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必须持股吗

2024-05-05 05:40

1. 企业法人必须持股吗

企业法人必须持股吗
法律分析: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需要持有该公司的股份。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通常是让股东大会来决定的。如果该法人是指自然人而不是公司的话,那么就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我国的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一般只要在要签字,或要作出重大决定时代表公司。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企业法人必须持股吗

2. 企业法人必须持股吗

企业法人必须持股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一定需要持有该公司的股份。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通常是让股东大会来决定的。如果该法人是指自然人而不是公司的话,那么就应该是指法定代表人。我国的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一般只要在要签字,或要作出重大决定时代表公司。
一、变更法人需要哪些资料
平常所说法人变更是指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而在公司法对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并不要求必须是股东。由此可见任何自然人都可以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律禁止的除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一般有如下程序:
一是召开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并做出产生或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决议。
二是办理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二、有权签字人是法人吗
有权签字人不是代表法人,有权签字人是指有权代表公司签字的人。一般来说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来担任。所以有权签字人与法人是两个概念,有权签字人是代表法人行使权利的一种代表人,两者之间不可划等号。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三、公司高管包括哪些人
公司高管主要是指登记在工商局的公司管理人员。一般建议由核心创始人或大股东任职,为的是加强对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高管一般包括以下人员:
1、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由董事、董事长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法定代表人。在法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行为等同于公司行为,是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3、监事。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监事,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3. 持股人就是股东吗

持股人是股东。股票分普通股有优先股,持有者同样都叫股东,但享受权利有所区别。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扩展资料】
一、股份公司成立条件?
股份公司成立条件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二、代持股份是什么意思?
代持股是一种委托,类似资金信托。
代持股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
1.由职工持股会或工会持股。
2.自然人“代位持股”,即少数股东通过所谓的“显名股东”与“隐名股东”签署“委托投资协议”,确立代持股关系。
3.“壳公司”持股,即由自然人股东先成立若干公司,再由这些公司对实际运营公司投资,自然人股东间接持股。
4.由信托机构代位持股。
三、不出资可以做股东吗?
可以。出资并非成为股东的前提条件。
1.比如接受赠与所得,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管理规范前提下,法律支持股东意思自治,包括股东的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以及表决权和分红权的约定等等。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一般与其实际出资比例一致。
2.但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运营,或者对外担保功能的实现。退一步讲,即使约定股东完全不出资,股东按照约定享有的股权也受法律保护。因此不出资也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持股人就是股东吗

4. 股份公司的持股问题

一,国家规定的是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少于35%吗?为什么有的公司的发起人却在不停的减持呢?这个和公司高管减持是一样的吗?那如果发起人或高管少于35%会怎么样呢?
答:国家没有规定,发起人持股比例不少于35%,也不知道你在哪里看到的。
    发起人不停的减持,是因为手中的股票可以获得高利润的套现。
    这个和公司高管减持的性质是一样的。
    发起人或高管少于35%不会怎么样,没有人管的。
二,还有国家的国资独资公司也是有许多参股股东吗?有的虽然不是股份公司可是也有经常叫股东的是怎么一回事呀?
答:国资独资公司也是有许多参股股东。但最大的股东只有一个,那就是国家。
    不管是什么公司,只要出了钱,就可以叫股东。
三,关于企业(公司)的一些信息我不是太懂,请大家给讲一些具体的东西可以复制!
答:无问可答。

5. 员工持股算股东吗

总的来说,有以下权利:
1.显名权:显名权就是作为股东登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并在公司的工商注册中登记为股东。很多员工持股计划中员工股东只是隐名股东,也就是说,他们不能被登记为股东,而是由其他人(通常是创始股东或创始股东控制的一个持股机构——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代持其股权。
2.表决权:就是说员工股东有作为股东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利。如果员工是显名股东,员工股东通常会有表决权,但经常也要把他们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授予创始股东。如果员工只是隐名股东,那就不一定有表决权了。之所以说“不一定”,是因为在股权代持的情况下,代持人与员工股东的关系又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代持人必须按照员工股东的意思行使股东的权利。第二种是代持人决定如何行使股东权利,员工股东无权干涉。在第一种情况下,员工股东有间接的表决权。在第二种代持情况下,员工股东就没有表决权。通常是第二种情况。
3.经营权:就是说员工是否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一定的决定权,说白了,就是员工是否担任管理职务。举例说明,如果员工担任董事、总经理、部门经理,就说明员工有经营权。如果只是一般的员工,就没有经营权。是否有经营权直接决定公司对员工的考核标准。对于有经营权的员工来讲,公司通常是以一定时期内的经营业绩作为考核标准。例如,对于董事、总经理来讲,就是整个公司的经营业绩。对于销售部经理来讲,就是整个销售部的销售业绩。对于没有经营权的员工来讲,例如工程师,公司往往是考核其是否达到了双方约定的服务期。对于其中有明确开发任务的工程师来讲,也可以将产品是否可以销售作为考核标准。
4.收益权:这是员工股东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个权利,持股就没有意义了。收益权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个是从公司分红,第二个是转让股权。通常,创始股东和公司会对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作出限制。
5.知情权:这是员工股东收益权的重要保障,没有这个权利,员工只能是创始股东和公司说什么是什么了。因此,员工必须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与自己考核标准相关的经营指标。例如,如果以销售利润来考核技术员工,公司就必须向员工披露销售利润计算的方式及各个要素的数据,如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

员工持股算股东吗

6. 持有多少股份才可以当股东?

一般来说,只要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论持有多少股,都是该公司的股东,有权利参加该公司的的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股票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为什么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个人持有公司的股份非常少,公司持股的股份跟股东有什么关系

持有公司的股份就是该公司的股东,持股的多少决定你的发言权,这就是持股与该公司的关系。

拓展资料:
1.每个合伙人都投入等量的资金到公司,然后加上投入的人力,构成了最初的平均分配的“创始人股份”。
2.但是,某个合伙人投入的资金相对而言比较多。这样的投资应该获较多的股权,因为最早期的投资,风险也往往最大,所以应该获得更多的股权。这样的投资应该获得多少股权可以参照通常投资的估值算法。
他是公司创始人或者拥有人,他发行股票只是卖了一部分股权,而不是全部。发行股票只是摊薄了他的股份而已。如果一个公司发行股票后,实际控制人就没有股权了。
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的部分是流通股,非流通股一般叫限售股,在一定时期内不允许上市流通,解禁后才能上市。
所以一些董事长拥有很多股票,但真正流通的股票只是公司全部股票的一部分。

为什么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个人持有公司的股份非常少,公司持股的股份跟股东有什么关系

8. 公司可以持有自己的股份吗

可以,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意思公司可以依法取得自己的股份。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必须符合以下情形:(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需要注意的是,公司不得长期持有本公司股份。但是实践中如果有公司长期持有本公司股份,该公司在办理减资程序注销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之前,或者在转让公司股份之前,公司其他股东不得主张按照减资后的注册资本确认自己的股份比例。【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因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