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在医药保健中的作用食疗养生动物?

2024-04-30 12:41

1. 动物在医药保健中的作用食疗养生动物?

  牛、羊、猪的大脑简称三脑,是营养丰富的食品。每100克的牛羊猪鲜脑,所含有营养素分别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B1、B2、烟酸及钾、钠、钙、镁、铁、锌、硒,并含有丰富的氨基酸与脂肪酸。

  中医学认为,牛脑性味甘、温。治头风眩晕,消渴、痞气。羊脑甘、温。治风寒入脑,头痛久不愈。猪脑甘、寒。治头风、眩晕。补骨髓,益虚老,治神经衰弱,偏正头风及老人头眩。

  牛髓:性味甘、温。可润肺、补肾、填髓。治虚老羸瘦,精血亏损、泄利、消渴等。

  羊髓:性味甘、温。益阴补髓,润肺泽肌。治虚老羸弱,肺瘘、咳嗽、消渴、目赤、目翳。

  猪髓:性味甘、寒。补阴益髓。治骨蒸老热,消渴,疮疡。

  骨髓中含有丰富的磷脂。磷脂是细胞膜结构的最基本原料,是多种组织和细胞膜的组成成分,尤其是大脑和周围神经细胞都含有大量鞘磷脂,对人体生长和神经活动有良好作用。

  卵磷脂有强乳化作用,促进脂肪和胆固醇颗粒变小,被机体利用。

  磷脂中的不饱和脂肪酸与胆固醇结合形成胆固醇脂,是胆固醇不易沉积于血管壁,可使血管壁上胆固醇进入血液,然后排出体外,有降低胆固醇、预防动脉粥样硬化的作用。可知,三脑和三髓是营养丰富的养生食品。

动物在医药保健中的作用食疗养生动物?

2. 动物在医药保健中的作用食疗养生动物?

均衡饮食是指饮食中所含的营养素种类齐全,数量充足,比例适当,饮食中所提供的营养素与机体的需要两者能保持平衡。 

  多样化均衡 

  马光保健集团的沈萍医师指出,人类所需的营养素有40多种,可概括为七大类,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水和膳食纤维。 

  各种食物营养素含量的不同与侧重,使得任何单一的天然食物很难提供人体所需的全部营养素,而食物的多样化可以做到这一点,从而达到均衡饮食,营养机体的作用。 

  有营养学家提出每人每天的食物种类应在30种以上。 

  传统膳食原则 

  传统中医食疗养生观充分体现了均衡饮食这一观点,几千年的文化,积累了中华民族传统养生保健的膳食原则: 

  ● “天人合一,身土不二”(指“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的生态观。 

  ● “调理阴阳,阴平阳秘”的健康观。 

  ● “药食同源,寓医于食”的食疗观。 

  ● “审因施食,辨证用膳”的平衡膳食观。

  因而遵循: 

  ● “饮食清淡,素食为主”。 

  ● “可一日无肉,不可一日无豆”。 

  ● “粗茶淡饭,青菜豆腐保平安”。 

  ● “食,不可无绿”。 

  饮食养生 

  沈萍医师说,所谓饮食养生,是指用中医理论来认识饮食作用,调配原则,摄取宜忌,做到合理进食,以达健身防病、益寿延年之目的。只有合理平衡的膳食方能达到营养形体,防病治疗的功效。 

  饮食是人体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之一,故有“民以食为天”,“饮食不可一日废之”之说,华人讲究食疗历史悠久,历代名医对膳食重要性有许多论述:如“安生之本,必资于食,不知食宜,不足以存生也”;“食物入口,等于药之治病同为一理,合则于脏腑有益,而可却病卫生;不合则于人脏腑有损,而即增病促死。”…… 

  随着饮食养生知识的普及,人们的膳食营养保健意识日益增强,不仅对怎样吃感兴趣,而且对吃什么更健康甚至可预防和治疗疾病尤为关注,食疗养生让人们既可从饮食中得到保健医疗的效果,又能在医疗中品味美食佳肴,得到轻松愉快的享受。 

  传统膳食结构 

  食物种类繁多,成份各异,要合理搭配才能发挥其养生作用。 

  中华民族传统膳食结构提倡食物来源多样化,具有广杂性、主从性和匹配性,形成了以谷物、豆类为主;进食足量蔬菜;以动物食物作为补充;兼食水果的传统膳食结构。 

  这种膳食结构适合人类消化道的生理结构和人体全面的营养需求,保证了饮食的均衡,有关传统膳食结构有如下精辟论述: 

  ● 五谷宜为养,失豆则不良; 

  ● 五畜适为益,过则害非浅; 

  ● 五菜常为充,新鲜绿黄红; 

  ● 五果当为助,力求少而数; 

  ● 气味合则服,尤当忌偏独; 

  ● 饮食贵有节,切切勿使过。 

  荤素均衡 

  从现代研究资料来看,谷类食品含有糖类和一定数量的蛋白质;肉类食品中含有蛋白质和脂肪;蔬菜、水果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和矿物质;故需合理搭配。 

  在菜肴的配伍上,应注意荤素结合,荤食(鱼、肉、禽、蛋等)能提供人体所需的大量热能,但过量则会损害人体。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胆石症、肥胖等,均与高脂肪饮食有关。 

  素食中不仅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和无机盐,还能疏通肠胃,促进消化。素食中的纤维素,遇水后会膨胀,形成致密的网络,能在肠腔内吸附无机盐和有机酸,并进一步吸附水分,进而调整肠道的消化吸收功能。因而多食有纤维素的食物,如豆类、玉米及蔬菜中的芹菜、卷心菜、大白菜等,可以预防肠炎和肠癌的发生。 

  荤素搭配,最好蔬菜的总量超过荤菜的一倍或一倍以上。现代营养学家认为,新鲜的蔬菜、干果、浆果等食物的生物活性极高,是延年益寿的良好食物。 

  性味均衡 

  食物是最好的医药,中医历来强调“药食同源”,“药疗不如食疗”。 

  食物的性能与中药一样有四性、五味。四性即寒、热、温、凉;五味即酸、苦、甘、辛、咸。不同性质的食物,可以不同程度地起到类似中药的治疗效果,如: 

  ● 梨子味甘,性凉,是清补脾胃,止咳化痰,养阴润燥之佳品; 

  ● 西瓜性寒,味甘,功用解暑热,除烦渴; 

  ● 绿豆性寒,无毒,可清热解毒、生津止渴; 

  ● 大枣性温,味甘,为补脾益胃,养血安神之常用药,也是常吃之佳果; 

  ● 羊肉甘,温,大热,补虚祛寒,效同人参; 

  ● 大蒜性温,味辛,是常用调味品,但有良好的解毒杀菌作用,能治疗腹泻、咳嗽等症,有天然的广谱抗生素之称; 

  ● 生姜性微温,味辛,有发汗解表,温肺止咳、温中止呕之效用。 

  因此食物同中药一样,必须平衡组合,才能保证五脏之气平衡。五味过偏则五脏失衡,产生疾病。 

  寒热均衡 

  在日常膳食中偏食温类食物,或偏食寒凉类食物,都会对人体的体质与性格产生影响。 

  常见的温性食物有大枣、酒曲、黑豆、辣椒、橘子、李子、桃、羊肉、鲤鱼、虾等,这些具有补虚劳、祛寒冷,益气血,暖腰膝等作用。 

  常见的寒性食物有小米、绿豆、蘑菇、白菜、番茄、冬瓜、西瓜、莲藕、马蹄、梨、螃蟹等,具有清热解毒、消烦止渴、滋阴凉血的作用。 

  小儿饮食 

  沈萍医师指出,饮食调配还应根据人的体质和年龄差异不同而定,不能千篇一律。如小儿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必须有充足的营养以保证其健康成长,食品的营养价值既要“高”又要“精”,以利于吸收、消化,但不能过多,以免损害脾胃或造成营养过剩,特别是零食不能过多过杂,鱼肉鸡鸭不宜过量,否则造成欲速不达。故应掌握好营养的全面、均衡、适量原则。 

  老年人饮食 

  老年人由于处于气虚血瘀、脏腑功能减弱、消化能力有限的状态,因此在饮食上尽量做到三为主、三少吃: 

  ● 清淡为主,少吃厚味; 

  ● 温热为主,少吃生冷; 

  ● 熟软为主,少吃粘硬。 

  妇女饮食 

  妇女经产期,其生理特点为气血亏损,身体虚弱,故饮食上宜多吃一些补气养血的食品,如:大枣、小米、鸡鸭、蛋类、鱼肉、红糖、龙眼等以保证经产期的营养供应。 

  不同体质的饮食 

  另一方面,不同体质的人饮食也应有差异。 

  体胖者多痰湿,饮食上宜多吃清淡和含纤维素较多的食品如青菜、瓜果、韭菜、芹菜、粗粮等,少吃肉类食物,以健脾,利湿,减肥。 

  体瘦者多阴虚,津少,易生内热,饮食宜多吃甘润生津之品如粥、奶、蛋类及水果等,也可吃海参、银耳之类补养。 

  阳盛体质者,体内热气较盛,有喜凉恶热的特点,饮食上宜多吃清热养阴,清淡之品如蔬菜、水果、绿豆粥、荷叶粥等,少吃辣椒、姜、葱、蒜、羊肉之类。 

  新加坡饮食 

  饮食顺应气候变化,才能保养体内阴阳气血,不同的地理环境,对食物结构也有较大影响。 

  新加坡地处东南亚,一年四季皆夏,暑邪极易伤津耗气,故日常膳食应为清淡饮食、清补饮食和清凉饮食。 

  夏季进补宜选用滋阴、清淡之品以补益元气,清热解暑。可选用鸭肉、瘦猪肉、鸡肉、山瑞、绿豆、豆花水、冬瓜、番茄、西洋参、太子参、薏苡仁、茯苓、淮山等,以食补为主,药补为辅。 

  另外本地多雨湿重,易致汗出不畅,周身困乏,甚则骨节痠痛。可选些淡渗利湿的食物,如薏米、白扁豆、冬瓜、莲藕、花生、鸡蛋等,也可选些健脾化湿的中药,如焦白术、制苍术、陈皮、藿香、佩香等煎汤服用。 

  总之,需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均衡饮食,寓医于食,必能增强体质。

3. 动物的保健行为有哪些

梅花鹿→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颁布日期:2000年12月12日 
实施日期:2000年12月12日 
终止日期: 
类  别: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内  容: 
  为依法惩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这类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 
  第二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收购”,包括以营利、自用等为目的的购买行为;“运输”,包括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进行运送的行为;“出售”,包括出卖和以营利为目的的加工利用行为。 
  第三条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达到本解释附表所列相应数量标准的; 
  (二)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不同种类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中两种以上分别达到附表所列“情节特别严重”数量标准一半以上的。 
  第四条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构成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一)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严重影响对野生动物的科研、养殖等工作顺利进行的; 
  (三)以武装掩护方法实施犯罪的; 
  (四)使用特种车、军用车等交通工具实施犯罪的; 
  (五)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第五条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一)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一)价值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获利十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六条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七条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危险方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狩猎罪,同时构成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或者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八条实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九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公文、证件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定罪处罚。 。

动物的保健行为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