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货币互换协议

2024-05-18 00:36

1. 什么是货币互换协议

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同时也进行不同利息额的货币调换。简单的来说,货币互换协议就是两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签订一个协议,约定在某个时间内,以某种汇率可以换取多少数量的货币。货币互换协议一般包括:时间、汇率、数量、货币种类。
在货币互换中,互换双方彼此不进行借贷,而是通过协议将货币卖给对方,并承诺在未来固定日期换回该货币。

扩展资料:
功能:
(1)套利。通过货币互换得到直接投资不能得到的所需级别、收益率的资产,或是得到比直接融资的成本较低的资金。
(2)资产、负债管理。与利率互换不同,货币互换主要是对资产和负债的币种进行搭配。
(3)对货币暴露保值。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许多经济活动开始向全世界扩展。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开始以多种货币计价,货币互换可用来使与这些货币相关的汇率风险最小化,对现存资产或负债的汇率风险保值,锁定收益或成本。
(4)规避外币管制。现有许多国家实行外汇管制,使从这些国家汇回或向这些国家公司内部贷款的成本很高甚至是不可能的。通过货币互换可解决此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货币互换协议

什么是货币互换协议

2. 什么是货币互换协议?

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同时也进行不同利息额的货币调换。简单的来说,货币互换协议就是两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签订一个协议,约定在某个时间内,以某种汇率可以换取多少数量的货币。货币互换协议一般包括:时间、汇率、数量、货币种类。
在货币互换中,互换双方彼此不进行借贷,而是通过协议将货币卖给对方,并承诺在未来固定日期换回该货币。

扩展资料:
功能:
(1)套利。通过货币互换得到直接投资不能得到的所需级别、收益率的资产,或是得到比直接融资的成本较低的资金。
(2)资产、负债管理。与利率互换不同,货币互换主要是对资产和负债的币种进行搭配。
(3)对货币暴露保值。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许多经济活动开始向全世界扩展。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开始以多种货币计价,货币互换可用来使与这些货币相关的汇率风险最小化,对现存资产或负债的汇率风险保值,锁定收益或成本。
(4)规避外币管制。现有许多国家实行外汇管制,使从这些国家汇回或向这些国家公司内部贷款的成本很高甚至是不可能的。通过货币互换可解决此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货币互换协议

3. 货币互换协议要不要续签?

事实上,几个月来,中韩货币互换协议到底能否续签一直是韩国媒体高度关注的问题。
今天(10日)一大早,韩国央行行长李柱烈在上班路上就被韩国记者们围堵了。
他给出的答案是:协商尚未结束,双方还在开会。


从媒体忧心如焚到官方讳莫如深,货币互换协议为何让韩国上下如此忐忑?
这需要从头说起。
货币互换协议,顾名思义是指在遇到金融危机等急需外汇情况时,双方中央银行之间互相借贷货币的协定。相当于紧急情况下用来“灭火”的一种保护装置。
而对于曾在1997年经历外汇危机的韩国来说,货币互换更像是预先阻断外汇危机的一道重要“防火墙”。
一般情况下,协议到期后如果要续签,需要协定双方重新坐下来商议、谈判。
资料显示,中国和韩国于2009年4月签订货币互换协议(据韩媒披露:当时规模为300亿美元,2011年扩大到560亿美元——约合3600亿元人民币),2014年10月再次延长3年。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陈凤英告诉小锐,中韩货币互换协议对签订双方都是有利的,“但韩国明显比中国更看重这个协议”。
从数字上看,中韩换币规模达到560亿美元,占到了韩国与外国签订的换币协定总额(1222亿美元)的约46%。
由于种种原因,韩国与美国、日本之间的换币协定已先后于2010年和2015年到期,但都未续签成功。
这样一来,韩中换币几乎成为唯一的基轴货币互换,因此意义更大。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朝鲜半岛研究中心主任詹德斌告诉小锐,由于韩国外汇货币储存量较小,极易受金融波动影响,自然对货币互换协议的心理依赖较高。若协议不能延长,将令韩国金融市场的紧张加剧,这意味着韩国必须快速寻找其他换币伙伴国,但在美国和日本都拒绝续签协议的情况下,情况不会乐观。
对此,韩国方面早已有判断:据韩媒报道,韩企划财政部长不止一次公开表示,韩国应延长与中国的货币互换协议,以巩固当前的金融安全网。

货币互换协议要不要续签?

4. 货币互换协议的步骤

使用货币互换涉及三个步骤:第一步是识别现存的现金流量。互换交易的宗旨是转换风险,因此首要的是准确界定已存在的风险。第二步是匹配现有头寸。只有明了现有头寸地位,才可能进行第二步来匹配现有头寸。基本上所有保值者都遵循相同的原则,即保值创造与现有头寸相同但方向相反的风险,这就是互换交易中所发生的。现有头寸被另一数量相等但方向相反的头寸相抵消。因而通过配对或保值消除了现有风险。互换交易的第三步是创造所需的现金流量。保值者要想通过互换交易转换风险,在互换的前两步中先抵消后创造就可以达到目的。与现有头寸配对并创造所需的现金流量是互换交易本身,识别现有头寸不属于互换交易,而是保值过程的一部分。

5. 货币互换协议的内容

2008年12月,央行和韩国签订了260亿美元(按当时汇率约合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货币互换协议。2009年1月20日,央行和香港金管局签署2000亿元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2009年2月8日,央行和马来西亚国民银行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协议实施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3月11日,央行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3月23日,央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在北京宣布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规模为1000亿元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3月29日,央行和阿根廷中央银行在亚麦德林签署了700亿元等值人民币的货币互换框架协议。2010年6月9日,央行和冰岛签署一项价值超过5亿美元(按当时汇率约合35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协议。2010年7月24日,央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在北京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协议实施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11年4月19日,央行和与新西兰储备银行在北京签署了金额为25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11年4月19日,央行和乌兹别克斯坦签署人民币7亿元货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11年5月6日,央行和蒙古国中央银行在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签署双边货币互换协议,互换协议金额为50亿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11年6月13日,央行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纳签署了金额为70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协议有效期3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11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银行(中央银行)在首尔续签中韩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扩大至3600亿元人民币/64万亿韩元,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4月20日签署的原中韩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自本续签之日起失效。韩国央行2013年1月27日表示,该行首次动用了与中国签署的用于贸易结算的货币互换安排,向韩国外换银行贷款人民币6200万元,这笔资金将贷给希望用人民币向中国贸易伙伴付款的韩国企业。 2011年 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北京续签货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币扩大至4000亿元人民币/4900亿港币,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1月20日签署的原货币互换协议自续签之日起失效。2011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在曼谷签署了中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200亿泰铢,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11年1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在伊斯兰堡签署了中巴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1400亿卢比,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12年01月17日,中国央行与阿联酋中央银行在迪拜签署了中阿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200亿迪拉姆(约55.4亿美元)),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12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续签了中马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扩大至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2009年2月8日签署的原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自续签之日起失效。双方认为,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续签将有利于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 2012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在安卡拉签署了中土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30亿土耳其里拉,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2年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银行在北京签署了中蒙双边本币互换补充协议,互换规模由原来的50亿元人民币/1万亿图格里特扩大至100亿元人民币/2万亿图格里特。双方认为双边本币互换补充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 2012年3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在北京签署了中澳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00亿澳大利亚元,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2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乌克兰国家银行在北京签署了中乌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190亿格里夫纳,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3年3月26日,巴西与中国签署了一项300亿美元的货币互换协议,预计这一安排将为两国之间不断增长的贸易提供保障。 2013年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其与英格兰银行签署了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200亿英镑的中英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期限为3年。英国也由此成为首个与中国签订货币互换协议的G7国家央行。2013年10月9日,中国央行与欧洲央行签署了规模为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的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为双边经贸往来提供支持,并维护金融稳定。 2014年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新西兰中央银行续签了规模为250亿元人民币/50亿新西兰元的中新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014年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阿根廷中央银行续签了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900亿阿根廷比索的中阿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014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瑞士国家银行签署了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210亿瑞士法郎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此举旨在为双边经贸往来提供流动性支持,并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4年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蒙古中央银行续签了规模为150亿元人民币/4.5万亿蒙古图格里克的中蒙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014年9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斯里兰卡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100亿元人民币/2250亿斯里兰卡卢比的中斯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014年10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韩国中央银行续签了规模为3600亿元人民币/64万亿韩元的中韩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014年10月13日,央行网站公告称,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8150亿卢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公告称,此举旨在便利双边贸易及直接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发展。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4年1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卡塔尔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208亿里亚尔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中卡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4年11月8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加拿大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2000亿元人民币/300亿加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014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公布,已续签一份为期三年的货币互换协议。协议规模为4000亿元人民币,与先前的协议相同,相当于5050亿港元。内地与香港于2008年签署规模高达4000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协议,2011年首次续签,今年再次续签协议。 2014年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泰国银行(泰国央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双边本币互换规模为700亿元人民币/3700亿泰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货币互换协议的内容

6. 什么是货币互换协议?

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同时也进行不同利息额的货币调换。简单的来说,货币互换协议就是两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签订一个协议,约定在某个时间内,以某种汇率可以换取多少数量的货币。货币互换协议一般包括:时间、汇率、数量、货币种类。
在货币互换中,互换双方彼此不进行借贷,而是通过协议将货币卖给对方,并承诺在未来固定日期换回该货币。

扩展资料:
功能:
(1)套利。通过货币互换得到直接投资不能得到的所需级别、收益率的资产,或是得到比直接融资的成本较低的资金。
(2)资产、负债管理。与利率互换不同,货币互换主要是对资产和负债的币种进行搭配。
(3)对货币暴露保值。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许多经济活动开始向全世界扩展。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开始以多种货币计价,货币互换可用来使与这些货币相关的汇率风险最小化,对现存资产或负债的汇率风险保值,锁定收益或成本。
(4)规避外币管制。现有许多国家实行外汇管制,使从这些国家汇回或向这些国家公司内部贷款的成本很高甚至是不可能的。通过货币互换可解决此问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货币互换协议

7. 本币互换协议的签署情况

国家/地区  签署日期  互换规模  有效期  作用  欧元区\欧盟2013年10月9日3500亿元人民币/450亿欧元三年可为欧元区人民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流动性支持,促进人民币在境外市场的使用,也有利于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中欧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央行与欧洲央行在货币金融领域的合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阿尔巴尼亚2013年9月12日20亿元人民币/358亿阿尔巴尼亚列克三年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匈牙利  2013年9月9日  100亿元人民币/3750亿匈牙利福林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英国  2013年6月22日  2000亿元人民币/200亿英镑  三年  为双边经贸往来提供支持,并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   巴西  2013年3月26日  1900亿元人民币/600亿巴西雷亚尔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便利两国经贸往来,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新加坡(续签)  2013年3月7日  3000亿元人民币/600亿新加坡元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为金融市场稳定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   乌克兰  2012年6月26日  150亿元人民币/190亿格里夫纳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澳大利亚  2012年3月22日  2000亿元人民币/300亿澳大利亚元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蒙古(补充协议)  2012年3月20日  100亿元人民币/2万亿图格里特  三年  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   土耳其  2012年2月21日  100亿元人民币/30亿土耳其里拉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马来西亚(续签)  2012年2月8日  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  三年  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便利双边贸易和投资。   阿联酋  2012年1月17日  350亿元人民币/200亿迪拉姆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巴基斯坦  2011年12月23日  100亿元人民币/1400亿卢比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泰国  2011年12月22日  700亿元人民币/3200亿泰铢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共同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香港(续签)  2011年 11月22日  4000亿元人民币/4900亿港币  三年  维护两地和区域金融稳定,便利两地贸易和投资,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   韩国(续签)  2011年10月26日  3600亿元人民币/64万亿韩元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哈萨克斯坦  2011年6月13日  70亿元人民币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便利两国贸易和投资。   蒙古  2011年5月6日  50亿元人民币  三年  促进双边贸易发展和为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   乌兹别克斯坦  2011年4月19日  7亿元人民币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   新西兰  2011年4月18日  250亿元人民币  三年  加强双边金融合作,促进两国贸易和投资。   新加坡  2010年7月23日  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  三年  推动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    冰岛  2010年6月9日  35亿元人民币  三年  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加强双边金融合作。    阿根廷  2009年4月2日  700亿元人民币/380亿阿根廷比索  三年    印度尼西亚  2009年3月23日  1000亿元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  三年  支持双边贸易及直接投资以促进经济增长,并为稳定金融市场提供短期流动性。   白俄罗斯  2009年3月11日  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  三年  通过推动双边贸易及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增长。   马来西亚  2009年2月8日  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  三年  通过推动双边贸易及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增长。   香港  2009年1月20日  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元。  三年  加强外界对香港金融稳定的信心,促进地区金融稳定,以及推动两地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的发展。   韩国  2008年12月12日  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  三年  向两个基本面和运行情况良好的经济体的金融体系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并推动双边贸易发展。   俄罗斯2014年10月13日1500亿元人民币/8150亿元卢布三年便利双边贸易及直接投资,促进两国经济发展卡塔尔2014年11月3日350亿元人民币/208亿里亚尔三年中卡两国金融合作迈出新步伐,有利于中卡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  澳大利亚2014年11月8日  2000亿人民币/300亿加拿大元  三年标志着中加两国金融合作迈出新步伐,有利于中加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交易,促进双边贸易、投资便利化,维护区域金融稳定。英国2015年10月20日3500亿人民币/350亿英镑三年将加强伦敦作为人民币交易中心和离岸市场的地位、强化两国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深化中英金融机构的业务合作。

本币互换协议的签署情况

8. 互换协议的货币互换协议

  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同时也进行不同利息额的货币调换。利率互换是相同货币债务间的调换,而货币互换则是不同货币债务间的调换。货币互换双方互换的是货币,它们之间各自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改变。初次互换的汇率以协定的即期汇率计算。  货币互换协议就是两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签订一个协议,约定在某个时间内,以某种汇率可以换取多少数量的货币。货币互换协议一般包括:时间、汇率、数量、货币种类。 (Currency Swap)与平行贷款或背对背贷款相似。平行贷款或背对背贷款是由两个不同国家的公司在一定时期内借入彼此的货币,并商定在未来某日期归还彼此所借的货币。也就是不同国籍的两个公司相互为对方在本国的子公司提供贷款的互换。美国母公司和瑞士母公司都需要向其子公司融资,如果直接用本币汇出,需要经过外汇市场,还受外汇管制。若有关两个母公司签订一个平行贷款协议,按商定的汇率折算成对方国的贷款金额,按商定的利息贷款给对方在本国的子公司,便可以回避外汇管制,也不需要担保,如一方违约,可用另一方债务抵消。在货币互换中,互换双方彼此不进行借贷,而是通过协议将货币卖给对方,并承诺在未来固定日期换回该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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