核和提拔任用“三挂钩”制度。要着眼源头治理,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要围绕生产经营目标,进一步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强化经营管理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要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着力抓好工团组织建设。群众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是党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切实坚持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原则,把工团组织工作纳入企业党建工作总体格局,认真落实自治区总工会和自治区团委等上级工团组织的有关工作部署,以“五星级职代会”“五四先进团委”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工团基层组织建设。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引导各级工团组织融入中心开展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激励和引导广大职工和团员青年立足岗位为企业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作者单位:宁夏发电集团)

如何提升党组织在企业或社会组织中的政治引领和政治核心作用

6. 社会组织党支部在党员管理和教育中存在哪些问题

(一)党员对教育培训重视不够。根据《2013年旧县镇党员教育问卷调查表》统计数据,在被调查的农村党员中,48%左右的党员不能按时参加学习。原因归根为部分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缺乏党性锻炼;学习方式停留在念文件、读报纸,单调枯燥;学习内容与实际需求脱钩,缺乏实用性与吸引力;年轻党员外出务工人数较多,组织集中培训困难。
(二)村级教育培训资源不足。在被调查的农村党员中,95%以上的党员对解决当地支柱产业发展瓶颈、创业就业培训、学习农村适用新技术、获取致富项目信息、发展高效农业等方面要求强烈。由于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开展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的师资、获取资料途径十分有限,凸显出了当前党员教育的短板。
(三)教育培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党支部未能认识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对党员的学习纪律要求有所放松,造成制度执行不严。同时,党支部对不能长期按时参加学习的党员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四)教育培训经费保障不力。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座谈会上普遍反映,由于缺乏一定的经费保障,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力不从心。为节约经费,只能通过简单的会议形式集中学习文件、传达精神,形式单一,效果不佳。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先进性需要全体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只有每个党员都独当一面,树起旗帜,党的先进性才有保证。党员教育是党的建设的基本问题,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当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也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
    一、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不甚明确。有一部分同志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思想的把握,存在模糊认识:一是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发展是“第一要务”,抓经济建设要紧,党员教育工作放一放无关大局。二是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党员教育是软指标,只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了,党员教育工作就自然抓好了,“一俊遮百丑”。三是认为党员教育是老一套,教育内容是“老三篇”,教育形式是“三会一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已有些过时了,不太起作用了,是在做“无用功”。四是认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老办法不灵、新办法不明、好办法难寻”,感到束手无策,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五是认为党员教育工作就是开展政治教育、形势教育,注重营造“政治气氛”,形成“教育声势”,以强高压、大声势达到教育党员的目的。   
    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衡量标准存有偏差。有的认为,能把党员管住、管死、管得不出问题就是好办法;有的满足于本单位党员“多年没有掉队的”,只要党员不与党组织作对,不当群众尾巴,能够“随大流”、“过得去”就可以了;还有的满足于本单位党员“多年没有犯罪的”,没有违法乱纪和不合格的。 
    三、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较为陈旧。时代发展了,社会进步了,形势变化了,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员教育管理的方式方法却一成不变。一是“一贯制”。党员教育基本上以学文件、读报纸、看录像为主,采取以会代训、办班讲课等常规教育方法,教育的手段和形式多年一贯制,缺乏活力和吸引力。二是“一刀切”。党员教育从上到下“一个声音”,而下级又不管上级的要求是否符合实际,只是“依葫芦画瓢”,形成“上下一般粗”。三是“一锅煮”。不论是干部党员还是无职党员,机关党员还是企业党员,离退休党员还是青年党员,不分行业,不分群体,不看对象,“一个方子吃药”。四是“一家忙”。内部把教育活动搞得热热闹闹,外界则显得冷冷清清,出现党务部门特别是从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同志“一家忙”现象,党员教育工作陷入自我封闭、自我循环、自我为中心的“小圈子”。 
    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调动党员积极性的激励机制;二是缺乏党员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三是缺乏党员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如何进行考核评价,特别是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员的教育效果应该达到什么水平,如何检测,还没有一个科学的操作性强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导致一些地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形成工作一般低水平化。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各项改革的日益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特别是影响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解决起来经验不足、办法有限,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经调查,目前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表现有:
1、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低问题突出。农村党员队伍年龄老化、知识层次低下问题相当突出,已经影响到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力的发挥。

7. 党组织发挥什么作用

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教育作用。
始终把抓好党员的学习和教育放在基层党支部建设最经常、最基本、最重要的位置,努力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教育内容不具体、方式单一、实效不明显等问题。要明确教育内容。各基层党支部可结合实际,定期列出一批书籍和必读篇目,作为党员教育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基层党支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扎实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把广大群众紧紧凝聚到党组织周围。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在决策重大事项或作出重要决议、决定前,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制定的政策措施更好地体现群众的利益;要反映群众意见。
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拓宽群众反映情况渠道,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信箱、开设热线电话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反映意见,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树立起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三、发挥基层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
基层组织是执政之基、发展之基、稳定之基。通过有效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动作用。切实把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力,凝聚到各项事业中来。坚持典型引路,积极挖掘、培育一批作用发挥明显的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激励和带动更多的党员干部昂扬向上,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四、发挥基层组织的带动提升作用。
基层组织是执政之基、发展之基、稳定之基,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主动作为,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带动作用。要切实把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力凝聚起来,要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打造一支能力强、作风硬、素质高,让群众满意、让群众信任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扩展资料:
党组织的类型有多种划分方法:
第一,《党章》中是按照人数划分党组织类型的,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可组建党委;50-100人的,可建立党总支;一般50人一下的成立党支部。如有特殊情况,例如某单位党员人数较少,但要加强党组织的领导等,可以经上级批准后成立总支甚至党委。
第二,为了促进党员的本土化管理,党组织可分为机构党组织,学院党组织,社区党组织,新经济组织,新型社会组织党组织等,从而推进党的建设,学院建设。党的建设,社区党建,两个新党建等;不同地区和地区的党组织有不同的任务和职责,党组织的领导,组织和管理也不尽相同。
第三,为了加强党的工作覆盖面,近年来党组织的专业化和产业化更加明显。例如,育种党支部(从事水产养殖的党员构成党组织,他们不一定生活在一起,通过这样的分支机构)形式,更好地组织从事类似行业和产业的党员,并促进进一步发展这些党员,更好地带头发展,种植分支机构等。这些类型的党组织大多是建立在各种职业。在合作组织中,它也可能与领土的党组织重叠。
总之,不管党组织以哪种形式划分类型,都必须依照党章规定相应设置支部、总支或党委,并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各种类型的党组织,只要便于加强党员管理,便于为群众服务,应该都大力倡导不同形式的党组织设置方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四种作用

党组织发挥什么作用

8. 如何注重抓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扩面覆盖

第一,着力抓基础,扩大“两个覆盖”。要按照规模以上抓巩固提高、规模以下抓拓展延伸的要求,着力提高“两个覆盖”的水平。
一要加大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按照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一般要单独建立党组织。对于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通过发展党员、吸收党员职工等方式,创造条件,建立党的组织。
二要推动区域联建。在各类开发区、园区、街区、商务楼宇等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集聚区,探索区域化、网格化、集群化管理模式,通过建立区域性党组织,统筹抓好党组织的设置、党组织工作的开展,实现辖区内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三要探索行业统建。主要是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组建行业性党组织,通过重点帮扶、结对共建、活动共搞等方式,实现行业内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四要坚持党群共建。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作用,做好联系群众、推优入党等工作,把具备条件的群团组织负责人发展成党员,推动建立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以党组织建设带动群众组织建设。
同时,要探索建立网络党组织,通过QQ群、微博客、微信等开展党的活动。已经建立党组织的,要通过开展党的活动把党的工作落到实处;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挂靠其他党组织开展活动等方式,抓实工作覆盖。 
第二,着力抓队伍建设,壮大骨干力量。加强党员、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三支队伍建设,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大计。
一要发展壮大党员队伍。采取适度倾斜政策,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要注意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入党。要创新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探索“一方隶属、多重管理”模式,方便党员转接组织关系。要通过社会招聘、有组织地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推荐、输送党员职工,壮大党员队伍。
二要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要按照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要求,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拓宽选人渠道,采取内选、外派、公开招聘等方式,创新党组织书记选拔方式。企业规模大、党员数量多的企业,是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应当配备专职副书记。要将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市、区)普遍轮训方式,确保党组织书记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探索实行党组织书记资格认证制度。完善党组织书记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待遇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上级党组织可给予党组织书记适当的工作津贴。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书记工作室”。
三要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要认真总结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经验,完善措施,尽量采取“一对一”方式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特别是要到党员少或没有党员、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单位开展党的工作,帮助有党员的单位尽快建立党的组织,指导新建党组织建章立制、开展活动。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选派机关干部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这既是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举措,也是培养锻炼干部的一种途径,要积极探索,逐步完善。
同时,要注重抓好非公企业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队伍的教育引导。要探索建立定期培训等制度,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的信心,强化遵纪守法意识,强化对社会、对职工的责任意识。 
第三,着力抓作用发挥,创新活动载体。要充分发挥好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一要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不同领域方式有别、作风建设没有例外,切实聚焦解决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要组织“一走访三推动”活动,从实际出发,组织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党员领导干部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联系点,实行面对面指导,推动解决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对党建工作的认识问题,推动解决党的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推动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党的政策宣讲、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为困难职工办一两件实事,帮助党员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开展一次公益活动等。
二要围绕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的中心任务开展党的活动,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把“共产党员先锋工程”作为重要载体,组织党组织和党员通过设岗、划区、立项等实践载体,在本单位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中凝心聚力、履职尽职、发挥作用。
三要广泛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要按照“六有”目标要求,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建设服务型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重点围绕促进生产经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搞好服务;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凝聚群众、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搞好服务,引领社会组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四要引领建设先进文化。要把党建工作与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夯实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要丰富职工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党员和职工群众的素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第四,着力抓基础建设,强化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坚实的工作保障是重要基础。
一要加强场所建设。强化阵地意识,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档案、有制度”的标准,加强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三建三送”活动,为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提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活动场所共用、资源设施共享。以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和沿海经济带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省里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
二要加强经费保障。按照中央要求,加大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财政投入力度。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按照《关于解决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辽组通字[2013]12号)要求,真正落实好党组织的活动经费。继续执行为新建党组织提供1000元启动经费的规定。建立党费拨返制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缴纳的党费可部分返还本单位党组织,也可从各级党组织留存的党费中,按照一定比例,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三要完善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制度,认真执行发展党员推荐制、公示制、票决制,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工作制度,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建立创先争优制度,使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把党的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领导责任,要把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区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作为市、县(市、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专项述职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专项内容。
健全工作机构,市、县(市、区)党委都要依托组织部门,成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门机构,统筹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整合党建工作资源,加强基础性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共同做好工作。加强分类指导,根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量大面广、类型多样等特点,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搞好舆论宣传。总结推广宣传典型,加强示范引导,营造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