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在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进行评价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2024-05-17 06:52

1. 教师在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进行评价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1)评价目标要符合幼儿身心整体发展原则。(2)评价内容及方法要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3)评价时要找幼儿的优点,发现和发挥幼儿的潜能。(4)评价要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5)评价时要给予幼儿足够的参与机会。(6)评价要搜集不同方面的资料。(7)评价的结果要清楚、有系统,并正面地告诉家长。

教师在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进行评价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2. 幼儿园教师对幼儿的评价方法的运用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教师常常只有班级概念而没有年龄意识,习惯将班级内的孩子进行横向比较。  教师在对幼儿发展进行评价时,往往受个人主观印象、情感、知识和经验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评价发生错误和偏离。
  原晋霞
  科学有效地评价幼儿,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幼儿园教育适宜性和有效性的前提。《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明确将评价幼儿作为教师必备的专
业能力,指出幼儿园教师应能“客观地、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并“有效运用评价结果,指导下一步教育活动的开展”。但当前教师评价幼儿的能力却不尽人
意,在评价幼儿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教师评价幼儿的常见问题
  评价内容狭隘。教师对幼儿身心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认识不清,不知道应从哪些方面评价幼儿身心发展的情况,在评价过程中往往以部分指标的评价给出
整体发展的结论。如一些教师凭“很少生病”这一指标判定幼儿“体质好”,或仅凭“愿意与同伴交往,并能与同伴友好相处”就判定幼儿的社会性发展良好,孰不
知评价身体素质的指标还包括耐力、力量、灵敏性等,“关心和尊重他人”“能够遵守基本的行为规范”等也是评价社会性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
  横向比较普遍存在。虽然教师大都认同幼儿的发展具有年龄差异与个体差异,应慎做横向比较,但在实际工作中,教师却常常只有班级概念而没有年龄意
识,习惯将班级内的孩子进行横向比较。如教师经常这样评价:“A幼儿生活自理能力较强,B幼儿生活自理能力较弱”,即使这两名幼儿的年龄相差达10个月。
一位小班教师在学年末将“至少连续拍球10次”作为评价标准,其理由是班内已有部分孩子能连续拍球10多次,有的幼儿甚至能连续拍球50多次,因此教师认
为让每位幼儿至少能够连续拍球10次的标准并不高。这些评价都属于横向比较,教师不是以此年龄段幼儿发展的常模作为参考,而是以班级其他幼儿的发展水平为
参考来制定评价标准,这对于班内年龄偏小的幼儿来说无疑是不公正的。心理学研究表明,幼儿对自我的评价往往依赖于“重要他人”的评价,因此教师对幼儿的评
价会影响幼儿对自我的评价与自我概念的形成,进而影响幼儿的实际表现。对于年龄偏小的孩子来说,横向比较易导致其产生挫败感和无能感。
  评价标准的价值导向存在偏差。评价是价值判断,对幼儿的评价即对幼儿的行为进行价值判断。幼儿行为的好坏不由其行为本身决定,而是由其行为是否
满足教师确定的评价标准而定。但教师的评价标准与国家对幼儿身心发展的期待有时并不一致,甚至相悖。例如一些教师经常将“听话”作为评价幼儿的标准,一些
教师将“幼儿能够模仿范画”作为评价幼儿绘画水平的标准,一些教师将“吃得快、吃得多”作为评价幼儿进餐行为的标准,还有些教师将“背诵唐诗宋词”等作为
评价幼儿语言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当教师确定的评价标准与国家对幼儿发展的期待不一致时,其对幼儿发展的评价必然产生偏差,其所实施的教育也无疑会南辕北
辙。
  评价过程存在主观偏见。教师在对幼儿发展进行评价时,往往受个人主观印象、情感、知识和经验等许多因素的影响,会出现“光环效应”、“恶魔效
应”及刻板印象,使得评价发生错误和偏离。当教师认为某个幼儿身上有优点或缺点时,就会弥漫、扩散,掩盖了幼儿身心发展的其他品质或特点;教师对幼儿的评
价深受社会偏见的影响。例如,某幼儿漂亮、语言表达能力强,还主动做教师的小帮手,深得教师喜欢,于是教师认为其完美无缺,而丝毫没有看到其在数学方面的
发展较弱,且性格中还具有独断专行、不尊重同伴等缺点;另一幼儿则因不时出现攻击性行为,而被教师抓住这点短处,并推及其余,认为其是个坏孩子,每当他与
同伴发生争执时,教师几乎不询问原因,就武断地认为是他的错误,而没有看到其也有关心他人的品质;一名教师认为一般情况下胖孩子的动作协调性不好,因此,
一直给某胖孩子的“动作协调性”评价为“较弱”,直到偶然对该幼儿在晨间活动和体育活动的行为进行观察之后,才惊讶地发现其协调性发展得很好。
  如何科学地评价幼儿
  幼儿园教育旨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要实现这个目标,教师必须在对幼儿身心发展的评价方面下功夫,科学地评价幼儿。科学评价幼儿应做到有
理有据,有理即评价要有合理的依据,有据即评价要有可靠的证据。缺少依据或证据的评价都是主观武断的。因此,要提升教师评价幼儿的能力,教师需要从确立评
价标准和收集评价证据两方面进行努力。
  确立评价标准。2012年教育部(微博)颁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它是我国历时7年研究制定的国家对3至6岁幼儿身心发展结构及水平的合理期待,有助于解决教师在评价幼儿时因缺少合理依据而导致的各种问题,提升教师科学评价幼儿的能力。
  《指南》为教师提供了评价幼儿身心发展情况的维度框架。幼儿的发展是由多方面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教师在评价幼儿时,必须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结
构及其组成,在头脑中建立一个完整的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形象,知道从哪些方面评价幼儿。这样可以避免评价内容狭隘、评价标准的价值导向存在偏差以及评价
过程存在主观偏见等问题。
  《指南》还为教师提供了评价各年龄段幼儿身心发展水平的参考依据。《指南》不是按照年龄班(小班、中班、大班)而是按照具体年龄来描述幼儿身心
发展不同水平的典型表现,分别对3至4岁、4至5岁、5至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它提
示教师在评价幼儿的发展水平时,要以幼儿实际年龄为依据,而不能以所在班级为依据,因为即使同在一个年龄班的幼儿,年龄相差最大可达近12个月,因此教师
不可将他们进行横向比较,而要以《指南》为依据,公正客观地评价幼儿的发展水平。
  收集评价证据。当评价标准确定后,教师要有目的、有计划地收集能反映幼儿身心各方面发展水平的证据。档案袋评价、真实性评价等,这些方法注重在
日常活动与教育教学过程中自然收集具有典型意义的幼儿行为表现和所积累的各种作品,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观察、谈话和作品分析等都是教师收集评价证据的重
要方法。  特别要强调的是,科学地评价幼儿是为了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以便提供更适宜的帮助和指导,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切忌将《指南》作为标准对幼儿进行测验,来区分三六九等。

3. 教师在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进行评价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教师在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进行评价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近年来,随着《幼儿园工作规程》中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得到发展的精神逐渐深入人心,人们越来越认识到,促进幼儿发展,必须首先借助观察、评价等手段了解幼儿。为了向北京市幼儿园教师提供一套儿童发展评价的工具,我们在“八五”期间进行了专题研究(北京市教育“八五”规划课题)。通过实验研究,我们认识到,要使发展评价为促进幼儿发展服务,绝非一套高质量的评价方案所能解决的,它既与教师的教育观念与行为有关,也与幼儿园的运行机制具有密切联系。当前,幼儿园开展幼儿发展评价工作,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评价要以促进幼儿发展为目的来源于:冯洁育婴工作室
1.树立正确的评价观
儿童发展评价能否取得促进幼儿发展的实效,取决于教师的评价观,其核心是对评价目的的认识。教育评价理论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变化过程。早期教育评价注重评价的鉴定功能,其目的是选拔“适合教育的儿童”;现代教育评价则强调评价评价的诊断和改进功能,即通过评价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创设“适合儿童的教育”。近年来,现代教育评价理论中“通过评价创设适宜每个儿童的教育”的观念,从理论上开始得到人们的认同,但在实践中,并未能完全落实到教师的评价行为上,有的教师仍然热衷于根据评价结果给儿童“排队”,“贴标签”,区分“好孩子”、“差孩子”;有的甚至还不负责任地告诉家长,“×××是弱智”。将评价重点放在“鉴定儿童”上,教师往往难以正确认识儿童发展的个别差异,很容易对当前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孩子失去信心,甚至放弃对他们的教育。因此,当前幼儿园开展评价工作,首先要转变教师评价观,引导教师把评价的重点放在了解儿童、研究儿童上。
2.充分利用评价结果
儿童发展评价能否取得促进儿童发展实致的另一关键因素是对评价结果的利用。有些教师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对全班每个孩子都进行了评价,获得了大量的评价数据。但由于不知如何运用这些结果,因此反映,评价的实际效用并不大。这是当前幼儿园儿童发展评价中存在的较普遍的现象。这一方面是因为有些幼儿园使用的评价体系或测量工具与其教育目标体系不吻合,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儿童发展评价研究仍处起步阶段,对于如何运用评价结果指导教育过程的探索还很不深入。
儿童发展评价如果不能被运用到实际教育过程中,只是为评价而评价,只是获得了一些“死”数据,就变得毫无意义。解决这一问题,可主要从两方面入手:首先,要采用经过科学程序编制、实践检验与幼儿园的教育目标相适应、指标结构涵盖幼儿发展要素的指标体系;第二,要指导教师提高分析、处理和运用评价结果的意识和能力。运用某一评价体系对本班每位幼儿进行观察和评价后,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分析本班儿童发展整体水平,为制证班级教育计划提供依据。只有班级教育目标符合儿童发展基本规律和一般年龄特点,适应本班幼儿总体发展水平,教育过程才能充分发挥促进幼儿发展的作用。因此,教师必须通过评价,全面把握本班幼儿发展的整体状况,如在每一具体发展领域及其指标上,全班幼儿存在几种发展水平?做到心中有数,在制订教育计划时头脑中具体的儿童。
分析每个幼儿发展的个别特点,为因人施教提供依据。儿童发展评价的目的是创造适宜儿童发展的教育,即根据每个幼儿发展水平、个性特征、兴趣爱好、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人独特性,提出不同的教育要求,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等。这要求教师通过观察、情景观测等手段获得儿童发展的丰富信息后,对照评价标准,确定每个儿童在各个发展领域的发展状况,特别是存在明显问题的方面,并在此基础上,制订个另指导计划,以便在教育进程中,加强对不同幼儿的指导。
分析影响儿童发展的因素,为改善幼儿园和家庭教育提供依据。儿童发展评价的最终目的是有效改善教育过程,因此,评价者不仅要了解儿童发展的现状,还要深入到儿童广阔的生活空间中,在检查和反思自身工作的同时,分析家庭及社会环境对儿童的影响,引导家长通过日常生活观察、评价幼儿,搜集评价信息;不仅要以评价为依据,改善幼儿园的教育过程,还要及时向家长反馈评价结果,帮助家长认识自身对儿童发展的影响,并自觉改善家庭教育。
幼儿发展评价应有利于幼儿园保教工作质量的提高
如何组织、实施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如何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进行再评价,不仅关系到评价工作的质量,而且对幼儿园教育改革的方向、幼儿园保教质量与效益的全面提高都具有重要影响。当前幼儿园评价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应着重处理好以下两个问题:
1.评价应与幼儿园日常工作相结合
近几年,有的幼儿园实施儿童发展评价时主要是在学期末进行总结性评价。由于评价内容、评价对象较多。需要半个月或更长的时候才能完成本班的评价工作,不仅干扰了正常的教学活动,使幼儿、教师精疲立竭,而且由于接近学期末,评价结果也无法及时反馈,为改善教育过程服务,因此评价工作的效益较低。
以幼儿教师为评价主体的幼儿发展评价工作,应以日常观察为搜集评价信息的主要手段。在日常生活中,教师通过与幼儿交谈、游戏,可搜集到大量真实的幼儿发展信息,评价本身应该也完全可能成为教育过程的组成部分。这要求教师具有明确的观察意识及捕捉、分析幼儿发展信息的能力,熟悉所运用的评价体系并事先做好观察记录准备,如准备好根据评价指标设计的观察记录表(应尽可能全面地列出所要观察的发展领域的具体指标及行为特征,以便及时,准确地记录等。
幼儿园的各种教育活动,也是搜集评价信息的重要途径,都可以成为观察的特定情景。情景观察是幼儿发展评价中十分重要的搜集评价信息的方法,是指有意识地安排某种活动,引发幼儿行为,从而进行观察与记录。幼儿教师具有运用此种方法的得天独厚的条件,可在教育活动的组织中,随时对幼儿各方面的发展进行观察,如在美工活动中观察幼儿小肌肉动作发展状况及操作工具、材料的能力。幼儿在教育活动中的表现,与在测验情景中的行为相比更具真实性。放弃这种大量的情景观察机会,专门组织个别测查,不仅加重了教师的负担,而且也会影响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因为幼儿在一次测验中的行为,并不一定能代表其典型行为。
强调评价应与日常教育工作结合,并不排斥在某一教育阶段结束后集中进行总结性评价,否则难以全面把握一个幼儿经过一个教育后的进步及尚存在的不足,但总结性评价应以日常形成性评价为依据。也就是说,进行总结性评价之前,将日常工作中搜集、积累的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对于判断依据不足的方面,实施专门的测查或观察。这样,既能保证评价信息的真实、客观,又能减轻教师在期末时的负担,不至于影响正常教育活动。
2.评价应能调动教师改进工作的积极性
儿童发展评价的最重要目的是帮助教师了解幼儿,为改进教育过程提供依据。幼儿教师是评价的实施者,是评价结果的运用者,教师对此项工作的态度,决定着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因此,必须调动教师进行评价工作的积极性,使教师在毫无精神负担的情况下进行此项工作,并从实践中亲身感受到评价对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的益处。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幼儿园的管理工作要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保障教师评价工作的重点放在了解儿童上。如果在管理上,任意将评价功能扩大化,则可能使儿童发展评价工作偏离正确方向。
目前在幼儿园的管理工作中,已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现象:将儿童发展水平作为评价教师工作质量的指标,于是有些教师为了显示自己的工作成效,有的在学期初给儿童较低评价,学期末给较高评价;还有的接其他教师班时,给予幼儿较低的评价,一段时间后,再给予高评价。
简单地将儿童发展水平与教师工作质量评价挂钩,并不符合教育和儿童发展的规律。教师是影响儿童发展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的,儿童发展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无论幼儿发展较好还是较差,都不能完全说明教师工作质量较高或较低;教育因素作用到幼儿身上,转化为可以观察或测量到的行为,成为幼儿基本素质的一部分,也并非短时间内可实现的,因此,将教师工作与幼儿发展水平作为对教师进行奖惩的依据,不仅可能致使评价失实,还可能误导教师利用评价体系的具体内容训练幼儿,以求获得明显的短期效益,如此以来,儿童发展评价就完全失去了其自身的意义。
在幼儿园的管理中,将儿童发展评价工作纳入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中,应注意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以以下内容为重点:第一,能否认真、科学地开展评价工作,获得的信息是否真实、可靠;第二,能否充分利用评价结果,改善教育过程;第三,能否及时向幼儿家长反馈评价信息,与家长共同分析影响因素,制定教育对策。

教师在对幼儿的学习与发展进行评价时应注意哪些方面

4. 在教育活动中对幼儿的评价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

教育的计划和教育活动的目标是否建立在了解本班幼儿现状的基础上。
教育的内容、方式、策略、环境条件是否能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
教育过程是否能为幼儿提供有益的学习经验,并符合其发展需要。【摘要】
在教育活动中对幼儿的评价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提问】
教育的计划和教育活动的目标是否建立在了解本班幼儿现状的基础上。
教育的内容、方式、策略、环境条件是否能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
教育过程是否能为幼儿提供有益的学习经验,并符合其发展需要。【回答】

5. 在幼儿园区域活动中教师可以运用哪些方法进行评价,从而促进幼儿的主动学习。

着幼儿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对幼儿自主学习重要性认识的日益加深,集体教学模式不再统一于幼儿园教育活动形式,区域活动作为实施个别化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越来越受关注
区域活动是教师利用游戏特征创设环境,让幼儿个别或小组的方式、自主选择、自主操作、探索、学习,从而在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利用和积累、修正和表达自己经验和感受、在获得游戏体验的同时、获得身体、情感认知及社会性各方面发展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

在幼儿园区域活动中教师可以运用哪些方法进行评价,从而促进幼儿的主动学习。

6. 在幼儿园区域活动中教师可以运用哪些方法进行评价,从而促进幼儿的主动学习。

着幼儿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对幼儿自主学习重要性认识的日益加深,集体教学模式不再统一于幼儿园教育活动形式,区域活动作为实施个别化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越来越受关注
区域活动是教师利用游戏特征创设环境,让幼儿个别或小组的方式、自主选择、自主操作、探索、学习,从而在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利用和积累、修正和表达自己经验和感受、在获得游戏体验的同时、获得身体、情感认知及社会性各方面发展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

7. 在幼儿园区域活动中教师可以运用哪些方法进行评价,从而促进幼儿的主动学习。

着幼儿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对幼儿自主学习重要性认识的日益加深,集体教学模式不再统一于幼儿园教育活动形式,区域活动作为实施个别化教育的重要组织形式越来越受关注
区域活动是教师利用游戏特征创设环境,让幼儿个别或小组的方式、自主选择、自主操作、探索、学习,从而在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利用和积累、修正和表达自己经验和感受、在获得游戏体验的同时、获得身体、情感认知及社会性各方面发展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

在幼儿园区域活动中教师可以运用哪些方法进行评价,从而促进幼儿的主动学习。

8. 幼儿园教师要有效运用什么方法,客观地,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

科学有效地评价幼儿,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幼儿园教育适宜性和有效性的前提。《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明确将评价幼儿作为教师必备的专业能力,指出幼儿园教师应能“客观地、全面地了解和评价幼儿”,并“有效运用评价结果,指导下一步教育活动的开展”。但当前教师评价幼儿的能力却不尽人意,在评价幼儿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教师评价幼儿的常见问题
  评价内容狭隘。教师对幼儿身心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认识不清,不知道应从哪些方面评价幼儿身心发展的情况,在评价过程中往往以部分指标的评价给出整体发展的结论。如一些教师凭“很少生病”这一指标判定幼儿“体质好”,或仅凭“愿意与同伴交往,并能与同伴友好相处”就判定幼儿的社会性发展良好,孰不知评价身体素质的指标还包括耐力、力量、灵敏性等,“关心和尊重他人”“能够遵守基本的行为规范”等也是评价社会性发展水平的重要内容。
  横向比较普遍存在。虽然教师大都认同幼儿的发展具有年龄差异与个体差异,应慎做横向比较,但在实际工作中,教师却常常只有班级概念而没有年龄意识,习惯将班级内的孩子进行横向比较。如教师经常这样评价:“A幼儿生活自理能力较强,B幼儿生活自理能力较弱”,即使这两名幼儿的年龄相差达10个月。一位小班教师在学年末将“至少连续拍球10次”作为评价标准,其理由是班内已有部分孩子能连续拍球10多次,有的幼儿甚至能连续拍球50多次,因此教师认为让每位幼儿至少能够连续拍球10次的标准并不高。这些评价都属于横向比较,教师不是以此年龄段幼儿发展的常模作为参考,而是以班级其他幼儿的发展水平为参考来制定评价标准,这对于班内年龄偏小的幼儿来说无疑是不公正的。心理学研究表明,幼儿对自我的评价往往依赖于“重要他人”的评价,因此教师对幼儿的评价会影响幼儿对自我的评价与自我概念的形成,进而影响幼儿的实际表现。对于年龄偏小的孩子来说,横向比较易导致其产生挫败感和无能感。
  评价标准的价值导向存在偏差。评价是价值判断,对幼儿的评价即对幼儿的行为进行价值判断。幼儿行为的好坏不由其行为本身决定,而是由其行为是否满足教师确定的评价标准而定。但教师的评价标准与国家对幼儿身心发展的期待有时并不一致,甚至相悖。例如一些教师经常将“听话”作为评价幼儿的标准,一些教师将“幼儿能够模仿范画”作为评价幼儿绘画水平的标准,一些教师将“吃得快、吃得多”作为评价幼儿进餐行为的标准,还有些教师将“背诵唐诗宋词”等作为评价幼儿语言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当教师确定的评价标准与国家对幼儿发展的期待不一致时,其对幼儿发展的评价必然产生偏差,其所实施的教育也无疑会南辕北辙。
如何科学地评价幼儿

  幼儿园教育旨在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要实现这个目标,教师必须在对幼儿身心发展的评价方面下功夫,科学地评价幼儿。科学评价幼儿应做到有理有据,有理即评价要有合理的依据,有据即评价要有可靠的证据。缺少依据或证据的评价都是主观武断的。因此,要提升教师评价幼儿的能力,教师需要从确立评价标准和收集评价证据两方面进行努力。

  确立评价标准。2012年教育部颁布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它是我国历时7年研究制定的国家对3至6岁幼儿身心发展结构及水平的合理期待,有助于解决教师在评价幼儿时因缺少合理依据而导致的各种问题,提升教师科学评价幼儿的能力。

  《指南》为教师提供了评价幼儿身心发展情况的维度框架。幼儿的发展是由多方面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教师在评价幼儿时,必须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结构及其组成,在头脑中建立一个完整的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整体形象,知道从哪些方面评价幼儿。这样可以避免评价内容狭隘、评价标准的价值导向存在偏差以及评价过程存在主观偏见等问题。

  《指南》还为教师提供了评价各年龄段幼儿身心发展水平的参考依据。《指南》不是按照年龄班(小班、中班、大班)而是按照具体年龄来描述幼儿身心发展不同水平的典型表现,分别对3至4岁、4至5岁、5至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可以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它提示教师在评价幼儿的发展水平时,要以幼儿实际年龄为依据,而不能以所在班级为依据,因为即使同在一个年龄班的幼儿,年龄相差最大可达近12个月,因此教师不可将他们进行横向比较,而要以《指南》为依据,公正客观地评价幼儿的发展水平。

  收集评价证据。当评价标准确定后,教师要有目的、有计划地收集能反映幼儿身心各方面发展水平的证据。档案袋评价、真实性评价等,这些方法注重在日常活动与教育教学过程中自然收集具有典型意义的幼儿行为表现和所积累的各种作品,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观察、谈话和作品分析等都是教师收集评价证据的重要方法。

  特别要强调的是,科学地评价幼儿是为了了解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以便提供更适宜的帮助和指导,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切忌将《指南》作为标准对幼儿进行测验,来区分三六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