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减值准备和债务重组有没有什么关系?

2024-05-05 20:06

1. 计提减值准备和债务重组有没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
如果企业采取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六条规定,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应当按照该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税费)确定其计税成本。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六条规定,再以与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相当的金额偿还债务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现金资产,不需再对坏账准备进行调整,债权人对应收账款提取的坏账准备直接冲减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资产的计税成本与会计口径差异较大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非现金资产相关的税费)的差额,根据税法规定,涉及减值准备和债务重组在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规定上差异较大。

计提减值准备和债务重组有没有什么关系?

2. 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

资产减值损失是指因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而造成的损失。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减值范围主要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外的其他资产减值的处理。《资产减值》准则改变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减值准备计提后可以转回的做法,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消除了一些企业通过计提秘密准备来调节利润的可能,限制了利润的人为波动。资产减值损失在会计核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资产减值损失是指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经过对资产的测试,判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所确认的相应损失。企业所有的资产在发生减值时,原则上都应当对所发生的减值损失及时加以确认和计量,因此,资产减值包括所有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就是出资产负债表的当日,一般指会计期末,如1月31日、12月31日。我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是指每年的12月31日,中期资产负债表日是指各会计中期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半年末。例如第一季度的资产负债表日是3月31日而半年的资产负债表日则是6月30日等等。
        明白了资产负债表日的概念,就可以明白进行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的时间了,既然资产负债表日包括年度末的12月31日,也包括月末、季度末、半年末等日期,那么资产减值测试也就可以在各期末进行的,增常的月末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而不是必须在年度末才可以。

3.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什么时候开始影响折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在下一个会计期间开始影响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财政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若干问题解答中的相关规定,企业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及其变动,应当重新计算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由于要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变动的情况,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核算变得复杂起来,增加了会计实务操作的难度,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此也不断地修订相关会计核算标准,导致《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和新制度问题解答(一)至(四)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中相同会计事项的会计标准出现差异,使广大基层会计实务工作者困惑、迷茫,为了帮助理解和掌握此类会计核算问题,现将有关固定资产发生减值及其减值变动后的计提折旧会计处理问题分析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处理
  1、会计实务中,一般年末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年的固定资产折旧不需要作出调整,即发生减值的当期,仍按原折旧方法处理;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3、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4、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5、计提减值后,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或包含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相应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或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并按照企业会计变更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后折旧的会计处理
  期末如果判断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影响因素全部或部分消除,从而使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将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具体按以下规则处理:
  1.期末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时,才能按两者的差额转回减值准备;
  2.减值准备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转回已确认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时,转回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若不计提减值条件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即不应超过取得固定资产时原价扣除正常情况下计提的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同时,冲销未转回的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已计提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贷: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属于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累计折旧(未转回的减值损失)
  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未转回的减值损失
  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不计提减值计算的账面净值与可收回金额两者的较低者-账面价值
  未转回的减值损失=不考虑减值计算的折旧额-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后计提的折旧额
  5.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后,涉及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发生变更的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变更准则规定处理。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什么时候开始影响折旧

4.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续怎么处理?

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之后,分两种情况:
一、一种是即使影响减值损失的因素已经消失也不能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考虑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发生减值后,一方面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属于永久性的减值;另一方面从会计信息的谨慎性要求考虑,为了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以前期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抵偿债务时,才可以予以转出。例如,一项固定资产500万元,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该固定资产已经发生减值损失,这时候就要: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过了一年发现该技术并没有发展成熟,市面上的该资产市价已经回升。这个时候就不要做任何的会计处理啦!
又过了三年发现该技术已经发展成熟,该固定资产已经被新技术所取代,这个时候厂家把固定资产卖掉:
借: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二、若影响减值损失的因素已经消失或者有确凿的证据表明资产的价值升高了话。就要把原来的减值损失给冲销掉:
例如:2008年12月31日,A库存商品的账面成本为120万元,估计售价为80万元,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为2万元。则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下:
  A商品可变现净值=A商品的估计售价-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金=80-2=78(万元);
  应计提跌价准备=120-78=42(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  42
    贷:存货跌价准备   42
若以后该存货的价格上升:
则要转回已经上升的损失,但不能超过原来的账面价值: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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