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控股股东是否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作出决议?

2024-05-07 13:12

1. 绝对控股股东是否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作出决议?

不可以,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公司未召开会议的情形,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依据公司法第37条第2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基于上述规定,如果在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控股股东不召开股东会即签署股东会决议,该决议不成立。      风险提示: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      (二)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四)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五)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绝对控股股东是否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作出决议?

2. 在公司小股东未参加股东会的情况下,大股东能否做股东会决议

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行为与诸如提前通知不足法定期间、表决方式未按章程约定等股东会召集、表决过程中的一般程序瑕疵明显不同,其后果并非影响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而是从根本上剥夺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机会和可能。故,召集对象上的瑕疵属于严重的程序瑕疵,对股东会决议的成立有根本性影响;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摘要】
在公司小股东未参加股东会的情况下,大股东能否做股东会决议【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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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行为与诸如提前通知不足法定期间、表决方式未按章程约定等股东会召集、表决过程中的一般程序瑕疵明显不同,其后果并非影响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而是从根本上剥夺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机会和可能。故,召集对象上的瑕疵属于严重的程序瑕疵,对股东会决议的成立有根本性影响;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回答】
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行为与诸如提前通知不足法定期间、表决方式未按章程约定等股东会召集、表决过程中的一般程序瑕疵明显不同,其后果并非影响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而是从根本上剥夺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机会和可能。故,召集对象上的瑕疵属于严重的程序瑕疵,对股东会决议的成立有根本性影响;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回答】

3. 绝对控股的大股东不开股东会作出的股东决议有效吗

大股东不开股东会,直接作出决议,决议是否有效?

绝对控股的大股东不开股东会作出的股东决议有效吗

4. 未通知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决议是否无效

法律分析: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行为与诸如提前通知不足法定期间、表决方式未按章程约定等股东会召集、表决过程中的一般程序瑕疵明显不同,其后果并非影响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而是从根本上剥夺了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机会和可能。召集对象上的瑕疵属于严重的程序瑕疵,对股东会决议的成立有根本性影响;未通知小股东参会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5. 两个人股东会的执行董事不召集能形成股东会决议吗

可以的。
股东会不一定由执行董事召集,还可以由监事、股东召集。
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两个人股东会的执行董事不召集能形成股东会决议吗

6. 公司股东会议,股东未参加,决议如何通过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条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四十四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出席股东达到法律规定比例 可以通过决议

7. 股东不参加股东会议有什么后果?


股东不参加股东会议有什么后果?

8. 二股东的有限公司一个股东没参加股东会议还有一个股东能做决定吗?

公司法第42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具体要看公司章程如何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但是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此外,还要看这2个股东的出资比例各是多少。
 
假定缺席的股东其出资比例为33%以下,只要股东会议的程序合法,另一股东表决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假定缺席的股东其出资比例为33%以上,股东会不能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其他议题的决议具体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9—4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