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什么科目

2024-05-04 23:34

1. 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什么科目

法律分析: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什么科目

2. 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什么科目

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记录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分录如下:(一)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二)支付税金时: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费贷:银行存款(三)月末结转至本年利润:借:本年利润贷: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第二条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什么科目

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借: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什么科目

4. 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什么科目

应当计入: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的会计科目。法律依据:《关于统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 》第二条 统一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调整征收标准的方案由省级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财政部审批。

5. 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什么科目

法律分析:教育费附加计入税金及附加。
法律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三条  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

地方教育费附加计入什么科目

6.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应该列哪个科目

如果你单位已经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话,就应该挂在应交税费科目里面,二级科目就是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如果你还是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话,在其他应交款里面核算就是了,在这两个科目里面核算都是挂账,说明你欠交税务局的税费(是你每个月计提的时候做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或者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上缴税务机关时做分录,借:应交税费或者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对于你们企业来说,是进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是月末要结转到本年利润的。
你说的其他应交款不存在结转的问题,是偿还和上交的问题,只有损益类科目才是需要结转的。
你可能是刚做会计的,也没有学过会计,所以不太明白,建议你买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会计实务看看,对你的日常工作比较有帮助的。

7.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计入哪个科目?

记录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分录如下:
1、计提时:
借: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2、支付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3、月末结转至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教育费附加
税金及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扩展资料由税务部门征收的与教育相关的规费包括教育费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其中:教育费附加从1986年7月1日起征收,征收对象为缴纳“三税”(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及确定各自的征收标准,征收对象同教育费附加。
旧准则下,城建税是计入应交税“金”科目;教育费附加是计入“其他应交款”科目。
新准则下,应交税“金”科目,改为应交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之前记的账只是科目名称不同,涉及不到损益和其他问题,所以不用改。
参考资料: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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