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可以进行代理记账了么?

2024-05-17 14:01

1. 个人不可以进行代理记账了么?

按规定,个人无法代理记账。
今年3月财政部发布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其他详细规定你可以去看下这个文件,在现实生活中,公司还是更偏向代理记账公司,因为比起个人更有保障,个人代理记账很难接到业务,即便是没有上述政策限制,个人代理更多体现在熟人朋友,或者双方有交情才会介绍业务。

个人不可以进行代理记账了么?

2. 个人不可以代理记账了吗?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所以按照规定,个人可以成立代理记账公司,首先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限额,然后满足上面说的条件就可以了
按照规定,个人是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代理记账工作的

3. 个人代理记账是否合法

个人代理记账是不合法。个人代记账谈不上违法,但是不受法律的保护,就是个人代理记账是不合法。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企业;
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个人代理记账是否合法

4. 个人不可以进行代理记账了么?

按规定,个人无法代理记账。
今年3月财政部发布财政部令第98号文件,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其他详细规定你可以去看下这个文件,在现实生活中,公司还是更偏向代理记账公司,因为比起个人更有保障,个人代理记账很难接到业务,即便是没有上述政策限制,个人代理更多体现在熟人朋友,或者双方有交情才会介绍业务。

5. 怎么办个人代理记账

众所周知,企业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种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在税务问题处理方面相比起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会复杂一些,因此创业者往往会寻求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公司的帮助。
相比起自己记账寻求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公司的帮助更加具有优势,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能够为企业带来的帮助非常全面,比起自己记账还是存在一些区别的,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让我们了解一下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和自己记账的区别都有哪些。
首先,会计和报税的效率是不同的。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其日常交易频繁,票据凭证数量庞大。例如,企业聘请专职财务人员进行会计和税务报销,由于中小企业财务人员配备不齐全,因此,面对复杂的财务信息和数据,一般来说,会计和税务报销的效率相对较低。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选择专业的会计机构进行会计核算和退税,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通常,专业的代理会计机构人员配备齐全,会计工作经验丰富,使用专业的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能够有效地处理和解决企业的财务问题。以帮助企业高质量地完成会计和纳税申报工作。
其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单的准确性不同。一般来说,纳税人和企业自己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由于会计人员个人精力有限,很难对会计账目上的各种数据一一核对和比较。即使他们有时间检查账目,也很难发现自己财务工作中的错误,这很容易导致企业财务和税务数据的错误。如果企业选择一个专业机构委托会计和纳税申报表,因为该机构的金融服务团队,可以进行多个审查企业的财务报表,从而确保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和合法性的税收计算的企业。同时,它可以正确评估隐藏企业会计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帮助企业准确完整会计和纳税申报单。
第三,记账报税的专业度有差异。近年来,我国税收法律法规的出台越来越频繁,财税政策也在不断发生相应的变化。一般来说,纳税人和企业自己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由于专职会计人员能力有限,很难准确把握财税政策。多付税款是很常见的事。如果代理机构帮助企业报税,因为代理机构的会计人员总是关注工商、财税等方面的政策,所以代理机构可以帮助企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报税。同时,还可以根据企业在报税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税务筹划,既能帮助企业有效规避财务和税务风险,又能达到目标降低纳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和自己记账之间的区别,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寻求专业代理记账公司的帮助能够为企业发展带来非常多的优势,并且能够为企业发展节省一笔非常可观的费用。

怎么办个人代理记账

6. 怎么办个人代理记账?

不能。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

扩展资料根据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关于修改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
本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7. 个人不可以代理记账了吗?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所以按照规定,个人可以成立代理记账公司,首先满足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限额,然后满足上面说的条件就可以了
按照规定,个人是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代理记账工作的

个人不可以代理记账了吗?

8. 个人代理记账违法吗

【法律分析】个人代理记账违法。未经批准的个人代账将不受法律保护,还会受到处罚 。找代理记账机构做兼职会计的请核实是否有以下这两个证:第一个是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就相当于我们私人的身份证第二个是《代理记账许可证》,要通过财政局严格的审核才能拿到的。 代理记账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有3名以上专职人员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未依法设立的企业;2.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所称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代理记账会计人员方面,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拥有代记账许可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帐簿的; (二)私设会计帐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帐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