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能退吗?

2024-05-17 18:40

1. 基金能退吗?

对于基金能退的理解一是对于交易的撤单,二是赎回基金进行变现。
第一种,以我们长盛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在认购旗内的认购交易不可撤单;申购期内,只要是在您进行申购的同一工作日的下午三点前,就可以撤销购买基金的申请。但是,对于撤单的规定各家基金有所不同,具体还需要看每只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契约。
第二种,就是赎回基金,是基金的正常交易手段,但是要在您当时购买的基金销售机构进行操作,赎回时需要缴纳赎回费:赎回费=赎回份额x当日基金净值x赎回费率。目前的基金基本都推出了赎回费率逐年递减的收费方式,具体需要查阅各只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契约。

基金能退吗?

2. 私募基金能随时退出吗

理论上必须要在封闭期结束后,如果提前赎回会有很大损失。
当然,私募基金在实践中,为了更高效的退出并获利,通常会与公司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私募基金可以随时退出的回购条款,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1、对于有限公司而言,根据《公司法》第71条,私募基金可以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关于自由转让股权的约定,只要将其约定纳入公司章程,该条款就有效,私募基金就可以顺利的退出。需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来回购私募基金的股权,则必须要满足《公司法》第75条约定中的三种情形,且不能在公司章程中另约定其他收购事由。
2、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私募基金就不能与公司做出随时退出的约定。如有约定,必须在《公司法》第142条一年锁定期外。而私募基金与企业管理层约定的对赌协议中,股权回购的时间往往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约定,如约定的股权回购情形发生在锁定期内,则股权转让的行为不发生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回购条款的无效,等锁定期过后,再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就应认定为有效。
一、私募基金的退出方式
1、上市退出
私募基金通过上市方式退出主要有两大途径,首次公开募股(IPO)和借壳上市。
IPO对于私募投资者和企业来说可谓是双赢,被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之一。一方面,私募投资者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得到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上市取得了新的资本市场的融资途径,为企业后续的发展壮大铺平了道路。
借壳上市也是可选择的退出方式之一。所谓借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等方式获得上市公司(即所谓壳公司)的控制权,并将其相关未上市资产和业务注入壳公司,从而间接实现收购方未上市资产和业务上市。
2、股权转让
该方法可分为两大类:股权回购和出售给第三方。根据不同的回购主体,股权回购可以分为,员工收购和企业回购。企业回购通常是创业企业为了保持公司的独立性而选择的方式。
另一种方法是出售给第三方,这意味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向除了被投资企业之外的第三方出售股份,然后获取利润。以这种方式退出有两种选择:一是出售股份给另一家公司,二是向其他私募基金出售股份。
3、清算退出
这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投资项目失败、前景不明朗等不利局面下选择的一种方式,意味着私募股权投资失败,是最不理想的一种退出方式。清算退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破产清算,另一种是解散清算。

3. 私募基金能随时退出吗?

一、私募基金的退出方式
1、上市退出
私募基金通过上市方式退出主要有两大途径,首次公开募股(IPO)和借壳上市。IPO对于私募投资者和企业来说可谓是双赢,被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之一。一方面,私募投资者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得到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来说,通过上市取得了新的资本市场的融资途径,为企业后续的发展壮大铺平了道路。
借壳上市也是可选择的退出方式之一。所谓借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等方式获得上市公司(即所谓壳公司)的控制权,并将其相关未上市资产和业务注入壳公司,从而间接实现收购方未上市资产和业务上市。
2、股权转让
该方法可分为两大类:股权回购和出售给第三方。根据不同的回购主体,股权回购可以分为,员工收购和企业回购。企业回购通常是创业企业为了保持公司的独立性而选择的方式。
另一种方法是出售给第三方,这意味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向除了被投资企业之外的第三方出售股份,然后获取利润。以这种方式退出有两种选择:一是出售股份给另一家公司,二是向其他私募基金出售股份。
3、清算退出
这是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投资项目失败、前景不明朗等不利局面下选择的一种方式,意味着私募股权投资失败,是最不理想的一种退出方式。清算退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破产清算,另一种是解散清算。
二、私募基金能随时退出吗?
私募基金在实践中,为了更高效的退出并获利,通常会与公司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私募基金可以随时退出的回购条款,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1、对于有限公司而言,根据《公司法》第71条,私募基金可以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关于自由转让股权的约定,只要将其约定纳入公司章程,该条款就有效,私募基金就可以顺利的退出。需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来回购私募基金的股权,则必须要满足《公司法》第75条约定中的三种情形,且不能在公司章程中另约定其他收购事由。
2、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私募基金就不能与公司做出随时退出的约定。如有约定,必须在《公司法》第142条一年锁定期外。而私募基金与企业管理层约定的对赌协议中,股权回购的时间往往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约定,如约定的股权回购情形发生在锁定期内,则股权转让的行为不发生效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回购条款的无效,等锁定期过后,再发生的股权转让行为就应认定为有效。
综上所述,对于私募基金可以随时退出吗这一问题,可以知道,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在投资协议中有约定就随时退出,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在一年锁定期外,才可以按约定随时退出。

私募基金能随时退出吗?

4. 私募基金能够随时退出吗

法律分析:私募基金是否能随时退出需要视情况而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达成可以随时退出;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在一年锁定期外,才可以按约定随时退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私募基金可以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关于自由转让股权的约定,只要将其约定纳入公司章程,该条款就有效,私募基金就可以顺利的退出。

5. 私募基金能随时退出吗

	私募基金是否能随时退出需要视情况而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协议中约定达成可以随时退出;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在一年锁定期外,才可以按约定随时退出。
	《公司法》第71条规定,私募基金可以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关于自由转让股权的约定,只要将其约定纳入公司章程,该条款就有效,私募基金就可以顺利的退出。

私募基金能随时退出吗

6. 募集中的基金可以买吗

法律分析:刚开始募集的基金可以买。但是一般情况下不建议买。因为如果预期行情上涨,那么就应该买已经上市的基金,买刚开始募集的基金有踏空风险。如果预期行情下跌,就不应该买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五十条 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基金。
前款所称公开募集基金,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二百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

7. 基金募集期内想退回怎么办

  1、基金募集期内不能退回,在基金募集期投资者只能买入基金,也就称为基金认购,投资者认购基金的价格是按基金份额净值算(即1元)。
  2、基金募集期是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一般为一到三个月不等,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3、所谓基金募集期就是从基金的招募说明公告开始到基金成立为止,这其实也可以说是基金的发行期。在此期间基金公司会通过直销、代销机构或银行进行基金的销售。在基金募集期投资者只能买入基金,也就称为基金认购,投资者认购基金的价格是按基金份额净值算(即1元)。基金的认购份额数量会有一定的限制,如果提前达到份额数,基金的募集期可以提前结束,募集超过了份额限制数量就不能被确认;如果募集的规模没有达到预先公告说明的规模,则该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到3个月不等。

基金募集期内想退回怎么办

8. 基金募集期内想退回怎么办

基金募集期内不能退回,在基金募集期投资者只能买入基金,也就称为基金认购,投资者认购基金的价格是按基金份额净值算(即1元)。
一、投资私募基金有期限吗?
私募基金的募集期一般是1-3个月,募集期内募集的资金达不到最低要求的话,基金合同就不能成立,钱会退还给投资者的。募集期结束,就进入封闭期了,私募基金的封闭期一般是6个月到一年,这时,基金合同已经生效。
二、投资管理公司可以发行私募基金吗?
首先,狭义上的创投企业的投资资金来源于创投企业本身,即其投资财产可以为企业的固有财产;私募基金来源于各合格投资者、基金财产系独立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的,且禁止混同、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财产权利。
目前,我国对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和发行私募基金不设行政审批,实行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今年4月份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三、私募基金募集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
(1)严格限制投资者人数:单只私募基金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合伙型、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50人,契约型、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2)严格限制募集方式: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